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浮华背后

周末的晚上,凌家的餐桌上放着几样精致的冷菜,看上去只是普通的家宴。

应该说凌向权是一个比较称职的公安局长,就拿这两个星期来说,他三天没回办公室,五天没回家,如果不是开会,他总是在各类案件的现场,要不就是在分局检查工作。今天晚上回家是个特例,也因为是他自己过生日。

他也有忘记自己生日的记录,害得全家人等他。不过今天请了客人,不是外人,是杜关长和她的儿子。这就不光是过生日那么简单,而是一个联络感情的由头。

凌夫人在厨房里烧鱼,看上去并不那么兴致勃勃,凌向权在一旁给她剥蒜,不时地看看她的脸色,还是忍不住提醒她:“你呆会别这么挂着脸啊,高兴点!高兴点!”凌夫人白了他一眼道:“我有什么可高兴的?我们晓丹哪点不如人?好像我们要巴结谁似的!”

凌夫人是重点中学的老师,平常很是师道尊严。她不接受卓童,从来都觉得他配不上自己的女儿晓丹。卓童这种人,能拿来过日子吗?!她要为女儿一生的幸福负责。

凌向权俯在夫人的耳边道:“现在不是强调战略伙伴关系吗?!”这种话本不应该说穿的,但在这个殊的日子,他不想干费力不讨好的事。谁都清楚,权限代表利益,这便是当官和官员之间结盟的意义。这太重要了,事实上只有形成利益集团才可能立于不败之地。

凌夫人意味深长地看了他一眼,叹道:“我不是反对找个门当户对的,可也不一定非得是他呀!好的男孩多的是。”

“你也不要对叛逆一点的青年这么大偏见吧。”凌向权心想,卓童这孩子是有点衙内恶习,且放浪形骸,但年少纵情者虽成不了圣贤,未必将来就不能做大事,或许是豪杰之材也未可知。他自己年轻的时候不也是小错不断,现在还不是挑大梁。

凌夫人不快道:“是我的学生就没问题,我完全可以接受,可我们现在是嫁女儿。”

凌向权道:“就是你女儿喜欢他啊,我们有什么办法?!”

凌夫人叹道:“所以你才不要起劲啊,应该劝劝女儿别糊涂。”

正说着,便听见晓丹的声音:“我回来了!”

晓丹倒是挺高兴的,她买了生日蛋糕、水果,还有一瓶法国波尔多红酒,对父亲撒娇道:“这可是我的私人收藏,你看清楚,是一九七四年的。”

凌向权道:“我知道你把好酒都锁在办公室里。”他拿起红酒,仔细辨认了一阵,酒瓶子离眼睛足有八丈远,字迹仍旧十分模糊,岁月不饶人啊,他终于找到了出品年月,“年代并不怎么久远嘛。”他自言自语道。

晓丹笑道:“爸,你别老土了,葡萄酒可不是看年代,而是看当年的葡萄好不好,质量怎么样,可有讲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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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向权话中有话道:“我看你也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埃”晓丹的脸刷的一下红了。

凌晓丹留着一头齐腰的秀发,麦色的皮肤,宽额头,眼睛漆黑生动,极具现代气派。她是外语学院英文系的高材生,讲一口漂亮的美式英语,谁都以为她是在国外读的书,其实是地地道道的中国制造,可见她是一个多么聪明的女孩儿。她从读书开始,就不用父母操心,直到今天,她也是全凭自己的能力,开了一家投资咨询公司。因为口碑不错,还真有不少外国公司找上门来。

其实,追求晓丹的男孩也很多,但不知是什么原因,她就是喜欢卓童。卓童身上的所有缺点在她眼里全是不可多得的优点,凌夫人一脸严肃地跟她谈过好多次,气不过时说,你说外国话可也不是外国人,咱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就这么让你不屑一顾吗?!

晓丹撇撇嘴,做个鬼脸了事。

有朋友一针见血地指出,晓丹,你是看上卓童家的背景了吧。晓丹从容地说,可能是吧,我想如果他没有任何背景不会像现在这样可爱。

这是真的,有钱才可能潇洒。

也有朋友劝晓丹,卓童太花了,身边总有漂亮女孩儿,你真的不介意吗?晓丹还是有这份自信的,那些既功利又矫情的女孩,虽然已是一身风尘气,却无比纯情地对男人说,一块看电影不会怀孕吧?我可是家教很严的。这种人怎么可能成为晓丹的对手。晓丹是个有头脑的女孩,就连她的老师都不胜惋惜地说,你本来是可以干大事的,可惜生得太漂亮了。

有时漂亮也会掩盖人的许多优点。

晓丹来到厨房,亲自动手做莲藕盒子,虽说是家常菜,但是很麻烦,要把肥瘦相当的新鲜猪肉搅碎,塞在藕眼里,还要裹上面粉煎,外面焦黄里面香软,方才可口,挺考功夫的。可是卓童爱吃这个菜,从不下厨的晓丹就操练起来了。看着女儿饶有兴致的样子,凌夫人简直不知说什么好。

门铃十分短促地响了一下,待凌向权打开门时,发现门外并没有人,他正要关门,才看见门口放着一个手提纸袋,里面是一个包装相当精美的礼品盒。

这是一块伯爵牌的镶满钻石的手表。

凌向权的表情并不显得格外惊讶,只是他今天过生日没有向任何人声张,他为这个送礼人能如此清楚地记得他的生日多少有些感动。人心都是肉长的,尽管他知道围在他身边的人更看重的是他的位置,但能被人记挂着,他仍感到有一股暖流涌上心头。

显然,他完全知道是谁送给他这么名贵的礼物。

平心而论,凌向权并不是一个贪图钱财的人,相反,他在工作和生活中都相当谨慎。他觉得如果为了一点小恩小惠丢了官很不值得,而且听上去也没有面子。

凌向权的朋友也不多,他人即是地狱是他牢记心头的一句话。加上他生性多疑,这对他的工作或许有利,但在生活中,他与人交往是很有心理距离的,也极难相信一个人,当然一旦相信,也就相当铁杆。

这个跟凌向权建立起友谊来的人就是高锦林。

高锦林是农民出身,至今也显得土里土气。有人说他能成功就在于他小时候家里够穷,是靠捡垃圾为生的。后来他也试着做过多种小生意,如办螺丝厂,贩牛仔裤等,本以为能赚到血汗钱,却没有一样是成功的。

情急之下,高锦林参加了走私团伙,与现在相比也只是小打小闹,不过是一个松散的联盟,有生意便聚在一起环环相扣,没有生意的时候各人自顾自,碰上严打就树倒猢狲散。有一种玩法是小渔船打油不打鱼,各属于自己的走私成品油团伙,他们在海上的边境线外侧,一等到缉私艇过去,便数十艘小船齐发冲关,缉私艇抓得了这条顾不了那条。就是被抓住的小渔船也不害怕,反正走私量不够刑事处罚的五万元钱,有时够胆对缉私人员不耐烦:快点开罚单!言下之意是交完款尽快领回船再去装油。

这种船在走私旺季达到上千条,为了对付海关,高锦林“英雄虎胆”,在海上开摩托艇尾随缉私艇,通知“蚂蚁”船四处逃窜、躲藏,或驶进小河汊,与海查人员打游击战。等渐渐有了名气,他也成了团伙之间重金挖角的香饽饽。高锦林身边有了几个兄弟,他便派人在海关大楼前跟踪海查人员的行动,一有情况便遥控自家团伙的“蚂蚁大军”。

正规军从来都玩不过流氓无产者,那段时间海查人员几乎被他们拖垮。

有了一点钱,高锦林便选了一个经济相对发达的小城镇买了块地皮,结果验证了他独到的眼光,这个地区很快发展为县级市,高锦林在地皮上盖楼建房,卖了二百万,这是他赚到的第一桶金。

当时的房地产业风起云涌,他却急流勇退,用这些钱开制伞厂、印刷厂、汽车配件厂等,小心翼翼地囤积起自己的财富,而避免了在房地产大滑坡时无奈守空房的窘迫。

在他的生意稳步向上时,他花重金办了去香港的单程证,摇身一变成为港商。身份不同了,他不再瞻前顾后,重新打起了走私的主意。但这时的高锦林已不是那个冲锋陷阵的游击队长了,他学会了审时度势,找出了重操旧业的四个理由。

首先当然是关税高,而海外和内地的市场价格相差甚远,有巨大的利润空间。第二是胆大,这年头没胆子,搞什么搞?!其次是走私之后要有加工、销售等一系列渠道。而要做成这一切的根本保证,就是要有人,人的保证。尤其是在大陆,人际关系才是无所不能的制胜法宝。

据说有七十万的人,说话声音最高,最喜欢夜夜笙歌,玩女人包二奶。有二千万身家的人就和气得多,也比较规矩。一旦身家过亿,便是和蔼可亲的完人。高锦林对自己的要求当然不是第一种,所以在那些小老板泡在酒精和夜总会里时,他决定用比这些花费多得多的钱投资人际关系。

这当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

高锦林和凌向权的相识就极富戏剧性。那是一个大型的酒会,嘉宾如云,凌向权也参加了,有人给他介绍高锦林,他以为他是农民企业家,并不太热情,也没有跟他握手。但是没过多久,他发现市委书记亲自跑过来给高锦林敬酒,这令凌向权大跌眼镜,他便向身边的人打听此人是何方神圣?别人告诉他,高锦林是个香港商人,在北京开公司,人面关系极广,不光在你们省厅是红人,就连公安部的某某人也是他的好朋友。

凌向权顿时目瞪口呆,这个某某人恰恰是公安部管干部的副部长。当时还只是公安局副局长的凌向权做梦都想跟这个副部长搭上话。

他对自己刚才的举动痛悔不已,但又不能补救得太过明显。酒会之后,他非常留意,发现高锦林只坐了一部桑塔纳2000,完全没有暴发户之风。这个人越是低调、稳重,就越能激发起凌向权对他的好感。

后来他们就认识了,在交往过程中,高锦林干了两件很漂亮的事,至今都令凌向权难以忘怀。第一是为了他的升迁专门拉关系,金钱铺路,让凌向权如愿以偿地当了局长。第二是拿出钱来帮助警队扩充机动车辆和通讯设备,这使得凌向权有可能在新推出的改革方案中,将市区划片巡逻,一旦接到报警,可以立即到达现常这件事让凌向权在领导和市民两边都深受好评,也体现了他的能力和政绩。

这样以一当百的朋友,放在谁面前会遭到拒绝呢?何况他又那么有情有意,还是在半年前,凌向权生病住院,也没有告诉任何人,不知高锦林在哪儿得到的消息,派人送来了特级的冬虫夏草和燕窝,就连今天过生日煲的虫草水鸭汤,还是那次剩下的药材。

门铃声再一次响起,凌向权急忙把手表收了起来。回到客厅时,晓丹已经开了门,夫人站在门边,倒是满脸笑容,他暗自松了一口气。

进来的是杜党生,捞仔在她的身后,搬上来整整一箱大闸蟹,放下之后立即消失。

杜党生对凌向权轻描淡写地说道:“知道你爱吃阳澄湖的大闸蟹,托人空运过来的。”

凌夫人和杜党生还是很谈得来的,两个人手拉手地坐下,寒暄起来。凌向权便去跟女儿收拾大闸蟹,看到晓丹心绪不宁的样子,急忙回到客厅,问杜党生卓童怎么没来?杜党生说给他打了好几个电话,他说自己开车过来。

凌向权道:“我还给他搞了一件最新式的防弹衣呢,他不就是喜欢收集这类东西。”

杜党生笑道:“你就差没给他配一支冲锋枪了,老凌,我们不能孩子要什么就给什么,年轻人没有挫败感,不会有大出息。”

凌夫人在一边点头如捣蒜。

杜党生站起来,在沙发前踱了几步,有点像作报告那样,“我知道你们觉得卓童配不上晓丹,这孩子也真是给宠坏了,到现在还是一事无成。”

一时间,两个母亲都显得有些忧虑,凌向权却挥挥手道:“没那么严重,没那么严重,你们太不了解男孩子了。”

凌向权回到厨房,小声对女儿说:“放心了吧。”晓丹嘴硬道:“我有什么不放心的?!”脸上却多了几分甜蜜。凌向权笑笑,他是很疼这个女儿的,当年很难怀上,好不容易怀上了,生的时候又早产,放在保温箱里十多天。回到家里,像小猫一样,凌夫人都不敢给她洗澡,还得粗中有细的凌向权来。他那时是警察,餐风宿露的不管多累,回到家的第一件事不是睡觉,而是抱女儿。

对女儿他是有求必应的。

如果这个晚上彭卓童如约而至,客客气气地吃了晚餐,然后金童玉女手拉手地出去散步,那就是另一个故事,另一种写法了。

卓童的确如约而至,不过身边还挂着一个莫亿亿,亿亿今晚穿得很保守,牛仔裤、T恤衫,也没有化妆。卓童丝毫不觉得屋里的人都愣住了,他对一脸欢喜来开门的晓丹说:“这是我的女朋友莫亿亿,”转头又对亿亿作介绍,“我的哥们儿凌晓丹。”

晓丹差点没哭出来,那种滋味不好受。如果面前的这个女孩梳五颜六色的动感骚骚头,穿堕落天使装,魅力四射的脸上涂白色恐怖唇彩,那或许还不是她的对手。

可是当着这么多人,她要显得处变不惊,“我什么时候成你哥们儿了?”她面带微笑地说,还是伸出手去,握了握亿亿温柔的小手。

“不是吗?!我一直觉得咱们特铁。”卓童并没有感到硝烟四起,进屋以后,趁着亿亿去洗手间,杜党生放下脸,埋怨他不该随便带人来,“又不是我过生日!”她低声训斥儿子。卓童不在乎道:“干爸过生日不是跟你过生日一样嘛。”他一眼看到了沙发上放着的防弹衣,兴高采烈地穿在身上,“谢谢干爸!”全然不觉得凌向权两口子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

晓丹呆立在餐桌旁,望着一大盘橙红色的,冒着热乎气的螃蟹,脑子空白。

卓童穿着防弹衣不舍得脱,拿了一只螃蟹腿,碰了碰晓丹,颇为知己道:“怎么样?你也给我参谋参谋。”

“不错。”

“你负责一点嘛。”

“很不错。”晓丹还是淡淡地说。

过了一会儿,晓丹推说要加班,什么也没有吃就离开了。

从香港回来之后,亿亿一直躲着剧虎。她不是不敢首先提出分手,而是实在找不出分手的原因,只好采取了逃避的态度。

但是今天,她主动约了剧虎共进晚餐,还是在“往日情怀”,这是个台湾老板开的饭馆,布置得只能是大众情调,不过莱烧得味道还不错。以前两个人经常到这里来,觉得经济实惠。

亿亿提前半小时就来了,她拣了一个靠窗的位子,不知为什么,只觉得到处都不顺眼,真不敢相信以前总是那么熨帖地坐在这里,还挺沾沾自喜呢。

那个难忘的晚上,在她生命中的意义实在太深刻了,她为什么要拒绝高质量的生活呢?小说里总是说,要过上这样的生活就得牺牲很多东西,似乎只能嫁老头儿,或者嫁给富豪的傻儿子才能得逞,所以她很早就死了这条心,决心做普通人。但事实不是这样,一切都如愿以偿,情况比想象的还好,碰上了一个英竣富有、而又喜欢她的年轻人,书里好像没有这方面的提示和警诫。

是她自己动心了,没人勉强她。她知道那就是爱,以前从未有过的奇妙感受,完全没有时间概念,只想每一分每一秒都目不转睛地看着他,和他在一起。同时她也明白了她跟剧虎只是人有我有的异性交流,与爱没有关系。

那个晚上她洗完澡,已经是凌晨三点了,在十二楼的银河星夜总会里,碰巧是卓童在台上自弹自唱,他随意地拨着吉他,跳动的琴弦发出悦耳的和声。他唱的是《明天你是否依然爱我》,吐词含含糊糊的,不肯咬得那么确切,脚底还不由自主地打着拍子,他的漫不经心打动了亿亿。那一瞬间,她确信自己爱上了他。

告别了酷酷的摇滚,卓童回归的柔情是真正的柔情。

剩下的半个晚上,他们把火热的激情投入到疯狂的造爱之中,并且彻夜长谈,诉说自己过去的故事。一切就跟做梦一样。

回来以后母亲每天跟她吵:“就算你们有点什么,也只当被狗咬了一口,我知道你不是自愿的。”

“我心甘情愿,生米已经煮成熟饭。”

“在一起睡一晚上算不了什么,这件事绝对不行。”

“为什么?!为什么我只能跟剧虎好?”

“因为他正派,这是你一生幸福的保障。那种人,他干哪一行能这么花天酒地?不是什么好人,每天都可以换女孩,你怎么那么容易就相信这种人?”

“我就是不跟他好,也不跟剧虎好!”

母亲瞪大眼睛道:“为什么?”

亿亿两眼发直地说:“我虽然不知道我要什么,但我知道我不要什么!”

“他哪点不好?”

“他哪点都好,他会把我闷死的。”

母亲叹道:“平安的日子都是很闷的。”

亿亿今天来找剧虎,并不是听了母亲的话,回心转意了。只是有朋友告诉她,剧虎得知她爱上了一个富家子弟,仍想挽回和她的感情,只好打兼职赚钱的主意,他答应了一个小老板,愿意为他们厂的产品做广告。据说广告人要把他带到齐齐哈尔去,在大雪天里只穿一条三角内裤,做一个健美运动员才做得出的猛男动作。还好,不用说话,只打一行字:你想知道保持性感的秘诀吗?请穿创世纪牌内裤。

朋友是当笑话说给亿亿听的,他说,你看你多有魅力,连剧虎这样的人都不得不向世俗低头。可是亿亿半点也笑不出来,她只感到心酸,她不希望剧虎对她这样,有什么用呢?他就是脱光了去拍三级片,也不及卓童小指一弹。辛苦和牺牲色相如果能积累财富,那全世界不都是富人了?!

一个人的时候,她哭了,即便不想跟剧虎好,可他的敬业、朴实、勤勉毕竟不能算是缺点,也还是她的大哥兼朋友。她从心里不愿意让别人看低他,嘲笑他。

她必须让他心死。

咨客小姐把剧虎带到了她的面前,他穿着休闲装,好像瘦了一点,眼睛里充满忧伤,但他始终保持着微笑。一时间,亿亿都有点动摇了,是的,卓童带给她的是新奇,浪漫,一掷千金,但是她看出来了,卓童的母亲并不喜欢她,晓丹离开之后,她的脸上一直冷若冰霜。而卓童,她看见他的时候,就感到他实实在在地存在,可他一离开,马上有一种虚无飘渺的东西笼罩着她,如在梦中,她和卓童的故事还不知会怎样呢?!剧虎却给她安全感,这种感觉虽然不刺激,但是让人感到踏实。

他们要了两份套餐,外加两个珍珠奶茶。剧虎显然饿了,他大口地吃着饭。亿亿忍不住说道:“看来你也不怎么难过嘛!”人真的是很奇怪,她以前觉得他不是这么不顺眼。

暗自对比一下,她没有理由放弃卓童。和剧虎在一起生活是不需要想象力的,平静。安稳,算计着花钱,偶尔下下小馆子,一辈子黯淡无光。她提醒自己,决不要因为一时伤感就做出错误的决定。

“难过有什么用?我多兼几份职,保证让你过上好日子。”

“就凭你去给明星狗做家庭保健?就凭你去拍广告?”

“你怎么全知道了?听你的口气,好像很丢人似的。”

“就是很丢人!而且杯水车薪。”亿亿突然爆发了,怒气冲冲地对着剧虎,“你每天下班之后还要去张太太李太太家,围着她们的狗团团转,而且答应人家拍那么下作的广告,问题是这种牺牲毫无意义!你明白吗?!”

“那你想让我怎么样?抢银行吗?”

“你有那个能耐吗?”亿亿苦笑道,脸上隐隐有一丝不屑。

剧虎一声不吭,闷头吃饭。半天才说:“你生什么气啊?我还没生气呢。先吃点东西吧,这饭的味道很不错。”每回都是这样,他总是在该暴跳如雷的时候妥协。

亿亿一点胃口也没有,而且剧虎喝汤的声音让她十分厌烦,她盯着他,异常严肃地说:“你知道捧红一个明星需要多少钱?”

剧虎停止了咀嚼,怔怔地看着亿亿,亿亿直视着他的目光:“没错,我就是这么虚荣,做梦都想走红,我想过的好日子不是吃多几份卤肉饭,而是随心所欲地刷金卡,到世界各地旅游,拥有顶尖级的名牌,住花园洋房,开白色的跑车……你能帮我实现这些梦想吗?!”

剧虎无言以对。

“我不是想指责你无能,”亿亿说道,“这不是你的问题而是我的问题,我天生见利忘义,贪图享受,我们在一起不合适。”

剧虎觉得眼前的亿亿越来越陌生,不禁喃喃自语道:“你以前不是这样的。”

“那是因为我以前只有梦想,而现在梦想成真了。”

“你小心上当受骗!”

亿亿摊开两手,“我不知道他能骗到我什么?我一无所有。”

“真爱无价,他会对你好吗?”

“别老土了,我对贫穷的好不感兴趣。把这份也吃了吧。”亿亿把一口未动的卤肉饭往剧虎面前推了推,起身走了。

她本不想这样羞辱他,可是没办法,让他心存幻想,情况只会更糟。

可是她并没有如释重负的感觉。

洗完了澡,莫眉从浴室出来,看见大黄一脸忠诚地静卧在亿亿房间的床前,看见她一动也不动,熟视无睹的样子。莫眉在心里骂道,连狗都喜欢年轻的,何况男人!这个世界真没救了。

她在全身擦满润肤霜,为的是挽救渐渐失去弹性的皮肤。头发也是她的心爱之物,她是很少用吹风筒的。尽管条件有限,莫眉还是遵循自己的养颜之道,并且持之以恒。晾头发的时候,她拿起刚买的新书《非瘦不可》,认真地阅读起来。莫眉决不会因为没人欣赏就变得大大咧咧,让腰身一寸一寸地扩张。她仍旧节食,做健美操,心愿是美到八十岁。

真不知美给谁看。她有时也会抱怨自己。

电话铃响了起来,她眼睛并没有离开书,一手捞起话筒,又是那个讨厌的彭卓童,“亿亿不在。”她冷漠地对他说。

“阿姨我不是找她,我现在跟她在一起。”

“难道你找我不成?!”

“我就是找您,我叫亿亿代我邀请您出来吃顿饭,您就是不赏脸,我只好直接跟您说,就算正式邀请您吧。”

莫眉像小市民一样憎恨有钱人,尤其是那种花花公子,她真想用话剧道白的口气说,你就别费心了,我决不会同意亿亿跟你交往。当然她也只是说:“我无功不受禄,平白无故吃你的饭干吗?”

“可不是平白无故啊,我听亿亿说,你们爱心驿站的经费一直很紧张,有些流浪狗不得不人道毁灭……”“不是流浪狗,而是患了不治之症的狗和老得不能吃东西的狗。你的那种说法哪是爱心驿站,简直就是狗的集中营。”

卓童在那一头笑了起来,“看来您真的是热爱动物,也不允许别人诋毁您的工作。那我更愿意做这件事了,就是策划一个慈善捐款晚会,让更多的人为小动物献上一份爱心。”

这种从天而降的好事让莫眉太缺乏心理准备了,而且好像也没办法拒绝。驿站的确是因为资金匮乏,现在只能因陋就简。别看站里有那么多明星狗,其实明星只是抽空提着牛肉鹅肝来喂他们自己的宠物,决不会出一个大子来完善站里的设施。事实证明,千万不要对台前爱得死去活来的明星心存幻想。

正在她犹豫的时候,卓童又说:“您来看看策划书吧,看哪种方案最适合你们。”

莫眉答应了去吃饭,放下电话就后悔了,心想,我凭什么相信这个毛孩子呢?他怎么可能有这种能力?他父亲也不是市委书记,他无非想跟我套套近乎,让我默认他和亿亿的关系而已,而我居然答应了他去吃饭,真是傻得可以。

那个饭馆是她没去过的,叫作什么暖凤春,怎么像青楼的名字?!还说有一个叫捞仔的人会开车来接她。

以往,哪怕是去吃朋友家的满月酒,聚在一起的都是三姑六婆,莫眉也要用心良苦地穿衣服。亿亿嘲笑她说,那种场合,谁看你啊?!可是莫眉觉得这是她坚守的一种品位,就是为自己也没错啊,穿着得体会让她感到自信,而她太需要这种自信了。

当晚,莫眉却穿得很随便,因为她非常不愿意去吃这顿饭。一路上,她想了很多指责彭卓童的话,她是一个认真的人,任何说说而已的事都让她有被涮之感。事实上她一路都在埋怨自己怎么这么容易就上钩了?!

捞仔带着她走进一个大型的会所,这里的装修非常气派而且金碧辉煌,身边的红男绿女穿得讲究极了,这个圈子并不是莫眉熟悉的,她也的确显得格格不入,不只是这里的一切衬出了她穿戴的寒伧,就是她衣柜里整装待发的至爱,在这种富贵逼人的地方,也只可能是土里土气。莫眉努力做出镇定自若的样子,似乎什么都见过,对大场面一点也不陌生。她真庆幸自己原来当过演员。

当然,她的气质还是独一无二的,但是在这个空前浮躁的世界里,谁不是先敬罗衣再敬人?又有谁会去真正欣赏那么空泛而又难以捕捉的东西?一切都被量化了,人们感兴趣的是艾丝嘎达和范思哲。

暖凤春只是会所的一个中餐厅,小而精巧,布置得相当优雅,米色的桌布,洁白无暇的餐具,有三个人坐在餐桌前笑眯眯地看着她。然而莫眉并没有理会亿亿和卓童,而把手伸向了彭树,“你的那条酷狗还好吗?”

“很好,谢谢。”彭树有点受宠若惊地捧着莫眉的手。

卓童笑道:“真没想到你们认识。”

彭树道:“何止是认识,我还曾经是她忠实的观众。”

莫眉坐了下来,亿亿小声对她说道:“你怎么没把工作服穿来?”莫眉也小声地回敬她:“我的那套礼服,穿来就跟这儿的领班一样。”亿亿看了看女领班的蓝制服,不禁哑然失笑。

美味佳肴依序而上,若干服务生一丝不苟地站在身后,只要盘子里吐了一块骨头就立刻被撤下去,对这种过度的服务,莫眉周身不自在。彭树似乎颇有同感,“我平时也很少到这种地方吃饭。”

卓童接过话去,“我爸说在这种地方吃饭是犯罪。”

莫眉冲彭树点点头,表示一种志同道合。亿亿却笑眯眯地说道:“哪就让我妈犯一次罪吧,她从来没犯过这种罪。”亿亿总是这样,小时候她就在商店大喊,妈妈,这件衣服便宜!搞得售货员斜着眼看她。

小姐端上来一只素净的大盘,里面的红烧大裙翅摆成菊花怒放的姿态,好一会儿都没人下箸,莫眉拿起筷子,她不想显得什么都没吃过似的,亿亿挡住她的手说道:“这是给我们看的,呆会儿会有厨师当场为我们用鲍汁调制。”莫眉气道:“我知道。我就喜欢这么吃。”她夹了一点点,果然是淡而无味,只好没趣地放下筷子。

彭树解围道:“今天是我想见见亿亿,果然是个好女孩。”

莫眉皮笑肉不笑地很是难看。

厨师煞有介事地戴着白手套,大伙也彬彬有礼地看着他熟练地操作。莫眉觉得这种高尚生活对她来说简直是受罪。

不过卓童的确跟她谈了慈善晚会的事,还给了她一本厚厚的企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