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为我打开了一扇门-陈鲁豫·心相约

英语没有改变我的命运,但它的确为我打开了一扇门。

1991年冬天,我在《北京晚报》上看到“北京市申办2000年奥运会英语演讲比赛”的广告,心里竟然有一种非常奇怪的志在必得的感觉,好像冥冥之中有一个声音在对我说,只要我去比赛,冠军非我莫属。最吸引我的是广告内容的最后一段:决赛由北京电视台转播。这短短的一行字让我心驰神往。

90年代初,我最欣赏的电视主播是蔚华,她是我们广院外语系国际新闻专业的师姐。第一次在电视上看到蔚华,我知道了什么叫英雄气短。

那时候的我,真真是不知天高地厚。表面上还能做出一副谦虚谨慎的样子,心里却始终认为,我的英文是最棒的。

直到蔚华的出现。

那是一个星期六的晚上,我从广院回家过周末。晚饭后,拿着电视遥控器频繁换台。突然,我的手停住了。电视上出现了一个特别洋气的女主持人。短发,蓬蓬松松,露出一张轮廓清晰的脸。一件宽松的西装,衬着大大的垫肩,浑身上下洋溢着说不出的美。

洋气,是我在那个时期给人的最高褒奖。它包含了容貌、气质和一种风情。蔚华并不是那种传统意义上的漂亮,但她的大气、干练、职业感和那份无可言喻的国际化令我心仪。更要命的是她的英文,好得无懈可击。

我心里有一种近乎绝望的感觉。

“这不是蔚华吗?她是我们国际台英语部的。”我爸也凑到电视机前。

我知道自己内心的波澜所谓何来了。

如果我只是从广播里听到她的声音,我的震动不会那么大。但电视不仅有声音,更有图像。从蔚华开始,我对电视产生了兴趣。我想像她一样,做一个英语新闻主播。

1991年冬天,当我看到英语演讲比赛的广告,我在心里对自己说:“这也许是实现目标的第一步吧。”

第二天是星期天,吃过午饭我就拉着男朋友陪我去北京外语学院报名。晚上回到宿舍,我对谁也没说。我有点迷信,总觉得说了就不灵了。

比赛内容挺简单,以奥林匹克为题写一篇文章,然后朗诵出来。

我写的是1990年,北京亚运会我在软式网球组委会担任翻译的经历和感受,表达了北京人、中国人对奥林匹克运动的期盼。文章的开始是我的得意之笔:

Weseethefireinthesky

Wefeelthebeatingofourheartstogether

Thisisourtimetoriseabove

Weknowthechanceisheretoliveforever

foralltime

Handinhandwestand

allacrosstheland

Wecanmakethisworldabetterplaceinwhichtolive

Handinhandwecan

starttounderstand

breakingdownthewallsthatcomebetweenus

foralltime

这是1988年汉城奥运会主题歌《心手相连》,我以此作为开篇,自己觉得妙不可言。

比赛分为预赛、初赛、复赛和决赛。按年龄和专业分组,我参加的是竞争最激烈的在校大学生英语专业组。

预赛、初赛都是在北外举行的。那一阵,我的男朋友在电视台实习,没工夫陪我。我不认路,离开他,简直是两眼一抹黑。我一个人一路从东郊定福庄问到西边,这对别人不算什么,对于我却是个奇迹。

因为参赛人数太多,预赛、初赛时,考官们只是听听选手基本的语音语调。我还没有念完《Handinhand》(《心手相连》)的歌词,主考老师就微笑着打断了我:“YouspeakreallygoodEnglish.Wheredidyoulearnit?”(好极了,你是在哪学的英语?)

我立刻明白,我过了,而且是考官最满意的学生。

复赛时选手们都在场,终于领教了彼此的实力。当北外的一个男生激情澎湃地朗诵起马丁·路德·金的“Ihaveadream”(我有一个梦),我后悔得直掐自己:“这么棒的创意,我怎么就没有想到呢?”

我正在心里呼天抢地的时候,一个漂亮的长发女孩走上台来,用漂亮的英语说到:“Ihaveadream.”(我有一个梦。)

这下,我不慌了。大家都有梦,我偏偏不做梦。‘

我连过三关之后,接到了参加决赛的通知。决赛一共10名选手,除我之外,其余9人全部是北外的学生。我一下子就踏实了。我是少数分子,属于弱势群体,输了也光荣。

我心情平静地去参加决赛。

决赛的评委中有我最敬重的胡文仲老师。胡先生从来没教过我,但我始终认为他是我的英文启蒙老师。是他让我领略到英语的魅力。

胡文仲先生是北京外国语大学的著名教授,八十年代初期,他曾为中央电视台主持一档由BBC制作的趣味英语教学栏目《FollowMe》(跟我学)。节目播出时,我是一个连ABCD都背不出的小学生,可这丝毫不影响我每天准时收看《跟我学》的兴致。胡先生的讲解生动形象,他不说语法,只简单明了地告诉你正确的表达方式。于是,我从一开始就认为,学习语言是一件轻松、愉快的事。

决赛好像是在中国剧院举行的。

那天,北京电视台的转播车就停在大门口。我早早化好妆,一个人悄悄地溜到后台,站在一个没人的角落,静静地看着电视台的工作人员忙忙碌碌地架机器、调灯光。一个导演模样的年轻女人拿着步话机,威严地站在舞台中央,冲着台下的人比比划划布置工作。

我屏住呼吸,惊喜交织地看着这一切,自己在心里一遍又一遍大声地说:“Iwanttobepartofthis.”(我也要成为其中的一份子)。

那一天,就在剧场的大幕后面,我第一次清晰地意识到,我属于电视。

决赛的时刻到了。我穿着一件淡粉色膨体纱毛衣,腰间绣着孔雀图案。脸上的妆现在想来有点可怕,我搽了鲜红的唇膏、眼睛贴了又长又重的假睫毛。头发和现在的差不多,只是前面的刘海剪得齐刷刷的。

比赛结果,我获得了第一名。领奖的时候,我看见坐在台下的外教James,他带着全班同学来给我打气。一听见我拿到了冠军,James从座位上一跃而起,在那里又叫又跳。记得,我冲他不好意思地吐了吐舌头。

冠军的奖品是一台巨大的电动打字机。我居然一个人挤公共汽车把它扛回了家。

爸爸从来不当面表扬我。那天,他只是微笑着用手摸了摸打字机,想了半天,终于说:“可你还不会打字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