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把门关上了(6)-上海毒药

后来她总算找到了理由,“我去一下婚纱店,”她说,“你可能忘了,我还没去做发型没租婚纱呢。”

骆羽拍了拍脑门,笑了,说:“你要不提醒一下我还真想不起来,那我这就陪你去。”

“不用,我一个人去就行了,再说马上就会有人过来,得留一个人在屋里。”

骆羽说:“那也行,我去了也起不上作用,我对发型以及婚纱什么的一窍不通。”

骆羽刚一说完,匡小岚就站起身,“那我去了。”

“你身上带钱了吗?”

“带了。”

下了楼,匡小岚几乎是一路小跑,她急急忙忙坐着地铁赶到浦东,地铁站离冯娆的住处不远,坐公交车只需几分钟,即使步行也用不了多长时间,但她等不及了,她拦了辆出租车,心想有等公交车的这段时间她就已经赶到了。她现在是分秒必争,万一贻误了时机,她所有的一切就都将毁掉。她必须赶在一切还没被发现之前就果断地把罪证毁掉,否则她的幸福,她所有的希望与梦想都将毁于一旦。那出租车司机是个女的,开车比较谨慎,她一再催她开快些,可就是快不了。

“这是交通规则,”那女司机说,“我得遵守交通规则,不能闯红灯,不能随便乱超车。你可能还不知道,近段日子交警可是管得够严的,只要给逮住了,除了罚款,还要扣分。你知道什么叫扣分吗?那可是要吊销驾照的。”

女司机不紧不慢地开着车子,她急得不得了,可又拿她没办法。除非换车。可换了车要也还是这样呢?再说换车也是需要时间的。无奈,她只好耐着性子由她开。

后来车子总算开到了嘉里洋现代生活小区,她递过钱,还没等车子停稳就跨了下来,火急火燎地跑过去登上电梯。电梯很快就在冯娆所在的那个楼层停下,她又火急火燎地跨了出来,朝冯娆的住处奔去。她不戴手表,于是拿出手机看了下时间,八点一刻,正好是八点一刻,她心想这还不算太晚,还不到通常的上班时间。这让她看到了希望。然而等她急急忙忙来到冯娆屋门前的时候,却一下子傻了,愣住了……她记得昨夜走的时候明明没关门,可现在防盗门及里面的木板门都锁得严严实实,窗户也都关得很紧,她进不去。

难道有谁来过了?有谁赶在她之前已经来过了?

她使劲拉了拉防盗门,拉不动,无疑是锁上了。她还心存幻想,猜有可能是给风吹上的,她希望只是给风吹上的,然而很快这一想法就给推翻了,因为她发现那些灯都给关掉了,要没有人进去,灯怎么会关掉呢?想到这儿她害怕了,慌忙转身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她想她来得太晚了,她应该在天一亮就赶过来,当然最好是在昨夜临走的时候就把所有的罪证都毁掉,那样就用不着再跑过来冒一次险。可她哪有这么聪明!她有生以来第一次觉得自己笨得不行。

她如此忐忑不安地回到浦西,好在没有忘了去租婚纱做发型,她出来的时候可是告诉骆羽是去租婚纱做发型的。她想这其实已经不必了,想直接回去,回到骆羽那儿,告诉他,她又杀了人。她实在没有勇气再继续隐瞒下去。但是当她路过一家婚纱店的时候还是走了进去。

做发型选婚纱的时候,匡小岚一直在想,他们肯定就要来了,肯定马上就赶过来逮捕我了。对此她倒并不害怕,她想既然杀了人,给捉去法办也是应该的,她并不觉得冤;她只是不想这么快就给逮捕,不想在她行将做新娘的时候就给逮捕。要是能再过一两天就好了,等我结了婚,做了新娘……想到这儿,她的眼泪就刷刷地往下流。

她回到家回到骆羽那儿,她坐在沙发上一动不动,只看着别人在忙碌,只等着有人过来抓她,却并不见有人来,别说是警察,就是陌生人也没来一个。她想来抓她的不是穿制服的警察就是便衣警察,因此她很注意有没有陌生人进来,可是直到天黑了也不见一个陌生人,待在屋里的都是一些骆羽的亲戚朋友以及公司里的同事。

第二天婚礼如期举行,是在一家星级酒店进行的,所有受到邀请的亲戚朋友都赶了来,公司的全体员工也都赶了来。新娘挽着新郎的手,站在门廊那儿迎接前来贺喜的亲朋好友,每一位到来的客人都有一份丰厚的礼金,每一位到来的客人都说出了衷心祝福的话,匡小岚不由得一阵阵激动,她长这么大还从未如此陶醉过。她觉得这就叫幸福,这才叫幸福。她差不多把冯娆的事给忘了,忘得一干二净了。

将近十一点钟的时候,客人们都到齐了,他们三三两两在餐桌前坐下,酒店餐饮部经理已不止一次跑了来问,是不是现在就上菜?骆羽说,“你慌什么呀,别急。”后来又说,“再等一等,过一会儿再开席。”骆羽在等妹妹骆言姬,父亲骆医生早就赶来了,可妹妹骆言姬直到此时还不见人影。

“她怎么到现在还不来呢?”匡小岚疑惑。

“她肯定是有什么事。”

“再有什么事也应该来了呀,都已经十一点多了。”

“她可能已经在路上了。”

“那你快催催她呀,总不能让这么多客人就等她一个人吧?”

“那当然不会,她要再不来我们就开席。”

骆羽的意思是再等一会儿看看,匡小岚觉得不妥,她说:“你打个电话催催她呀。”于是骆羽打她的手机,“她应该来了呀。”他边拨号码边说。匡小岚没做声,老实说她已经有些紧张了,见骆言姬迟迟不来她就开始紧张了。骆羽是用手机拨打的,她见他一句话也没说就把手机关上了,忙问:“她怎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