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遥远的地方(一)-生于1980

各位客官,讲到这儿时,我真的不想再讲下去了。这件事使我长久地不得安宁。我无法再在这里住下去了,也不想到学校去住。我怕熟人,怕熟悉的地方。我也怕回家。我常常有一种走投无路的感觉。好了,先让我抽一支烟,松口气。我觉得我快都憋死了。你们也可以先合上书,休息一下,放松放松,要知道后面的故事才伤感呢。

……

如果你是在夜里看我的书,我请你一定要躺下来,一定要用一种闲适的心情来看它,因为它不是什么不朽之作,也并非正人君子们的载道之著。它只是我经历的一段感情上的故事,只是一个闲暇之人乱七八糟的回忆,目的是让你们轻松一下,或者是打发你们的一些无聊的光阴,所以一定要用一种平常心来看它,尽量不要去评价它的好坏。它无所谓好坏,因为好与坏都是相对的,是可以转变的。老实说,那些名誉对我,早已是秋风中的落叶。我是因为太无聊,而且太孤独,我必须靠倾诉和回忆来打发我的日子,靠此来记忆我的历史。我也倾诉惯了,而且像得了什么病一样无法控制这个坏习惯。我的记忆也坏得很,我前面已经说过,我可能很早以前脑子里就有了问题,我的头常常疼得不得了。我常常吃克感敏。医生说不能经常吃这种药,它的负作用很多,但我不吃它又怎么样呢?肉体的疼痛算得了什么呢?内心的伤痛才是难以治疗的。

对了,在我告诉你们那个悲伤的结局时,我首先得讲一讲一个人。这个人由于我前面多次提到,在这里我不能跳过她。她就是汪玉涵,那个看似有些不食人间烟火的玉女。

那天朗莎走后,我本也打算去找她,向她解释,可是我实在觉得和她太累,而且我自知对不起她,便搬家了。从这一次的亲身经历,我体会到人有时是不由自主的。这种不由自主有时来自于人性的弱点,有时来自于生活的复杂性。人性有时是无理的,难以自制的,但是人们无法原谅它,以为人人都像概念或机器一样可以控制。我无法原谅燕秋是这个原因,而我无法面对朗莎也是这个原因。另一方面,人所面对的世界太复杂了,很多突如其来的事件和生存的各种压力很可能会改变我们的初衷,甚至会压倒我们的一切。阿杜唱得好,“谁都可能暂时地失去勇气”。想到这一点,我有些心安理得,但也有些清泪冰凉地滚下。我意识到,欧阳很可能是因为难以说清的什么原因离开了我。现在想起来,我其实对她一无所知。同样,我对其他人,如燕秋如朗莎仍然一无所知。知道一个人其实很难很难,我就觉得她们对我也是一无所知。我也迷茫了,我无法得知欧阳和朗莎对我的爱究竟有多深,又有多真。

有时,我坐在窗前,看着夕阳照红了整个寰宇,照得我内心一片通明,我就想,其实爱情不过是一段痴情而已,并没有人们想的那么神圣。人的痛苦与爱,人生的悲欢离合,相比那长久凝固的时间长河和浩瀚无际的凝固空间来说,实在太渺小了,太不值一叹了。人生就应该像这浩瀚的宇宙看齐,才能知道什么叫“风流”,什么叫智慧。但做到这一点又何其艰难?华兹华斯写得多好啊:“我独自游荡,象一朵孤云高高地飞越峡谷和山巅……”那就是鹰,那就是鹰之歌。

韩燕秋后来还找过我一次,我没有理睬她。她使我伤透了心。也是那一次,我突然对性这个东西充满了厌恶。它是罪恶的一个源泉。我不准备再和她说一句话。朗莎给我打过很多电话,我都没有接。我知道她一直想弄清楚我和燕秋那天晚上是否真的那样,我还知道她是想看看我真的后悔了没有,如果知错,她会原谅我的。但是,那件事对她的伤害不知有多大,对我的伤害却是极深的。性绝对是一个临界点,越过它就意味着责任、道德,不越过它则一切都可以从长计议。

我和朗莎的分手只有我们三个人知道,且谁都不愿意将它说出去。朗莎是一个自尊性很强的人,她绝对不会告诉任何人是我抛弃了她。而燕秋和我则怀着深深的愧疚感。刘好问过我为什么会和朗莎分手,我说,我们不合适。刘好说,大家都觉得是你把她帮成了一个明星。我笑笑,没说什么。我从来就不这么想,因为我欠她的。

我和朗莎分手的事很快也被大家知道了。我又出现在学校的操场上。刘好还会来看我踢足球。经过这么长时间,我觉得她真的成了我的妹妹。我多了个亲人。在那些孤独的日子里,只有她常常出现在我的世界里,对我还保持着少有的关心。我从她那里知道了好多事。吴静怡早已复学,韩燕秋又找了个男朋友,听说是个搞美术的。就连我宿舍里的一些事也是从她那儿首先知道一些情况的。大卫和女朋友一直在同居,但近来他女朋友突然看上了别人,要和他分手。大卫不愿意,她女朋友就找了几个人把大卫打了一顿。大卫非常生气,还常常去找她。而她扬言,如果大卫再缠着她,她就对他不客气。大卫却没有畏惧。

这一天,大卫来找我喝酒。他以为我什么都不知道,当我问他最近和女朋友怎么样了时,他才给我一五一十地讲了。从他的讲述中,我听出他是很爱他的女朋友的。他说:

“再说,我和她已经都住了快三年了,我觉得应该对她负责任的。”

在我的印象中,像大卫这样的农村籍学生,对性还是看得比较重的。他们觉得一个人要是爱一个女孩子,才会和她睡觉,如果不爱她,就不应该和她那样。如果真的发生了,就应该对她负责到底。大卫非常颓唐,我也无比伤感,我们在我的房子里喝得酩酊大醉才睡去。第二天早上,他提议我们每天下午还是一起去足球吧。于是,从那一天起,一到下午四点钟,我就去宿舍找他。我们一起去了球场。

一周以后,大卫到学校的打印店里勤工俭学去了。几年来,他欠下了一大笔债,都是为了取悦女朋友,可是,现在她一拍屁股走了,所有的债务得由他一个人承担。他只好到处打工。他在班上和他们老乡那儿落下了一个很不好的名声。他常常四处借钱,每次都说是有什么要紧的事,一周之内就还钱,可是一周之后,连他的影子都难以找到。等见了他之后,便会说两周以后自当还钱,可有时一学期都过去了,还是不见个钱毛。他曾借我三百元,每次见我时都说,子杰,我知道你不急着用钱,你的钱我以后还行不行?我拍拍他的肩膀说,没问题,如果没有就算了。他说,那不行,我必须得给你还,我爸说了,人不能欠别人的债。我说,好吧,等你毕业后发了工资后请我吃一顿就行了。所以大卫对我感激有加,刘好说,有人说大卫是我的走狗。

大卫走后,我只好找别人踢,有时一个人在操场上跑着。跑着跑着,就发现足球被踢到了一棵大树底下。等我跑过去时,一个漂亮的女生起身将球捡了起来,向我扔过来。她似乎没力气,虽然拼命地扔,但效果并不明显,所以她不好意思地笑了起来。我却愣住了。是汪玉涵。我已经很久没见她了。她见我盯着她看,有些不好意思地低下头,要转过身去。就在那一刹那,我说了声“谢谢”。她转过去的身子微微向我扭了一下,说“不用谢”,然后继续到树底下坐着看她的书去了。

原来她一直坐在那里,被树的阴影遮挡着,怪不得我一直没有看见她。她一个人,身边的那个保卫宫春梅已然不在。我发现她有时会长时间地盯着我看。到吃饭的时候,她起身要走,我便也装作要回去吃饭了。她从那边向操场门走去,我则从这边高操场门口走去。我走得稍快一些,而我发现她则走得相对慢一些,而且用眼的余辉在注意着我。到门口时,我们都碰到了一起。操场门是一个大铁门,铁门上又开了一个小门,只能容纳一个人进出。她要给我让路,我则给她让路。我们都笑了。我看了看她的面容,比以前我见到她时似乎多了些愁容。我笑道:

“你是不是叫汪玉涵?”

她惊讶地看着我问:“你怎么知道?”

“谁不认识你啊?都说是咱们学校多少年来最美的女生。”我笑道。

她羞涩地笑着说:“谁说的?”

“我说的啊!”我说。

她开心地笑了。女人都是这样,任何女人都爱听这句话。她抱着书,走了一阵突然问我:

“你是不是叫胡子杰?”

我也大惊:“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你更是学校的名人了。谁不知道你啊!”她看着我笑道,那笑容太迷人了。

我们都笑了,笑了很长时间。走到她宿舍楼底下时,她说:“我到了。”

我突然对她说:“你是不是一个人吃饭?”

“当然了。吃饭不一个人吃,还几个人吃?”她不解地问我。

“我的意思是,想请咱们的校花赏脸,我请你吃饭。”我说。

她笑着问我:“为什么你要请我吃饭?”

“为我们都知道对方的名字而庆祝啊!再说了,实际上我们早就互相都认识了,你说是不是?眼看我就要毕业了,以后再见你就很难了,所以我不能不珍惜这个机会。”我说。

她犹豫了一下,说:“好吧,你等等我。”

我迅速地跑到宿舍里,将球放下,洗了把脸,然后迅速地跑到她楼下,却发现她在那儿等我,一见到我就说:

“我说怎么不见你了呢?我还以为你在骗我。”

当我们走在校园里时,正是大家往宿舍里走的时候,大部分人都看见了我们。很多人都在偷偷地议论着。玉涵有些不自在,她尽量地离我远一些,装作不认识我一样。我在心里偷偷地笑着。我想带她到学校外面的一家餐馆去,她也不问我,只管悄悄地跟着我走。到了人少一些时,我故意靠近她,笑着问她:

“你为什么离我那么远,好像我们不认识一样?”

“我不习惯。我是第一次和男生在一起走。”她红了脸。

我没有再说什么,但我的心里在笑。走了一会儿,她又说:

“认识你的人太多了,可能大部分女生都认识你,所以和你走到一起,有一种被针扎的感觉。”

“应该反过来说,认识你的男生太多了,他们都曾打过你的坏主意,只不过没有一个人敢来和你说话,更没有一个人来追你。现在他们看见我和你在一起,我的身上才好像被针扎一样。不过,我无所谓。和你在一起,即使被打一顿,我也很高兴。”我说道。

她看了看我,笑得掩不住了。

我们在一家餐馆里吃的饭,我给她讲了很多笑话,她非常开心。在回来的路上,我问她原来她身边那个叫宫春梅的呢。她说宫春梅有了男朋友,和男朋友在外面租了房子住,平时很少见她。她忽然问我:

“听说你的吉它弹得非常棒?”

“你想不想赏耳听听?”我笑着说。

她听到我说“赏耳”就笑着说:“那我把耳朵给你就行了,我的人就不去了。”

“好啊,有这一双美丽的耳朵去听,也是我几辈子修的福啊!”我说。

她实际上不会说话,她的话总是被我截住,然后被我一赞美就不知道怎么办了。我发现她内心实际上很脆弱。我就奇怪为什么一直没有人追求她呢?因为是第一次请她出去,我不能问她有没有男朋友。我也不准备问她有没有男朋友。

她没有手机,但她把宿舍电话告诉了我,并告诉我,如果我要去踢球,她可以去观赏。我也把手机号给了她,告诉她,如果想听我弹吉它,就拨我给她的那几个数字,永远会有人守在那数字的后面等她。她高兴地上楼去了。

这是我新生活的一个开端。我的大四就这样开始了。她使我高兴,使我在临睡前有了想念的形象。

似乎在第二天,这件事就被人传开了。男生们很愤怒,女生们也有些不满。刘好问我:

“听说你又在追求汪玉涵了?”

“谁说的?我们就在校园里走了走,怎么就是我追求她呢?我还没这个想法。”我说。我真的暂时还没有这个想法。我只是一时冲动。现在我对谈恋爱是有些后怕了。

下午的时候,我又去踢球。我没有给汪玉涵打电话,我不想这么频繁地给她打电话,我想让她先想一想我。可是,在我走进操场时,我发现她早已坐在那棵树底下了,仿佛那棵树本来就是为她种的,是属于她的。这使我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似乎是我失信于她了。她见我过来,就笑着站了起来。我说,你什么时候到这里的。她说,刚刚到。我没有再和她说话,就去踢足球了。她则一直坐在树下。一个小时后,我拿着足球坐在她身边,问她:

“昨晚上睡得好吗?”

她一听我问她这个,埋着头说:“昨晚上啊,昨晚上我没睡着觉。”

“为什么?”我问她。

“我一直想,我们不合适。”她突然说。

我惊讶地看着她,没想到她会这样直接,我笑着对她说:

“什么不合适啊?我又没有追求你。我只是请你吃顿饭而已。”

“可是,你是我在大学里唯一请我吃饭的男生。宫春梅说你刚刚失恋,肯定是……”她不知道怎么说。

“肯定是我在追求你?”我笑着说。

我觉得她非常可爱。她脸红红地,不敢抬头看我。我则一直笑着看着她,说:

“你脸红的时候非常美。”

她却不回答我,对我说:

“我想今晚上请你吃饭。”

“为什么?”我不解地笑着问她。

“你请我吃了饭,我也要请你一次,这样我们就互不相欠了。”她认真地说。

我彻底地笑了起来。她这才抬头看着我问:“你今晚有时间吗?”

“你是不是今天来就是想问我今晚有没有时间?”我问她。

“是的,我本来在你刚来时就想问,可你没等我说话就去踢球了。我只好等着。”她说话的时候非常认真。我越发觉得她可爱了。

“如果我今晚没时间呢?”我笑着故意说。

“你今晚上最好有时间,否则我今晚又要睡不着觉了。”她都快急出眼泪来了。

我没想到她会这样纯洁,心里有些不忍了,我说:

“好吧!”

她笑着说:“我们还是去昨天的那个地方吧!”

我笑了笑,说,可以。

我们又去了那个地方。中间,我要出去上卫生间时把账给结了。吃过饭后,她把服务员叫了进来,问是多少钱。服务员说,已经结过了。她急忙问是谁结的。服务员看了看我,说,反正有人结过了。她非要让服务员把钱给我退了,我说,不行。说着,我已经出了餐馆。她在里面忙了半天,出来时有些生气地看着我,非要把钱还给我,说这是我的钱。我说:

“你怎么知道这是我的钱?”

“他们收了我的钱,把你的钱退了回来,不就是你的了?”她说。

“谁看见我给他们的是这几张钱?他们把号码记下了吗?”我笑着说。

她不知道怎么说了。她想了想,非要把钱塞进我的口袋。我说:

“既然不是我的钱,我是不会收的。这样吧,你就请我两次好了。”

她急得站在那儿竟然流泪了。我愕然地看着她,真有些不明白她了。她的心是多么醇朴啊!我不忍地过去将她轻轻地拥在怀里,哄着她:

“别哭了!都是我不好。这样吧,这顿饭就算是你请的,不过账我结就行了,何必这样在意这些事呢?再说了,我把你当我的好朋友,不知你是否把我也当好朋友?如果你也当我是好朋友,就不要太在意了。不就是一顿饭吗?我请你也是很应该的啊。我不是说过吗?我快要毕业了,生怕以后再见不着你,才请你的。你千万别多想。”

她不哭了,默默地跟着我走。走到一半路时,我说:

“走吧,要不我就去给你弹吉它,算是我给你赔不是。”

“我不去了。我不能再和你在一起了。”她痛苦地说。

“为什么?”我惊讶地问。

“我是有男朋友的,你知道吗?”她的眼泪就出来了。

“不知道。你有没有男朋友,与我们交个朋友有什么关系吗?”我故意问她。

“当然有关系了。他会很介意的。”她说。

“他在哪里?”我问她。

“在新疆。”她说。

“新疆,那么远的地方,他怎么能知道呢?”我说。

“他是我们族长的儿子,他的人分布在各地,我的一切他都很清楚。”她说。

我吓了一跳。到现在这个时代了,还会有这样的事?

“他现在在干什么?”我问。

“他也在上大学,在新疆。”她说。

我怀着一种痛苦的心情和她告了别。她是我见过的最纯洁最美丽的女孩子,我的确很喜欢很喜欢她,我甚至有一种怜爱的感情,觉得她仿佛是我的女儿一样,但我没想过要占有她。我能见一见她就足够了。

经过那么多心灵的折磨,我不愿意再强求什么了。我也不想再去找玉涵。白天,我有时去上课,但上课也无非是不想让院长再在我爸跟前告状。我对那些老师的课没多少兴趣,他们总是讲一个问题时会例举很多人的看法,可就是不谈他自己的观点。我和父亲曾经就这个问题讨论过,他认为这种老师大概也是好老师,他们往往将自己忽视,而将别人举起,但是,这种风气会促使学生形成本本主义,丧失个性。起初我并不同意他的观点,但现在我觉得他说的也有道理。任何事情都有两方面。

有时,我只上第一节课,第二节课就往往坐在图书馆前的花坛旁了。那儿阳光充足,风景优美,也少有喧嚣。刘好给我借的书里面,我最爱看的就是诗集。她知道我的这个爱好,所以给我借的最多的也是诗集。我喜欢坐在阳光下看那一行行充满了灵气和神秘呼吸的文字。华兹华斯的叹息和自言自语太迷人了,他的每一声叹息都似乎深深地落在了我的心上,并印下了长久的痕迹,而她那对山川和爱情的轻歌曼舞都仿佛是拿着我的心在歌唱,并非他的,或者说他就一直藏在我的内心,从他死后到我生下后一直沉睡在我的体内,现在被我唤醒了。

下午的时候,我看的是另一本诗集,有时是聂鲁达的,有时是泰戈尔的。聂鲁达的似乎更贴近我的心,他的那种平民式的心态是我所喜欢的,而相比来说,泰戈尔的心就太广大太神圣了,他是一个圣徒,而我是一个浪荡子,无法明知他的《吉檀伽俐》,他的叹息每声都似乎不是和我相通,而是和上帝相通。他离我太遥远了,但我喜欢她的文笔。我一直看到太阳落山的时候,看见白色的纸上印上淡淡的一层红晕,我便抬起头来欣赏着日落。一股淡淡的忧愁仿佛是从血液深处和骨髓里升起来,有时我甚至能感到它们就是我的血液和骨髓化成的一股风,慢慢地掠上我的心头,轻轻地落下来,却又重重地按住我的心门。有时我觉得它们仿佛又是从宇宙的神秘的角落里浸过来的,是从那广大无边的虚空里飘来的,然后像一团烟雾一样飘进了我的眼睛,然后渗进了我的内心。这时,黑夜如期降临,我的身体也突然冷了下来,肚子也有些饿。空虚,一种无边无际的空虚突然间来到了我身旁,说:

“你还要在这间冰冷的屋子里靠你自己的体温取暖吗?走吧,去找你的心上人,或者是你喜爱的人,到她们那里去,从她们的言语和眼睛里取回一些实在吧!”

我得听从他的话,要不,在这孤独的黑夜里,一个人是无法度过漫漫长夜的。在这里,时间变成无比地漫长而粘稠,人世间的一切离我很远很远。

这样,我就又一次侵入校园。“侵入”一词是大卫说的,小卫觉得特别贴切。他说,只要我一走进校园,就像一只狼进入了校园,吞食的是男生的爱情,侵犯的也是男生的尊严,当然,受害的也是女生自己,只不过女生们天生就贱,一看见我就不由自主了。我只当它是笑话,可是由此我也知道男生对我的仇恨。他们叫我花花公子绝对是一种贬义,一种恶骂。

也许他们是对的。似乎很多女生都知道我,并且知道我的故事。原因太多了,首先是我自己长得太酷,这怨不得我;其次是欧阳的几次来临成了神话;再次则是吴静怡的情志失常和韩燕秋的当众自杀与我有关;第四点是现在的大明星朗莎的男朋友曾经是我;最后一点则是我为著名作家古月的独生子。大概还有人也知道我外公是谁吧,因为他送给了我一辆车。总之,我成了学校中的明星,而且是民间的明星,就像西西里岛上的黑社会头子唐一样,虽然很少在公众场合露面,但却无人不识。

但是,现在的我与以前却有大不同。我不会轻易再和谁谈恋爱了。虽然我每天都会去找不同的女生聊天,有时还开着车带她们去看落日,但是我对她们都是像对待朋友一样。可能我的玩笑话常常使她们心跳脸红,甚至半夜里醒来再也睡不着,但我不会向他们说“我爱你”三个字了。说真的,我也轻易爱不起来了。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汪玉涵。我常常想起她,想起她那脸上凭空挂着的忧伤。她常常搅动了我温柔的那部分。我想起她的时候已经没有痛苦,只有一种说不清的伤感。

城里落了一层薄薄的雪,很快就化了。听说郊外下了很大的雪,我给汪玉涵打了个电话。自从那次以后,我再也没有在操场上遇到她。她大概再也不会来看我踢足球了。

“你好,最近好吗?”我温柔地问她。

“好,你呢?”她也温柔地问我,似乎也有些兴奋。

“很好,我能有什么不好呢?”我笑着大声说。

“你找我干什么?”她有些紧张地问。

“没什么,你能下来一下吗?”我说。

她犹豫了一下,说:“好吧!”

她下来了,身后却跟着一个人,是久违了的宫春梅,穿着一身黑色的衣服,仿佛一个魔鬼。

我跟宫春梅也打了招呼,生怕她又在后面起坏作用。宫春梅见我对她很殷勤,也笑了笑。

“我想请你们去看雪。这里的雪太小了,听说郊外下了很大的雪,很好看。”我看着她们两个说。

玉涵没有主意,转过头看着宫春梅。宫春梅说:

“那么远?怎么去啊!”

“这你们就别管了,你们准备一下,四十分种后我来接你们。”说完我就跑了。

我打车回了家,父亲正在接待一个记者。他想让我和那个记者打个招呼,可我没有时间了。我冲她笑了笑便飞出来了。大约三十八分左右,我驱车来到了汪玉涵住的楼下。我给她们打了电话。是玉涵接的电话,她怯怯地问我:

“能不去吗?”

“我都已经把车开来了。”我有些生气。

她一听我生气,赶紧说:“好吧,我们就下来。”

她们换了件厚衣服,还戴了顶帽子。那种新疆的帽子戴在玉涵的头上时,她刹那间就变成了一位仙子,最差也是一位公主。我高兴极了。

在车上,宫春梅的话最多,她问我车是谁的。我说是我的。她很惊讶。我也说了些恭维她的话,她高兴起来了。我们上了高速公路时,她们有些兴奋了。玉涵看着窗外飞速退去的树对我说:

“是不是太快了?”

我一听,就说:“你看前面,不要看两边。路上的雪已经化了,你们不必害怕。”

不过,走了一会儿后,路上的积雪越来越厚,我慢了下来。我们欣赏着两边白茫茫的世界。银色的山峦人烟绝迹,像是在沉睡。天空中还飘飘洒洒地摇着大片大片的雪花。我知道一处游人很少去的山谷。在那里,我们找到一户人家。他们因为常常会碰到像我们这样的游人,所以一见我们就知道是来玩的。他们睡的还是炕,屋子中央有一个火炉子,屋子里非常温暖。玉涵和宫春梅都显得非常高兴。我让主人给我们做一些热菜,并让他们给我们烧一些红薯吃。

主人们忙去了。我们烤了一阵火,就到外面去看雪景。刚开始玉涵在我们的中间,可是后来宫春梅硬是挤到了中间。我有些不高兴。我还注意到玉涵也不大高兴,我借去看主人家的房屋时转到了玉涵那边。玉涵掩饰着内心的高兴。因为雪下得太大,我们还是回到了屋子里去。我们围坐在火炉旁,说着笑话,每个人的脸上都被炉火照得红朴朴的。红薯由我们自己来烧,我不停地将它们翻腾着。半个小时后,它们已经能吃了。我先给玉涵给了一个,她小心地拿着,用嘴吹着,开心地吃起来。我又给了宫春梅一个。见她们吃得高兴,我也赶紧把最后那个拿出来剥了皮吃。

不一会儿,主人给我们送来了热热的菜,我们将它们放在炉子上吃。

“几年了,我还是第一次出来玩,也是第一次吃这么好的东西。”玉涵高兴地说。

“你们还没有这样玩过吧?”我说。

玉涵高兴地点着头,宫春梅也说:“哪有这样的机会啊?我们知都不知道。你以后要经常带我们来玩。”

玉涵一听,猛然抬头看了看宫春梅。我笑着说:

“好啊,只要你们愿意,我一到周末就可以带你们出去玩。平常也可以,只要你们没课,就可以出去了。”

“你没有女朋友吗?”宫春梅明知故问。

“没有。我不准备找女朋友了,没意思,总是让人伤心。我想等我快三十岁时再找,那时,找上就可以结婚了。”我随口说着。

玉涵一直埋头吃着菜,眼睛总是看着火炉里的火。她像是一个听众。

为了说明我不是有意要找玉涵,我在谈话中故意说了和我交往的很多女孩子的名字。宫春梅对有几个也熟悉。我告诉她们,我时常和她们在一起玩。

“那你看上过谁吗?”宫春梅的话总是咄咄逼人,刀刀见血。

“我说过,我现在不会找女朋友的。我觉得很不实际,再说,姻缘姻缘,就是要碰的。我家里人也不同意我在大学里找。”我故意说。

“那你为什么谈了那么多?”她说。

“谁说我谈了那么多?我是喜欢人家,可人家都不喜欢我。我是受害者。”我说。

“你还受害者?你知道女孩子见了你是一种什么感觉吗?她们很容易喜欢上你,可是她们都不敢和你谈,你知道是为什么吗?”她说。

这倒是我闻所未闻的事。我摇摇头,觉得很可笑。她继续笑着对我说:

“原因就是你让人觉得太不可靠了。你知道吗?你不能给人一种可靠的感觉。任何女孩子都可能会跟你谈恋爱,但一想到要和你结婚,很可能就会忍痛割爱,和你一刀两断。”

“真有这样的事吗?”我觉得面前这个女子太让人讨厌了,但我仍然笑着对她们说,“我没有你说的那么坏吧!我实际上是一个很有责任感的男人。”

“反正你看着不像好人。”宫春梅笑着说。

这时,玉涵抬起头来看着我,也笑了。可能宫春梅说到了她的心里。

我也只好冲她们笑着。

窗外的雪还在纷纷扬扬地下着。玉涵看着窗外说:

“如果今天不停怎么办?”

“那我们就住在这里。”我笑着说。

她有点急了,我笑着说:“别着急了,再等两个小时若还是不停,我们就回去。”

一个多小时后,雪还是下得很大。我们都开始有些着急,我看着火炉说:

“我怎么把吉它忘带了,要不我可以在这里给你们弹琴。”

“那我们现在回去听你弹吉它好不好?”玉涵突然高兴地说,说完她又看着宫春梅。

“那我们现在就走吧!”宫春梅也很高兴。

“那好吧!”我高兴地说。

我付了账,到车上时,我笑着对玉涵说:“你又欠了我一顿饭。”

她有些害羞地笑了。我看着她说:“实际上,我有时候想,若是能吃一顿你亲手做的饭就好了。”

她的脸更红了。宫春梅这时说:“我说你这人坏吧!你老是欺负玉涵。”

走了一会儿,我看了看表,我们在那农家居然呆了三个小时。雪下得越来越大了。我们发现城里也终于下了一场很大的雪。等我们到我的住处时,雪越下越大了。

我带她们到了我的住处,屋子里非常温暖。我让她们俩坐在沙发上,我则坐在她们的对面弹着。我给他们弹了《在那遥远的地方》和《嘎达梅林》,还有《半个月亮爬上来》。这些曲子都是我看了一些别人改编的曲谱后,又按照自己的理解改编的。我先是以古典吉它的方式弹一遍,然后再轻轻地唱一遍。我看见玉涵的眼睛里有光在笑。她无比温柔地坐在沙发上,微微靠在沙发的扶手上,内心一片柔情。宫春梅的话很多,她似乎在认真地听,但我觉得她肯定听不懂。果然,她在听了这几曲后问我:

“你会不会唱摇滚?”

“会,但我不喜欢。那音乐太闹,我喜欢安静的抒情的音乐。玉涵,你呢?”我看着她问。

“我?我喜欢古典一些的东西。”她说。

“不过,摇滚音乐也很好。”我看着宫春梅有些尴尬就说。

“就是,春梅原来的男朋友就唱得非常好。”玉涵说。

这话一说,宫春梅有些不高兴。我忽然觉得玉涵也是有心机的,也是有嫉妒心的。发现这一点,使我高兴,我觉得她又多了一些可爱的东西。她不是圣女,而是一个纯洁的女人。

“是吗?你们分手了吗?”我问。

“都是什么年代的事了?还提它干嘛?”宫春梅说。

宫春梅的心情从那一刻开始变得很坏,而玉涵也觉得很不好意思。我便打圆场说:“现在那个女孩子上大学不谈它三四个男朋友的?现在是你不谈恋爱就说明你不行,没人看上你,你将来也嫁不出去。那说明宫春梅的魅力还是很大的。”

她们是唯一的在我弹过琴后没有大加赞扬的人,连句可能的赞美话都没有说。但我知道,玉涵是喜欢我的琴声的。我在后面给她唱了好几首古典曲目,她听得入了神,脸上浮现出一层淡淡的忧伤。

晚上我还准备请她们吃饭,可是她们说什么也要走。我也不想挽留,就送她们回去。我也回家去了。

一进家门,我就觉得气氛有些不对。我爸不停在地打电话,我妈坐在电视前,表情很严肃。我妈只是看了我一眼,就听我爸打电话。原来我爸要打官司。有一个笔名叫英雄的小伙子,在一家发行量很大的报纸上说我爸的某个小说是抄了谁谁谁的新闻稿。那篇新闻稿里的故事情节与我爸的某个小说很相似。我爸很生气,他在拼命地给他的律师打电话,说他的确是曾经看过这么一则报道,但也只是看了一眼就将报纸扔了,也许是受了那篇小说的启发,但他写这篇小说是那则报道发表后两年以后写的,小说本来就是虚构的,是从现实生活出发的,肯定是要从现实中取材的,这怎么能说是剽窃呢?

他气得骂道,现在的青年是怎么了?想出名也不应该用这种方式出名吧!我妈则一针见血地指出,那个叫什么“狗熊”的肯定是想借你的名出名,你应该找几个人写几篇文章给你正名,也把这种人的心思给揭穿。我爸说,写文章不是正中了他的计谋吗?可是不写吧,又非常生气。

我说,别管他,他能把你怎么样呢?这个道理谁都知道,用不着去争。你就专心地干你的事,闲了就出去晒晒太阳。

我妈一听也说,对,你就不管,看他能怎么样。

我拿起那张报纸随意地翻着,突然看见朗莎的剧照。朗莎靠那部戏成了名,已经又拍了一部电影,现在又要接一部古装电视武打片,但朗莎同时也表示,她实际上不想再接戏了,她想好好学习,还想出国深造。在这则消息的左面,有一条链接消息,说的是朗莎在演上部戏时,和著名导演某某某有了绯闻。我扔掉了那张报纸。他妈的,这张报纸仿佛是专门针对我家来的。我妈则将它揉得粉碎。

成名有什么好呢?成了名就要被名所累。这是我早就看透的事,可我爸老是看不透。我爸看不透一则可能是他无法看透,二则与我妈有很大的关系。女人的虚荣心很强,而这颗虚荣心很可能会将一个男人推向深渊。

几天后,我正在枯坐,就听见有人敲门。自从搬到这儿后,我再没有带别人来过这儿,当然除了玉涵和宫春梅外。

是宫春梅。我很意外。

她说,她是来附近看她一位同学的,而那位同学偏偏不在,就只好来看看我,等一会儿后她还得去。我给她倒了茶,我们聊了起来。她说,那天她们玩得非常开心,玉涵回去后好几天都兴奋得不得了。她从没见过玉涵那么高兴的。我便顺便问玉涵为什么看上去很小心,而且常常闷闷不乐的样子。宫春梅告诉我,玉涵上大学以前和她们族长的儿子谈了恋爱,然后她上大学的费用全都是族长家提供的。我一听就生气地笑,我说,这都什么年代了,还什么族长。宫春梅说,时代虽然早变了,但我们那儿的一些风俗还是很厉害。玉涵的祖上全都是他们族长的奴隶,解放后他们之间的关系变了,但是,族长还是在当地很有威信,像贵族一样有权有势。我问她,玉涵爱那位族长的儿子吗?她说,以前爱,现在就说不上了,但她的那位男朋友则对她不一样。他在外面听说又找了一个女朋友快活着,可是还不放玉涵,可能将来他们要结婚的。我气愤地说,他在干什么呢?她说,人家是族长的儿子,上大学什么的都优先,去年大学就毕业了,玉涵的大学也是他们家给弄的,总之,现在玉涵欠他们的很多。我说,不就是一些钱吗?她说,也不光是钱,你不知道我们那地方的情况,我们那里的人对族长家的人是不敢得罪的,玉涵的父母兄弟还在那儿生活呢。我一听,只好重重地叹口气。又是情非得已。我问她,听说那位公子在你们身边安插了很多亲信?她一听,犹豫了一下说,也可以这样说,所以玉涵自从上大学以来就没有和任何一位男生一起走过。我说,太残酷了。她说,玉涵已经习惯了,反正她将来也得回去。

“你可不要打她的主意。”她笑着对我说。

“我给你们重复多少遍了,我就是想把你们当成好朋友,我也不想在大学里再找女朋友了。真的,曾经沧海,我已经没有心力再经受什么折腾了。”我说。

“我不相信,你这个人口是心非。我早已看出来了。”她笑着说。

“那你就冤枉好人了,我这个人至诚至真至性至纯,从来不伪装。”我说。

“你看你这个人,会说话吧,而且我给你说,你就是这些话都会让女孩子动心的,何况你又长得很帅。你的帅还和一般的男孩子的帅不一样,你这个人,看上去好像高高大大的,但又暗藏着柔弱,脸上常常挂着的那丝忧伤和不屑一顾的神情与众不同。女生们都说你有贵族气质。反正我告诉你,玉涵好像已经有些动心了。”她说后面这句话时非常认真。

“我不相信。”我说。

“真的,我今天来就是告诉你,你们若要在一起,是非常非常困难的。我给你说,我们那儿的人是很野的,动不动就会动刀子。她的男朋友若是知道了,会来找你的麻烦的。”她说。

“他找我的麻烦?他人在新疆,怎么找我的麻烦?”我非常生气。

“飞机也就两个多小时而已。再说,也用不着他亲自来。只要他给这边的谁打个电话,自会有人给他卖命的。”她说。

“你不说则已,这样一说,我还真想追一下汪玉涵呢。”我说。

“千万不要,我知道玉涵的性格和为人,她是个极重情义的人。她不想看到这样的事情发生。再说,我也不想,所以我来告诉你。”她说。

后来我们又说起其它的事,她要我给她介绍一个男朋友,还要像我一样有气质。我答应了。

我自然要给她介绍男朋友,不过,我也知道,她是有些喜欢我,但她这个人非常聪明,她知道我不会喜欢她的,我喜欢的是汪玉涵,只要汪玉涵在,她就没有任何希望。我每次给她介绍男朋友,自然是我请客,自然也要她带着玉涵来。我们有时是四个人在我的住处打牌,有时是她们一对,我和玉涵一对,各玩各的。我给玉涵谈吉它和唱歌。我在她面前,最喜欢唱的是王洛宾的《在那遥远的地方》,她也特别爱听。我们一般不到人多的地方去。她怕惹眼。

在她面前,我的内心一片安静,一片圣洁,没有任何欲的念头。在刘好面前,我也曾有过这样的感受,但是她们是绝然不同的。玉涵有一种越凡脱俗的气质。她跟我在一起时,一双明眸像两枚明月,再也没有忧伤。她的一切都使我着迷,但我却从不贪心。能做到这一点,我得感恩于过去。是过去的风流与不幸哺育了我的心灵和智慧,使我知道人的过去就延伸在未来之中,有因必有果,善也可能成为恶,而恶也可能变成善。我把她当成是上帝馈赠给我的心灵的美味。我是在欣赏,绝断了心中的欲念。但想到这一点,也使我伤悲。我竟然仿佛失去了爱的勇气与冲动。

在她面前,我总在思索,究竟是什么只让我的心灵满足,而抑制了我的肉体?它是一种超越还是一种衰老?在我唱《在那遥远的地方》时,我发现我竟然是微笑着的,而她的脸上则莫名地浮上一层淡淡的伤感。我知道,我已经能够舍得了。我已经能够自制了,靠内心中的道德。

我还给她朗诵我喜欢的诗。我很懒,一般不记笔记,但我会在书上折一下。刘好则愿意给我把那些诗抄下来,我告诉她,何必抄呢,复印不更简单吗?这样,在我的床上,就躺着很多诗人的诗。我喜欢把它们随便放在那儿,在我闲暇时和入睡前,我会随手拿来一首读着,一切的烦恼与不幸都没有了,剩下的只有宁静,只有诗。我给玉涵朗诵的诗则是我精心挑选过的。一天,我给她朗诵了华兹华斯的一首小诗《致——》:

你呀决没有那样地完美:

但你要为此而高兴!

别去管没有人说你美貌,

只要我心目中的你

没任何美好事物能比较——

就任它去吧,玛丽。

真的美住在幽深的地方,

她的面纱不会给揭掉;

除非被爱的也爱着对方,

两颗心和谐地对跳。

朗诵完以后,我对她说,当然你是非常完美的。她听完后,竟然掉下了泪水。我吓了一跳,问她为什么哭。她却笑了起来,说,我没哭啊,我是感动。

有一天,她一个人跑到我的住处,手里拿着一张CD碟,高兴地对我说:

“我跑了很多地方才找到的。你看看,喜欢吗?”

我高兴地说:“喜欢!”

她蹶起了小嘴说:“你看都没看,怎么就说喜欢呢?”

我看着她的笑脸,第一次看见她如此地高兴,就说:“只要你送我的东西,无论是什么,我都喜欢。”

她的脸又红了。我喜欢她这害羞的样子。

周末的时候,我常常带着玉涵和宫春梅出去玩。为了能和玉涵单独在一起,我总是要再带一个人,而且要能和宫春梅说到一起的。宫春梅实际上也非常漂亮,大大的眼睛忽闪忽闪的,身材也非常好看。论长相,她甚至比玉涵要漂亮,但从完美的角度来看,比玉涵就差得远了。所以我每次带来的小伙子都对她非常殷勤,她似乎也喜欢被人家恭维和殷勤,但她的眼光总是太高,性格也太强,没有一个能成的。她老是把那些人跟我比。我们去过很多山,上山的时候,我会抓着玉涵的小小的玉手。她的手里始终汗晶晶的,像个几岁的孩子一样,皮肤也非常光洁圆润。休息的时候,她站在我跟前,一手抓着我,一手叉在腰间,快乐地喘息,脸儿红朴朴地,眼睛快乐地看着前方,非常好看。这个时候,她似乎把她那个男朋友忘得一干二净。总之,我们过得非常开心。

有一个叫李玉军的,是我介绍给宫春梅的,已经大四了。他迷上了宫春梅,天天来找我,向我诉说他的不幸和快乐。他的家庭背景也非常优越,拿的手机已经换了好几个。他给宫春梅买了一部非常时尚而又漂亮的手机,可是,宫春梅死活不要。他已经找好了工作,不过,他必须在那里先工作三个月。在他走的时候,他做了一件让我不可思议的事。

他买了九十九支蜡烛,找了十个同学去帮他。在天黑下来时,他们一起到了玉涵和宫春梅住的楼下,他就喊:“春梅,我爱你!”

窗户里有人往下看,但宫春梅不作声,他就让那些同学一手一支蜡烛点上,他继续喊:“春梅,我爱你!”后来,他就先喊“春梅”,而那十个同学则喊“我爱你”。宫春梅还是不理不睬。过路的同学有认识那十位中的一个的,就被他们叫下,加入到他们的行列,半个小时后,大概有六七十个人站在了楼下,一起喊“我爱你”。很多人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便围过来看,发现楼底下点着九十九支蜡烛,李玉军在喊“春梅”,而其他人附和着他。看热闹的认识不认识,也便加入了这热闹,一起跟着喊“我爱你”。再后来,等我过去时,就发现有几百人站在那里一起喊“我爱你”。

一个小时后,眼看蜡烛快要照完了。李玉军让人准备再去买来九十九支蜡烛。几个保安站得远远地,不敢来制止。大概是楼上的女生看见李玉军又要去买蜡烛,有人就站在窗前对着李玉军说:“春梅让你上来呢!”

楼底下的男生不愿意了,都嚷着说:“让宫春梅出来,我们看一下,我们都爱她。”接着就都哈哈哈地笑起来。李玉军上楼去了,像个胜利的将军一样终于攻下了城池。其他人则一一散去,一边走一边笑着谈论今天的事。

我也以为宫春梅是答应了李玉军,谁知道没有。晚上,李玉军就跑到我那儿诉苦,气呼呼的。他是着了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