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郑天良处分黄以恒(5)-放下武器

郑天良说这是公社党委的决定,谁都不能更改。

后来,是县委书记梁邦定更改了这个决定。梁邦定亲自给郑天良打了一个电话,他在电话里说:“小郑呀,你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县委是高度肯定的,对于黄以恒的处分意见,县委也是赞成的。黄以恒是县委派下去的干部,出了问题县委也是有责任的。由于黄以恒的组织关系还在县直机关党委,行政关系也是在县里,所以县委研究决定,将黄以恒抽回县委办后,再进行处分。”

郑天良对着手摇电话机的话筒发愣,他觉得说任何话都是多余的,因为梁邦定书记不是跟他商量,而是宣布决定。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郑天良的原则性是很强的,因而也就说了一句:“我服从县委的决定。”他放下黑乎乎的话筒,用手抹了抹上面的灰,这个天气总是灰尘与风搅拌着漫天飞舞无孔不入。

黄以恒卷着铺盖在一个秋风萧瑟的晚上悄悄地离开了朝阳公社的大院。那天晚上,天上的月亮像泡在水里一样,泛出惨白的光。

二十一年后,耿天龙老人对我说,黄以恒那天并不是开车去送他母亲到扬州住院,而是被县委书记梁邦定调去到四十里外界石公社参加梁书记侄子的婚礼了。当晚,耿天龙也开着“拉达”车去了界石公社参加婚礼,他看到了那辆吉普,并且还跟黄以恒喝了一杯酒。梁书记从小父母双亡,由他哥哥供养读书长大参加工作,所以侄子结婚也就按照哥哥的请求比较过分地讲究了一下排场。梁书记调动了八部小汽车去接亲,一字排开,声势浩大。当时县委的车子很少,单位有车的更少,而且这是私事,梁书记也不好直接用县委的车,除了自己坐的那部车外,只好从下面调,他打电话向离县城最近的朝阳公社郑天良调车,郑天良不在,值班的黄以恒接了电话,当时只说了一句,“我马上就去。”婚礼结束后,梁书记并没有叫黄以恒回去向郑天良解释一下用车的事,所以当郑天良破口大骂的时候,黄以恒就自己揽下了责任。据耿天龙说,郑天良在被枪毙前半年知道了这件事的真相,那天郑天良坐在耿天龙家的院子里,整个一下午都没说一句话,黄昏时默默地走了。

这件事的真实性,我还是有些怀疑的。我发现现在许多退下来的老干部都是对在职干部和以前比自己官大的干部心存不满,经常说一些有损现任领导形象的话,而且都以反腐败的面目出现,我觉得这是不是因为自己在台上的时候没有权力腐败或腐败的程度不够而导致了心理失衡呢?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一九八0年,撤销人民公社恢复乡镇建制,朝阳公社改为马坝乡,朝阳酱菜厂改为“合和酱菜厂”。郑天良任马坝乡党委书记兼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