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4月24日
为了活着的尊严继续打官司
今天中午,在“九头鸟”餐厅请我的向律师和吉律师吃饭,青青和大灰狼,还有费,他们也来了。
吉律师和向律师交接工作的时候,我顺便给了向律师1000块钱,以后有关我的法律的事情就由我的朋友吉律师负责了。
从向律师手中接过材料,看到我的工资纠纷案,我的前老板出庭的时候,居然说我的工资不值协议里说定的那么多,说我后面三个月是自己留下来工作,为了补偿前几个月多付给我的工资。法庭判他败诉,他还要上诉呢。
我看到这些材料的时候,特别心痛。世界上居然有这样的人!我为了我两万多的工资,我已经花了将近2000元钱,我现在要打这场官司已经不是为了钱了。在我最需要钱的时候,他都可以不给我。何况现在?
我以前所有的员工都在看着我,而这位老板,几乎欠了所有同一时期离开的员工的工资!我不知道还有这样的人,他还好意思在法庭上说这样的话?
据说,他在法庭上特别傲慢,他凭什么?!据说法官对他也很不客气!
只是为了一个人活着的尊严,我要把这场官司打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