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不提东文那帮人时相处还是十分亲密的。北极阁茶社后来我们经常去(我知道的茶社酒吧不多,这算是一个新地方),一次我们坐在一间回廊改造的茶室里,我和苗苗之间隔了一张小桌子,她脱了鞋,把脚缩进藤椅里。过了一会儿苗苗放下一条腿,一只脚伸到我的两腿之间。茶室里客人很多,她就这么一直伸着腿,用脚在桌子下面触碰我。我虽然很紧张,但很喜欢这种暧昧的感觉,桌子上苗苗看我的目光意味深长,同时她对我说着一些不相干的事,渐渐的我也就放松和自然了。
再来北极阁喝茶时,我会主动地把椅子搬得靠近桌子一些,两腿分开,好空出地方放苗苗伸过来的脚。有时候苗苗会把两只脚都伸过来,伸进我衣服下面,脚掌贴着我的肚子。她喜欢用脚趾夹我的肚皮玩。
我发现,越是人多的地方苗苗就越是喜欢和我亲热。比如当众接吻,以前我从没有经历过,和苗苗在一起后便成了家常便饭,无论在出租车上或是在酒吧茶社里,她都会随时随地地要求我吻她。
苗苗仰起面孔,送上鲜艳微启的嘴唇,喃喃地对我说:“过来,亲我一下!”
我自然无法拒绝。不是亲腮帮子,也不是仪式化地碰一下嘴唇,苗苗捉住我的舌头,拼命地吸进去,直吻得两个人口水汹涌,旁边的人侧目而视。
平时,苗苗不善言词,甚至有些沉默寡言,但情绪激动时她会说很多话,声音圆润,略微结巴。正是这种特别的说话方式让我觉得魅力无穷,比如她骂吕大元的时候。说实话,我很喜欢听苗苗骂人,当然啦,我喜欢的是她骂人的架势,并不赞同她的爱恨情仇。苗苗骂人很痛快,说起亲热话来也一样,要么不说,说起来总是言简意赅,感情真挚,很本能。
一次过马路的时候她拉着我的手,突然对我说:“我爱死你了,恨不得把你吃下去,吞进肚子里!”
另一次回新华二村,我正掏钥匙开门,苗苗贴过来对我附耳低言:“我想钻到你的身体里去,然后再像一个蘑菇那样的长出来。”
我觉得苗苗很会谈恋爱,不仅和我亲热时旁若无人,说出来的话也令我印象深刻。
一次我给她打电话,问她:“今天想我了吗?”
苗苗说:“想了。”
我问:“想了几次啊?”
她说:“就一次。”
我说:“就一次啊?”不免有些失望。
苗苗说:“就一次,中间没有断过。”
她真是太会说话了,比起我说的“你是我的生命”、“我爱你胜过一切”、“我对你是一见钟情”这些陈词滥调来不知道到要高级多少倍。
我也曾经想过,苗苗为什么那么会说话呢?得出的结论是她这个人比较的本能,说出来的话根本就没有想过,就是心里的感觉。她的张口就来远胜于我的字斟句酌,苗苗所具有的东西正是我缺乏的,因此我才会如此地迷恋她呀。
一天晚上我送苗苗回东文,她突然高兴地跳起舞来,从我的左边跳到右边,转动着手臂,两片手掌翻来翻去的。苗苗边走边跳,绕着我转个不停,直到她家楼下,这时月亮出来了,她的舞蹈也戛然而止。
我说:“你跳得真好啊!”
苗苗嘻嘻地笑着。
我又说:“没想到你还会跳舞。”
苗苗说:“我也没有想到呵。”
我在想,苗苗的舞蹈也是本能使然,由心而生,所以才会那么美。
我对苗苗也很好,当然是以我的方式,比如她想去游泳,而我是个旱鸭子,于是我便去找了老冉。老冉在中学时代是校游泳队的,专业出身,我请他带苗苗去游泳。老冉一口答应下来,为方便起见他还叫了自己女朋友。我们一行四人去了五台山游泳馆,为苗苗一人游泳,我花钱买了三张门票。至于苗苗游泳所需的行头更是不在话下,游泳前我陪她逛了一天新街口,最后苗苗选中了一件彩虹颜色皱得像包子似的游泳衣。
老冉建议我也买一张门票进去,说在水里泡泡也是好的。我也想看看游泳衣穿在苗苗身上的效果,但为了节约开支最后还是作罢了。
他们差不多游了两个小时,我待在游泳馆门口边抽烟边等,其间我去附近转了一圈,但没敢走远。提前半小时我回到原处,坐在树影里的一块石头上等着。然后我就看见他们出来了,苗苗和老冉的女朋友并排,有说有笑的,灯光下她的脸色很红润,头发湿漉漉地披在肩膀上。我跑过去接过苗苗手上的塑料袋(里面放着换下的游泳衣),然后和老冉一道跟着她们向外走去。
老冉悄悄地问我:“你一直待在门口,没有去吃饭?”
我说:“是啊。”
他说:“你对苗苗太好了,别宠坏了呵。”
后来我又领苗苗去五台山游过几次泳,情形类似,原班人马,我出钱买门票,然后在门口等,完了请大家吃饭。因为游泳的事,老冉觉得我对苗苗太好了,好得过分,缺少节制。他不仅当面提醒我,还告诉了其他的朋友,这些朋友又把他的话转告给我。可我觉得这非常正常呀,他们怎么就不能理解呢?
这时我收到了一笔三千块钱的稿费,从邮局取出后我交给了苗苗,让她用自己的名字存起来。这是我有史以来收到的最大的一笔稿费,苗苗犹豫了半天,最后还是去了银行,但存钱时她用的名字是“徐苗”,为此我感动了半天。苗苗把她的名字和我的名字联系在一起,这意味着她把自己的生活和我的生活也联系在了一起。她的生活和我的生活,她的未来和我的未来,我们的确是应该不分彼此的。
苗苗说:“你的钱就是我的钱!”还有什么话能比这更能安慰我的呢?
我自然没有把存钱的事告诉老冉他们,否则的话他们又会说我过分了。我又该如何向他们解释呢?难道我说,苗苗的愿望是我有五十万,但这几乎是不可能的,给她三千是想让她看见希望,也是让我自己看见希望。我的朋友们能够理解吗?
朋友们说我变了,不再是从前的那个徐晨了。他们说有苗苗在场时,我说话总是心不在焉的,眼睛不时地朝苗苗那边瞟,即使我说些什么,思路也匪夷所思,让人觉得莫名其妙。
我妈为我订了一瓶牛奶,苗苗来我家时我就把牛奶让给她喝。老冉说有一次他看见我让苗苗喝牛奶,苗苗不想喝,我几乎都发火了。我把牛奶放进微波炉里“又热了一遍”,“亲自”端到苗苗面前,她完全是“皱着眉头喝下去的”。
这些事我竟然毫无察觉,幸亏老冉他们提醒了我,经他们一说,我才有所醒悟,觉得自己是殷勤了一点。一段时间以来老冉他们特别喜欢收集我溺爱苗苗的证据,以试图说明他们所言不虚,确有其事。他们为自己得出的结论——我“完全是一个恋爱中人”而感到欢欣鼓舞。我得承认,我的确在恋爱,而且爱得很投入,但这帮朋友的描绘未免也太夸张了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