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2)-怀念爱情

不知走了多久,前面的山嘴处突然闪现出一抹黄色的的灯光,在这个漆黑如地狱的大山里,能看见象征着生命、人类的灯光来,使人在目瞪口呆之余,简直还感觉着一种惊心动魄。

三个大学生精神振奋,张嘴欢呼,汉子却沉声喝到:“别闹,先把脸洗干净。”

原来一条涧水就在脚下,黑暗中唱着叮叮咚咚的歌。等三个人在水边收拾完整,汉子才带头向亮着灯光的茅屋走去。

“来儿,回来啦?”一个老年男人的声音在喊。

“阿爸,带来了三个学生。”

被叫作“来儿”的汉子先进屋,响起了一阵蟋蟋嗦嗦的讲话声。

老人端着桐油灯出来了。他穿了一件对襟子青衣,看上去有六、七十岁的样子,脸上核桃般皱纹起伏,几乎淹没了显得有点塌陷的鼻梁,只是精神还很癯铄,眼光颇有神采。

“请客位进屋,进屋进屋!”老人举手热情相邀。

三人刚围着火塘坐下,来儿换了衣装从里屋走出来。

花冲们全都一下目瞪口呆,原来,来儿竟是一个美丽动人的姑娘!一头飘逸的长发,直盖向圆润饱满的臀部,清亮的光彩逼人的眼睛,显示出全部的野性和柔情。

三个大学生立时绯红了脸,想起了那有着磁性的却原来是女性的声音,也想起了当着她的面撒尿的情景。

来儿似乎明白了他们的窘态,冲三人调皮地一笑,脸上便露出一对浅浅的酒窝,“我弄饭去了,”说着,进了厨房。

“这女子野,”老人面色平静,语调关切,“路上把你们吓着了吧?”

“没……没有,”花冲吱唔着,“还以为她是位哥子。”

“哈哈哈……”老人发出一串爽朗的笑声。“这女子自小跟我进山守林,被野山野水打磨得象个男娃哩!以前只让她呆在屋里,不准越过西边的水涧,春天一来,水涧那边的花儿蝶儿,闹闹哄哄地开呀、飞呀,把一架大山,欢喜得没个白日夜晚,她就耐不住手痒,趁我进山的时候,跑到涧西去采花扑蝶。哼,为这个,把她屁股都打肿了……”

来儿的脸在厨房里一闪,娇羞的声音随即传来:“阿爸……”

老人却来了兴致,全不顾女儿的阻拦,声音越发响亮地说:

“为啥不能到涧西去?那边有野猪,有豹子,有豺狼……随便遇上哪个家伙,你都只好乖乖到阴间。豺狼呢,惯于一伙伙地出动,哪里有猎物的踪迹,它们就遍山乱叫,发疯一样围堵。一个小女子,哪挡得住呢?莫说她,我都背过时哟!”

老人说着,将左腿的裤管挽上来,一条暗紫色的肉槽,从小腿直窜到膝弯。

三个大学生目瞪口呆:“这是……”

“野猪撕去的。”老人放下裤管,若无其事地说,“那是一条浑身长满了鳞甲、凶得了不得的母家伙,我最先盯着它,正想偷偷溜走,它就看见了。那时候,龟儿子肚子瘪瘪的,饿得心慌,一见我,眼睛就闪出那样一种狠煞煞的光。还没反应过来,它就往我一扑。第一下闪过了,扑个空。再扑,我又一闪,躲在一棵大栗树后面。第三次扑来的时候,家伙,头撞在栗树上!栗树木质坚硬呀,把狗日的撞昏了,站在那里甩脑壳。趁这机会,我扯起脚板飞跑。刚跑出几丈开外,家伙清醒过来,一下就毛了,嘴里吭吭乱叫,只飞快地看我一眼,垂着脑袋向我猛追。我这心子提到了喉咙口口,不要命地跑啊跑,逢岩飞岩,遇坎跳坎。那畜牲别看样子呆头呆脑,撵起人来象山羊灵便。干紧万急的时候,我唆地射上一棵树,野猪用脑袋轰轰地撞,树叶哗哗掉得象下雨。我这才发现,嘿,这是一棵松树呀,心里一下子踏实了许多……”

老人停止了他的故事,起身在柴门上掐了一根细木棍,将桐油灯挑亮了一些。三个听得入神的大学生,顿时觉得光明了许多,老人的形象也更加清晰。

这些关于山民与自然搏斗的故事,包括花冲在内,谁也没详细听说过,更没有象今晚这样,面对一位真正的历经沧桑的老人。在花冲看来,老人的这些故事,比父亲的人与人厮杀的往事动人得多。父亲的经历,仅是人类生存演进的长卷上一滴不小心溅上的墨汁,老人的故事,则浓缩着人类发展史的主干,由此而显得更博大、更雄浑、更具有大巴山的特质。

他们都等待着下文,而且,都有一种隐约的期盼:希望能从老人口中听到有关来儿的神秘的人生。

老人却像忘记了,对着厨房里喊:“来儿,客人饿了呢。”

“呃,快了。”来儿的声音甜甜地飘出来。

三个人忙说:“不饿不饿,已经吃过干粮的。”

老人诡秘地笑笑:“这娃儿手脚快,平常早弄好了。今天你们来,一定是想多炒几个莱。小女子,心浮,想显一显呢。”

老人习惯于与野物对话的声音依然很响,来儿肯定早听到了,铲铁锅的声音有了短暂的停留,接着就铲得更快,手也下得更重。

“老人家,”页子恳求道,“把你的故事往下讲呀。好精彩哟!”

“我的心提到嗓子眼了。”邹清泉接道,觉得是第一次认识了自然的伟力。

“后来呢?那头野猪就走了吗?”花冲问。

“走了?有那么便宜?”老人发出一串爽朗的笑,觉得三个大学生傻得十分可爱。“我定了心,坐在树上与畜牲拖时间。”他的情绪说来就来,老人的特征体现无遗,“本来身上挎着枪的,逃命时,鬼晓得掉进哪个刺巴笼笼里了。就是有枪,只要不把我逼上绝路,也不会伤它。看它的蠢样,年岁也不小了,人活一世不容易,畜牲同样,让它自己老死算了,算是白喜事。可家伙不干,撞了一阵树干,晓得是枉然,就绕着树子转圈子,嘴里怒吼吼地哼哼。这时候,我才看清它嘴里叼着一块什么东西,血骨淋铛的,颜色鲜红。随后我的左腿就麻木起来,弯下头一看,天爷爷,叼着的竟是我腿上的一块肉!可能是先前爬树时它咬下来的,当时只顾用劲,居然没感到痛!它把肉吞了,然后露出尖刺刺的牙齿,卟啦卟啦地啃树,要把树啃倒,再把我吃掉。从晌午一直到太阳挂山,那畜牲一刻不停地忙着,黄桶粗的树干,啃出了好深好深一个洞。完了,老子今天真是完了。死倒没啥,只放心不下来儿,这娃儿从来没见过她娘,她娘把她生下地,也没来得及看一眼,就死了。唉,女人嘛,都说生娃娃的时候,是把一只脚踩在棺材里呢。我坐在高高的树桠上,清楚地看见太阳怎样滚下山脚。太阳一落山,大森林便轰的一声暗下来,只有一丝儿亮光,鬼火一样不甚分明。畜牲明显地毛躁不安起来,对着山的那边长长地吼一声,好象还想了一想啥,甩甩头,就要死不活地向黑暗中走去。狗东西,它也累了嘛。”

花冲三人终于松了一口气。

“啊哟,”页子吸气,“把我都吓死了。”他的脸通红,牙齿不停地嚼着弯进嘴角的胡须。“它的窝里一定有个老爱人,放心不下,才走了。”

老人笑笑:“是窝里有小同崽,再凶的东西也恋崽娃。虎毒不食子嘛。”

花冲一转眼,看见不知啥时,邹清泉已掏出笔记本在作记录。这个小个子,永远都这么认真,永远都象一棵开花的树,象一只歌唱的鸟儿,身上有过剩的精力。只要这些过剩的东西变成天蓝色和金黄色,他就感到无比幸福。他要把这些故事详尽地记录在案,在灯光下去与楚辞章句寻找一种遥远的对应。

花冲觉得老人的故事并未讲完,他想听下去,但没向老人提出请示。来儿母亲早逝的不幸命运占据了他的头脑,他本能地想起自己的母亲,想起失母之后的辛苦与悲酸。或许,来儿以前也有一个幸福的家园,就因为失了母亲,被人作践,才藏进深山老林来隐居的么?

他感到有一种情愫产生着化学作用,把他与来儿的距离奇迹般地拉近。

“那畜牲还要回来的!”老人见三个大城市学生如此专注清纯,心里得意,语言就不肯罢休。“不回来不算畜牲。”

花冲、页子和邹清泉又一次紧张起来。

“其实,它是到水边磨牙去了。”老人说,“先前我讲过,为啥看见爬的是一棵松树,心里就踏实了呢?因为松树有油脂,老树的油脂更重,畜牲啃一段时间,嘴就胶得张不开,就要找有水的地方去磨牙,把牙巴骨上一层厚厚的油脂磨洗掉,还会回来。它象爱动脑子的精明人一样,再远也找得着地方!趁这时候,我轻手轻脚地梭下树,一蹶一蹶地往家拐。回家才发现,屋子里黑黝黝的,没了来儿的影子。我那个心啊——简直是吓傻了!”

“阿爸,”来儿在厨房扬声喊道。“吃饭了哩。”

三个大学生一齐喊:“讲完了再吃,老爹,你快讲啊!”

老人抹抹下颏上稀疏的胡须,继续说:“我赶紧点上灯,察看门前门后,没有野物的脚印。也没有血迹。我稍微松了口气,晓得鬼女子不是被野物拖走了。可心里总空得很呀。我又到厨房,冷锅冷灶,看来不在家有好些时候了。糟啦!傻女子一定是进山找我去了。因为平时进山,两三个钟头肯定要回,今天这么久,她一定着了急。想到这里,我放了灯,胡乱包扎一下左腿,去取挂放在里屋墙角的另一杆猎枪。我必须连夜连晚地去找她,我不能让她撞到那头畜牲。可是一进里屋,我傻了:天爷爷,猎枪不在了!一定是被那小女子背走了。她还是只有十二、三岁的娃娃呀,她怎么会使枪呢!……我冲进漆黑一团的深山,找了整整大半夜,满山满林地叫我的来儿——我分明知道夜里在大山中吼喊是危险的,也顾不了那么多。鬼女子是我在世上唯一的亲人啊!我不能没有她呀!黑黢黢的坡坡岭岭间,一点回音也没有。天快亮时,我简直是爬着口到离屋子不远的水沟边。就在这时候,你们猜,我看见了什么?!”

三个大学生半张着嘴,紧张得心脏要从喉咙里蹦出来。

“我看见、水沟边我的屋子里,那盏灭了的灯、亮啦!”

“亮啦!!”三个大学生一起欢呼,仿佛自己也同时看见了那盏生命之火。

“我一下子就瘫了,砰地一声倒在地上,嘴里喊了一声来儿,再没有力气起来。来儿刚归屋,听到动静,风一样冲出来,‘阿爸阿爸’地向我跑,使劲把我背回家。天爷爷,油灯下认不出我的来儿了!她把我的一套大大的猎装穿在身上,还没来得及换下呢!我想哭,不提防一下就笑了出来,直笑得满眼滚出眼泪。来儿看着我发傻,‘阿爸阿爸,’她摇我的手臂,‘你看你看。’就把桐油灯移向门口。这一下,我更是差一点吓昏过去,我看见——”

“什么?”这一惊一乍的,弄得三个大学生快要喘不过气来。

“那不是追杀我的那头野猪么!”

“是来儿把它打死的?”页子的眼珠子几乎要瞪出眼眶。

“不是。是被自已咬断的树砸死的。”老人一副劫后余生的激动,“那是山神爷有眼,晓得来儿离不开我,我不能没有来儿呢。家伙,两、三百斤重哩,来儿竟把它拖得回家。那时候,我就知道来儿不可小视了,可以出山了。我呢,老了,不行了,山神爷暗地里笑话我了。从那第二天,我就与来儿交换了位置。也差不多有七、八年了吧。”

来儿端一盘菜出来,脸颊红通通的:

“咋只听你一个人叫蝈蝈吹喇叭呢?”她嗔怪她阿爸,“人家大码头,什么没见过!”

“对对对,”老人不好意思了,“是该听学生娃讲外面的事情,我们两父女,除了一年半载下山背一次盐,怕是有二十来年没见过世面罗!哈哈哈哈……”

桌上,已摆满了热腾腾的野味,来儿一一作了介绍:“这是麂子肉,这是獾肉,这是野猪肉,这是竹鸡肉……”扑鼻的香气撩拨得三个小男人满口生津。

老人进里屋抱出一个瓦罐来,“喝点酒,”他说,“解寒,你们在山上肯定冷坏了。”

来儿在每个人面前放一只黑乎乎的大海碗,一只手抠着罐口,一只手托着罐底倒酒,她将瓦罐举得高高的,黄黄地老酒洋洋而出,在海碗里欢乐地涨潮,当酒水涨满海碗的最后一圈,来儿的手掌轻轻一抡,罐与碗之间连着的酒帘便倏然剪断。花冲他们还没有来得及推辞,来儿就倒满了五大碗。

“这是自家做的包谷酒,来劲呢!”老人说。

“我们不兴劝,你们自个儿喝。”来儿说。她端起大海碗,将一碗酒滴水不漏地灌下去了。

花冲,邹清泉和页子面面相觑。对花冲来说,在C学院文学社团的小圈子里,还算有些海量,可在这深山猎女面前,他觉得自己以前喝酒不过是儿戏!

来儿脸上飞起一朵红晕,挑战般地微笑着,大眼黑漆漆地,粼粼地察看着与她年龄相差无几的三个城里男人。

花冲首先站起来,把沉甸甸的一碗酒送到嘴边,一仰脖,咕嘟咕嘟地往下灌。他生在大巴山,长在大巴山,但用这样的海碗喝酒,却是开天辟地第一次。酒水象没遮拦的溪流,四处滴洒。

来儿看着花冲,眼光里充满赞许和难以捕捉的柔情。

页子和邹清泉慌了,你看我,我看你,既不好推辞,又不敢举杯,模样十分滑稽。

来儿捂嘴巧笑,笑声飘洒一屋,又从柴门轻轻飞出,传到深山更深处。

页子和邹清泉手足无措,相互推诿一番,结果同时站起来,可是未及端碗,又同时坐下。

来儿干脆放开手,笑声便象无羁的小鸟,飞得更快更响,仿佛整架大巴山,都荡漾着她欢乐开怀的笑。

“人家学生娃,”老人带着笑脸责备女儿,“秀气斯文,哪象你这女子野惯了!”又对邹清泉和页子说,“能喝多少喝多少,莫管那鬼家伙。”

听到老人的话,二人竟然再一次一起站起,对视一眼,一举头,将一碗酒水一样喝了下去。

花冲惊奇地看着自己的两个朋友,特别是邹清泉。呵,他想,古往今来,只要有奇特的女人在场,都可以引无数英雄竞折腰。眼下也是明证,连邹清泉,都要为刚才相识的来儿喝酒了!

页子两人本是带着视死如归的心情喝酒的,咽下之后,才觉得自己可笑。这种包谷酒,酒味较淡,有一股稠稠的甜味,由舌入喉,由喉入胃,畅通无阻。两个人哈哈哈地笑起来。

屋子里空气暖融融的。

“吃呀,吃,”来儿说,自己首先拈了一块大大的野猪肉,仿佛在做示范。“想吃什么吃什么,随你们的便。”

三个大学生从未遇到过这样的美味,又被来儿女性的豪情所感染,便一扫斯文,筷子在挟,手也在抓,大口大口地咀嚼起来。

来儿看着他们笑,一脸的灿烂,两个精巧动人的酒窝,象玉石一般闪着晶莹的亮光。

酒足饭饱,几个人来了精神,页子和邹清泉拉着老人,要他继续讲述大山的惊心动魄的故事。

“我阿爸累了,”来儿抱住老人的肩头,怜爱地说,“要睡觉呢!”

“对对对,”花冲看来儿一眼,不明白自己为什么立刻会附合,“老人家陪了我们这么久,是该休息了。”

“只有我是夜猫子,”来儿得意地一扬脸,“晚上不睡白天睡。”

“唉,这就是守林人。”老人十分地感慨,“不怕野兽只怕人。野兽不破坏森林,人就大不同,越是月黑风高,偷伐者越就象鬼一样往外钻,砍了山上的珍贵树种,拖下山去卖大钱。呸,也不是什么大价钱,为了快点出手,龟儿子价格低得没话说,真真是糟蹋圣贤哟;百年来,劣迹从未间断,离这里十多里地的云崖寨,一千多米高哩,从山顶到山脚,竟溜出长长的一条槽,就是贼们放树溜出来的呀。”

页子不无担忧道:“老人家,你们单家独户住这里,确实很危险呢。”

“也不是,”来儿抢先纠正他,“每隔十里八里就有一户人。”

“噢。”

三人明白了,为什么山火乍起时,会神奇地涌出那么多山民。

页子咕哝着:“可还是……有点害怕。”

“也没啥,”老人轻描淡写地说:“最多就是一个死。人嘛,吃五谷长身子,五谷从哪来?五谷从泥里来,人在世上走一遭,死了又回到泥里去养五谷,这叫一报还一报,应该这样的。鸡呀狗呀都这样,人与吉牲同是一条命,同走一条路,所以不害怕。”

花冲半张着惊奇的嘴,定定地看定老人。天啦,他思忖,这不是一个只会放枪杀生的孔武猎人,他是一个经纶满腹的人生哲学家。

老人起身,走向自己的卧室。刚到门口,却在向几个小伙子招手,三人立时跟上去。

来儿顾自收拾碗筷,俊俏的脸庞上却浮出一抹轻微的埋怨。

走进老人的卧室,一适应油灯的光线,三个小伙子几乎吓得倒退两步,页子猛地抱住花冲,才没有失态倒下去,邹清泉则张大嘴巴,老半天合不拢。

一口大大的漆光闪亮的柏木棺材,占去了老人床销的一大半!

“这件寿木,已经漆过二十八遍。”老人把棺材宝贝似地拍几下,摸着胡须哈哈地乐,“三十八岁打好它,一年都要上一次漆。我活着,这间柴屋是我的房子,死了,寿木就是我的睡床哩!呃,大码头的人打不打寿木呀?”

还是花冲从惊诧里首先清醒:“不打的。”他回答。

“哎——”老人脸上有了不屑,“到了那个世界,你住什么地方?当强盗?棒老二?偷别人抢别人的住房?”惋惜地为城里人摇着头,“人要讲良心,在这一岸,要提前为那一岸做准备。肚子胀了方挖屎坑,搞得赢吗?就是到了那一岸,也不要整人害人。阎老棺儿长着火眼金睛的,做好做歹他看着哩,你的生死簿子上,黑脸判官专门打勾打叉哩。”

伴着老人暗夜中的絮叼,几个大学生既往构筑的生命理论,象大山滑坡一样在风雨如磐中纷纷塌陷。是啊,这些看似不懂X、Y为何物的文盲山民,却是真正的大学问家,是生命专业课的博士生导师,你看他对生死轮回的透彻洞悉,那么圆融宽豁,那么物我合一。生命在此岸世界与彼岸世界的转换,在他们看来象天要刮风、娘要嫁人一样顺理成章,用不着一点心理负担。城里人也知道人是必定要死的,城里人也讲誓死如归,但真的更深夜静,死很深入很真切地钻入心灵之时,那种对名利的留恋,对异性的不舍,那种红尘万种的俗根杂念,不都一起翻浮上来吗?于是对死的诅咒、对自然规律的仇恨,还是不由自主地笼罩了心灵的天空,使睿智的人一瞬间变得愚蠢,清醒的学子刹那还原为白痴。

只有山里人是真正的生命哲学家,他们是真正地寄浮游于天地,化灵魂于宇宙,他们的心理是健康纯洁的初婴,他们在恶劣的自然环境中很难赢得快乐的生长,却能做到快乐地死去。他们是真正的得大自然者,是真正潇洒地来人世走一遭。

“阿爸,”来儿的身影不知何时倚在了门框边,“你该睡了呢!”

“好好好,我就睡,我就睡。”对来儿的吩咐,老人象听话的孩子。

三个大学生退了出来,为他把门带上。

“阿爸老了,”来儿手拿一把梨木梳子,在火塘边仔仔细细地梳头,“好不容易碰到一个人,就要叫人家看他的寿木。让你们见笑了。”

“不不!”花冲激动地打断,“阿爸伟大,阿爸比大码头的人伟大得多!”

来儿的眼睫扑闪几下,定在花冲身上,眼光里有惊奇,更有莫名的感动。一个大码头来的大学生,用如此虔诚的语气称赞她的山里的呵爸,这叫她心里没来由地发热。

不知什么时候,三个大学生看着来儿的眼光都不转动了。呀,这是原先那个姑娘吗?看那一头长发,水流般长长地披下,象黑色的瀑布。她神情妩媚,动作温婉,专心致志的梳头姿态,极象一个大艺术家手下的汉自玉雕塑。火塘里温红的余光辉映着她身体的轮廓,一层绒绒的汗毛为光洁的脸蛋添加着浓密的女性稚气。

嘿,先前山林里大骂“混帐”的野小子,大碗喝酒、大口吃肉的豪爽女侠,此时都到哪里去了?

来儿一抬头,突然被看得十分羞涩起来:“乱糟糟的,”她口气有点惊慌,“回家还没来得及梳理呢!”

“你长得很美。”不知怎么的,花冲一下子脱口而出。

来儿的脸立刻红透,眼眶里似乎还渗出晶亮的泪花。但她马上抑制住了,做出平静的口吻说:

“你们过来。”

她推开另一扇柴门。三个年轻人跟进去。

这分明是来儿的卧室,床头一张方桌上,放着一面小小的圆镜,单人床铺收拾得整整齐齐,屋子里,散发出一股青春女性的温香。

“今晚就委屈你们了,”来儿说,“三人凑合着睡吧。”

“那你呢?”三人同时问道。

“我为你们站岗。”来儿嫣然一笑,带上门出去。

这一下,他们才感到切实的困意,鞋也不脱,三具上半身横搁在床上,双脚吊地,刚一挨枕,就听见页子的呼噜。不久,邹清泉也追随着进入梦乡。

只有花冲未能入眠,睁大眼睛,望着漆黑的夜空,放牧着游走不定的心思。一会儿是悦悦的形象前来拜访,一会儿看见方圆明丽的浅笑。但倏乎间,所有的都市背景遽然远去,却在一个朦朦胧胧的大巴山天地里,走过来健康美丽的来儿。

花冲“嗵”地一下坐直身,心口砰砰跳。我是怎么了?他扪心自问,为什么她会挤走悦悦和方圆?

他强迫自己入睡,可总也无法静心,他恨了一声,不再作无谓的努力,干脆爬下床。他从门缝向外偷看,一片漆黑,火塘的余烬早已熄灭,只有飘渺黯淡的星光,从牛助巴窗口里撒进一层薄薄的灰粉,却分明不能照亮什么。

既然看不见什么,只得轻手轻脚回到床上,两位朋友的鼾声不但未能催眠,反而激活埋藏更深的零思碎想,仿佛一声春雷之后,终于喷涌而出的冬日泉水——

在喧嚣扰嚷的大都市,甚至包括那个生他养他的小村落,大多数人活着,不是为自己,而是为别人,不是为别人谋取福利,而是把自己的私心打磨得锋利无比,去刺痛别人未来得及遮掩的另一颗私心。这太累了。累得无聊!而在这方似乎被人遗忘的深山老林。不正可以构筑一方精神家园的净土么?!

在这蛮荒古仆、远隔尘俗的大巴山腹地,现代文明之风仿佛无力企及,但高度发达所必然生出的都市文明综合病,却也避免了对自然生态的战害。

就在万籁俱寂的此时,门外响起一缕轻轻的哼歌声:

清早起来把床下也

拿起梳子梳头发喂……

是来儿,是来儿在唱!歌声象微熏的夏季山风,带来凉爽和醉人的花草香。

已是黎明前的黑暗,天快亮了。

花冲按捺住激动的心跳,蹑手蹑脚拉开门扉。他的文人情怀注定他受不住女性歌声的诱引、注定要被那大自然的精灵所吸住。

刚把门带上,就听到一声“嗨!”,是来儿在黑暗中向他打招呼。七、八年的守林生活,练就了来儿一双锐利的夜眼。

漆黑中的花冲却不辨东西南北,不知来儿躲在哪一个角落,直到来儿发出吃吃的笑声,才知道姑娘就坐在饭桌边。

花冲走过去,来儿给他一张凳子让他坐下。

“委屈你了,”花冲真诚地表示歉意,“我们睡,你站。”

“快莫这么说。以前,我守山林,今儿黑,守几个大学生,哪样更值呢?——喂,我还不晓得你们的名字哩!”

“我叫花冲。长着怪胡子的叫页子。另一个叫邹清泉。”

“你们都是朋友?”

“是的,很好的朋友。”

“好好的大码头不呆,跑这里来做啥?这里除了恶山恶水,莫有别的哟。”

“不是还有来儿吗?”

冲口一句真心话,自己也觉得奇怪,这是今天第二次了,面对这个单纯的山里姑娘,就想向她投出赞叹。

此刻的来儿,心头却掀起滔天巨浪,胸脯起伏,呼吸也十分紧张,花冲的脸上,明显感觉到来儿呼出的扑扑热浪。

花冲以为自己的话伤了来儿,连忙说:“对不起对不起。呃,天快亮了,我想去外面、走走。”算是陪礼,也算是转移目标。

“我陪你。”来儿一说完,就不好意思地低下头。

花冲略带吃惊地看着她。

花冲哪里知道,他与朋友闯入这座与世隔绝的老林,在来儿的生命史上,便抹上一笔开天劈地的检红色颜料。二十年来,除了日渐衰迈的父亲,只有野山野水野禽野兽与之对话。然而,成熟的少女之心,渴求着真正情感的撞击。只是因为没有撞击对象,天长日久的,自己才粗蛮成了外表雄豪的假小子,但那一颗娇娇女儿心,是生生不息地悄然呼唤着收留停泊的港湾。

于是在这一个千载难逢的夜晚,春情蓬勃的姑娘必然要失眠,三个都市异性青年的进入,一定在心灵中激起巨大的波澜。来儿的心乱了,少女的思维变得可爱又复杂,特别是那个首先端着海碗喝酒的大学生形象,如呼啸之箭,就那么一瞬间,深深射入她心窝。

现在,头顶是纯净的天空,星星在晨曦来临之前,显得异常活跃,一刻不停地吐露着所有的光芒。然而,在黑海一样的大森林里,星星浅浅的光亮早被树梢的叶片吸光,地上依然是一片漆黑。露水上来了,这些灌木和小草的眼睛,总是山林里醒得最早的精灵。

花冲被行走如飞的来儿跌跌撞撞牵引着来到水涧边,检一块冷冰冰的石条坐下。与一个久居深山的女子坐在一起,内心丰富的花冲,却一时找不到话说。

来儿先开了口,眼珠在黑夜中也闪着明亮的光:“你们,在哪里读书?”

“重庆。”

“很远吧?”

“也不太远,先坐汽车,再坐几个小时的火车就到。”

“火车?”

“是的,火车。你……没见过?”

来儿低下头去,老半天才说:“莫有,莫见过。还莫懂事时,阿爸就把我带进了深山沟。”

“以前住哪里?”

“以前住在山外的一个小镇上。阿爸说那里的人好坏。其实,先前阿爸哄了你们,我阿妈不是生我的时候死的。我那时已长到两岁,阿妈在晚上被镇长霸占了,跳井自杀的。我阿爸……剁断了镇长的两条腿,当晚,就带我逃到这里,阿爸和我改名换姓,当起守林人,一当二十年。”

花冲脸上的肌肉一阵痉挛,他心里默算了一下一二十年前,是“文化大革命”无法无天的时期,那时他也很小,记忆中的东西不多。只知道中国的道德文化由此倒退五十年,经济倒退三十年,有成百上千万的人死于“武斗”中的杀人不眨眼。

“那,”他的语调有些惆怅,“你就永远也……不出山了么?”

来儿不语。

“没什么,”花冲安慰说,“事情过去这么多年。早已平息了。”

来儿并不接话头,好奇地问:“你刚才说重庆,很好玩是吧?”

比之大山褶缝里,若要讲玩,那是一个天上。一个地里。但花冲不能伤来儿的心,尽量带着轻描淡写的口吻,讲歌乐山,解放碑,长江大桥,朝天门码头,也讲就读的大学里的趣闻轶事,教授的脾气,男女生的促狭,辩论会上的斗智。

来儿眼里闪出穿透黑夜的亮光。“你们好福气哟!”口气幽幽地,象个饱经沧桑的老太婆。在她心中,花冲他们无异于活在仙境。可她又岂能得知,几个长途跋涉的大学生,如今把她居住的大巴山腹地,才真正虔诚地当作陶渊明笔下的世外桃园呢。

花冲想笑,想说几句赞美山林的话,忽听来儿一声惊呼:

“别闹,听!”

花冲被这一叫吓得毛骨悚然,屏神静气地倾听,除了闷沉沉的水流声,周围只有揪心的静谧。

“快回去!”来儿拉起花冲就跑,“暴雨要来了!”

“你、怎么……知道?”花冲上气不接下气,边跑边问。

“水流声。晴天的水流声很好听的,刚才的声音变了,象细娃儿哭。”

“我怎么听不出?”

“你是大码头来的,你长着大码头的耳朵、大码头的眼睛、大码头的心窍。”

“那你呢,”花冲兴趣盎然,“你长着什么呀?”

“我?”来儿一楞,格地一笑,立即收住,“我们嘛,山缝缝里一根草,水坑坑里一只小蚂蝗,土洞洞里一个赖疙宝!”

“赖疙宝”即山里土话癞蛤蟆。花冲觉得大有收获,跟来儿一起,泥土味太浓,灵感在胸中蠢蠢欲动。

“诗!”他高叫,“‘山缝缝里一根草’。来儿你在作诗!”

“什么是诗?”

“是一种意绪,一个终极的梦。”

来儿摇头:“不懂。”

“一种大欢乐,一种大悲哀?”

来儿还是摇头。

花冲站住脚,神秘的森林,纯朴的山姑,已经越过最黑暗阶段而即将被光明一点点照亮的清新的早晨,混合成一股伟力,涌动着他的思潮,随即,灵感象一根自由的火柴,在脑子里一划而过,一股形象思维的火花“蓬嚓”燃起,刹时照亮诗意的天空。

“来儿,来儿,你是问诗是什么吗?”花冲手舞足蹈,激情澎湃,“让我告诉你、告诉你:诗是一条路、一架梯子、一只伸出的手、一只蜜蜂、一副药方、一座教堂、一个谜、一座激情的火山,也是一轮水中的明月、一次出逃、一种回归、一个巨大的悬在空中的疑问、一场与死亡终生的较量,它还是一把伞、一片云、一方崭新的大地和天空、一种瞬间的永恒……诗有太多的可能,也有太多的答案,诗让我们兼有人和神的双重胸怀和属性,诗就是一根小草草、一只小蚂蝗、一个赖疙宝、一个……巴山之阳英姿飒爽的来儿大姑娘!!”

来儿呆了,与其说是被吓住,不如说是为青年男子半疯半痴的艺术激情所迷住。她象中了盅的部落少女,万分崇敬地看住能施巫术的祭师,这个祭师是她久远呼唤终于一现的梦,是升华她、成全她、重塑她、使她凤凰涅槃走向新生的另一个雄性的世界!

一道明亮的闪电划破天地,一声震动世纪似的响雷炸醒处女的巴山。

倾盆大雨轰然而降,似要把连亘数百里的大山拦腰劈断……

等淋成落汤鸡的花冲与来儿跑回屋子,老人与另两位大学生都已起了床。

看着回来的两个男女,堂屋里的气氛突然之间变得很尴尬。

“老人家,”花冲顾不得换衣服,气都没喘匀,就赶紧献殷勤,“不多睡一会儿?”

飘忽的桐油灯下,老人衰老起皱的眼皮耷拉着,鼻子里含意不明地嗯一声。

花冲的心一紧,以轻松的口气补充道:“来儿陪我到涧水边去看了一会儿山景。”说过之后才觉得拙劣——伸手不见五指,看什么鬼山景?

来儿为他解围:“阿爸,你是咋了嘛,人家学生哥淋了雨,你把罐罐里泡的驱寒药酒拿来,人家喝一口呀。”

老人粗浊地“呕”一声,起身进内室。

来儿向花冲伸了伸舌头。

邹清泉和页子盯着他,页子面带洞悉世间一切的笑容,邹清泉则稳重庄严,不知有何见教。

“大概,”邹清泉说话了,“这场山雨会把我们锁在山里。”

页子一直似笑非笑,不停地揉眼睛,喷鼻子。

花冲默不作声,他的情绪十分紊乱,对似笑非笑的页子充满了怒意。

老人出来了,捧出一个陶土罐,让花冲喝一口,直辣到花冲的心尖上,然后老人看着女儿发命令:

“你娃娃昨晚没困觉,中午我做饭,你马上去补瞌睡。”

来儿伸伸脖颈,似乎想分辨。老人不让她的话出口,右手抢先往她的寝室一指,第二次命令:

“快去”

来儿不好吱声了,飞快地瞟一眼花冲,恹恹地走回自己的小巢。

暴雨整整下了一个白天。

在这个白天里,整架大山像舍命厮杀的古战场,金鼓齐鸣,刀戈乱响,霸领大山数千年的古树,崛地而起千万年的山体,无一例外,都象束手待毙的死回,默默地承受着雷雨的暴虐。天是黑的,地是暗的,天地之间,泻下万千条瀑布。

躺在床上的来儿根本就没睡着,凝神倾听着堂屋中三个大学生点滴的对话,特别是那个叫花冲的大学生,声音仿佛一只只野鸽子,字字句句钻入她心灵的殿堂,弹动少女心中的管风琴。她也密切注意着阿爸的反应。怎么没有阿爸的声音呢?他真地在生她的气了吗?女儿是最理解阿爸的,阿爸把这架大山看成躲避天灾人忧的避难所,看成与女儿灵肉栖息的保护地。如今三个外乡人贸然撞人,特别又是三个年纪轻轻的男人大学生,其中一个气质特殊的小男人首先吸引住阿爸年轻的女儿,他感受到这股危险的气息,能不紧张吗?

来儿在床上翻来复去,花冲的形象在头脑中挥之不去。他有一个什么样的身世呢?大码头的人,不用在森林里扛枪巡逻,不受风吹日晒,他们的远方生活,都是一个什么样的讲究呢?大码头的男人,假如娶一个山林里的野女子,是不是会好好地喜欢她一辈子呢?如果跟他到一个新地方,他会教她怎么走城里的路吗?怎么坐城里的火车吗?怎么吃城里的饭吗?怎么说城里的话吗?

呸呀呀,来儿你是怎么啦,你怎么就胡思乱想到那么远的地方去了呀!

心跳的震动使她象做贼一样害怕,双手捂脸,身体蜷缩在床里面。但这只是一瞬间,山地的勇敢深入她的骨髓,她从小怕过什么吗?没有?那么她就不怕那个令她心跳的男人,不是不怕他的蛮横,而是不怕他的魅力。

她的鼻子耸动着,她嗅到了什么?呀,那是床单上从未有过的异性的气味。来儿的背上滑过一股潮热,感到有无数细汗从千万根小毛孔里渗出。她嗅一下茅草填塞的枕头,然后抓住床单,俯下脑袋,鼻子轻轻地从上面一寸寸嗅过去。哦,这就是那个“诗”学生的味道吧。嗯,男人的味道怎么这么一个样子,怎么这么好闻呢?背上潮热的感觉更加强烈,似乎胸脯和腋下也在出汗。她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把床单紧紧地捏在双拳里,压在嘴唇上,青春的呻吟从胸膛挤出,感动着屋里沉寂了二十年的空气。

哦,在这一时刻,来儿顿悟了什么是女人。

过去的她是残缺的,而这一瞬间,她从心理上完成了一个飞跃。

午饭的气氛很微妙,来儿在老人的呼唤中出屋落座,花冲偷偷看了一眼,才半天时间。她好象突然漂亮了许多。

老人一反上午的沉默,搬出陶土酒坛,一幅豪迈气概。席间,他不与女儿说话,只顾热情地向三个大学生劝酒。他看似散乱的话锋实则暗有目标,对象主要是花冲。他问他在学校当着什么“官”,都有什么威风,城里男人女人都时兴着什么样的生活起居,男人打妇人是否象山里一样同样得着邻居的大声鼓励。

“老爹,”三个大学生笑得很好看,还是被问的花冲回答,“城里人如今不敢打女同志,听说有的家里,还是女的揪男人的耳杂,那些丈夫没办法,自我安慰,成立了‘软耳朵协会’呢。”

“嘻——”来儿冷不防笑出声,被阿爸一瞪,赶紧咬住嘴唇。但她的眼光不退缩,与阿爸对视着,不知怎么的,倒是老人首先软下去,避开女儿的视线,继续有一搭无一搭地与三个大学生对话。

“自古道,”老人不信刚才花冲的话,“自家的马儿自家骑,自家的女人自家欺。城里真敢反了天,女人不受男人的气了?”

“阿爸,”页子跟着来儿的称呼叫老人,“你放心,城里是男人才被女人欺。”

“年轻娃不敢乱说。”老人正色道。

页子肯定是想起了与袁辉的不顺,面呈哀愁说:“向山神爷发誓,不敢哄你的。”

花冲偷空瞄来儿一眼,来儿向他扮个鬼脸。

午饭应该说很愉快,与上午的冷淡相反,老人对花冲不再戒备。但下午的雨声里,来儿想与花冲摆谈的企图却都成为泡影,老人一会儿吩咐她做这,一会儿要她去搬那,他似乎长着四只眼睛八只耳朵,只要来儿一有接近花冲的企图,他一定会在适当时候以适当的事情把她支开。

傍晚,猛雨骤然停下来,大山一片清新明丽。

“儿呢,”老人唤女儿,“该上山去撵山耗子了呢。”又仿佛是故意向大学生们解释,“这种天气时候,贼们以为守林子的不出去,是最黑心的哩。”

来儿盯着花冲,张了张口,没说出话,进自己的内室挽了头发,打上裹腿,持上猎枪,向大家点点头,迈着英武的步伐,坚定地走向雨后的山林。

接下来是一个难熬的夜晚。

晚饭在一片神秘的安静中吃完,老人没话了,每根深深的皱纹里,似乎都隐藏着说不清道不明的思绪。三个大学生睡进来儿的小屋,仿佛也有了与第一天不同的感受。

邹清泉被一种使命感所驱驰,虽觉山里风光奇伟,但停留太久,便容易滋生事端。这个小个子,从来都有一股不达目的不息奔驰的毅力和勇气。他已敏感到老人、来儿、花冲之间的尴尬,他熟知他的朋友,花冲用诗人的心灵感受着生活的馈赠,情感沛然,却自制力薄弱,最好的防范,是赶紧离开此地。

页子的沉闷来自另一方面,大巴山的蛮荒与古朴给他注入一份阳刚,可是见着来儿,不由自主就要想着大学里那个飘忽的影子,他作了几次努力,也无法将她驱赶。现在躺在来儿的铺上,闻着女性特有的如兰似麝的香气,干脆沉溺于哀怨的牵挂和思念之中,竟自抽抽泣泣地流下眼泪。

花冲却产生了浓浓的依恋,此地毕竟与他故乡的山峰一脉相承!他们的助条是连在一起的,他与这儿的老人、与山中姑娘来儿,本质上是一根藤上结的果,他们的内核,天生就是同一种化学方程式。他心里时时涌动着一股潮,很想提出与来儿一起进山巡夜,体验一种独特的人生,他相信能把这感受记下来,化成一首气韵悠远、哲理充沛的长诗,打动万千城里的读者。但老人紧闭的嘴巴和警惕的双眼打消了他的想法,他不知道与来儿会发生些什么。他放任地渴望,又顾忌地收敛。他在一种煎熬中觉得情绪变坏,有一种想要发泻、想要长啸的欲望。

来儿现在怎么样了,猛雨过后,山洪如虎,按老人的说法,这时山贼活动也最为猖獗,来儿必须接受自然和歹人的双重挑战,她能自如地应付吗?

竹蔑泥墙很薄,听得见隔壁的老人在翻身。他夜夜守着他的棺材,他对今世与来世的想法,真如白天给我们讲的那么超脱吗?

页子的抽泣大起来,丝丝缕缕,锯着神经,花冲的烦噪一下达到了最高点。

“讨厌!”他恶声恶气地斥责,“你不要老是挤你那老鼠尿好不好!”

“哪个有你潇洒,”谁知页子狠狠地回敬,他的眼泪是为袁辉而流,容不得任何人的亵渎和攻击。“你倒行,走到哪里,就把情种撒向哪!”

页子的话严重地伤了花冲的自尊。“你的意思,”他的脸几乎抵到页子的额头上,“说我是玩弄女性的老手了!”

“各人的事,各人心知肚明。”页子不松口,“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娘的!”花冲气得直想煽朋友一耳光,“我对任何女性都是真心!”

“那你就是对任何女性都缺乏责任!”

“我都被你的专一感动了,”花冲喘着气,“回学校,我建议在大校门给你树一块贞节牌坊。页子,如果你能站在张尚清的床边,把他从袁辉的身体上拉起来再狠狠给他一耳光,我就佩服你是真正的男人!”

花冲的话象利刃,刺得页子一下跳下床,胡须一擦一撩的,大声说:

“花冲你以为我不知道,你爱方圆胜过爱悦悦,可是,方圆也被张尚清玩了,你去给他一耳光吗?!”

花冲的心一阵痉挛,捏紧的拳头举起来。

“你们到底睡不睡!”邹清泉适时地插在两人当中,“要把精力用在这些事上争输赢,我只送你们两个字:无聊。”

老人一定听到了他们的争吵,把棺木敲得梆梆响。

花冲和页子泄了气,随邹清泉精疲力竭地倒下床。

沉默良久,邹清泉正色问道:

“田夫,雨已停了,我们准备什么时候起程?”

花冲一时没回答,听邹清泉的口气,似乎也在责备他。起程起程,前两天的不能起程,难道能够怪我么!憋了好半天,他才闷声闷气地吐出两个字:

“随你。”

“那就天亮出发。”

“随便。”

……不知什么时候,大概是一个太阳落山的血红黄昏,大山被涂抹得惨烈而悲壮。花冲独自穿行在沉寂千年的原始森林里,厚积的败叶和腐烂的野果,象沼泽一般死死地缠住他的双腿。晚霞从天边消逝了,大森林里回旋着阴森恐怖的山韵,象一所荒颓多年的教堂,突然响起了粗哑神秘的管风琴声。花冲的心急得快要炸裂,冷汗浸出额角。他在寻找一个人,然而,在大森林里跋涉几天几夜,丝毫不见那人的影子。实际上,他也不清楚要找的究竟都是谁,一会儿象是悦悦,一会儿象是方圆,一会儿象是来儿,一会儿象是张旗……刹那间,一片眩目的红光冲出地平线,他一下发现,那人竟在红光中向他热切地招手!他从败叶的沼泽中拔出双腿,欢呼着向红光的中心奔跑而去。待到跟前,人影突然不见,却变成一棵长着青面獠牙的参天巨树。花冲猛然收住脚步,疑惑间,巨树突然齐刷刷地拦腰断裂,高入云天的树干,张牙舞爪地劈打下来。花冲发出一声绝望的惨叫,死神狞笑着把他搂抱……

“花冲你醒醒!你快醒醒!”页子和邹清泉一起推着在床上手脚乱舞的花冲,焦急地大喝,“花冲你疯了吗?”

花冲猛地睁眼。原来,刚才是南柯一梦。

隔壁的老人又在大声敲棺材。

页子摸了摸花冲的额头,额头并不发烧,只是一片冷汗涔涔。

“花冲,”页子的语调真诚而痛惜,“对不起,是我惹你生气了。”

花冲大受感动。梦里的情绪还紧紧地纠缠着他,他感到特别地孤独。

“没啥,”他虚弱地哼哼,“页子,是我先伤了你。我们早已和解了,是吗?”

“是的,”页子动情地说,“我们之间本来就没有什么怨恨。”

“再睡一会儿吧,”邹清泉为两个朋友的友谊高兴,“页子你也快睡,天快亮了。”

“嗯。”页子忧伤地看了一阵花冲,躺到自己的位置上。

很快,他与邹清泉发出轻微的鼾声。

花冲却再也无法进入梦乡。他爬起身,深情地看着横躺在床上的两个朋友,轻轻地把铺盖替他们掖好。然后把耳朵贴在柴门上听听,老猎人那边没有什么动静,他静默了一会儿,照着心灵的指引,蹑手蹑脚地出了门。

他觉得他的梦有一种不祥的预兆,他要去看看放心不下的来儿。

今晚与昨晚大不相同。一轮玉环似的圆月,把大山照耀得朦胧而又诱人,地上有模糊的亮光,水涧边比昨晚宏大得多的水吼,把花冲引向了那里。他沿着湍急的流水走了一小会儿,疲乏地坐在一块涧石上。

抬头望天,冰盘玉轮,万里皎洁。自己与月亮是结下了不解之缘么?月的清辉,正映射着自己懦怯的悲剧性格么?在大学校园,有一个悦悦,还有一个方圆,难道,都是月亮派遣下来丰富自己生命内容的女性么?这里,意想不到又出现一个来儿,在故乡苍茫的大山里,来儿的美丽和洁白的心灵,不正是一轮让大山灵动起来的月儿么!从自己能读懂诗的时候开始,就最喜欢读那些与月亮有关的诗句:“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月明星稀,乌鹊南飞,绕树三匝,何校可依……”月是一种境界,是一种生命,而且,诸如李清照,柳永,姜夔,甚至包括苏东坡,不就都是清清瘦瘦的一轮明月么?

背后响起敏捷的脚步声,由远及近,由经到重,花冲听出来了,那是来儿。

他没有回头。

要是往常,他肯定早就会惊惧地回身张望,可现在,心如止水,好象什么也不怕。

背后的脚步声停下来。

“是你?”来儿惊喜地问道,声调里带着湿漉漉的雾气。

“天亮我们就要离开这里了,”花冲依然没有回头,“我提前来向大山告别,也向你告别。”

“要走?”来儿的声音发着颤音。

“走。我们热爱你的大山,但终究不是我们的家园。”

“你们…到哪里?”

“先去做一件神圣的事情,然后回重庆。”

来儿走到花冲正面,缓缓跪下来。

“让他们两个走,”来儿的声音好急切,好火热,“你不走,行不?”

花冲的心门象被重锤狠敲,发出“铛”地一声巨响。这是多么纯真的情意,出自一个女性的口,包含着多少话语之外的美丽。

他情不自禁地向前一倾,抓住来儿的一只手,但他无话对答,沉默中,只能无可奈何地摇摇头。

想不到被山风雕刻得野性十足的坚毅来儿,此时变得象个无依的小姑娘,大大的眼睛里,一下滑出大大的泪珠。

花冲内心大恸,他捧住来儿的手,抑不住心潮激荡:“来儿……我本来也是大巴山人,父亲,哥哥,姐姐,都还在吃大巴山生长出的五谷杂粮。当然,他们离你居住的地方很远。我……是历经磨难才考上大学的……我觉得……”他结结巴巴,辞不达意,想说的东西说不出口,不想说的又必须说出来。

“那么,”来儿泪眼婆娑地看定他,“你是不喜欢大巴山了?”

“不不,绝对不是!但……怎么说呢?一个人,光拥有大巴山是不够的。”

“那你带我一起走!”

花冲被来儿的话惊出一身冷汗。这个姑娘,原来她的心是如此诚,她的情是如此浓。可是,怎么能行呢?

见花冲木偶一样呆着,来儿更使劲地摇他的手:“带我走吧!带我走吧!……诗学生……”

花冲没有回答,也不知道如何回答,只觉得脑袋炸裂般的疼痛。

来儿放了手,将头巾一摘,脑袋摇晃几下,美丽的长发如云一样散开滑落,飘到涧水里(在夜色中随波起伏,折射着月亮的辉光。花冲从水里捞起一络黑发,紧紧地攥在手心。

来儿慢慢脱去猎装,露出贴身的一件紫红衬衫。

美丽的月光下,她如一只燃烧的火鸟。

“诗哥哥,我是女的呀……”

花冲的头脑里金光万道,心里漫溢着昂扬的春潮。呵,一股躁动的激情,一份浓稠的温情,就这么流向我的怀抱了!在我的面前,坐着巴山孕育出来的精灵,这是上苍对我的垂怜,把巴山的雄奇、灵性和美丽,统统赐予我,可我一介凡夫俗子,我配拥有巴山重如万钧的荣耀吗?

然而,拒绝美丽是残酷的,轻慢纯情更是莫大的罪过。他的心灵充实而膨胀,他在晕眩的虔诚中,颤抖着伸出双手,捧住了来儿的脸,象捧住巴山顶上一束圣洁的红杜鹃。

“带我走吧!”来儿哽咽着,“亲哥哥,带我走……”

乞求般的呓语,带着大山的质感,带着大山的重负和对山魂的背叛,不正是当年的自己吗?然而,自己有一个经历过征战杀伐的父亲,虽最终隐迹山野,却志向不灭,用他无力但不屈的大手,把自己推出了山外。来儿呢?有的只是相依为命的阿爸,来儿走了,就是阿爸的消亡,一个的新生,预示着另一个的毁灭。老人前后两天对大学生态度的变化,充分说明了问题的紧要。可是,来儿的生命若不注入新的内容,她将在蛮荒的大山沟里香消玉殒,一朵再美的花,假如没人发现、没人赏识,就等于没有实现终极的价值,来儿这样年轻美丽的女性,也会遭到这样的命运吗?

花冲点了点头。

他点得非常慎重。他能凭一种什么力量把来儿带出去,他并没思考。只是出于对美丽的怜惜和诗人的良知,以及与来儿之间某种相似命运引起的共震,点了点头。

来儿扑进花冲的怀抱。整架大山,在这一刻被惊醒了,凝神静气注视着她的这对儿女。

大山不老,在银粉一般的月光里,看见两个人的头颠来倒去,女儿发出痛苦而又欢快的呻吟。大山的眼睛转过来转过去,寻找不识时务的大学生的头,可是,女儿的长发披散开来,把大学生完全包裹住。

大山抖动满山的松涛,发出含意不清的哂笑。

它看见两颗头分开来,大学生把女儿放倒在石条上,撩开了女儿的鬓发,一双颤抖的手在女儿脸上抚摸。月光下,女儿惊人的美丽,让大山自豪又心酸。

大山以为紧跟着就要发生什么了,是的,应该发生的总该要来,不管大山是辛酸还是喜欢。

可事情的演变出于大山的意料,关键之时,只见紧紧拥抱在一起的两个人猛然分开,笨拙的大学生似乎是被自己弹出,一屁股仰倒在草丛中。

他站起身,扣上大概是被来儿解开的衣扣,抑制住心中的大潮,凄然但坚决地说:

“对不起,我……我不能、害了你、和你的阿爸……”

话音一落,他绝然地转身,一摇一晃地,向大山深处走去,没有再回头。

女儿的哭声山摇动地动,整个森林感到了她痛彻骨的的悲伤!

此时的堂屋里,老猎人也正抚着棺材小声流泪,他那大山里练就出来的直觉,敏感到了一种危险的临近。

他是听到花冲走出小屋的,他也知道目力不及的深山里,此刻正在发生着什么。让女儿永久留在身边,是老人所愿,可是,连小兽大了都要离开母兽独立觅食,何况一个二十岁姑娘的心。

老人明白是作出决断的时候了。他的决断简单而明晰:正象满山的小松树要在风暴雷霆的洗礼中成长,不管如何的痛心,女儿也该离开父亲,展翅高飞她的云天。她可能被狂风刮断翅膀,可能被闪电打入深涧,但各人有各人的命运,当命运来叩门的时候,任何力量也不能阻挡、也无法阻挡它。

老人抱着棺木哭泣,但老人已在接受女儿的选择。

这就是大山的伟岸,老人是这样一座大山!

床上的邹清泉和页子从梦中惊醒,他们听到了某种不详之音。屏神捕捉,声音来自老人的睡房。他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叫花冲,花冲却不在!两人对视一眼,拔腿冲进堂屋,正要去敲老人的柴门,一个人影哗地一下撞了进来。

“花冲?!”他们一惊呼。

花冲一身泥土,一脸严肃,不理会邹清泉和页子跟着的询问,来到老人门外,倾听了一刻,轻轻推开门。

黑沉沉中的老人转过身,他们互相看不清脸面,但互相看得见对方的心。

“老人家,”花冲的声音平稳、庄严,“来儿是巴山的女儿,她会……依偎着巴山。”

老人的抽泣停止了,他听不懂大学生的话。

花冲面对老人,虔诚至极地鞠了一躬,然后转身对着邹清泉和页子说:

“走吧。”

等老人回过神,走到门边时,只看到下山的野径上,三个大学生默然疾行的背影。

曙色已然降临,东天叠金涌赤,巴山苍翠欲滴。

三个大学生,在山褶里盲目爬行,一条条大大小小的山洪,象山的血脉,在它庞大的躯体上交织咆哮,喧腾奔流。叫晨的百鸟,亦把炒豆一样的啁啾,充塞着直言的林间巨岩。大山苏醒了,大山的每一个早晨,都追散着永不枯竭的力量。

不知走了多久,他们来到一处险要的地段,凶猛的山洪,横亘在必经的要津,冲出一条深险的大沟,沟里,乱石林立,白沫飞溅,似是生命的绝地。

三人站在沟边,看翻滚的浊水发出如雷的吼声,只觉得眼前扑溯迷离,自身比一茎枯叶还轻。

“搭桥过沟吧。”一路上缄默的花冲终于开口。

身边,有一棵碗口粗的柏树。他抽出包裹里的刀,奋力向它砍去,他似乎在与谁拼命,脸上肌肉横叠,模样吓人。

柏树发着呻吟,终于折倒在地,三人一齐努力,把它横搭在山沟两岸。

邹清泉先过,慢慢地扑在柏树上,双手和两腿紧紧地夹住树干,象一尾旱地上的鱼,缓缓地游向对岸。

花冲和页子站在略高一点的石头上,四只胳膊使出全力,压住随时都可能翻转过来的独本桥。

不到两分钟,他们起初立脚的一大块土埂,轰然坍塌。

“桥”对岸的那块土,似乎也在发出松动,情势岌岌可危!

“快回来!”花冲和页子同时惊叫,“清泉快回来!”

“游”出一小截的邹清泉,又不得不一寸一寸地向后退缩。

刚站在石头上,柏树便“嗒”地一声掉人乱石白浪中,一眨眼功夫,山洪便把它冲得无影无踪。

他们不得不坐下来,等待山洪消退。

花冲仰首向天,他再也不可能遇到来儿了,在这苍苍莽莽的大森林里,哪怕近在咫尺,也如远隔天边。

但他不会将她忘怀,她如一颗流星划过他生命的天空,虽然短暂,可光芒会持续到永远。

一直到下午,山洪才萎缩了它的威猛。

过了大沟,正要行步,一声猛烈的枪响升腾在云中,吓了他们一大跳。他们同时回过头,看到了大沟对面一座高高的石山顶上,站着一个小小的人影,那人影在西边天空的衬托下,满身毫光四射,象仙、象神,又象一个虚幻的神话。

那是来儿用大山里的规矩,用枪声向远离的亲人送行。

花冲不由得软软地,两膝不由自主地往地下跪去。

“来儿……”眼泪顺着他的鼻翼两侧滚滚而流,“对不起你了……”

那个人影象凝固在山巅上,一动不动。或者说,她本身就是神圣大山不可分割的一部份。

他们终于从大巴山的北麓顺利地走进了陕西的汉中平原,这是诸葛亮当年安营扎寨的土地,他们只是深情地边走边看,尽管连日大雨,也没敢停留,便斜插着进入秦岭山地。

翻过秦岭,马上搭车去商州。

原来,贾平凹并不在商州,而在省城西安,而且,商州并不像文字上描写的那么美。

他们又去了西安,找到作协,作协的老师告诉他们:贾平凹到遥远的沙漠开一个笔会去了。

花冲却没有一丝遗憾,他的心对此已平淡如水,因为大山深处的来儿的形象,每天晚上都扑进他的梦中。

他觉得他很残忍,但又不能不残忍。他不知这对来儿是幸事还是坏事。他只是感到人的力量是多么渺小,人无法随心所欲地干自己想干的事,尽管他认为这个事价值万千,值得用一生的追求去实践。然而就可能伤害别的人,比如来儿的阿爸,比如悦悦,比如自己的良心!

人啊,你是人心的囚徒,特别是自己的心灵的囚徒!

可是这次心灵的收获,大于既往岁月中任何一次出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