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彩得知了我的遭遇,比中了头奖还开怀,乐得手舞足蹈可以为百兽做领舞了,“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
“Cut!”我大吼一声,恨不能将天下男女统统砍倒。
华彩见我动了气,也闭了嘴。忽地又兴奋起来:“你怎么不在学校里物色一个呢?学历好又是同行。”
“办公室恋情不太好吧?”我犹疑不决,“而且老师都一股酸腐相。”猛地想到自己也将归属其中,改口道:“男老师。”
不管怎样,前途忽地又明朗起来。
我是个地地道道的妥协主义者。先与命运妥协,再与自己妥协。我之所以把命运放前是因为英语句法中有前轻后重的习惯。有多少英雄豪杰即便赢了命运,终是输给了自己。
然而我不。
高中时我的信条是:学什么不学外语,当什么不当老师。
我不是个排外主义者,只不过对中文达到了痴狂的程度。我最拿手的就是背诵林黛玉的葬花词,无论是语速还是语调都罕有敌手。所以一想到要改学外语,就好比移情别恋,即便是胁迫犯罪,终是贞洁不保。
大学后我的信条改为:既然不能从一而终,那就只好朝三暮四。
所以在兼顾中文,英文的当儿,又弄上了丹青,Gui?鄄tar,就好像古时的男子娶正房之后还要有妾,不过总不如偷的过隐。妻不如妾,妾不如偷。所以比较起来,倒是丹青强过中文,中文好过英文。最近又迷上了日文,大有后来者居上的势头。
待到确定当老师之后,心反倒坦然了。好似被判了刑的囚徒,明知明日要上断头台,今晚的断头饭也要撑个饱。于是正统如孔孟之道,琐碎如麻辣教师无不一一研读。研读的结果是,再棒的老师也有学生深恨之,再逊的老师也有学生深爱之。有了此条开山法宝,当教授也绰绰有余了。
华彩提议在老师中寻觅良婿,因着这层意思学校于我竟似婆家一般,羞的我都不好意思去了。
只是不知现在的男人口味怎样。泼辣如王熙凤,乖张如林黛玉,圆滑如薛宝钗,柔婉如花袭人我皆做得来。却不知走哪一路为好,又不能今天这样,明天那样,会被人家误认为神经有问题。忽地想起《围城》中苏文纨把自己定格为“艳如桃李,冷若冰霜”,想引着方鸿渐卑逊地仰慕而后屈伏地求爱,结果吓得方鸿渐退避三舍,逃都来不及。反倒不如开“肉铺”的鲍小姐,当天晚上就把方鸿渐搞定了。于是决定走鲍小姐的路线,开肉铺。只是自己的肤色白皙,比不得她的红,少了些野味。
第一天报到,学校安排了听课的任务。谁知我刚一在门口亮相,教室内满座哗然。我连忙回头张望,疑心身后躲着个把名人。及听课完毕,一约四十多岁的老教师拍了拍我的头作亲昵状,继而娓娓道来,如今的高中生人小心大,因营养过丰的缘故普遍早熟。之后眼光在我身体裸露处扫描。我恍然大悟,羞愧难当,好似妓女被捉奸在床。开始恨鲍小姐无耻,再恨《围城》,最后对钱钟书深恶痛绝。
听了近一个星期的课,与外语组的同事熟识多了。
令我沐然的是,外语组简直是大学外语系的缩印的再版。女的风骚无限(因是老师的缘故多少有些收敛),男的竟像被尺寸量好后一刀切平似的,一般的高矮,身量总在171与172之间。
我心凄然,深觉终身无望。不过也有令我兴奋的事。
学校中以外语组最为风光。其它组的人只恨当初修错了科目,恨不能摇身一变,变成英文字母。而语文组最为晦气,仿佛是门可有可无的学科,总担心有人会振臂高呼“打倒语文”,所以走路都走不爽快。
总的来说,外语组轻视数学组,数学组蔑视物理化学组,物理化学组对史地组不屑一顾。史地组庆幸亏得有语文组为它垫底儿,语文组瞧不起音美组。而最为失意的要数体育组,基本上被视为非人类,其定义为四肢发达而头脑简单的直立动物。
同仁们给我的新鲜感已经沉寂了,旧有的伤疤忽地跳出来不住地搔痒。临睡前不知不觉地开始pray,pray的内容无非是让好心地上帝把那个少掉一根肋骨的人送到我面前,而pray的声音总是控制在自己能听见而不被外人听见的范围内。也许是距离太远的缘故,这声音怎么也传不到上帝的耳朵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