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
“帅呆了!”
“好帅啊!”“他弹琴好好听噢!”
“天啊!”
………
叶恺沨同学弹了Mozart的奏鸣曲。在学校的音乐节上。他弹琴的样子好看得非常非常的好看,所以女生一个个都感触颇深。我看着他,一个在舞台上的叶恺沨,一个与平常不一样的叶恺沨,他的琴声孤独得就像他的背影。那是我第一次看也是第一次听他弹琴。
我观察过挺多钢琴家的,就没有一个是形象好又弹得好的。不过今天发现了一个。我想叶恺沨同学是要创世界吉尼斯纪录了。我是真的很喜欢叶恺沨弹的琴声。那是我梦里的声音,是我心里向往的纯净。是那片阳光下无人踏及过的雪地。那是内心纯净或是内心向往纯净的人才能发出的声音。用此定理可以证明叶恺沨是个内心纯净或者向往纯净的人。
从那天开始,我正式崇拜叶恺沨了。崇拜他弹琴的样子,崇拜他的琴声,崇拜他看起来平凡的手指灵巧地飞跃在键盘上,使钢琴发出那么优美的声音。
就在我决定崇拜他的那天,出了一件比这更重大的事件。
那天艺术节完了之后,叶恺沨从后台过来,我在礼堂门口看见他,于是夸了他半天,眯着眼睛很崇拜他的样子。其实不是很崇拜他的样子,就是很崇拜他,不光是他的样子。他很认真地看着我说,真的吗?你真的喜欢啊?我使劲点头说是啊是啊,超爱听的,没想到你弹琴弹得那么好噢,以前小看你了,现在我决定做你的追星族了。然后他说那以后我就天天弹给你听一直弹到你烦了为止。我说真的啊?那你就准备好弹一辈子琴给我听吧。我说这话的时候心里特别地开心。想想看,有哪个追星族可以天天让自己的偶像为自己演奏啊,自己真是幸运的要死。
然后我们一起往外走,他低着头踢脚边的小石头说,我送你。我说“嗯”,然后点点头。我记得那天阳光被云遮住了,要不是微风泄漏了夏天的味道,青灰色的天空让初夏显得像初秋。微风很柔和地吹着我的心情,那天的我,无比快乐。我是个很容易快乐的女孩子,也许是因为我做了叶恺沨的追星族,也许是因为接下来有七天的假期,它意味着不用早起,也许是因为那天的微风轻柔不已。我记得那天我们走着回的家,我和他在街上走,然后开心的笑,至于为什么笑我已经记不清了。只记得我们发出一串串清亮的笑声,单纯而肆无忌惮。我想那是美好的感觉。
回到家以后很快接到了他的电话,我一边吃草莓味的哈根达斯一边接电话。他说,喂,我是叶恺沨。我含着冰激凌说,听出来了。你怎么这么快就到家了啊,
坐飞机回去的?他说,在外面用手机打给你的。哇,怎么了?我说,有急事?然后我听见他用很小声音但却认真说:若歆,你做我女朋友好不好?我舀满冰激凌的勺子悬在了半空中。10秒钟以后我笨笨地问他说:为什么啊?现在想起来怎么也搞不清楚当时怎么会问这样的问题,正常的女生碰到这种问题都会说“好”或者“不好”,要不然会说“你给我点时间让我考虑考虑”。我想我大概是吃冰激凌吃多了,要不然就是被他叫笨笨叫多了。果然他被我很有个性的问题噎在那儿,后来他告诉我他怎么也没想到我会这么问,后来我对着他得意地傻笑。可当时我可没有笑,就是很认真的问他为什么。然后想,这个问题也不用非得用手机才能说啊,回家不一样可以说嘛,这个人真是很浪费钱啊。过了一会儿他说,因为我爱你啊。我听了当时差点没昏过去,他说那三个字的时候温柔得史无前例后无来者。我心里使劲地说他没人性,说这么重要的事情之前也不打声招呼就这么说出来,都不给人家时间做点心理准备。不过后来又反过来想,还不是你自找的,你要是不问,他会说吗。再想想还是自己理亏。于是我就这么在空气充满草莓哈根达斯味道的初夏傍晚,被叶恺沨的一句话噎住了。就这么无话可说的心脏差点跳疯了。就这么,头脑一片空白地盯着电话机想,我该想什么啊。
虽然自从第一次见到叶恺沨就喜欢上他了,喜欢上了这个有着风一般气质、有好看的令人窒息的脸、孤独的背影、内心纯净、并可以发出我梦里的旋律的男孩子。不过我对于一个星期五天都能见到他,坐在他身边上课和他一起复习功课已经很满足了,今天还做了他的追星族就更满足了。我从来就不奢望除了这些小小的幸福以外的更多的幸福,因为奢望是没有限制的,所以我不奢望也就不失望也就总是幸福快乐。可今天,那些不去奢望的东西嘭的一下砸在了自己的头上,我一下子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就像一个买了二十年彩票却从未中奖的彩民突然间买到了一张五百万的彩票一样,一下子被砸懵了,而且还是深度的懵。
后来每次吃草莓味哈根达斯的时候都会想起那天的情景。那天哈根达斯在舌尖慢慢融化,新鲜草莓的清新与奶油的乳香在嘴里弥漫着,冰凉的,甜蜜的,味蕾与嗅觉充分满足着。空气中飘存着花香与草香。我想那是初夏的味道。
我说,那你保证每天都会给我弹琴听啊?他说当然啊,只要你听不烦我随时愿意效劳。我又说我怎么能在电话里答应这种事呢。我想我当时那个口气他听了一定花了很大的力气才不笑出声的,他说那你现在出来我当面对你说好不好。我说我也不是这个意思,然后心里想,你说的那个意思不就是让人家过来当面和你说吗?然后我也弄不清自己是什么意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