就在这天,王肯在我们的视线中消失了。那时,他还处在惊恐之中,但随着时间的流逝,他从这种恐惧中摆脱了出来。他知道,不会再有人找他的麻烦了。他大惊之后长嘘一口气。他想,他居然杀了人。他看看自己那只手,觉得自己那双手非常巨大,可以握住整个世界。他挺直腰,大摇大摆地走在街上。他感到自己突然有了力量。王肯说:“我觉得我的生命被改变了,连我体内的血液也和过去不一样了,它那么丰富,那么有力,这样的血流过我的肌肤,我的肤色就变黑了。信不信由你,我杀了人,然后我的皮肤就变黑了。”我问:“那你这十年呆在什么地方呢?”王肯的脸上露出讳莫如深的微笑。有那么片刻我倾向于相信王肯真的杀了人。我相信胆小鬼王肯杀人后有可能变成牛虻。在我整理的典籍中类似的故事也是作为极其平常的事实记载着。一个走路都怜惜脚下蚂蚁的书生,无意失手,出了人命,被迫上梁山,最后成为杀人如麻的土匪或英雄。这样的故事贯穿着我国整部文明史。但周保政有自己的想法。他不相信这样的故事。他经过周密的推论后认为:所有的事情仅仅出于王肯的臆想,王肯生活在幻想当中,他的精神似乎有问题,存在着典型的妄想和分裂征兆。他甚至进一步推断:这十年王肯很可能在精神病院里。我知道周保政的品性,他尖刻的个性让他总把人放置到最坏的境地中。
我知道十年之前的王肯,也看到了现在的王肯,但十年之中的王肯在哪里我不知道。我看到有两个王肯在那十年之中生活着。这就是历史,我不知该相信王肯所述还是周保政的解释。当然我得承认周保政的想法不无道理。王肯的再次出现确实存在做秀的成分。他的一举一动似乎有所指涉,否则的话我也不会把他叫成牛虻了。是的,王肯身上存在着致命的模仿。他住在一个中档宾馆里。有一个性感的女人同他同居着。毫无疑问王肯把这个女人当成伊壁鸠鲁式的女人。我当然到过他的房间,房间里到处都是这个女人的东西,各式各样的高跟鞋在门边排列着,吊着的衣服当然也很高档,体现着她那艳俗而奢华的品味。我想这十年中王肯的爱好变得有些复杂,看他挂着的一排精致的领带就可以看出他目前浮华的趣味。
有时候,王肯也会带这个女人一起去玩。她穿着一身华丽的琥珀色和绯红色相间的衣服,还佩戴着许多珠光宝气的装饰品。她到了舞厅,就像一条色彩斑斓的热带鱼一样在人群中游来游去,供人们观赏。我想她喜欢有人观赏。我们坐着观看王肯和那女人共舞。我感到王肯的舞步非常猥琐,他似乎故意地在向我们展示下流动作,他不停地用他的小腹去触那女人。我无法想象王肯竟把这种纯私人性的动作搬到公共场所来。更让我们惊奇的是王肯和那女人模仿床上的动作时竟引得别的舞客强烈的喝彩。王肯就在口哨和掌声中退下场来,坐在我们中间。他坐下,点上一支粗大的雪茄,脸上呈现自以为是的笑容。
他靠在沙发上,目光从那些感觉良好的人们的脸上掠过,眼里含着恶毒的洋洋得意的神情。那个女人已被一些男人包围,正在高声说笑。王肯用雪茄指了指那个女人,说:“你们瞧她像不像一个婊子。”我说:“既然你已同她同居,就不该这样侮辱她。你竟这样对待女人。”王肯说:“难道她就是你所说的女人?”这时,周保政在我的耳边低语:“瞧,连对话也是牛虻说过的。”王肯以杀人犯自居以后似乎拥有一种蔑视众生的优越感。尤其难以容忍的是他在我们面前也表现出这种优越感。他对我们说话的口气就像十年前我们对他说的那样。他指了指坐在舞厅角落里一个看上去孤独的女人,对周保政说,我敢打赌周保政,你如果去勾引她,她就会跟定你,随你怎么干都行。说着王肯轻蔑地一笑,说,不过我知道你没这个胆量,你们知识分子在这方面不行。我觉得味道似乎越来越不对了。周保政说他从书斋里出来可不是来忍受这个的。我知道他很想给王肯致命一击。他一针见血地指出,要打击王肯这个妄想狂必须证明他没有杀人。周保政说,他绝对没有杀人,他是在吹牛,你认为他杀人了吗?我摇摇头。周保政同我一样拥有大量无法打发的时间。周保政还有一颗极富逻辑的脑袋。这两个优势用于对付王肯虽有点浪费,但不用更是浪费
我们向王肯发动总攻是在一家酒吧吃西餐。我们的桌上放满了对付西餐的刀子和叉子。那时,我和周保政已去林庙进行了实地勘察。我们轻而易举地找到了王肯的破绽。周保政说,我就知道他是个神经病、妄想狂。在我们胜券在握的眼中,王肯黑色的脸像一个高级面具,他口衔着的粗大的雪茄看起来也显得有点哗众取宠。我的心中甚至不合时宜地涌出对他的怜悯,我想这样做似乎太残忍了一点。但周保政没有我这样的可笑的同情心。他居高临下地对王肯说:“王肯,你是个疯子。”王肯显然对我们的出击没有准备,他还以为周保政这是在表扬他,他说:“对,有时候我确实感到自己很疯。”周保政指指自己的脑袋,说:“我是说你这里似乎有问题。有幻觉。”王肯警惕地说:“你什么意思。”周保政说:“我们认为你有必要去检查一下你的脑子。”王肯显然明白了我们不怀好意,我看到他的脸上露出迎战的表情,说:“你们认为我有病?你们才他妈的有病。”周保政说:“我们很替你胆心,你总是说你杀了人,可事实上你没杀人,这就很成问题。”王肯说;“谁他妈的说我没杀人,信不信由你,是我杀死了那个男人。”周保政说:“你是在林庙杀死他的吗?那个男人死在一棵老樟树下吗?可事实是林庙根本没他妈的樟树,你的场景是不是太戏剧化一点?那地方有什么你知道吗?我想你一辈子也想不出来,你根本不熟悉那地方。”
我看到王肯的脸上露出迷茫的神色,他说:“这么多年了,那地方也许改变了不少。”周保政说:“没变。我们调查过了,那个地方十年前就是个垃圾场。那个地方没人愿意走近,到处都是苍蝇蚊子,几里之外可以闻到臭气,你总不至于在那样的地方练你的剑术做你的英雄梦吧?”王肯低下了头,他的脸变得苍白起来,他的目光游移,双手在身上摸索。一会,他说:“结账吧,回宾馆我让你们看看当年的报纸。”来到宾馆,他从箱子里找出那张报纸,递给我们。他说:“我真的杀了人,你们为什么不相信我?你们看这是当年关于这个事件的报道。”我从王肯手中接过那张报纸。上面确实是某个凶杀案的报道:〈本报讯〉昨天晚上,本市郊区林庙一带发生了一起恶性凶杀案,被害人为男性,约四十岁,赤身裸体地死在一草堆里,他的心脏被利器刺穿。据警方分析,此人死前有性活动,死者极可能死于情杀。王肯见我读完,满怀企盼地对我说:“这下你们信了吧,报纸上也登了。”我知道这是王肯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了。我感到他快要崩溃了,他拿出这份东西在作最后一搏。我感到这事十分荒唐,王肯为了证明自己的历史,竟拿出了别人写的文字。
我又一次看到了文字的霸道,有时候他比生命的存在更有力。周保政不会放过王肯。在这个关键时刻,他善于痛打落水狗。他用毋庸置疑的口吻说:“这能说明什么呢?也许你的故事正是来自这篇东西呢,这只能说明它是你灵感的源泉,还说明你依然是个胆小鬼。”就在这时,我看到王肯突然拿起桌子上的刀子。他的脸色像十年前那样苍白,他举刀的姿态也几乎和十年前一模一样,双手在不住地颤抖。看到这个和十年前出奇相似的场景,我在心里对自己说,王肯完全输了。周保政脸上依旧是那份残酷的冷笑。他傲慢地把手放到桌子上,轻蔑地说:“你有种的话你就刺下来。”周保政的话还未说完,我就看到了王肯的眼中起了变化。我看到他的眼睛突然聚起灼人的光亮,光亮的深处是那种残忍和镇定。王肯脸上的伤疤下意识地抖动了几下后也突然亮了起来。这时,我看到他手中的刀子划过一段漂亮的弧线,落在周保政的手心上。周保政的手被牢牢地钉在桌子上面。血液像喷泉一样撒向天空,一部分落在周保政的脸上,一部分落在他的衣服上。周保政木然看着王肯。我知道周保政的手将会终身残疾。
1998郾7郾22于宁波《天涯》1999年1期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