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一桩可笑的事。
由于三叔他们几次的劝告,我跟妻居然补行了一次婚礼。
然而我并没有完全对他们让步。我们取了个折中办法:不必采取普通那种娶新娘子的仪式,只是请亲友喝一回酒拜一拜祖宗。
这些本来不用坚持的,可是妻不主张拜堂。
“怎样呢,”她脸红着。“叫我蒙一块红布做新娘子么?”
于是跟三叔商量了几次,他们承认了我的办法。
那天磕了无数头——对祖宗牌位。对那些长辈。
那些礼节很麻烦,然而另外有一种风味。我甚至于觉得它可爱。怪不得辜鸿铭说中国这个“礼”字该译成“Ait”哩。
从来没这么热闹过。可是只用了两百来块钱。一切差不多都是三叔经手的;姑妈也帮着问事,非常热心,老是听见她埋怨三叔这样没办周到,那样没办周到,哇啦哇啦象吵嘴似的。
他们多么爱我!
晚上还来一手所谓“闹新房,”不过新娘子比较一般的来得老练些,不怎么害羞。他们只说了些好意的双关话,逗大家开口笑一笑:那是一种出于衷心的笑。
腿子弄得很酸,膝踝子也发了红。
可是我和妻仿佛又回到了年青时候一样,彼此竟使用了点儿十几年没有过的温柔。并且这局面延长到了五六天。
我没有怎么理会鳌弟他们。他们也不大理会我。
这几天还很忙:要到亲友家里去“谢步”。
很满意:大家叫妻叫“七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