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喵喵的第一个爱巢是胡同尽头的一间半地下室。胡同口一共有三间房,左右中各一间。
除了右边我们的这一间,左边和中间的人家各养了一只小狗——按身材倒是小狗。是年龄可决算不上小狗,它们可都是经历了山水变幻、世事沧桑的狗。
但问题是这两只狗都是恶犬。
刚搬来的那一天,坐着出租车一进胡同,两只狗就拼命地叫起来,我当时心想这狗可真够厉害的,但那天心情反而很好,好象受到欢迎一样高兴。
那以后我因为忙着准备参赛剧本两个星期都没出门,喵喵打工回来偶尔说起隔壁的那两只狗怎么厉害,除了主人谁都咬过等等,但当时我根本没放在心上,喵喵也只是轻描淡写的说了几句,所以听听就过去了。
现在想想,如果当时及早做防备的话,也不至于后来在那只狗面前瘫成一团,比如先在家里练些防身术,或者开个后门以供出入等等。
那天,我一出门终于出事了。我抱着被小狗咬能咬得多严重的天真无辜的想法,拿着一千块出去买鱼罐头,一只脚刚迈出去,另一只脚还没等着地,一个褐色的物体风驰电掣般的冲到我的面前,伴随着巨大的狗吠声。
我们暂且先把它叫做狗1。
狗1汪汪汪汪~~!
其实用文字根本没法描述我当时的恐惧,一瞬间我的魂儿都飞了,那个饭勺那么大的东西一边发出巨大的声响一边露出惨白的牙齿在我身边转来转去地狂吠着。
谁能理解那种面临动物露出牙齿即将攻击时的恐惧?而且发现自己在不到拳头大的狗1的威胁下痛哭流涕是多么荒唐。
主人啊啊啊啊啊!妈呀~~~!
我一边挥洒着泪水一边朝胡同外跑去,狗1也跟了上来,快跑出胡同的时候我冲进了路旁一个小饭店一头扎进主人大婶的怀里。
大婶(正在做打糕)怎,怎么回事?
主人啊,大,大,大婶,狗,狗!!
那时候狗1无视约定俗成的规矩,那就是追踪物体进入自己管辖区域以外的地区时就不能再继续追击。狗1抱着不抓到我不罢休的目的来到了它不该涉足的地方,说时迟那时快,就在狗1还没来得及弄清现场的气氛时,大婶飞起一脚把狗踢飞了出去。
狗居然飞了出去……
我至今遗憾因为哭的泪眼朦胧没看见当时的情景,大婶拿起围裙的一角帮我把眼泪鼻涕一股脑儿的擦干净。那时我就发誓以后这一辈子都要在她家饭店每天买一条鱼粉干。
大婶(带着天使般的笑容摸着我的运动头)哎呦,小伙子被狗吓坏了吧?家在哪儿啊?
主人(一边抽泣着)家(哽咽)在那边。(又哭了)我不是小伙子,啊啊啊啊!
当我一边用运动衫的袖子擦着眼泪鼻涕一边走出小饭店的时候,身后传来逃课出来吃方便面的高中生们刺耳的嘲笑声。妈的!
当确认狗1确实不在了以后,羞涩代替恐怖笼罩全身。拿出来的一千块不知道丢到哪儿去了,豆芽也没买成。
对了,我想买的不是豆芽而是鱼罐头,可想而知受了多大的惊吓。以后韩国国语字典可以加入这样一句俗语:“吓得把鱼罐头当成豆芽了。”
我拿着一千块钱从家里出来的时候是三点,以后的三个小时中,我一直在胡同口徘徊。躲在电线杆后面观察狗1是否出现,哪怕只看见了它的尾巴我也会一阵风似的逃走,这样不知道过了多久,我的后背突然被打了一下。
主人啊啊啊!
喵喵(被我的叫声吓了一下)怎么了?怎么吓成这样?
原来是伟大的喵喵打工回来了。看见他的那一瞬间,我这提心吊胆的三个小时以及刚才所受的惊吓和屈辱都化成了无尽的泪水喷涌而出。
主人啊,喵喵!喵喵!(沉默了好一会儿突然大哭)啊啊啊啊~~
喵喵怎么了?是谁?谁把你欺负成这样?
主人哇啊啊啊啊~!那疯狗?买鱼罐头?哇啊啊!一千块?高中生~~吃方便面~~啊啊啊啊!
喵喵你说什么呢?我一点儿也听不懂。
因为怕狗我打死也不肯回家,最后还是喵喵背着我回去的,虽然狗1也出来示威,但是喵喵露出男儿本色毫不畏惧。
以后我开始了禁闭生活,因为怕狗不敢出门,托生为人真是耻辱,那段时间我进行了很深入的自我剖析。
“我为什么会害怕狗1?”
1.原因1:小时候我差点儿被我家养的大狗咬死。(这是事实,当时那只狗不知道是不是疯了,居然把五岁的我扑倒在地,就在它露出牙齿的那一瞬间,奶奶以惊人的力量轮起洗衣板打在它的头上)
2.现状:隔壁的狗很可怕。
3.疑问:难道别的狗就不可怕?
4.原因2:不知道。
那段时间我写了很多东西,因为当时既没有电视,也没有收音机,只能写字。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很多人为了专心学习都要到寺庙里去。
想出去却不敢,狗1就这么气势冲天。
自从和狗1遭遇之后我的生活受到严重制约,原来我是为了脱离爸爸的控制而离家独立的,谁知道现在却迫于狗1的淫威连门口不敢出。
这时候最让人不能理解的就是狗主人,真不明白那么恐怖的东西他为什么不把它拴在家里。如果我运气好和喵喵一起出门的话倒是没什么可怕的,自己出门简直是种折磨。首先把我家的大门开条缝观察对门的动静,任何风吹草动哪怕只是听见狗1的脚步声,那一整天我也不敢出门。
即便是狗1不在的时候出门也绝对不能掉以轻心。
因为还有狗2。
住在我家和狗1之间的这条狗非常阴险卑鄙,拳头那么大。它也叫不出那么恐怖的声音,所以不管它怎么叫我都不觉得害怕。但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它只是狐假虎威的吓唬人,但是
它一叫,狗1就会闻声冲出来。
经过将近一个月的观察,我得出结论,虽然我对黑社会不太了解,但可以判断狗1是“老大”,狗2是“手下”。之所以狗2猥琐,因为它是这么一种东西,“老大”在的时候,它就跟着附和几声,“老大”不在的时候,它的气势吓不住人,有时反而被踢上一脚,于是它就会哀号着回去告状。
狗2虽不可怕,我却也没胆量把它当成一个足球来踢。一天我趁狗1不在刚出门,狗2就冲出来朝我耀武扬威,我知道它没有救兵,就捡起路边的小石头朝它丢了过去。但我没想到真的会打中,它本想避开那石头所以朝旁边躲了一下,结果反而挨了个正着。
狗2眼泪汪汪的逃回家了,我因此得到了无比的勇气。
主人好,乘胜追击!借这气势狗1也不在话下。
这时候狗1出现在胡同口。
哈哈,这回让你尝尝石头的味道!哎,石头呢?啊,没有?!我立刻识时务地钻回家,那天再没敢出门。
那以后狗2是不敢出来乱晃了,但是立志为部下报仇的狗1的气焰日渐高涨,终于有一天它果敢地实施报复了。
那天它跟着出门打工的喵喵一路狂吠,见喵喵对它不屑一顾,它就咔嚓一口咬住了喵喵的脚脖子。喵喵被咬后,无言地低头看了它几秒钟,然后突然爆发了。
喵喵这个#¥%·—*居然敢咬人%¥#*~~!
然后喵喵温柔(话是这么说)的踢了狗1一下,狗1发出凄惨的哀号,这时候狗主人冲了出来。是个四十多岁的女人。妈的!我被狗追的狼狈不堪的时候怎么没见她的人影儿。
喵喵一看见那阿姨就抓起狗1一瘸一拐的走到她身边,然后把狗放在她怀里。
阿姨我家狗怎么了,你踢它?
喵喵您家狗打过狂犬疫苗了?
阿姨打了,怎么了?
喵喵把被狗咬的那只脚踩在墙上,唰的一声挽起裤脚,但让人哭笑不得的是脚上居然没有任何被咬过的痕迹。在这种情况下,喵喵仍然镇静。
喵喵您家狗咬我了!
阿姨啊呀,真对不起。
对不起有什么用?要是我被咬的话我会就地倒下吓唬吓唬她(我绝对做得出来,绝对),喵喵却镇静的提出一个非常合理的提议。
喵喵那这样吧,既然没出血,您家的狗又注射过疫苗,为了公平起见,我得咬这狗一口。
阿姨……?!
披着人皮的喵喵因为坚持咬狗一口,和不让他这么做的狗主人争执,打工迟到了半个小时。下班以后喵喵和我开了一个会——“旨在除掉对门恶犬的胡同居民代表会议”。
什么代表呀?只不过我俩头碰头的商量怎样对付那条恶犬,会议的内容太恶毒不便公开,大家只要知道会议当中“钉板”、“化学毒药”等名词使用频率极高就可以了。
虽然计划制定得很周密解恨,但我却没勇气把计划付诸实践,反正光制订计划已经很痛快了。
不光是我讨厌狗1,整条胡同的街坊都有意见,可狗主人大叔却荒唐的辩解说因为自己家的狗所以小偷不敢到胡同里来。笑死人了!上条胡同和下条胡同没有他家的狗还不是照样没小偷!
我拜托他们为了不影响别人应该把狗拴起来,他们也的确照办了——用一条十米多长的绳子拴狗,那狗被拴着都能从他家走到我家大门里。更有甚者有一天绳子的另一端居然没固定,所以那天整条胡同的人都欣赏了一出狗1身后拖着十米多长的绳子在我身后一路狂追的表演。
一只狗毁掉一个人的生活,这是件多悲惨的事情。在遭遇到这条恶犬之前,我的人生是纯情漫画,之后变成了滑稽漫画。
胆战心惊的日子中,我人生的转折点终于出现了——这就是“西瓜拖车事件”。
一个好久不见的朋友来我家玩,然后她提议去唱卡拉OK,于是喵喵安静地看着两个疯女人凌晨三点起来穿戴整齐出门去唱歌。
大家都知道,居民区附近练歌房很少见,我和朋友四处寻找到凌晨四点,最后在路边唱了一通然后打道回府。
我记得很清楚,出来的时候并没看见狗1,可是当我们回来走到胡同的中间时,也就是往家跑太远,往胡同外跑又来不及的位置,我们和狗1遭遇了。
事后越想越觉得它卑鄙,一定是选在我们进退两难的时候出现的。
所以那天凌晨四点,胡同里回荡着两个女人的惨叫声。
同样是在那一天,我明白了什么叫做“背叛友情”,就在狗叫声传进我们耳朵的那一瞬间,朋友消失的无影无踪。其实我并不是希望她留下来替我挨咬,只不过是她不应该把我孤单的丢在狗1面前,自己迅速隐藏在电线杆后面。
当时,我的恐惧比第一次遇到狗1时多了三倍,我的头脑中一片空白,突然看见了旁边的装西瓜的拖车,于是窜了上去。邻居有个大叔是卖西瓜的,车上的西瓜都用塑料布盖着。狗1在拖车周围狂吠。
真不知道在那么短的时间里我怎么会把脸哭得一片狼籍,我趴在几十个西瓜上面泪流满面,同时担心狗能不能窜上来。
这时候,狗主人大叔出现了,穿着七分式睡衣,妈的!拿着探照灯一样的手电筒照着拖车上的我。
狗主人这车是你的?
这个大叔是不是疯了?现在我是因为府上的狗才变成这幅狼狈相的,你到来问我拖车是不是我的?我一生气就全身颤抖,这次也不例外。
主人你以为我是上来偷西瓜的?
看来他还是没弄清楚状况,一直自诩自己的狗能防小偷,这次也是一相情愿的认为是自家的狗发现了偷瓜贼。
主人那你到车上干嘛?
忍无可忍了。啊啊啊啊啊~~!
主人(站在拖车上面)我给您说过多少次让您把狗拴起来?别人好言好语的跟你说你难道不应该照做吗?还说防小偷,拳头那么大的狗能防什么小偷啊!我为什么因为您家的这条狗连在我自己家门前都不能随便走动??!你知不知道,只要报案咬人的狗到派出所就得宰了?!
短短一段话,主体明确,思想坚定,但发表场所是在拖车上。
我活到二十五岁,生平第一次对一个五十岁左右的大叔发飚是在西瓜拖车上。
大叔简短地说了一句话就带着狗回家了——“疯女人!”
结果是哪天凌晨四点喵喵出来把狂踢对门大门的我拖回了家。一切都恢复平静后,我的那个朋友才从电线杆后面出来。
第二天,我下决心要把狗1装到袋子里扔了,拿着米袋子出来一看,胡同里异常清静,我正东张西望,一个大婶走过来。
大婶怎么了?找什么呢?
主人啊……啊?狗,找狗。
大婶听说今天早上给别人了,那小东西是挺招人烦。
哈哈哈!黑暗的时代过去了,胡同里也射进了阳光。从今以后在也不用看狗的眼色过日子了,也不用总是怀疑我到底是不是万物的灵长。
堂堂正正的走出家门来到胡同里,连世界都变得不同了,真的有点翻身农奴的感觉。
但是四天以后我们租的这间房子被拍卖了,我们必须搬家。
啊~得来不易的自由才享受了几天,可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