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还是一个放肆孩童的时候,总是愤怒愤怒愤怒,后来知道,愤怒除了伤害自己的爱人,不会有一点建树。如何赤诚以待的热爱,顶不住一个龌龊欲望的阴谋,无论你爱,亦或愤怒。真诚永远不如欺骗令人感动。
过去的峥嵘岁月和那个在庞大海都市晃荡的小伙子,无数次和无数只猫生活在一起。上海、天津、北京,广州,那些夜晚寂寞的街道,满地垃圾,卷帘门一扇扇拉下来,独自步行的我,生计和创作,那些丧失了白天喧嚣的街道,那些大声的呼喊。
曾经遇到的人们;萨沙,徐老三,古利和武强;还有女孩子们,宇淇,秋,连同我;好象全不是真的。那些城市核心处的贫民窟和铁楼梯的拐角处曾经绽放过的真实,那些少年总也是开心的天空,全是幻想。
我生来就是这么无情么?我生来腰就是这么弯么?好象超长的电视剧里的情节,虽然不断想起来想起来,却迷茫他们发生在哪一章节,并且不再动容了。
我画呀画画呀画,画了好多年。据说离成功只有半步了,却再也画不出画来了。
我守着这个阳光充沛房间,陪着两只来路不明的猫咪,已经多长时间了?我忘了,我是刚刚回到这里么?还是从来不曾离开过?我龟缩在地板上哭啊哭,哭啊哭。双手哆嗦仿佛沾满了鲜血。那些过去的,不是我。
直到今天,还在努力作出风流的笑容,但是真爱早已失去,残留的潇洒抵不住可怜,其实谁也不爱。
生命是首需要尖叫的歌,唱完之前,决不能止。
三年前。
三年前的我。走路快得像跑,吃饭猛得像抢,眼睛里都是欲望笑声非常之浪荡;三年前的我,声音比现在高上八度,喜欢穿一件冒牌的阿迪篮球衫两臂三条白杠,在音像店的门口叼一只香烟,我只和漂亮的姑娘说话;我喜欢在车水马龙的大街上,凭着未经磨难的狂妄注视来往的曙色苍凉的人们;讥笑他们平凡,讥笑他们软弱龟缩的行走;三年前的北京城,也是一样的破烂和庞大。人们也是一样的操蛋和兽行。
三年,长不长?
三年前我的绰号叫做疯子.由于我经常会冲动。手舞足蹈,乱蹦乱跳.好像疯了一般。那时候我自私的要命,却也单纯得要命。刚混过了20岁,对姑娘的胆量和幻想,还没到接吻的程度。那种彼此的心跳声,对我来说已经太过刺激。
为了5块钱的水钱,我和房东闹翻了。房东程先生职业不明,相貌慈祥。极有演艺天分,当初向我介绍他的破房子时的热情洋溢和之后蛮横勒索,天使和魔鬼共读一本台词日尽万里。他竟能成为比达斯汀霍夫曼更加伟大的演员。上帝通过让程先生在中国诞生成为一个破四合院的所有者,一个混蛋房东,而对大洋彼岸的荷里活造成了沉重的打击。
房东认为我平常不上班全都呆在出租房里画阿画,一定会喝不少水,应该比那些上班的人多交一人份五块的水钱。而我认为多交五块钱不算什么,但是一定要有一个充分的理由——别人家还洗菜做饭呢,我从不做饭只吃外卖衣服也送出去洗衣店——凭什么要多交。更合况当初被程先生勒索了500暖气费的所谓暖气原来根本没有暖气,那个所谓的空调原来只能制冷不能制热。后来我才知道这一片的四合院脱离集体供暖已经多少年了。所以家家全备了媒炉子。
就为了这5块钱,在我发烧烧了一个星期,还熬了夜去画画赚钱刚刚睡着的早上。老程就带着他练成筋肉人的大块头儿子杀上门来。我半边身子酸痛不已,完全不能用鼻子呼吸。站也不能顺利站起来,靠在门上我伸手去门后抄菜刀,却总是不能摸到刀柄。
要养活这个一脸凶相的健美运动爱好者大只佬筋肉人得多不容易阿?他得吃掉多少肉啊!得黑掉我们这些穷学生多少个五块钱才能让他除了吹牛举哑铃别的事干不成啊?大只佬的朋友,也一定是大只佬;筋肉人的朋友,也是筋肉人;程先生的儿子威胁我说,明天,他会拉来一车大只佬。
程先生胜利地哼了一声:“你别他妈总玩花的啊,明天交了水电费,你爱搬去哪搬去哪”。
我头晕目眩关上门往后一倒,小床咯吱一声。桌子上有一杯刚泡好还没来得及喝的热咖啡,还有铁笼子里的毛茸茸圆滚滚的金先生。
天气越来越冷,咖啡越来越热,和毛茸茸的金先生一样,我们各自抱着脑袋翻着肚皮,躺在各自的牢笼里面。
一个月大的金丝熊金先生,没耳朵的园脑袋园屁股,一团金黄色的风滚草。它的家是个钢铁牢笼,布置成休息区和废物堆放区。吃剩的花生壳在笼子一角堆成一堆,而金先生自己在另外一角堆成另一堆。金先生是个绅士。
一个面目苍白的小伙子和一只还没发育成熟的荷兰老鼠如此相配,以至于生活在一起,如此正常。
晚上五点左右,我醒了,感觉体力恢复一些,于是哈着拳头熬着冷跑到街头的五金商店买了扳手钳子铁链和铁锁,装了一个大纸箱扛回破平房头晕目眩挽起袖子。收拾房间准备搬家。一直折腾到4点钟,小睡了一会,没脱衣服躺倒在堆了满床的纸箱和大垃圾袋之间。
早上六点萨沙骑着自行车,引着一辆黑车就悄悄地来了,还真按我所说的,是辆面包车。
我的脸色把萨沙吓了一跳:“疯子你怎么了,你生病了么。”萨沙立刻跳下车,摸摸我的脑门:“好烫!你发烧了啊!”
“没事我们走吧!”我哼道。
那天雪下的很大,马路全都湿了,马上除夕了,北京灰色广阔的天空中不断传来渺小零星的爆竹声。无论怎么禁,有些事还是禁不掉,就好象禁爆竹,压抑了整年的中国人,满腹的腌臜气,要在爆炸物中释放出来。虽然原本三十夜那滔天的花炮爆竹壮观景象,不复存在了。
面包车里塞满细软,烧得稀里糊涂的我成了鞋盒子里纸草包裹的球鞋,没有一块可以呼吸的空间。司机嘟嘟囔囔抱怨我们要去的地方如何不好走,如何如何的耽搁了他挣大钱发大财。但是在这一切昏昏欲睡和苍白中间,在烧得迷迷糊糊当中,透过车窗上刻薄的哈气,我看到萨沙容光焕发的脸,他骑了铝亮铝亮的山地车,丢失了车铃水壶甚至后备架甚至连塑胶把手全部丢光的一辆光秃秃的破车,飞驰在出租车前后左右,这自行车是我送他的。本身就是一辆别人丢失的。这艘光秃秃的护卫舰一会冲到车左侧示意司机转弯,随即被对面鱼贯车辆的喇叭惊叫驱赶到后侧,转眼又游鱼一般出现在车的右侧。
萨沙把反孔精英的黑头套当成帽子戴,漂亮的白脸笑到露出牙齿,双手脱把对着后车窗里面呼吸困难的我拼命挥舞,手心惨白,十指通红,全身上下都溅满了巡洋舰般的泥水。
在萨沙家门口卸完家当,我摇摇头努力提起自己的精神。拿出重重一捆台式电话那么大的铁锁和鸡蛋那么粗的铁锁链在萨沙惊讶的目光中哗啦哗啦骑上自行车。“萨沙,我还要回去取一样东西!”
萨沙喊道:“疯子,别出去!你病得太严重!”
但是我已经一脸坚决地蹬着山地车消失了。
半小时后胡同里响起惊天的搬动重物的声音。院门大敞四开,我和一个满身油污的工人一起哎哎呀呀地搬着个巨大的机器进了院子,这家的房东,瘦小的奶奶和精神病的叔叔也探出头来看,
“这不是空调机么?你从哪弄来的”奶奶狐疑地问。
“买的二手货。冬天买空调机打二折还送大礼!”我头晕目眩努力想笑笑。
我一头病倒在萨沙床上,五分钟之内,烧到说胡话。朦胧之中我听见萨沙在外面冰天雪地的院子里丁丁当当生火做饭的声音;听见凿开水泥池子里封冻的冰层的声音;听见刷碗声。萨沙好像一个可以娶回家里的女孩一样做了2道菜年夜饭,还有饺子。虽然我简直一口也吃不下,虽然只是普通的柿子炒蛋和锅包肉,饺子只是半斤装的三鲜馅冻饺子。但是看着萨沙无比荣幸看着我等着我赞叹的样子。就觉得那是至今为止我吃过的最好吃的年夜饭,比报纸上15万一桌的年夜饭还要好吃一万倍。
吃饭时手机响了,暴跳如雷的程演员吼道:“你他妈跑哪去了?我的空调呢?门怎么锁了?”
我烧得无比虚弱,却鼓起剩余的全部力气对着电话破口大骂:“操你妈你丫听着,取暖费加房租加预付金共1500块,空调暂作抵押!”
我卸掉了老程那个的只能制冷的空调机,卸掉了外面窗户上的换气机,卸掉了铁架子,卸掉了导气管引水管总之连一个螺丝钉也没落下。并且神奇地突破了胡同里老头老太太的地狱封锁线,从他们眼皮底下把空调系统全都搬了来。
我还用近十米长的铁链子和5把拳头大的钢锁,缠住小平房的破门破窗,除非老程把房顶拆了,或者把门炸了,不然别想进门。
我嗑了几声,清了清嗓子,慢慢地说:“你跟我租房的账目还没清之前,房子仍然是我的。我有权利锁了它。只要你把押金连同取暖费共1500打到我银行卡上,要空调要开锁全没问题。”
老程演起了黑手党汤米,一字一顿地说:“孙子!你立刻!立刻!给我把空调送回来!”
我嘿嘿笑着说:“成!你就等着我给你送吧!”啪地合上手机.
“疯子你可真厉害!”萨沙开心地笑死了。笑得在床上滚来滚去。
一场场的周旋和主动与被动的戏,没有道义没有公平。就是这个城市做人的准则。
午夜时分外面传来鼓楼的钟声,新的一年的钟声响起。厚重,无情,不可阻挡,咚—咚—咚—。我们告别了幼稚。步入了下半生
我很强壮,而我冬天的连帽衫即使很厚重,仍然可以看见胸前两侧那些硬朗的褶皱,被倒梯形结实的胸部撑起来,腿上四头肌隆起的弧线,手背有力的坑窝,而且永远阴着一张脸。
不同于满大街的那些英伦打扮的瘦猴小白脸嬉哈打扮的矮胖子和日式朋克的尖嘴猴腮。有种人永远像是个落魄的流浪汉,那就是我。
我和萨沙的认识缘自我们共同的偶像漫画家超人。
其实那时候的漫画界一点也不风光,起码远没有今天来的风光,除了我们这些喜欢画漫画的孩子,除了那少见到可怜,可怜到另类,另类到少见,少见到活恐龙化石般的读者。除了我们便没有人知道中国还有漫画这回事,而作为原创漫画之一员的漫画作者超人,更是个出了我们就不会有人知道的可怜的自怜狂的阿Q小明星。
超人带着大四方的黑框眼镜,青毛短寸的小平头,傻气的夏威夷花衬衫,质量不是很好所以袖口领口处总是牵挂着针头线脑。超人的这副打扮是经过他苦心设计的,小平头表示他未来的目标将是企业家大财阀,有宏图之志;黑框眼镜在向女孩们表现他的为人诚实,老实可靠并且拥有“高等教育”。花衬衫则表现他还是个幽默有趣的艺术家。总之,因为超人头大如斗,满脸肥油相貌丑陋,满心眼都是泡妞和荣华富贵,饥渴着情场官场的潇洒。他精心把自己打扮成了这么一副花衬衫眼镜男。以便散发出特殊的文武双全的魅力。
虽然超人笔下那些简陋的图画如此太幼稚。然而他却拥有远远超过我们的一项特殊才华:拍马屁。
那时候画漫画的人大多数还不满18岁,全都模仿日本漫画,他在这拨模仿日本漫画的人当中,难能可贵地把人物的两条腿画成一般长,又难能可贵的完全懂得拍马屁的必要性。便有了他的机会。
这个三流学校的理工科毕业生,入党积极分子,上了十多年的学,实在是太明白在中国的文化产业应该如何打滚了。超人就好像变身超人一样,同一张脸两套表情。一种是面对杂志领导和编辑无比的开心嘘寒问暖和紧锣密鼓的真挚交流,一种是对我们其他作者的鼻孔朝天。当然,漂亮女孩除外。
当年的超人仍然还是涉世不深的,所有情绪全都写在脸上。无论是自认小明星的高傲,对我们男生的冷漠,还是对编辑的献谄和对女孩的欲望。
这个人就是当年我和萨沙共同的偶像。那时候我们全都太年轻了,虽然我和萨沙都是专业美术出身,超人的在绘画上小儿科水平我们心里全都清楚。但当时的我们就是喜欢着漫画的一切,无论水平好坏,我们光是看到漫画的格子就足够开心了。何况看到一个漫画家呢。
那是一次不入流的漫画展会,邀请了超人列席,从来没有见过偶像真人的我非常兴奋。我也算是个作者,所以杂志也给了我一个写着“疯子”这个奇怪笔名的座儿,我偷走了偶像“超人”的座位名牌,换在紧挨着“疯子”这个名字的座位上。打算好好和他交流交流。一抬头碰触到隔着一个座位的白皙少年的黑眼睛。他正好隔着超人的座位和我相望,就偷换名牌的行为笑嘻嘻的对我竖起大拇指。
这个开朗的孩子就是萨沙。
超人板着脸来了,无论是大四方眼镜,油光满面的一张麻子脸。青毛短寸的小平头,还是傻气的大花衬衫,全都令人失望。然而最令人失望的还是他鄙视我们这些“没名的画画的”的自命不凡的态度。他挤进我和萨沙中间,顺手把萨沙冒着烟的烟灰缸拨到一边去。然后坐下来左右扭扭,把我们俩往两边挤了挤扩大一下自己的地盘。双手支腮制造了一个方便意淫的小空间。隔开我们的视线。
我和萨沙那个兴奋啊,因为他是我们的偶像。我们隔着超人的后脑勺相互挤眼睛划起拳。在争谁先跟他说话。
萨沙换了一脸倒霉相——我赢了,我小心翼翼拍拍超人冷漠的胳膊,堆起一脸笑容,把自己的速写本推到他面前说:“你好,你是超人么?我是在这本杂志里画画的那个‘疯子’。您能给我签个名么?”
超人拽过本子划拉了“超人”两个字就推回给我。看都没有看我一眼照常目视前方。我的自我介绍,都没有换来他的一个“哼”。俨然我们不配和他坐在一条板凳上的样子。超人穷得叮当响,却鼻孔朝天俨然少年得志的明星派头。
突然他笑了,我和萨沙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原来在和下面一个女孩做目光的交流,那个女孩肩上两条故作清纯的辫子,仿佛我们一样地用崇拜的眼神盯着超人,并因此享用到了偶像天壤之别的礼遇。
这种外形丑陋又特想搞女人的家伙的主要特征就是:因为外表丑陋,就喜欢制造“正直”的形象,一方面对女性的饥渴让他频繁的手淫搞坏了身体,一方面在各种场合拼命地说自己怎么怎么“重感情”“专一”,大肆攻击其他男人“花心”“恬不知耻”。
散会以后,我和萨沙交换了香烟,相互看了一眼,几乎不用说话,就知道对方是个好哥们。萨沙仿佛女孩一样害羞的白生生的脸蛋,彩色半长发洒满领口开得很大颈项之间。一开始萨沙是不爱说话的,然而几句话之后你就会发现他言谈举止的生猛,他吸最烈的烟,用着最单纯最直接的性格,说着最精巧最文艺的话。
女孩子们纷纷围上来,萨沙几乎和满场的姑娘们全都认识,或者说满场的姑娘都认识他。他在北京已经三年了,圈子里的姑娘们全都盯上了他,苦于这家伙是个不韵世事的无缝的蛋,不解风情。原来萨沙是个被女孩所环绕的男孩啊,并且完完全全是个纯洁的大男孩。莺燕缠身却从没有意识到女孩眼神中的爱情,真的好像对待姐妹们一样开心地和大家打打闹闹,他甚至好象真正的女孩,穿前露胸后露背的卫衣。相对比,我就明显闷瓜了,被叽叽喳喳女孩们围着显得特别不自然。我身材高大,拳头很硬,内心很粗糙,童年很苦干过农活,家乡很保守甚至直到现在听不懂什么叫做爱。关于女性,仅仅是这两年才认识到新的生物。
远处,我看见超人满脸堆笑,再和那些小领导们挨着个的拥抱……
我才发现,台下那个扎着两条纯情大粗辨的女孩是萨沙带来的。她叫蓓蓓。蓓蓓站在萨沙身边显得太鬼了,真了解以后会发现她其实也是一个仗义的女孩。他们并不是情侣,虽然蓓蓓对萨沙很有点意思。
我和萨沙还有他的女保镖们围在一块说话。发生了一件颇为神奇的事,那就是一直不理我们的超人偶像居然屈尊大驾走过来,一屁股坐在我身边。这时候他转脸换了大明星矜持的表情。也不自我介绍,仿佛跟我们很熟络一样,然后用一种高高在上的口气开始教导这些女孩们关于漫画的知识,并且特别明显地不理其中难看的女孩,大部分话只是给其中最好看的蓓蓓说的,蓓蓓一直吃吃地笑,似乎很热情很白痴的小女人样。冷不丁诡异地扫人一眼,却是冷冰冰的。后来当我更加了解蓓蓓的时候,知道了她虽然装的挺乖,其实对男人那点龌龊心理摸的清清楚楚。就凭超人那点理工科的狗屎欲望,绝对没戏。何况旁边还有着美貌而单纯的萨沙呢。
一个绝对真诚的孩子,这就是萨沙。
过了3个月,于是春天来了。
大清早我就醒了,睡梦中好听的琴声,我走到雪水已经融化的院子中间,抬头看着香椿树新发的嫩芽,身边的奶奶絮絮叨叨说道:“再过两个月,香椿芽就可以吃了。”从微风中摇逸的香椿树枝上落下眼睛,看到敞着门的萨沙房间里,我的朋友抱着吉他在弹。在破沙发上几乎是缠绕着琴窝成一团,欧版匡威鞋踩着桌子,膝盖顶着脸。眯着眼睛看我也不说话,只是笑和点点头,手继续在琴颈上寻找感觉。
萨沙和我一样喜欢画画,但萨沙更加喜欢他的吉他。
我手里还拿着泡沫汹涌的牙刷,只穿了一件小白背心。萨沙也是这样的一件白色纯棉小背心,露着深深锁骨的窝。萨沙太瘦了,我总说萨沙的锁骨好象是萨沙的提手。可以把他方便地提起来。我们两个总是买一模一样的衣服。穿起来效果却完全不同。
然后徐老三就来了。这个重义气的流氓,弓着腰双腿脚步错乱地抱着个黑色大提袋冲进来,他用那种端灵牌的姿势抱着袋子。一付很怕压到代子里面东西的样子。从来没见过刀尖上博命的徐老三这么神色慌张地。
徐老三放下袋子就说:“帮我看一下,我去外面上个厕所。”临出门口徐老三又补充说:“这袋子是给你们的。但是你们先别打开阿,等我回来。”
公厕在整条胡同的另一边。估计要点时间。
萨沙蹲下来想拉开手提袋,我大喝一声:“别动!”
我说:“你怎么那么傻呢?谁知到这里边是什么?搞不好是徐老三老婆的头颅。”
萨沙呆了,明显犹豫了:“是啊,他一直说要带老婆来看看咱们。”
萨沙随即大笑,笑得上起不接下气:“疯子你还真幽默”。身手就把袋子拎起来要拉拉链:“正好我还一直想见见嫂子长什么样呢!”
原本园园实实外表平常的袋子,颓然鼓起一个大包。萨沙吓得大叫一声袋子掉落地上,黑袋子左扭右扭,挣扎。好像一条草履虫,我俩小脸煞白跳出八丈远。
猫叫声,一种尖高调的细小的声音,在袋子里憋闷地大叫着。
萨沙和我面面相觑:“是猫。”
拉开拉链,一只全身汉湿的小白猫不知道是出的汗,还是刚刚洗过澡。原本的白毛藏成灰色。全都湿成一缕缕,不协调地四处支翘着。那小眼珠惊恐的整个鼓出来。
萨沙的小白脸立刻温柔了,好像一块在咖啡中溶化的奶糖,不能自制地伸出手去:“哎呀。怎么脏成了这个样子。来,叔叔抱抱。叔叔给你擦擦。”
我看着小白毛,感觉它好像一个不怀好意的外形来客。萨沙和这么陌生的东西瞬间就建立了那么密切的关系,令人不快。
我开始担心金先生。金先生虽然叫做金丝熊,实际上就是一只没耳朵没尾巴的大胖老鼠。这院子里有了猫,金先生以后可不能那么嚣张了。
这里也是四合院,正房住了萨沙,两厢住了房东奶奶和他儿子,院子中间好像大多数老四合院一样,一颗大香椿树。属于萨沙的房间并不大,可是很干净,我的房间很小。小到放下一张单人床之后只剩下一尺宽的小空间。连我画画都得利用窗户陷进去的空间。但是我和金先生一直生活得很幸福。
我们的生物钟恰好是错开的,我睡觉的时候他工作,我工作的时候他睡觉。清晨,我在萨沙穿越小院子的吉他声中醒来。有时是涅磐,有时是枪花。然后萨沙便睡了。我去买早餐,开始画画,打电话。天色渐暗,我去买菜,等萨沙醒来。于是大家一起生火做饭。然后萨沙弹琴我画画,有时候也一起画。
金先生这段时间处于被放养的阶段。我扔了他的牢笼,让他在房间里四处乱跑。我发现它果然是一只老鼠,血统里的老鼠血性在放养时便勃发出来,具体表现形式为从出生就没见过泥土的金先生瞬间为自己在墙角打了个老鼠洞。从此便难以寻见它的踪影。金先生并不怕我,可是也许不喜欢我,任何时候我都找不到它,可是只要我画一会画,猛一抬头,总看见他趴在桌子边上已经看了我好久。那种小家子气的贼眉鼠眼,绝对是属于啮齿动物的。
那段时间,我爱上了巧克力,据说是因为我太瘦了?所以血液里面对甜食充满了渴望。但是金先生肥得好像四喜丸子,却也爱巧克力。我总是去买一大袋巧克力。拿回家来第一个动作,就是在金先生的洞口摆上一块巧克力。那块巧克力从没有被动过,一开始令我很自卑,以为我所喜欢的食品是连老鼠都唾弃的。后来才发现2斤装巧克力袋子漏了个大洞。断口细密的齿痕清晰。果然这只没耳朵没尾巴的美国老鼠是不屑于别人的施舍的。它所挚爱的,是象一只真正的老鼠那样去偷。
佩服金先生,佩服他在每次出洞打猎之前,奋力推开我堵住它洞口的大块巧克力不屑一顾地飞奔出来抓着床单爬上床,抓着窗帘爬上窗台,从窗台跳上我桌子上的新华字典,从字典上辞海,从辞海爬上俄罗斯素描大论,从素描大论爬上陈逸飞画集再从个头最高的陈逸飞画集爬上书架最上面一层,君临了光芒万丈的巧克力袋子。每次都要重新啃开我套在外面的新的塑料袋,然后拖出一块和堵住它洞口的完全一样的巧克力,现场大块朵硕,把吃剩的巧克力块藏在左右两个腮帮子里,于是它的小胖脸更加像是刚刚败于拳王争霸赛的职业拳手,肿起两个大块。然后带着满腮帮子的赃物,头重脚轻地跳下书架,屁滚尿流地滚下床铺,逃到自己的洞口前,发现没良心的主人再次用巧克力堵住了它的洞口,于是再次义愤填膺地推开巧克力,掉头不顾地钻进洞去品尝自己偷来的巧克力了。
我对萨沙说起这件事情,萨沙哈哈大笑说:真不理解这只小老鼠。
我认真地说:你不明白,你一定没偷过东西,那种不劳而获的狂喜,绝对不是别人的施舍能够比拟的。
萨沙说你偷过东西?我说再小一点的时候经常偷,其实每个人都在偷,我喜欢偷东西的人,因为更多的人其实是在明抢明夺,可是你却对他毫无办法。
可是我没有偷过。
你一定会偷的,举个例子,你在地上白捡了100块钱,跟你辛辛苦苦给别人画画,挣来了一百块钱。哪个更快乐?
当然是白拣的比较快乐,萨沙说,我明白了。
疯子你真聪明,有时候,你的聪明让我有点害怕,萨沙突然沉默了,过了一会,他这样说。
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聪明,我只是出于懦弱,我总是被人欺负。我一定要在这个糟糕的社会里活下去。我不会让那些人好过。
坦白说萨沙这里的每个人我都喜欢。
我喜欢奶奶,但是从没和她说过,实际上,我总是沉默寡言令人害怕。我和奶奶短暂的几句交谈,发生在金先生身上,金先生在墙角那个伟大的工程,引起了奶奶的注意。我是说那个洞。奶奶说:你要把它关在笼子里才好,不然它把房子弄坏了。
我说:恩!却没有把金先生关起来。奶奶也再没有过问,事实上,当时我不知道,奶奶这句话几乎转变了我的命运。如果当时我听了奶奶的话,把金先生关在笼子里,也许我的整个人生全都变了。但是我没有,当时的我完全不知道自己对自己将来的人生,做了多么巨大的手脚。
奶奶的儿子,我们叫他叔叔,是个四十岁上下的“少年”。如此奇特的称呼,完全因为叔叔是个更加奇特的人。奶奶有个大女儿,早早地去美国留学,现在已经拿到了绿卡,定居美国。在女儿离去的这几十年里,奶奶全家一直在做着移民美国的准备工作,所以叔叔一直在学英语,从二十岁学到了四十岁,每天早上,叔叔第一个起来,利落的身板和中山装,扭开那个陪伴他几十年的卡式录音机,开始机械地,一遍遍地朗读英语。叔叔一辈子没有上过班,一辈子高中没有毕业。他的全部时间都奉献给了英语,他全部的世界,就是那间堆满了英语参考书的一贫如洗的小房间。叔叔每年只有一次出门,那就是去美国大使馆面试。世界上还有比这更加奇妙的事情么,一个国家的公民为了成为另外一个国家的公民,几乎把一生用来学习人家的语言,这一生几乎过完了,却仍然不曾踏入人家的国土一步。
我和萨沙有一大群朋友,还有学习建筑设计的小华小流氓徐老三和学音乐的蓓蓓。其中以徐老三最具特征。我们当中最没文化的徐老三是个绝对的流氓。他总是爱蹲在地上一边抽烟一边吐痰。当他抬头看你一眼,那漆黑的剑眉,毛刺刺的。同样是帅哥,电视那种高大强壮的帅哥修了整齐的剑眉。和他一比却好像小绵羊。他那大到几乎要鼓出来的黑眼睛,没有灵魂,只有凶恶。他很帅,却一点不纯朴。虽然他英俊却全被杀气所恐吓。这是个真正的全身流动着男性最低级的格斗和肉欲血液的动物。没有文化,却很英俊,很可怕。
徐老三在北京某家夜总会工作,在和一个小姐同居,他给小姐下达了指标:“年底前不得少于三万元”。
当时的我画自己的画虽然没啥钱赚,接那些外单却比较赚。那些恶心广告公司的腌臜事在这里懒得说。简单说,我一周可能需要辛苦工作十天,所得收入大约两万元。虽然不是什么大钱,但是对我周围这些贫穷的小画家们来说,这笔钱该有多么可怕。所以你应该明白,我不肯给程先生5块并不是因为心疼钱。
虽然我不懂得打扮自己也不懂得高级场所的享受,我还是顺利地每个月花掉了两万块。大部分用来请客吃饭。
独自绕着鼓楼溜达。摸着那彤红的旧墙。有时候我走到后海去看胸脯刚刚丰满起来的姑娘们溜冰,看小痞子们在冰场吊姑娘,或者群起殴打一个不知深浅的外来客(男性)。
我想我明白了这个城市生存的法则,这里没有道德,这里只有人肉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