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荒原部落
在科尔沁草原,十几年没见,我出生的那个牧村里,竟然变得和草原外面辽宁的汉族村庄一个模样了。电视天线张牙舞爪地在空中像魔术师一样为电视接收痛苦、烦恼或者快乐。一片灰蒙蒙的房顶,笼罩着用水泥间隔的一块块质量低劣的红砖。街道上牛粪挤压着猪粪,毫无目标的流淌,一种时代的臭味,让我找不到童年的味道和空气的清新,我没了感觉。偶尔,见到一只残破的可口可乐的瓶子,暴露了这里和外面世界联系的气息。
早晨,羊群、马群、牛群和猪群,草原上怎么会有这么多的猪?赶着它们的是一些陌生人的面孔,在牲畜拥挤的身体缝隙间时隐时现,那些没睡醒的目光,呆呆地望着我,对我这个不协调的形象,感到惊诧。
牲畜都被赶出了村庄,安静下来的村庄开始飘起了乱七八糟的音乐。有七十年代的老歌,有八十年代的流行歌曲,也有九十年代的新歌,这些歌几乎都是在歌唱忧伤和爱情。
村口有一个小吃店,竟然叫香港大饭店。原来的那家小卖店,门面没改,改了一个名字叫超级商场。
这个村庄彻底玩完了,他们在模仿城市和汉族地区,丢掉了自己的民族特色。
我回到生我养我的那个牧村,在我爸妈的家里住了几天就感到烦躁不安。驹儿死了,我本来在海南就丢了灵魂。我妈看到魂不守舍的我走进了家门,惊恐地说:儿子,发生啥大事了,你的魂好像已经没有了。这是祖先有灵,给你引路把你领回了家门,你再留在外面,你的命就会没了。
按照我妈的规矩,我在家里躺了三个月收魂,她说我在这片草地出生,我的灵魂就在这片草地上还阳,三个月之内,一定把我的灵魂找回来。
三个月后,我妈让我出门走走,出门前,她让我照照镜子,回来时土灰色憔悴的脸,变得红润了。我妈说我又恢复了阳气。
我在外面走了一圈,虽然有了阳气找回了灵魂,但是这个变得乱七八糟的牧村已经弄丢了我童年的梦。我决定很快离开这里,这里已经不是我童年的牧村了,就像油和水一样,我与这里已经不相融了。
回到家门口,见屋里传出滚滚的香烟,味道浓烈。我想,一定是我妈这个大巫师又在做法事。我的灵魂已经找回来了,她又在找啥?
我妈看见我,目光直直地盯着我,看得我有点恐慌,身上凉飕飕的,发冷,害怕。
她说:儿子,你的房间里,阴气很重,你的包里有东西,告诉妈是啥?
我心一颤,老妈这个大巫师果然了不起,她一定是发现了驹儿的骨灰盒。
为了和驹儿长伴长相依,日夜厮守。我和驹儿的事我没有跟我妈讲。我在外面的事也没有跟我妈说,外面的事情他们不懂,说了只能增加一些复杂的故事情节。我也是在外面边学边会,边懂边理解这些为人处世的道理的,但是在我们这个萨满的故乡,什么道理在我妈他们这些通灵的巫师面前,都不灵了。我知道驹儿的骨灰盒这事跟我妈讲,她是绝对不会让放进家里的,我妈是个阴阳分得很清的人。但是现在被她发现了,我只能实话实说了,我痛苦不堪地讲述了我和驹儿的故事,我们一家人也都被我感动得痛苦不堪。
我拿出骨灰盒,我妈先是还摆出一种要决斗的姿势。她盯着骨灰盒看了一会儿,怀疑地问我:这里是人是马?突然扔下那些法器抱着骨灰盒就痛哭流涕起来。她说她看清了,是一个美丽的闺女。然后就带着一种忧伤的唱腔数起了好来宝:
我的好闺女,
妈的好儿媳,mpanel(1);
我虽然没有见过你,
但是你也是我们家里的一分子,
你死得冤,
死得屈,
死得可怜,
死得值,
死得了不起,
你是为了我儿子,
我们家人感激你。
你活着是我们家的人,
死了是我们家的魂,
我儿娶了你,
也算好福气,
我要帮你超度重生,
你们这一世的缘分还没有停止……
我妈正哭着呢,突然嘎然而止,严肃地对我说:必须马上举行葬礼,让驹儿入土为安,否则她的灵魂将在阴阳界里飘荡,进不了阴间,也还不了阳世,得不到超生。
我恋恋不舍地和驹儿的骨灰盒永诀了。在我妈的主持下,我们家为驹儿举行了隆重的葬礼。虽然也是选择在我爷爷他们的坟地,但是我妈说由于驹儿没生过孩子,一朵花还没有开放,只能孤零零地把她一个人埋在了一边,叫做孤女坟。我望着驹儿孤零零的坟墓边上,还有一片空地,我想这将来就是我的归宿,到时驹儿就不是孤女了。
我感到嘴唇一阵疼痛,然后耳朵就热了起来,一股幽兰入耳,就响起来了一种话语:你为什么不买下这片牧场?我以为有人在跟我说话,四处望了一下,他们都在那里表演悲痛呢,我知道一个他们没有见过面的女孩儿,只能凭着想像悲痛,真实具体不起来,他们是在悲痛着我的悲痛,但是我感激他们这种善良的:悲痛。
身边没有人跟我讲话,话语又响起来了:哥,是我,你傻了连我的话都听不出来,我让你把这片牧场买下来,我要和你在一起,我不让你离开草原了,我不想离开你。
是驹儿!我欣喜若狂,笑了起来,吓坏了那些正在哭的人。
这回那些参加葬礼表演的人,开始跟我讲话了。他们很恐惧地喊我,我妈说:你们别管他,他在和驹儿那个闺女说话呢。
我妈的话很权威,大家都好奇地看我表演。我妈是在我爷爷去世以后,成为萨满巫师的。好像是继承了我爷爷的家传,我爸爸因为没有灵性,与此无缘,我爷爷就没传授给她,这种方法和江湖上家传武功秘笈一样,但我感觉我妈妈比我爷爷神奇。
我突然转向大家宣布说:我要买下这片牧场,从此就留在家乡,再也不出去了。
我这个决定让两个人特别兴奋。特格喜场长已经老了,他早已经不是场长了。但是他还很有权威,他走向我搂着我的肩膀说:小子,你回来投资我高兴。当年你离开草原出去读大学,我给你三十块钱,就是相信有一天你能来回报草原的,我从你小时就看出你是一匹好马。
我妈没有当过场长,也就没有特格喜场长那么高的政策水平,她听说我不走了,要投资在家乡草原买牧场,很兴奋:孩子不能再出去了,你的魂儿差一点没丢在外头。
老特格喜当天晚上就请我到他家喝酒。他说看我回来就是一个病人,本来按规矩要给你接风洗尘,你妈不让,说你在外面丢了魂儿,等找回来魂儿再喝酒。我也觉得可能确实找回来了魂儿,我今天的状态确实很好,觉得身上很有力,心情很轻松,有时会有一种情不自禁的快乐感。我自己知道原因,埋下了驹儿,让她入土为安,等于也稳定了我的心,她入土了,安的是我的心。我妈真是一个高明的心理大师,我感激敬佩的泪水在眼里油然而生。还有一个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我知道下一步干什么了,驹儿让我买下草地,和她的坟墓每天相伴,我就好像在谜宫里找到了我生命中的奶酪,前程一片明朗。这里我要讲几句相爱的男女生离死别的情感心理的话,如果你爱的一个女孩儿,她死了,留给你的是思念和忧伤;如果她走了,跟了别人,那留给你的不仅仅是思念、忧伤,还有非常残酷的嫉妒甚至仇恨。死的人会慢慢让你心安、平静,甚至高尚起来;离开你的人却永远让你躁动、嫉妒、痛苦不堪,甚至羞辱。
在老特格喜家,情绪已经安稳的我,显得酒量很好。来陪酒的是老特格喜的接班人,年轻的场长吴六。这吴六当年为了向我炫耀我暗恋的那个他家的亲戚女兵,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是印象当中,傻子吴六当年是个黑瘦的家伙,一天嘴里淌着涎水,可是现在的吴六一点也找不到傻子的踪影了,场长吴六竟然白白胖胖,还蹶起来一个官僚的腐败小肚皮,这真是造化成就人呀。
喝酒时我讲起了当年女兵的故事,大家笑得阳光灿烂,在口中酒肉横飞。吴六在大笑和吃肉时露出的一口整齐的白牙,显示了他在这片草原高贵的身份。草原上很早就有这个说法,有两种动物牙白,一种是狼,一种是从前的王爷现在叫干部,因为他们都是每天的食肉者。当然特格喜虽然人老了,牙却也很整齐,很白。
在特格喜家,我还很惊喜地见到了我小时打架的对手长命,长命的酒量很好,本来一开始特格喜没让长命上桌,我差一点没认出来这个跟我同龄,看上去比我老有十岁,一口黄牙的长命。
我坚持要拉长命一起喝酒,特格喜很不好意思地看了吴六一眼,吴六也表态说:长命大哥一起来喝吧,你小时侯的朋友来了。
长命三杯酒下肚,就控制不住激情了,摘下帽子让我看他秃头上的疤,他说,因为这个疤,成了秃头,最后连老婆都娶了一个瘸子。他还说:我不是他小时的朋友,是他的敌人。
我发现吴六和特格喜的脸色都变了,很气愤地看着长命,制止长命不要再往下讲。这人的命运真是难测,小的时候看吴六和长命,谁知道长大了变化这么大。吴六成了场长,长命成了醉鬼。我说没有问题,儿时的小伙伴,见面讲一讲从前的故事,也很好玩。
这时长命自己往嘴里灌了一大杯酒,说好玩个屁,你看我这个瘸老婆,你今天领到你家去睡一夜,就知道好不好玩了。
长命的媳妇进来了,可能是要劝阻长命不要喝那么多的酒,结果听到长命的话,脸一下就红了。我这时看长命媳妇,左腿走路是瘸了一点,但是人长得很漂亮,比那些四肢健全的人漂亮多了,我惊诧的发现她是我少年的偶像马红。
我站起来,端起一杯酒说:长命,我来敬酒给你们,这第一杯敬你,为小时给你带来的伤害,代表老三给你道歉;第二杯酒向特格喜老场长表示感谢;第三杯酒为你媳妇,即使你不是秃子,这么漂亮贤惠的女人能下嫁给你,也是你的福气,我向她表示敬意。
三杯酒进了我的肚子里了,也进了三个被我敬酒的人的肚子里了。特格喜和长命的媳妇很高兴也很感激我,长命举起一杯酒来,似乎更高兴:巴拉,还是你有水平,你从小就比我有水平,你能敬我老婆酒,我太感激你了,她虽然腿有点瘸,但是她确实是个美人,你不知道她在被窝里有多骚,瘸子躺在被窝里也看不出瘸了。我今天晚上,不能让她跟你睡了,我是个说话不算数的人,我舍不得了。
我心里在骂,这个傻瓜,倒霉的家伙,你让我睡,以为我不敢睡吗?多骚的女人我都不怕。
特格喜急了:长命,你这个没出息的醉鬼,不要满嘴里跑狼,说出那些恶话,丢我们家的人了,闭上你的臭嘴巴。
往下可能越来越不像话了,吴六带着我离开了特格喜家。
三天后,吴六和特格喜又来找我。
吴六以每年五块钱一亩,租给了我十万亩草地。他说草原是国家的是人民的,不能卖给个人,租给你使用权七十年,按邓小平主席说的七十年不变。我再给你一个特殊政策,十年内大盖帽不进去。我没明白大盖帽啥意思,老特格喜说:就是工商税务不管你。
我没有概念地问:十万亩有多大的面积?
老特格喜说:知道从前王爷时代骑马圈地吗?就是早晨太阳一红就骑马出发,到晚上太阳红了的时候回来,你这一天马蹄子下跑的一圈就是你的十万亩。
吴六说:老王爷,你这话等于没说。十万亩就是十万亩,是用钱算出来的,不是用马蹄子。现在是科学时代,你已经落后了。
我觉得特格喜和吴六都很有趣儿,尤其是吴六一本正经,却是满脑袋浆糊杂烩政治。让他们帮我算吧,七十年太久,我们活的只争朝夕。吴六一再说反正不会让你吃亏,其实我也不怕吃亏,甚至没有这个想法。那么大一片茫茫的草原谁能看出多和少,我有时会希望缺斤少两一点还好,那样我心安,我真不希望多占一根萆的便宜。
在吴六积极主动的主持下,科尔沁草原上有了在我的名下的十万亩草场,使用权禾rJ七十年。
我不知道在这片草地上要干什么。春风吹着我散乱的须发,我盲目地在风中行走,我又走向了驹儿的墓地,我要去和她策划一下这十万亩草场如何开发?是她让我搞牧场的,驹儿是个有品位的人,她一定有好的思路。
我坐在驹儿的墓前,阳光明媚。地上的草籽争先恐后地正在发芽吐绿。面向草原,我的心已经春暖花开。
驹儿说:哥,咱的牧场搞得可要有品位,不能只是养一些牛羊,太俗套。牧衬里不是弄丢了你的童年的记忆吗?你在这里把童年的梦找寻回来,咱们在牧场里开发民俗文化。
驹儿果然灵性,又一次一语点醒梦中人。对,我搞民俗文化,复古草原原始部落。
我问驹儿:牧场的名字叫“红马驹牧场”好不好?
驹儿说:这个名字好听,我喜欢,有味道,但是不像牧场的名字,像一部电影。
我说:那好,将来我就给你拍这部电影。
我感到嘴唇在动,驹儿感动了:哥,我真幸福,我虽然死了,但是我的魂都比那些活着的人幸福。
我说:驹儿,咱们就叫“荒原部落”吧。我觉得这片草原是咱俩打破阴阳界的地老天荒部落。
驹儿激动:哥,我喜欢荒原部落这个名字,哥,你就是有才华。
告别驹儿,我去拜了爷爷的坟。在爷爷的坟边上,是谭大爷和谭大娘的合葬大坟。看着远处炊烟袅袅的牧村,滚滚红尘中的人,一年一年不管愿意不愿意都要搬迁到这里来了。牧村争不过坟墓,牧衬里的人早晚都要到这里来。走过春夏秋冬,这就是生命的规律。尤其是谭大爷,我知道他有很多人生的梦想,但是就这样带进了坟墓。他老人家去世的时候,我不在身边,否则他一定会跟我讲的。他几十年前正当人生春风得意的时候,被发配来到这里,他每天都期盼着获得新生,然后再大有作为一番,结果却再也没有走出草原。我离开草原在外面走了十多年,人生的感悟很多,我不知道该为他痛苦还是高兴,因为我们也无法断定他即使很如愿地回去,等待他的很难说是福还是祸。在谭大爷坟的右侧,是我们曾经从井里救出来的张大脑袋的墓地,这个日本翻译官终于还是死了,如果现在还幸运地活着,也是政府的统战对象了,听说小岛马子已经回了日本,或许他还可以跟她去日本。
张大脑袋的坟很大,在墓地里显得极其夸张,我猜想可能是他生前打过他的儿子们,为了安抚自己的良心才把他的坟加高加厚的吧。
我成了荒原部落名副其实的大酋长了。
我的荒原部落围绕旅游由三大版块构成。
第一部分是扎撒猎场,旅游客人从公路走进我们牧场的土路,在尘土飞扬中,我们派出飞快的马队迎接客人。客人远远地就见到我们的部落旌旗飘扬,在马队的左右护卫下,客人的车队来到我们的部落门口下车,九支十米长的牛角号同时吹响。然后让客人坐上勒勒车,在悠扬的马头琴演奏的蒙古长调中进入部落。勒勒车先拉客人到敖包山上去祭祀敖包。每个客人送给一条彩带,上面写上客人的名字,然后系在敖包的树枝或者石头上。
客人沿着敖包跑三圈儿,可以去掉身上的晦气和病痛,获得吉祥的祝福和运气。祭祀完敖包进到订好了的蒙古包里,身着蒙古袍子的小姐,在门口给每个人敬献一条洁白的哈达。客人喝点奶茶,吃点炒米乌勒莫和奶酪之后,休息一会儿,就开始打猎。
如果来的是勇敢的人,我们就给他提供好马,好猎枪,在打猎区放出狼来,让他们围追堵截,纵情杀戮;如果他们马术不好,我们就学边防军,给他们一台大解放汽车追狼;如果他们胆小,或者钱少,因为一只狼五千元,狼以稀为贵,此货短缺,也没办法,我们就放出一只羊,让他们开着车追打猎杀。羊很便宜,五百元一只,打中之后,把羊拉回来,在师傅的指引下,我们教他们给羊剥皮,解体,甚至可以参与制作烤全羊。当天吃不完剩下的我们为他们做手把肉,全包在五百元之内。蒙古歌手为他们敬酒唱歌献哈达,晚上还要陪他们在篝火旁跳舞。
我们的第二个版块是民俗文化雕塑群落。从草原上美丽的传说开始,先祖成吉思汗、忽必烈汗征服欧亚大陆创建蒙古帝国、大元王朝黄金家族的故事和蒙古人的民俗风情,用雕塑的形式展示出来,再现历史风云。
我们的第三个版块是灵感村。我们和国内所有搞创作的文艺家们签约,我们在灵感村艺术部落里免费为他们提供食宿,派人照顾他们的生活,为了避免他们因为门派相轻之争在一起掐架,每个艺术家独立一套蒙古包别墅。无论是书画也好,雕塑也好,音乐作品也好,文学作品也好,他们像野花一样可以任意生长,我们和作者共同拥有版权。你创作的东西卖不出去或者打不响,我甘心认了亏损,如果火了,那么我就和你平分红利。
我这个蒙古部落工程一启动,就热闹起来了。竟然惊动了北京很多食肉者。到这里来的旅游者,千里迢迢,长途跋涉,车水马龙,络绎不绝。有一个旅游报社的记者,是一个脸色苍白很瘦小的女孩儿,她竟然自作聪明,给我总结说:从前的旅游概念是看山水看自然,走马看花,蜻蜓点水,浮光掠影;现在人们已不满足这种玩法了,旅游者要参与进去,荒原部落开创了先河。
这个瘦小的丫头片子真有水平,一下子让我名闻四海。我当然要奖励她,当我把厚厚的红包放进她的手里时,我真困惑,她这么一个瘦小的身体,顶着一颗瘦小的脑袋,怎么会孕育出那么大的智慧来?真是人不可貌相,不可凭脑袋大小论智慧。
驹儿他们的墓地,已经被我用铁丝网圈上,远远地就写着牌子:私家墓地,旅游者不得入内。我越这么写,旅游者越有一种神秘的感觉,就越想偷窥。
我有这个想法的时候,征求驹儿的意见,驹儿说:你挡的是活人,我也不喜欢他们来干扰、喧闹,我们没有时空,你们人的障碍,阻挡不住我的飞翔。
在荒原部落里,我复活了科尔沁草原上蒙古人往昔的辉煌,也找回了我童年的梦,并且我还开创性地创建了一个兴旺繁荣的旅游牧场。
但是有时我觉得这种繁华热闹,是我给予红尘中别人的,我只是很充实地在干着一件事,有时很满足,看到别人的敬仰,和给我爸妈带来的骄傲,也很幸福。但是我不快乐。我只有走进铁丝网里的墓地,在这个打破阴阳界的荒原部落里,和驹儿讲话,我才真正地快乐起来。这个快乐就像草叶上的露珠,在阳光下很短暂地就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