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假日感受之二-无“薇”不至

给自己放了两天假,到了成都,希望看看这个我一直希望来的地方,结果短短几天,有很多的感受,再说说关于门票的问题。

说老实话,这十多年来,除了深圳,我没有去过别的内地的旅游景点,这一次,有一个很强烈的感受,那就是,门票真的很贵。

去了杜甫草堂,小小的地方,门票要六十元,去了海螺沟,山脚下要付每个人一百二十元的门票和观光汽车票,到了山顶,还要付一百六十元的缆车票,算了一下,如果加上住宿,玩一次,一个人至少需要花上七百元,住的还是普通房间。

从市场经济的角度来说,旅游景点根据游客的人数的多少定价,倒也无可厚非,但问题是,我们去的这些地方都是国家的财产,这些名胜古迹,这些属于需要保护的地方,他的所有权是国家的,既然是国家的财产,也就是人民的财产,作为一个纳税人的话,应该是有权利来享受的。

这样的收费,以我对于内地民众现在的收入的了解,并不是大部分人可以消费的起的。说实话,去过世界各地,中国内地景点的门票真的昂贵。还记得去年请家里的老人家到北京游故宫,结果他们很快就出来了,问他们为什么这么快就出来了,他们说,除了给他们买的门票,里面还有大大小小的各种收费,老人家心疼,宁愿不看,出来了。其实旅游景点,这些天然的资源,就是给民众欣赏和享用的,这些和主题公园并不相同,因为主题公园毕竟是依靠设计和投资的一个产品,但是旅游景点,却是天然的,那并不是哪家公司设计出来的。

今年初,我去了加拿大的尼加拉瓜大瀑布,和其它的国家的风景点一样,这里的主要收入,都是依靠周围的餐饮业、零售业以及一些特别的旅游服务,比如观光巴士、观光船等等。游客可以不花一分钱,在这里拍照留念,欣赏天然美景。即使是在俄罗斯,莫斯科的红场也是随便游客进进出出,反而我们的大会堂,需要购票进入。

二十多年前,第一次到香港,进了公园发现不需要买票,惊讶了半天,结果香港的朋友告诉我说,这有什么奇怪的,这是香港的财产,我们是纳了税的,当然有享受这些公共设施的权利。

相比香港,中国内地如果要拿出太多的政府财政投入到公共事业当中去,包括这些公园、文化遗址等,当然也不现实,因为负担会太重,所以很多时候,需要和市场行为结合,让市场来养这些设施。但是问题是,如果这些收入,真的全部都用在了维修、保护公共财产上面,那倒也无可厚非,但是结果,太多的地方,明明是国家的民众的财产,却变成了一些公司或者单位的盈利来源。

前不久有关个人所得税的讨论,一方面加强了人们的纳税的意识,但是另一方面,当我们在履行纳税义务的时候,也需要想到我们作为纳税人的权利,我们需要知道,我们纳税之后的钱用在了哪里。

2005-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