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是一口气读完的全文,读过之后如醍醐灌顶,说不出的淋漓畅快,也几乎是从读完第一章起就决定一定要写一个长长的评,发泄一下那么多淤积在胸口的感受。可是,当我阖上最后一页,原本要写评的笔尖却死死地钉在那里,无论如何也不能流畅起来,是因为太爱了吧,竟然觉得分析是如此的低劣,无法合上原文的感觉。整整数十万字,不论是思绪偶尔的驾凌之上,还是长久的与之并行都让我觉得由衷的享受,所谓享受文字,怕就是如此了。每一次隐隐有所期待的时候,作者都恰到好处的满足了我,无论是故事情节,还是主角的性格,甚至是语言,都那么精准地符合甚至超越了我的期望,很少能够读过什么书之后有幸福的感觉,不能否认,《帝王业》做到了。于是几个寂寂的夜里,一个女人守着一盏台灯,抱着笔记本,偶尔微笑,偶尔发出惊叹,更多的是口中念念有词地重复一些只言片语,沉醉其中,无法自拔。
所谓英雄当如是,所谓佳人当如是。两个丰满的主角,数次精彩的交锋,到最后只让我剩下这一句评价,不是感叹,只是中肯的评价。几乎所有的女孩子都喜欢英雄,我尤其甚,小时候喜欢的是骑白马的王子,稍微大一点就觉得那样的“英雄”过于绵软,许是生活在军队大院的原因,一直对戎马倥偬的军人生涯有莫名的激情。于是暗暗下了定义,所谓英雄,必是乱世奋起,战场厮杀的勇士。然后就看到了萧綦,除了勇,他还有谋,而且是很有谋。自古以来,朝代的更替总要伴随着战乱的迭起,而这样的一个时代背景几乎是制造英雄的机器。萧綦犹在耳畔:“这个世上我只敬畏天地的力量。”在那样一个君权神授的年代,我没有看见被束缚的愚忠,而是看见了一种对自然对生命的敬畏。
寻常人所谓的幸福,不过是一生一世,执手偕老而已。《帝王业》彻底的打碎了这种局限,两个绝不平凡的主角,一段共同度过的不算长久的时间,却让每一个读者深深艳羡。真的要天长地久吗?真的要平淡从容吗?也许对于绝大多数人是这样的,可是萧綦和阿妩这一对却注定要活得惊天动地。这么写文无疑是犯险的,因为写寻常人的生活可以从自己的生活中得到充分的借鉴和经验转移,而这样的故事架构却无从借鉴,除了天马行空不着边际的想像力,对文字的驾驭能力也犹为重要,特别是于情感的处理,如果绵软了,就像是踩在一团棉花上一样,显得很空落,如果过于强调气势和紧张气氛,又会陷入刻版的泥淖。于是初读此文时,我的心里暗暗为作者捏了一把汗,乱世英雄与绝代佳人的故事不是那么容易写的,要塑造两个完美的主角,就一定要有理解主角甚至驾凌之上的智慧和气势。两章没有结束,我就忘记了自己之前的担忧,然后彻底地沦陷在作者营造的氛围里,不可自拔,直至结束。于是摒弃了之前无谓的担忧,然后发现担忧渐渐转生为喜悦,后发展为心情激荡,一发不可收拾。
阿妩初见萧綦时就被他救下,记得当时他只说了一句话:“关心则乱。”当时读到这里的时候,觉得听见了世上最动听的情话。这样的文字不是很多,但是每一句都非常有分量,看腻了小言里腻腻歪歪的我爱你,萧綦的:“在我看来,你本就什么都不是,只是一个女人罢了。”让我格外的感动。萧綦的人物形象十分硬朗,一切都是强悍、锋锐而深沉的,如果处理的过分甜蜜,可能一半的读者会吐,另一半则会大失所望,然后弃文逃跑。作者却在这里处理的恰到好处,深情但是不滥情,强势但是不霸道,隐隐的藏在心中,但是该坦白的时候又不会吝啬语言,所以那些夹杂在大场面大冲突中途之中的深情片段,就显得格外珍贵和感人了。一个有担当有谋略的英雄形象跃然纸上,更可贵的是,这个形象的树立丝毫不突兀,也没有让人觉得虚假,而是有血有肉,使读者的感叹和思索都能有真实的寄托。
最后要赞一下结局。喜欢这个结局,阿妩的早逝免去了许多从情感上让我们不能接受的残缺感,对于两人如此完美的人生来说也算是合情合理的公平结果。生命从来不依靠长度来衡量,我相信,阿妩闭上眼睛的那一刻,心中一定是坦然没有遗憾的了,如此人生,便是完美。看似悲剧的处理,却是最真实的生活,于是格外的唏嘘感叹无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