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一 章-无限怀念有限悲伤

我,许一军,35岁。

在我这个年纪,混成我这样应该没有什么好抱怨的了吧?结了两次婚,换了三辆车,置备了四处房子,跳了五次槽,中外的墨水都尝过一遍,目前在洋鬼子的公司做首席法律顾问,活儿不算累,职位不算低,钱包打开一排信用卡,每张的数目都足够在五星级酒店住上一个晚上外加返程机票。几个月前,老婆带着孩子移民去了加拿大,一周我们通一次电话发若干次e---mail;父亲早年去世,家中仅存寡母一位,年事渐高但身子骨硬朗,她以我为此生的终极自豪,在她眼里,我算成功人士,我自己也常常有这种感觉——虽然时不时地也会产生一些心理医生所讲的“不良情绪”,比如说莫名其妙的厌倦,但很快就能排解。毕竟我还算混得不错的,我是一个成功人士,虽然只是一个“业余初段”的成功人士,和那些真正出类拔萃的人比,我差得不是一星半点。但,不是有很多像于连这样的更年轻一辈把我这样的生活,定位为自己为之奋斗的“人生目标”吗?

我忘了给你介绍于连了,他是我母亲的同事刘阿姨的孩子,研究生毕业,25岁,眼高手低,换了好几个工作,不是人家炒他,就是他炒人家。最近他常带着他的女朋友来找我,希望我能给那个小家碧玉找个“每天睡到自然醒,钞票数到手抽筋”的工作。他的女朋友叫什么来着,是露西还是莎莉,我没记住,总之是一个娇滴滴把自己特当宝贝的那种姑娘,她款款落座,一招一式都训练有素,她微笑莞尔,用一双自己知道自己很大的眼睛忽闪忽闪地盯着我看。说老实话,我对她这样的女孩子没有兴趣,她太浅了,我一眼就可以看穿。一个人出身于小门小户不是她的错,但问题是她不该模仿大家闺秀的气质,而且模仿得还那么糟糕。她这样的女孩子不明白一个道理,鸡窝里虽然可以飞出金凤凰,但不是她那样一个“飞”法儿。她以为自己很有魅力,但又豁不出去;她觉得自己很独特,其实却又很平常。她以为她在我这样的“寂寞中年”面前笑一笑坐一坐,我就会生出怜香惜玉之情,呵护她照顾她做她的糖心干爹为她铺平人生的道路,想法太天真了!我连自己的孩子都放到加拿大让人家教育去,哪有工夫给她做人生的导师?

我已经35岁了,我见识过女人,我已经能做到“TOSEEAWORLDINAGRAINOFSAND”(从一粒沙中看到一个世界),她并不属于名贵花种,而她自己还不知道这一点。这是她的不幸,这种不幸将伴随她的一生,如果她不能及时把自己的根扎到地里,像一棵玉米一样快活而充实地活着。

当然,我不会对眼前这个小家碧玉说出我的这些想法,首先我犯不着,她没准儿会自我感觉良好地以为我爱上她了,然后拼命地顺杆爬,我还想清净点,我惹不起;其次,现在她把自己打扮得像一朵含苞待放的花骨朵,我却建议她像一棵玉米一样活着,那不等于杀了她?

TIMEWILLDOEVERYTHING。我将看着她到死都是一个怨妇,永远顾影自怜,永远感慨世事沧桑,永远心比天高命比纸薄,永远都是生活对不起她。她将无休止地抱怨人生,她自信心的惟一来源将只是她的高度自恋。可怜的女人!还好,她现在还拥有青春,这使她有资格娇滴滴羞答答拿着天真当可爱,并且还可以仗着这些资本,混上几年,但最辉煌的成果也就是在她的电话本里多添几个低端“成功人士”的名字而已,其实,认识我们这些低端的“成功人士”有什么意义呢?我看不出来。至少我是绝不会买她这样姑娘的帐的。我真希望她能明白这一点,从此不在我身上浪费时间。

我知道,就这点而言,我是一个挺没劲的男人。但我要为自己辩护的是,我之所以这么没劲,是因为我见得多了,尤其是这类女孩子,从我十七岁起一直到现在,我见多了,她们经不起时间的考验。岁月无情,指的就是对她们无情。

我跟于连他们客套了两句,然后就不做声了。我的人生经验告诉我,如果要礼貌而周到地打发你的客人,最好的方法是让他们说,等他们说累了,他们就会告辞。

平心而论,那个姑娘说话的声音轻柔婉转,但是我却觉得很不舒服,因为我知道她的轻柔婉转是为了迎合我,我能猜得出来,她在于连面前一定不这样拿腔做调。她把自己扭捏得像一朵水莲花,嘟着小嘴唇羞答答的说:“我没有做过什么工作,也不知道自己会做什么,但我可以学,我会学得很快的。”

我靠!这他妈的是找工作的态度吗?!还没怎么样,就开始撒娇。

幸好,这个时候朱芳华打来电话,这给了我一个完美的借口,使我可以礼貌周到地打发这对欢喜冤家。后来我常常想,假如那天不是我急于脱身,我会那么爽快地答应朱芳华,让她到我的办公室来?人啊,真是好了伤疤忘了疼。

我发现自己越来越怪。我会忽然不耐烦,沉默不语一言不发,而且常常无缘无故地心神不宁,像地震前的猫狗,表现反常。有的时候,兴高采烈地去参加一个PARTY,但是走到中途却忽然改变主意。我这是怎么了?这是不是人们所谓的“中年危机”?每每想到这一点,我就会不寒而栗,有一种“完了”的感觉,并且会连续几天情绪不高喜怒无常。有一次,我陪着一帮朋友去打高尔夫,一种庸俗无聊的感觉几乎是瞬间占有了我的全部心智,我问自己,难道就这样,甘于做一个平凡普通庸庸碌碌最低级别的“成功人士”,并为此沾沾自喜心满意足?难道就这样听任自己大踏步地迈入四十岁的行列?然后,五十,六十,七十,一直到死?那一刻,我难以平静。从此之后,我一直失眠,而且每天一到快下班的时候,我就容易感到心烦意乱——一天就这么过去了!一天又一天,毫无悬念,琐碎忙碌、虚假繁荣!

朱芳华的电话恰巧打在我的“软肋”上。

我已经说过,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会感觉下班前的那十几分钟是最煎熬最脆弱的,遇上周末则感觉加倍——我没有家,家里空无一人,而我的工作又不需要更多的投入,何况我们洋鬼子的公司根本不鼓励加班,如果你要加班,就如同向所有人大声宣布——我是一个笨蛋,我什么也干不好!

我是这样一个人,一般来说,比较被动,如果那天不是朱芳华来找我,也许我就会跟于连他们混到下班,然后他们就会说,今天是周末,你要没什么安排,不如我们一起吃饭吧?而我是一个意志薄弱的人,尤其在周末的时候,没准儿就答应了,但是心里却悔恨交加。我自认为喜欢独处,但却总受不了热闹的诱惑。我总幻想着在外面混,喝喝茶吃吃饭聊聊天,也许就会有什么新鲜的事发生,其实,狗屁新鲜的都没有。

我猜想那天于连那对狗男女一定已经计划好“宰杀”我这个冤大头,我已经无数次上了他们的“贼船”,他们非常善于倚小卖小,他们会像天真的孩子似的,在快下班的时候,混到我的办公室来,借口很多,比如正好在附近买东西,或者像这次这样,说想和我谈谈未来的生活,然后,下班时间到,大家顺理成章地一起吃饭,边吃边聊,而我是他们的长辈,所以肯定是我买单,请他们吃西餐喝红酒再去酒吧坐坐,如果凑巧有朋友给我打电话邀我去俱乐部,他们就跟着去,以为自己非常受欢迎。天哪,饶了我吧!我还没有惨到要自己花钱买几个人陪着我吃喝玩乐,就是真到那个份儿上,我也不会买他们这两个白痴。

哈哈,朱芳华的电话彻底粉碎了于连之流的阴谋,使他们的计划完全泡汤。我看着他们的离开,看着他们的那点小心计落空,居然有点幸灾乐祸。

实际上,电话响的时候,我原本以为是我的老妈,她每天的这个时间,也就是我最烦躁不安的时候,都会给我打来电话,问我是不是回家吃饭。我每次都很难拒绝,赶上周末就更难拒绝。但是如果答应,就意味着我要在下班的洪流中跋涉一个半小时,才能喝到她做的小米稀饭;而且还意味着我要在饭后负责擦桌子洗碗以及听她叨唠,一直到八点半左右,她才能慢慢把注意力转移到电视台的那些悲欢离合的烂电视剧中。我一般要陪她看上一阵,听她对剧中人的评论,她从来不会认识到那些剧中人的愚蠢实际上是应该由导演负责的,她往往会叹息不已,像自言自语般地对我说:“你看你看,怎么会这样?你们年轻人都这样吗?”

老妈年纪大了,她在我这个年纪就已经失去丈夫,但是直到现在,她还没有适应一个人过日子。但是,我适应了吗?我觉得我的生活越来越失去主动性,我正变成我年轻时所讨厌的那种纭纭众生——我每天都在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但更可怕的是,我根本不知道自己喜欢做什么——倒退十五年,我是知道我自己喜欢做什么的——那个时候,我喜欢朱芳华,喜欢和她在一起,我曾经想过要这一辈子都和她厮守,永远不分开,我们要生一对双胞胎,一男一女,我们还要养一条小狗,给它起名叫“刘德华”,那是我最喜欢的偶像,我们要把孩子带大,等他们都离开家的时候,我们就去世界各地旅行,在不知名的乡村客栈回忆过去的好时光,而我们不旅行的时候,就每天手牵手地到附近的公园散步,偶尔和大学时的朋友聚一聚,让他们羡慕我们的幸福生活。到我老得走不动路的那一天,回首往事,我要告诉我的儿女,告诉世人——我虚度了一生,和我爱的人。

老妈的电话终于来了,在朱芳华进门的时候。这使我只好一手握着话筒,一手指指靠门的沙发。老妈和朱芳华就是一对天敌,过去是,现在还是。假如老妈知道我晚上不能去她那儿的真实原因,一定会从电话线那端飞身过来,扑到朱芳华面前大吼一声:“你这个妖精,你还有脸来找我的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