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天幕”后面的“天幕”-刘德华传

“我对‘天幕’从未灰心过,也不后悔,起码‘天幕’的每一部电影,都没有骗过观众,每部戏的费用都是花在制作上。”

在前面的章节里已经介绍过,刘德华拍片最多的时候是1989—1992年,那几年,每一年他都要拍十几部电影,似乎在他的生活里,除了电影再没有别的内容。

1991年,刘德华在影坛上大放异彩。

那一年里,平均每个月都有他参演的一部影片在上映,而且票房十分火爆,12部影片的票房总收入达两亿港元,在香港演员中居第一位。

在韩国,由他主演的《天若有情》上映竟长达9个月,韩国观众誉他为“最受欢迎的外国男星”。

这样的成绩,无论是谁都会欣喜若狂,可是,刘德华却高兴不起来。

权衡再三后,他与美国ICM公司签下了经理人合约。

为什么会做出这一决定?

刘德华自有他一番苦衷。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啊。

刘德华在心中暗暗叹息。

多年来的努力拼搏,使刘德华尝到了不少甜头:鲜花、掌声、荣誉;但也逐渐地品尝到了身为名人的苦涩:流言蜚语、绯闻中伤、利益侵夺;而最为可怕的,是来自黑社会的纠缠。

黑社会这个词,内地年轻人过去接触得比较少,这些年也渐渐听得多了起来。

在香港,这种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并不少见,他们势必会利用各种手段,强行渗透到各个领域。

一段时间“江湖英雄”片看好,香港黑社会也想把自己打扮成“江湖英雄”,一时间,演艺圈成了黑社会渗透的“重灾区”。

刘德华这个专演“江湖英雄”的明星自然受灾深重。

在当时,刘德华创下了一年拍片16部的最高纪录,甚至出现过他的3部影片同时竞争票房的现象,被誉为香港演艺界的“铁人”。

然而如此高产,必然影响到影片的质量,刘德华心里又何尝不清楚?

他也想过对粗制滥造的剧本说不,但他不能说。

甚至,他连拒绝出演的权力都没有。

别看在银幕上他是英雄;在银幕下,他的英雄气概并不管用。

起初,刘德华想得很天真:“黑社会也是人,只要是人,一定会讲道理!”

但,即使他有十分充足的拒演理由,在恶势力面前,也没有半点道理可讲。

恶势力利用恐吓、胁迫等手段,威逼刘德华和他身边的人接受一些他不愿介入的影片,如不答应,即遭到更恶毒的报复。

有一次,刘德华试图拒接某公司的一部影片,谁知,就在制片现场,众目睽睽之下,恶势力竟掏枪威逼!

为了制服刘德华,他的朋友也受到牵连。

一次,经理人张国忠为帮刘德华推辞片约,被四支枪指着脑袋,可见恶势力的猖狂程度。

可能有人会问,刘德华为什么不报警?

刘德华又何尝不想报警,可是,“报警又有什么用?

他们保得你一时,保不得你一世”。

往后只会结仇更深。

于是,在不甘心的情况下,刘德华不得不接拍一部又一部他并不喜欢的影片。

当时,类似强迫拍片的事在香港演艺界时有发生,因刘德华在外埠有上佳的卖座保证,再加上他没有与一家有能力与各种势力抗衡的大公司签约,因此,遇到的麻烦就更多。

为了家人、朋友和自身的安全,刘德华不得不一再隐忍。

面对黑社会的恶势力,刘德华想,如果只是一味地忍让,后面的麻烦事还会不断上身。

只有自己另起炉灶,回避与那些人打交道,才能还自己一个相对自由的空间。

于是,刘德华首先加入美国ICM公司,以借助势力强大的大公司为自己当保护伞;1991年,他与几位圈中朋友合股,自任老板,组建了天幕电影公司。

组建天幕公司,避开黑社会的纠缠自然是重要原因之一;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可以拍一些自己想拍的电影。

在记者面前,刘德华曾经透露过自己组建天幕的想法:“我拍电影多年,对电影制作方面的工作有一定认识,也编过剧本,曾写过《江湖接班人》;可是拍出来的影片和我的原意有很大的出入。

而有些题材,电影公司摸不准是否能卖座,不肯贸然投资。

于是我便决定投资搞电影公司,以满足自己拍电影的欲望。”

在香港,刘德华的片酬是当地最高的男明星之一,假如仅仅为了赚钱,多接拍电影就能多赚钱,不必为此劳神费力;现在投资办公司,是赔是赚说不定,风险可就大了,这种生意似乎太不划算。

但,刘德华投资拍电影并不仅仅为了赚钱,他认为:如果我拍戏只是为了赚钱,哪只赚现在这么多?

但投资拍片,是为了拍些有新意,自己真正想拍的东西。

这种创作自由却远不是金钱所能够买到的。

天幕公司成立后,拍摄的首部电影是《九一神雕侠侣》。

为了拍好《九一神雕侠侣》,刘德华与他的同事们花费了大量的精力。

作为老板,刘德华心里十分清楚,这是自己组建公司所迈出的第一步,必须慎之又慎。

首先,在创作准备上,一切都要精益求精,不允许有半点马虎;而编导演的阵容,更是经过精心策划,无一不是上乘人选。

影片的编剧是曾以《阿飞正传》获奖的著名导演王家卫,并由元奎、刘振伟联导;刘德华自任男主角,和他配搭的女主角,是从演唱舞台上走下来的梅艳芳。

而刘德华的精明之处,在于他请来了当时尚是新星的郭富城出演第二男主角,他让郭富城扮演反面角色,来与自己配戏,一正一邪,忠奸分明,真可谓慧眼独具。

当时的郭富城,正在走红的上升期,已经打入偶像明星的行列,大有与张学友、刘德华、黎明鼎足而立、分庭抗礼之势,而且,郭富城的后劲凌厉,不可小觑。

因此,刘德华将郭富城拉入《九一神雕侠侣》的阵容,并由他饰演反面角色,可以说是颇花了一番心思。

以郭富城的反面形象,烘衬刘德华本人的正面形象,无疑是聪明之举。

《九一神雕侠侣》完成后,刘德华清醒地预测到,虽然《九一神雕侠侣》是自己公司的创业之作,但未必能取得票房上的成功,而且,很有可能要亏本。

据他自己计算,拍摄《九一神雕侠侣》,成本在2400万以上,把此片在韩国和东南亚上映的收入估算在内,刘德华认为,在香港的票房收入必须要在3500万上下,通过折算才能保本。

而这样的票房是很难达到的。

根据后来的票房统计,这部影片在香港票房总收入达到2000万港元,这个数字,虽然距刘德华公布的保本数字仍有距离,但无论如何还应该算是一部卖座影片。

第十六届香港国际电影节手册上,曾对《九一神雕侠侣》一片有以下的评价:“说不出年份的世纪末,其实就是“九七”前夕的香港。

一则尘封了的爱情神话,借助流行漫画还魂苏醒,以玩世不恭的态度留下灿烂的标记。

人影绰绰,有叫逞哥的,有叫宠物夫人的,各个抱着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情操,勇往直前凭心寄意。

王家卫笔下,爱仍是一条不问收获的单程路,而奚仲文的美指和鲍起鸣的摄影,则是沿途令人目不暇接的风景。

影片的视觉效果固然在港产片中难得一见,更教人珍爱的却是它对世情的洞悉和了解。”

应该说,《九一神雕侠侣》作为天幕的创业之作,作为刘德华自己对电影追求的第一次独立实践,是成功的。

无论是观众还是评论界,都给予了较高评价,获得了一片叫好之声,在票房上也算不俗。

《九一神雕侠侣》的成功,对刚刚起步的天幕来说,可谓开市大吉。

但,接下来的几部影片便不像它这样幸运,无论是其后的《九二神雕侠侣》、《战神》,还是刻意唤回“热血男儿”影迷回忆的怀旧文艺片《天长地久》,都让刘德华在票房上尝到了失败的滋味。

界定一部电影的好坏,票房收入不是惟一的,对这些影片的不卖座,刘德华除了表示遗憾外,并不气馁。

天幕是他在影坛开辟的一方属于自己的天地,他要在艺术追求与商业追求的两难选择中,走出一条自己的路。

他说:“我对‘天幕’从未灰心过,也不后悔,起码‘天幕’的每一部电影,都没有骗过观众,每部戏的费用都是花在制作上。”

华仔认为,“天幕”不是他的包袱,他在“天幕”可以安分地做一个演员,也可以借“天幕”的存在,使观众欣赏到他的另一面。

天幕公司成立以后,并没有特定的拍片方向,它不像杜琪峰那样,大家一听银河映像便知它摄制的是哪种类型的电影。

刘德华为自己的天幕公司设计的取向是,拍摄及发行不同类型的电影。

这大致上有三个取向∶一、跟外国人合作的电影;二、本地较新派的电影;三、一些用来稳定市场,“摄”档期的电影。

他希望自己的公司每年拍摄大约四至六部电影。

“天幕是以商业为主的,Artistic的电影……

我想我还需要储备多些……

人家对你的信心。”

在天幕,刘德华不仅是一名演员、一位红星,还是一个老板,一个经营者。

当有人问他做生意最讲求什么的时候,他当即回答:诚信,是诚信。

天幕公司虽然不大,人也不多,但大家十分团结,都有一种为了事业竭尽全力的拼命精神。

这当然与刘德华的影响分不开。

刘德华为人随和,老板也当得颇有人缘,他属于那种个人魅力型的经营者。

工作时,他率先投入,以身作则;无事时,带领员工出去旅游,该花的就花,一点不吝啬。

他把员工视为伙伴,员工也把他视为事业上的领头人,冲着他的一身豪气,大家死心塌地、忠心耿耿,跟着他往前走,对未来充满了信心。

偶尔,刘德华也有发脾气的时候,他承认自己是一个严格的老板:“他们觉得我像魔鬼,很烦呐!

哈哈……”

这种情况肯定是极个别的,当他恢复了演员身份时,又是一个随和率性的华仔。

在天幕员工的心里,刘德华就是天幕后面的“天幕”,他们愿意在刘德华这张“天幕”的遮挡下,抵挡暴风雪雨。

刘德华选择了“天幕”,“天幕”也考验了刘德华。

有评论说,刘德华是最为“香港”的明星,同时也是艺人楷模,上世纪90年代以来始终致力于自己投资拍摄电影,但是票房成绩却往往差强人意。

我们来看看刘德华的天幕公司投资所拍部分电影的香港票房:《九一神雕侠侣》2048万1990年拍摄导演:元奎、黎大炜(刘振伟托名)《九二神雕侠侣》937万1992年拍摄导演:元奎、黎大炜《天长地久》960万1993年拍摄导演:刘宇鸣(刘振伟托名)《战神传说》1241万1993年拍摄导演:洪金宝《赤裸狂奔》140万1994年拍摄导演:元奎、黎大炜《天与地》1012万1994年拍摄导演:黎大炜《香港制造》191万1997年拍摄导演:陈果《去年烟花特别多》218万1998年拍摄导演:陈果《阿虎》2200万2000年拍摄导演:李仁港《全职杀手》2568万2001年拍摄导演:杜琪峰、韦家辉《爱君如梦》1779万2001年拍摄导演:刘伟强《给他们一个机会》200万2002年拍摄导演:邱礼涛《江湖》1291万2004年拍摄导演:黄精甫《再说一次我爱你》统计中2005年拍摄导演:余国伟天幕电影公司成立以来,大都制作主流题材以外的文艺电影。

除《九一神雕侠侣》大获全胜外,几乎所有电影都是血本无归。

这让刘德华心理上有了压力。

在累积大约有3000多万亏损时,他被迫将天幕公司抵偿给台湾片商蔡松林(学者机构的老板)并且得到中国星公司向华强夫妇的资金支持;所剩胶片则支持陈果拍摄《香港制造》。

2000年,刘德华引入其他股东,再度投资拍片。

在《给他们一个机会》票房惨淡之后,合伙人麦绍荣与刘德华矛盾公开激化,双方打起连环官司。

据香港媒体报道,刘德华与麦绍荣的官司纠纷没完没了。

当时,刘德华无惧中建公司正向法庭申请禁制令,仍然接拍电影《无间道》,中建则继续采取法律行动,全面封杀刘德华的演艺事业,几度入禀高等法院禁止刘德华演出该片,并要求刘德华就违反股东协议做出赔偿。

设想一下,假如刘德华拍不了电影,对他自己和他身边的一班靠他吃饭的人,无疑是一个噩梦,对于那么多追随他的Fans们来说,又何尝不是切肤之痛?

虽然刘德华在圈中摔打了那么多年,什么风浪都见过,但当他与昔日拍档的是是非非引来“官司缠身”时,还是多少有点烦。

这场连环官司的流程是:天幕股东麦绍荣通知四公司暂不请刘德华拍戏;刘德华追讨千万演出费向法院提出起诉;中建电讯控告刘德华违约索赔1.5亿多港元;刘德华出面说明官司疑云否认违约工作照常;刘德华在台湾召开记者会称返港后与律师研究案情;刘德华接拍《无间道》再被起诉。

2002年6月份,这个官司刚刚曝出来的时候,人在台湾的刘德华听到消息还较为轻松地说,歌照唱戏照拍,一切不会受影响。

“8月份我的新戏照样开工”。

等到一场连环官司打下来,刘德华就没有那么轻松了,虽然履行了“歌照唱戏照拍”的承诺,最后却以由他一手创建的天幕公司被踢出局而告终。

这一次的连环官司,又让刘德华亏空了数千万元。

经过了亏损和连环官司,刘德华陷入极度困惑之中。

他弄不明白,当自己的演技越来越被肯定时,却好像总是在不断跟合作伙伴闹矛盾,闹得没完没了,闹得打官司。

这确实是自己万万没有想到的。

难道是自己的性格太执拗?

难道是自己看错了人?

虽说船到桥头自会直,所谓江湖恩怨,从来就是难分对错。

但是,自己是继周润发、成龙之后香港最具票房号召力的演员,是电影公司老板眼里的红人,当自己替他们拍片时,总是成为他们的赚钱机器,可一旦自己做老板,为何总是赔得一塌糊涂?

据刘德华自曝,他曾经欠债4000万,靠友人相助渡过难关,如果不是把出唱片、开演唱会、做广告、代言的收入拿来投资拍电影,早就维持不下去了。

后来,在被记者问到许多角色中哪一个最接近自己性格的时候,刘德华说:“《瘦身男女》的“肥佬”吧,一个尽力向目标进发和帮助别人的热血青年,也有一点爱强出头的个性。”

或许,这种个性为刘德华平添了难忘的人生经历,他不无深思地说:“当年做老板也有强出头的表现,后来明白,原来并非要做老板才可以表达我思我想,紧守自己的岗位才是最重要。

生命中包括开心和不开心,都要接受,尽我所能做到最好,已经很足够了。”

勿庸置疑,吃连环官司使刘德华受到了巨大的打击。

在接受采访时,刘德华曾经心灰意冷地说:“的确对影迷和我是有打击,总之短期内,我也不会做老板开戏了,我也不会在电影中参与意见,否则就会涉及官司,所以我专心做演员。”

可尽管这样说了,理想化的刘德华并没有完全死心,也可以说,他根本就停不下自己的脚步。

2004年,他又参与投资拍摄了《江湖》。

《江湖》一片由刘德华与张学友再度合演。

片中特别的造型令影坛哄动,因此,影片一上市即成为热门话题,让久违了的江湖片又被炒热。

《江湖》的最大卖点,莫过于刘德华和张学友的再度携手,因为,他俩在《旺角卡门》一片中擦出的火花至今令人印象深刻。

有人认为,《江湖》是《旺角卡门》的续篇。

刘德华解释说:“《江湖》被外界认为是《旺角卡门》的续集,原因不过是因为我跟学友多年来没有再合作,再一次合作,又是拍黑帮故事,所以大家认定像是续集,其实并不是同一个故事。”

又有人说,《江湖》的感觉有点像《无间道》,刘德华不赞成这种观点:“《江湖》跟《无间道》是两回事。

《无间道》是讲述好与坏,正与邪并不是由我们来定论。

实际上没有什么好,也没有一定的坏,只是人心来判断罢了。

《江湖》是讲另外一种故事。

情与义还值不值钱?

人心一直在变,你又是否有与时俱进。

大家去看吧,我现在说了没意思,哈哈。”

华仔为何如此耐心地宣传《江湖》?

其一,《江湖》是由自己的公司投拍,其二,此片的导演黄精甫在当时还名不见经传。

华仔向来愿意把钱花在扶持新人上面。

2005年,刘德华本人的影片《再说一次我爱你》试图通过多元化经营,很有可能成为他近年来第一部赢利的电影,因为和以前相比,他审慎和学乖了许多。

作为老板,刘德华已经赔了15年,现在看来,他终于明白了怎样做老板,赔钱的日子就要打住了。

《再说一次我爱你》是刘德华自组新电影公司FocusFilm(映艺)的“第一炮”,是一部爱情悲剧。

据说刘德华为了组建这个公司,甚至拉了自己的父亲一起投资。

很久以来,刘德华一直想拍一部爱情悲剧,但无奈找不到投资者,这次拍《爱》剧,一切费用均由自己公司负责,也算是了了自己一个多年的心愿。

对这部电影,刘德华自己很有信心。

他说:“相信每个看过电影的人都能找到属于自己的一份感动!”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记者问他是否总结了以前的经验,有没有不同的方向时,他爽朗地回答:“有。

哈哈。

这次是学乖了。

其实《再说一次我爱你》未开拍,我们已经赚了。

一早已经得到世界各地的片商支持,卖片反应很热烈,说实话是早回本了才开拍。

而其余FocusFilm投资的六部高清电影也是同一样,我们也不是计算是不是要赚很多钱,才去投资,才去走,而是不要蚀本便成。

这是我现在当老板的最低要求,这个要求达到的话,便可以继续。

我觉得很简单,只要不蚀本,我们可以一直拍下去。”

同时,在回答记者关于“商业性”电影如何定位时,他说:“在我的立场,《再说一次我爱你》已经不是一部很“商业”的电影。

在我的心目中,我不理什么所谓的商业电影,艺术电影。

只要是“好”电影便是好作品,不论是商业还是艺术。

但你让我选,我还是比较喜欢大家定位的“商业”电影,因为这比较接近大众,而且辛辛苦苦拍一部电影,我当然是希望(大家)也会看,而不只是一部很艺术,艺术到只有少数人懂得欣赏的东西。

而且再艺术的电影,也有商业上的计算,这个世界上,应该没有一个老板会投资到一部零回报,不赚钱的艺术电影吧?

”假如我们仅仅看到刘德华组建的天幕公司,不是亏本就是打官司,那就大错特错了。

从票房上看,天幕拍摄的大部分电影是没怎么赚钱,但是,它为一些新导演、演员在艺术上寻求发展和对电影方面的探索,却是功不可没。

关于这方面的内容,将在后面的章节里作专门介绍。

从起初为回避黑社会的纠缠,到拍一些自己想拍的电影,再到为香港电影发展之路的探索、为新导演演员的“搭桥铺路”,天幕公司一路走来,有过成功的喜悦,亦有过亏蚀的失落,但是,天幕公司从挂牌至今,刘德华都不后悔,因为,作为演员,他付出了无数的精力和汗水,换来了事业的成功;作为老板,他用十多年的亏本经营交付学费,探讨并实践着自己当初投资拍电影的心愿:做自己想做的;拍自己喜欢的!

无论是“天幕”还是“FocusFilm”(映艺),公司名字改了,刘德华创办公司的初衷没有变。

不止没有变,随着刘德华个人素养的不断提高,这“初衷”,亦逐渐上升为一种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