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学校毕业工作不满一年就被打成右派,然后被投入劳改,先后经过劳动教养和判刑劳改两个阶段。等到平反时已在监狱中渡过了二十一个春秋。恢复工作不久又患了重症哮喘,依赖激素维持生命,终于一生毫无成就。种种往事不堪回首。曾写了一篇短文以自娱,叙述在狱中吃狗肉的一件有趣却又辛酸的往事。我的一位朋友见了,建议我将过去之事全部写出来。我接受了这一建议,按照事件的先后写来。这并不是文学作品,而是一部人生的真实记录。我平平叙来,不加文字修饰,也很少发挥自己的感想。我希望用这篇文字来向亲朋好友诉说我的亲身遭遇,使他们了解当年思想狱以及劳动教养和劳动改造的情形。说到我的经历,当然免不了涉及我所遇见的人,他们各有各的故事。这些故事,只要是真实可靠、完整或比较完整的,我都记录在文中。可惜由于在狱中不可能记日记,有些记不清的,只好略去,记得的,也往往是个故事梗概,写来未免不够生动。然而,我宁可要真实而不去文学加工这些内容。因为有个故事梗概也足够了,让事实去说明问题不更胜于文学的创作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