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那女孩就成了阿丰的女朋友,再后来,都毕业了,那女孩就跟着阿丰到南方闯荡去了。
那日,吾室诗人阿丰的学生证不知失落于何处,翻遍箱柜、床铺上下,未见踪影,急得他在寝室团团乱转。外人有所不知,别看那小小的学生证,在大学的用处可不少:去图书馆看书,假期往返买车票,到校医院看病等等,少它不行。
看来,只得登寻物启事,再做最后的期盼了。同室的哥们皆曰:纯粹多此一举。试想,那学生证上面,姓名、系别、班级一应俱全,倘拾到者有意送还,不过举手之劳,何需再费那纸墨?
阿丰却摇头道:“一般的寻物启事,自然无益。如果措词新奇,定能引人注目,或许能发动众人为吾寻找呢。”
至晚饭时,食堂门前告示栏内,一大张红纸书写的寻物启事颇引人注目。有人笑曰:“不愧是学中文的,找个学生证,也要写一首情诗。”
原来那则启事如此写道——“朋友,三年的风雨/我们都已相依着走过/为何在这阳光灿烂的时节/你竟悄然地离我而去/甚至来不及道声再见/哦,朋友/你可知晓,在你走后的日子里/我是怎样地彻夜难眠/……/哦,归来吧/我一生守望的朋友。”
当然,在诗的下面,还有一行蝇头小字,无非是哪位拾到者,通知谁谁,一定感谢云云。只是那首诗几乎占据了整个版面,仿佛无意寻证,只是向大家公开一首爱情诗而已。
第二天,那则启事旁边多出一张红纸,上书一题《不曾失去》的小诗:“只要你真心地寻找/你就会欣喜地发现/春天的承诺从未改变/走吧,朋友/在你的身后/是我远天一样的目光。”诗的下面亦有一行小字,曰学生证已被其拾到,归还之前,有一条件——失主还应认真作一诗,张贴出来,大家评判,倘若合格,届时定会完璧归赵。
阿丰读罢此诗,欣然道:“拾主实乃知音也,吾当珍惜这一天赐良机。”
整整一个下午,阿丰都泡在图书馆内。未及开饭时间,告示栏前已有很多人前来围观。我室诸兄弟混迹其中,搜集各种反响。只因时间久了,那首诗我已记不清。阿丰的诗篇在墙壁上发表的当晚,外语系的几个女孩走进了我们寝室。其中一位,先向阿丰索去诗歌的底稿,然后将阿丰失落的学生证双手交还。
后来,那女孩就成了阿丰的女朋友,再后来,都毕业了,那女孩就跟着阿丰到南方闯荡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