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孽子

瑶台旅社二楼二五号房的窗户,正遥遥向着圆环那边的夜市。人语笑声,一阵阵浪头似卷了上来,间或有一下悠长的小喇叭猛然奋起,又破又哑,夜市里有人在兜卖海狗丸。对面晚香玉、小蓬莱那些霓虹灯招牌,红红绿绿便闪进了窗里来。房中燠热异常,床头那架旧风扇轧轧的来回摇着头。风,吹过来,也是燥热的。

在黑暗中,我们赤裸的躺在一起,肩靠着肩。在黑暗中,我,也感得到他那双闪灼灼,碧荧荧的眼睛,如同两团火球,在我身上滚来滚去,迫切的在搜索,在觅求。他仰卧在我的身旁,一身嶙峋的瘦骨,当他翻动身子,他那尖棱棱的手肘不意撞中我的侧面,我感到一阵痛楚,喔的叫了一声。

“碰痛你了,小弟?”他问道。

“没关系。‘我含糊应道。

“你看,我忘了,”他把那双又长又瘦的手臂伸到空中,十指张开,好象两把钉耙一般,“这双手臂只剩下两根硬骨头了,有时戳着自己也发疼;从前不是这个样子的,从前我的膀子也跟你的那么粗呢,称信不信;小弟?”

“我信。”

“你几岁了?”

“十八。”

“就是了,从前我象你那样的年纪,也跟你差不多。可是一个夏天,也不过三个月的光景,一个人的一身肉,会骤然间耗得精光,只剩下一层皮,一把骨头。一个夏天,只要一个夏天——”

他的声音,从黑暗里传来,悠远,飘忽,好象是从一个深邃的地穴里,幽幽的冒了出来似的。

常常在午夜,在幽瞑中,在一间隐蔽的旅栈阁楼,一铺破旧的床上,我们赤裸着身子,两个互相隐瞒着姓名的陌生人,肩并肩躺卧在一起,陡然间,一阵告悔的冲动,我们会把心底最隐秘最不可告人的事情,互相吐露出来。我们看不清彼此的面目,不知道对方的采历,我们会暂时忘却了羞耻顾忌,将我们那颗赤裸裸的心,挖出来,捧在手上互相观看片刻。第一次跟我到瑶台旅社来的,是一个中学体育老师,北方人,两块腹肌练得铁板一样硬,那晚他喝了许多高梁,嘟嘟哝哝,讲了一夜的醉话。他说他那个北平太太是个好女人,对他很体贴,他却偏偏不能爱她。他心中暗恋的,是他们学校高中篮球校队的队长。那个校队队长,是他一手训练出来的,跟了他三年,情同父子。可是他却无法对那个孩子表露他的心意。那种暗恋,使他发狂。他替他提球鞋飞拿运动衫,用毛巾给他揩汗。但是他就不敢接近那个孩子。一直等到毕业,他们学校跟外校最后一次球赛,那天比赛激烈,大家情绪紧张。那个队长却偏偏因故跟他起了冲突。他一阵暴怒,一巴掌把那个孩子打得坐到地上去。那些年来,他就渴望着抚摸,想拥抱那个孩子一下。然而,他却不知道为了什么,失去控制,将那个孩子脸上打出五道红指印。那五道指印,象烙痕般,一直深深刻在他的心上,时时隐隐作痛。那个体育老师,说着说着,一个北方彪形大汉,竟呜呜哭泣起来,哭得人心惊胆跳。那晚下着大雨,雨水在窗玻璃上蜿蜒的流着。对面晚香玉的霓虹灯影,给混得红绿模糊一片。

“五天前,我的父亲下葬了。”

“嗯?”我没有听懂他的话。

“五天以前,我父亲下葬在六张犁极乐公墓,”他在抽一根烟,烟头在黑暗中亮起红红的一团火,“据说葬礼很隆重,我看见签名簿上,有好多政府要人的名字,可是我却不知道六张犁在哪儿,我从来没有去过。你知道么,小弟?”

“我从信义路一直走下去,就到了,极乐公墓在六张犁山上。”

“信义路四段下去么?台北的街道改得好厉害,通通不认识了,我有十年没有回来——”他吸了一下烟,长长的吁了一口气,“前天夜里,我才从美国回来的,走到南京东路一百二十二巷我们从前那栋老房子,前后左右全是些高楼大厦,我连自己的家都认不出来了。从前我们家后面是一片稻田。你猜猜,田里有些什么东西?”

“稻子。”

“当然,当然,”他摇着一杆瘦骨棱棱的手臂笑了起来,“我是说白鹭鸶,小弟。从前台北路边的稻田里都是鹭鸶,人走过,白纷纷的便飞了起来。在美国这么些年,我却从来没看见一只白鹭鸳,那儿有各种各样的老鹰、海鸥、野鸭子,就是没有白鹭鸶。小弟,有一首台湾童谣,就叫《白鹭鸶》,你会唱么?”

“我听过,不会唱。”

白鹭鸶车粪箕车到溪仔坑——他突然用台湾话轻轻的哼了起来,《白鹭鸶》是一支天真而又哀伤的曲子,他的声音也变得幼稚温柔起来。

“你怎么还记得?”我忍不住笑了。

“我早忘了,一回到台北不知怎的又记起来了。这是我从前一个朋友教我的,他是一个台湾孩子。我们两人常跑到我们家后面松江路那头那一片稻田里去,那里有成百的鹭鸶。远远看去好象田里开了一片野百合。那个台湾孩子就不停的唱那首童谣,我也听会了。可是这次回来,台北的白鹭鸶都不见了。”

“你是美国留学生么?”我问道。

“我不是去留学,我是去逃亡的——”他的声音倏地又变得沉重起来,“十年前,我父亲从香港替我买到一张英国护照多把我送到高雄,搭上了一只日本邮轮,那只船叫白鹤丸,我还记得,在船上,吃了一个月的酱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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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猛吸了两口烟,沉默了半晌,才严肃的说道,“我父亲临走时,对我说:”你这一去,我在世一天,你不许回来!‘所以,我等到我父亲,过世后,才回到台湾,我在美国,一等等了十年——“

“小弟,你知道么?我的护照上有一个怪名字,StePhenNg.广东人把‘吴’念成‘嗯’,所以那些美国人都从鼻子眼里叫我‘嗯,嗯,嗯,’——”

说着他自己先笑了起来,我听着很滑稽,也笑了。

“其实我姓王,”他舒了一口气,“王夔龙才是我的真名字。那个‘夔’字真难写,小时候我总写错。据说夔龙就是古代一种孽龙,一出现便引发天灾洪水。不知道为什么我父亲会给我取这样一个不吉祥的名字。你的名字呢,小弟?”

我犹豫起来,对陌生客,我们从来不肯吐露自己的真姓名的。

“别害怕,小弟,”他拍了一拍我的肩膀,“我跟你,我们都是同路人。从前在美国,我也从来不肯告诉别人自己的真姓名。可是现在不要紧了,现在回到台北,我又变成王夔龙了。StePhenNg”那是一个多么可笑的名字呢?StePhenNg死了,王夔龙又活了过来!“

“我姓李,”我终于暴露了自己的身份,“他们都叫我阿青。”

“那么,我也叫你阿青吧。”

“你是在美国旧金山么?”我试探着问道,我们公园里有一个五福楼的二厨,应聘出国,到旧金山唐人街一家饭馆当起大厨师来。他写信回来说,旧金山满街都是我们的同路人。

“旧金山?我不在旧金山,”他猛吸了一口烟,坐起来,把烟头扔到床前的痰盂里,然后双手枕到脑后,仰卧到床上。

“纽约,我是在纽约上岸的,”他的声音,又飘忽起来,让那扇电风扇吹得四处回荡,“纽约全是一些几十层的摩天大楼,躲在下面,不见天日,谁也找不着你。我就在些摩天大楼的阴影下面,躲藏了十年,常常我藏身在纽约最黑暗的地方——中央公园,你听说过么?”

“纽约也有公园么?”我问道。

“怎么没有?那儿的中央公园要比咱们的新公园大几十倍,黑几十倍,就在城中心,黑得象一潭无底深渊。公园里有好多黑树林,一丛又一丛,走了进去,就象迷宫一般,半天也转不出来。天一暗,纽约的人,连公园的大门也不敢进去。里面发生过好多次谋杀案,有一个人的头给砍掉了,身体却挂在一棵树上。还有一个人,一个年轻孩子,身上给戳了三十几刀——”他说着却叹了一口气道:“美国到处都是疯子。”

“中央公园里,也有我们同路人么?”我悄声问道。

“唉,太多了,我上了岸,第三天晚上,便闯进中央公园里去。就在那个音乐台后面一片树林里,一群人把我拖了进去,我数不清听,大概总有七八个吧。有几个黑人,我摸到他们的头,头发好似一饼纠缠不清的铁丝一般。他们的声音在黑暗里咻咻的喘着,好象一群毛耸耸的饿狼,在啃噬着一块肉骨头似的。在黑暗中,我也看得到他们那森森的白牙。一直到天亮,一直到太阳从树顶穿了下来,他们才突然警觉,一个个夹着尾巴溜走了,只剩下一个又老又丑的黑人,跪在地上,兀自抖瑟瑟的伸出手来,抓我的裤角。我走出林子外,早晨的太阳照得我的眼睛都张不开了——”他把那一双瘦棱棱象钉耙似的长手臂伸到空中,抓了两下,“一夜工夫,我觉得我手臂上的肉,都给他们啃掉了似的,红红紫紫,一块块的伤斑。那个夏天,我跟那些美国人一样,也疯了起来,疯得厉害。我看着自己身上的肉,象头皮屑,一块块纷纷掉落,就象那些麻疯病人一般,然而我一点知觉也没有。有一天,我坐在大街上,拿着一把刀片,在割自己的小腿,一刀刀割得鲜血直流”。

“噢,为什么呢?”我问道,他讲得那样舒坦,好象是在割鸡割鸭似的。

“我要试试,我还有没有感觉”

“不痛么?”

“一点也不痛,我只闻到血腥味。”

“嗳,”我暖昧的叫了起来,我觉得风扇吹到身上,毛毛的。

“有几个女人看见,吓得大叫。警察跑过来,把我送到了疯人院里去。你去过疯人院么,阿青?”

“没有。”

“疯人院里也有意思呢。”

“怎么会?”

“疯人院里有好多漂亮的男护士。”

“是么?”我笑道,好奇起来。

“我进的那家疯人院在赫逊河边,河上有许多白帆船,我天天就坐在窗口数帆船。我顶记得,有一个叫大伟的男护士,美得惊人,一头闪亮的金发,一双绿得象海水的眼睛。他起码有六尺五,疯人院里的男护士都是大个子。他拿着两颗镇静剂,笑眯眯的哄我吞下去,我猛一把抓住他的手,按到我的胸房上,叫道,‘我的心,我的心呢?我的心不见了!’他误会我向他施暴,用擒拿法一把将我揿到地上去。你猜为什么?我讲的是中文,他听不懂!”

说着我们两个人都笑了起来。

“他们放我出去,夏天早巳过了,中央公园里,树上的叶子都掉得精光。我买了一包面包干,在公园里喂了一天的鸽子——”

他突然沉默起来,我侧过头去看他,在黑暗中,他那双眼睛,碧荧荧的浮在那里。床头那架风扇轧轧的扇过来一阵阵热风,我背上湿漉漉的浸在汗水里。窗外圆环夜市那边,人语车声,又沸沸扬扬的涌了过采。兜卖海狗丸的破喇叭,吹得分外起劲,可是不知怎的,那样暗哑的一只喇叭,却偏不停的在奏那首《六月茉莉》,一支极温馨的台湾小调,小时候,我常常听到的,现在让这些破喇叭吹得呜呜咽咽,听着又滑稽,又有股说不出的酸楚。

“那些莲花呢,阿青?”

“什么?”我吃了一惊,沉寂了半天,他的声音突然冒了起来。

“我是说公园里那些莲花,都到哪里去了?”

“噢,那些莲花么?听说市政府派人去拔光了。”

“唉,可惜了。”

“他们都说那些莲花很好看呢。”

“新公园是全世界最丑的公园,”他笑道,“只有那些莲花是美的。”

“据说是红睡莲,对么?”

“对了,鲜红鲜红的。从前莲花开了,我便去数。最多的时候,有九十九朵。有一次,我搞了一朵,放在一个人的掌心上,他捧着那朵红莲,好象捧着一团火似的。那时候,他就是你这样的年纪,十八岁——”我感到他那钉耙似的手,尖硬的手指,伸到我头发里,轻轻的在耙桅着,他那双野火般跳跃的眼睛,又开始身上滚动起来,那样急切,那样强烈的乞求着,我感到一阵莫名的惧畏起来。

“王先生,我得走了。”我坐起身来。

“不能在这里过夜么?”他看见我在穿衣裤,失望的问道。

“我得回去。”

“明天可以见你么,阿青?”

“对不起,王先生,明天我有约。”

我低下身去系鞋带,我不知道我为什么撒这个谎。我并没有约会,可是明天,至少明天,我不能见他。我害怕看到他那双眼睛,他那双眼睛,好象一径在向我要什么东西似的,要得那么凶猛,那么痛苦。

“那么什么时候再能见到你呢?”

“我们在公园里,反正总会再碰面的,王先生。”

我走到房门口时,回头说道。一口气,我跑下瑶台旅社那道熏漆漆,咯吱咯吱发响的木楼梯,跑出那条湿叽叽臭薰薰的窄巷,投身到圆环那片喧嚣拥挤,到处挂满了鱿鱼、乌贼,以及油腻猪头肉的夜市中。我站到一家叫醉仙的小食店门口,望着那一排倒钩着油淋淋焦黄金亮的麻油鸭,突然间,我感到一阵猛烈的饥饿。我向老板娘要了半只又肥又大的麻油鸭,又点了一盅热气腾腾的当归鸡汤,咕嘟咕嘟,一下子我先把那盅带了药味滚烫的鸡汤,直灌了下去,烫得舌头都麻了,额上的汗水,簌簌的泻下来,我也不去揩拭,两只手,一只扯了一夹肥腿,一只一根翅膀,左右开弓的撕啃起来,一阵工夫,半只肥鸭,只剩下一堆骨头,连鸭脑子也吸光了。我的肚子鼓得胀胀的,可是我的胃仍旧象个无底大洞一般,总也填不满似的。我又向老板娘要了一碟炒米粉,哆哆嗦嗦,风扫残叶一般,也卷得一根不剩。结账下来,一共一百八十七。我掏出胸前口袋里那卷钞票,五张一百元的,从来没有人给过我那么多钱。刚才他把皮夹里所有的钞票都翻出来给我了,还抱歉的说:刚回来,没有换很多台币。

离开圆环,我漫步荡回锦州街的住所去。中山北路上,已经没有什么行人,紫白色的荧光灯,一路静荡荡的亮下去。我一个人,独自跨步在行人道上;我脚上打了铁钉的皮靴,击得人行道的水门汀嗑、嗑、嗑发着空寂的回响。我把裤带松开,将身上湿透了的衬衫扯到裤子外面,打开了扣子。路上总算起了一阵凌晨的凉风。把我的湿衬衫吹得扬了起来。我全身的汗毛微微一张,我感到一阵沉滞的满足,以及过度满足后的一片麻木。

弟娃我猛然惊坐起来,听见自己叫减道。满地扎眼的阳光,已是中午时分,房中热气沸腾,背上的汗水一条条流下来,好象许多根毛虫声上面爬动,痒痒麻麻。床上的草席印着一大块阴黑—的汗迹,又是一个火烈的大热天。我跟小玉合租的这间房间,是三夹板隔出来的,只有五个榻榻米大,除了一张床,两只竹篾笼手,什么都放不下了。因为朝西,一到下午,太阳凶狠的射进来,房里就象蒸笼熟得人惴惴不安。

我坐在床上,头感到一阵刚睡醒的昏疲,喉头却干得在冒火。窗外传采一阵女人的尖笑,大概锦州街那些吧女都热得跑到巷子里去乘凉调笑去了。巷子里的酒吧还没有上市,收音却却开得大大的,喷出一流狂燥的爵士乐来。渐渐的,我仿佛记了起来,刚才朦胧间,我看见了弟娃。他就站在我的床头,穿着他的童军制服,有肩带的那一套。我清清楚楚的看到他那张雪白的娃娃脸,他笑嘻嘻的伸出手来,对我说道:“阿青,我的口琴呢?”

去年弟娃生日,十五岁,我送了一管口琴给他,是在功学社买的蝴蝶牌,两百七十块,花了我半个月的送报钱。弟娃爱得不忍释手,上学他把口琴插在裤子后面袋里,晚上他便放在枕头底下。睡到床上,还要拿出来吹两下,开始弟娃只会—吹单音,后来我教他和声,他一学便会,而且吹得比我还要有板有眼。那时候学校里正在教《踏雪寻梅》,弟娃天天回家便吹奏这首轻快得象流水似的曲子。有时我们上了床,熄了灯,弟娃还要把口琴掏出来,把被窝蒙起头来吹,口琴声从被窝里透出来,闷得呜呜的响。有一次,把父亲吵醒了,他气冲冲跑进来,一把将弟娃被窝掀开,弟娃怕挨揍,赶紧双手抱住头,缩成一团。父亲看着,竟笑了。那是唯一的一次,我看见父亲那张苍纹满布严峻的脸上,绽开那样一抹慈蔼的笑容。我跳下床,从床底拖出我那只竹篾笼子,从里面掣出了我送给弟娃的那管蝴蝶牌口琴来。几个月没有擦拭,口琴的白铜皮有点发黄了。我放到口边随便吹了两下声音还是十分清越的,只是有点霉味。我从家里跑出来的那天,这管口琴正好插在裤袋里。是我从家里唯一带出来的东西。

三个多月了,这是第一次,我想起弟娃来。这三个多月,是一连串没有记忆的日子。白天,我们到处潜伏着,象冬眠的毒蛇,一个个分别蜷缩在自己的洞穴里。真到黑夜来临,我们才苏醒过来,在黑暗的保护下,如同一群蝙蝠,开始在台北的夜空中急乱的飞跃。在公园里,我们好象一队受了禁制的魂魄,在莲花池的台阶上,绕着圈圈,在跳着祭舞似的,疯狂的互相追逐,追到深夜,追到凌晨。我们窜逃到南阳街,一窝蜂钻进新南阳里,在那散着尿臊的冷气中,我们伸出八爪鱼似的手爪,在电影院的后排去捕捉那些面目模糊的人体。我们躲过西门町霓虹灯网的射杀,溜进中华商场上中下各层那些闷臭的公厕中。我们用眼神,用手势,用脚步,发出各种神秘的暗号,来联络我们的同路人。我们在万华,我们在圆环,我们在三水街,我们在中山北路——我们鬼祟的穿进一条条潮湿的死巷,闪入一间间黝暗腐朽日据时代残留下来的客栈里。直到夜深,直到夜真的深了,路上的行人绝了迹,我们才一个个从各个角落里,爬回到大街上来,这时,这些冷落的,不设防的街道,才是真正属于我们的。我们手里捏着一叠沁着汗水的新台币,在黎明前的一刻,拖着我们流干精液的身体,放肆而又虚脱,漫步蹭回各自的洞穴里去。

这三个多月来,我的脑袋里,一直是空空的,好象有人将我的头盖揭开,把我的大脑一下子挖掉了一般,一点思念,一点感觉也没有了。弟娃,我最爱的弟娃,我竟没有去想过他。可是刚才那一刻,他却明明站在我的床前,离得我那样近,伸手出来,笑嘻嘻的向我说道:阿青,我的口琴呢?我记得我一把抓住了他的手,他的手是冰凉的。就象那晚一样,父亲先去睡了,我一个人坐在弟娃身边守住他,我去捏他的手,他的手冰冷,冷得叫我打了一个寒噤。我们在他身体—下面垫了许多块砖头大的干冰。那些干冰一直在冒冷烟,弟娃如同睡在雾中一般。在市立殡仪馆,他们把他装进了一副小棺材里。他的小棺材,薄薄的,象只木箱,我趁他们不备,溜进了停尸间去,掀开了弟娃的棺材盖。弟娃十分局促的仰卧在里头,他们替他化了装,在他那张雪白的娃娃脸上,涂上了淡淡的胭脂。他们把他的双手合拢在胸前,他的肩膀都给挤的拱缩了起来。弟娃看来好象在装睡的模样,满面调皮滑稽,好象随时都忍不住要笑出来似的。我们把弟娃运到碧潭公墓去,两个抬棺的脚夫,粗手粗脚,棺材从车上抬下来,东碰西撞,棺材头撞在车门上砰砰晌。我一阵暴怒,走过去,猛推了脚夫一把,喝道:“轻些,知道么?”

“还不起来?日头晒屁股了!”

丽月探头进来笑道,她只穿了奶罩三角裤,披着一件粉红绸子的短袖睡衣,一头发卷还没有有拆去。

“小玉回来过么?”我问道。

“你问呀,那个小玻璃,昨晚又野到哪里去了,”丽月乜斜着眼睛瞅着我我,噗哧一声笑了出来,“阿青,你老实招来吧,昨晚你钓到大鱼没有?是条青花还是条老泥鳅?”

“还有饭么?”我不理会丽月。

“你上个月欠我的伙食还没还清,还想吃饭么?”

“先还一百,这总可以了吧?”我从裤袋里掏出一张一百元的钞票来,丽月一把抢了过去,笑道:“快去吧,早上做的稀饭都发馊啦。”

我跟着丽月,走到她隔壁房去。她的房间,只跟我们的隔了一层薄薄的三夹板。从前丽月那个美国大兵情人强尼和她同居的时候,她把我们这间房布置成一间小客厅。强尼抛下她回美国后,她便分租给小玉,只收他四百块一个月,还让他搭中饭。小玉认识老周后,常常不回来住,他便叫我搬了进来,分担他一半租钱。

丽月是小玉的表姐,她很疼小玉,常常揪住小玉的腮叫他小玻璃。丽月体格很棒,而且风骚,在纽约吧里大红特红,那些美国兵都叫她丽丽。丽月用手捧起她那两团大奶子,面一扬,很不屑的说道:“怕什么?老娘有的是本钱!”有时候她白天去上班,家中阿巴桑忙着做事,便把她那个三岁大和强尼生的那个杂种仔小强尼赶到我们房间来,要我们看顾。那个杂种是个小可爱,一身洁白的娃娃肉,绿莹莹的眼珠子,却是一头乌黑微鬈的头发。丽月本来把她的杂种仔丢给了孤儿院,后来舍不得,又去把他接了回来。丽月说,小杂种的老爸,是个很标致的美国郎。她案上有一张他穿了一身白色海军制服的照片,咧着嘴,一双眼睛花花的,风风流流的模样。丽月跟他同居,倒贴了他一年,还替他生了一个小杂种,他拍拍屁股,便溜回国去了。一共只来过三封信,寄了二十块美金给小强尼买圣诞礼物。丽月无可奈何的叹道:“美国鸟,是很有良心的么?”然而她说她并不恨他,她原谅他,他来了她还要跟他睡觉。

“啊唷,有鱿鱼吃!”

我看丽月房中饭桌上摆着一碟酸菜炒鱿鱼,一碗白稀饭。

“丽月姐,你真是一个好人!”我摸了一下丽月扎实润凉的膀子。

“去你的,少拍老娘马屁,”丽月坐到我对面笑道,“我问你,玉仔昨晚到底又到哪里去打野食去了?”

“小玉么?找到一位华侨干爹啦,是从东京来的。”

“伊娘咧!”丽月咯咯骚笑了起来,“那个小玻璃专爱吃‘沙西米’!去年有一个大阪来的华侨,开中华料理的。玉仔为了他失魂落魄,做了好几个月的樱花梦。昨天半夜老周还来找他,我替他撒谎,说他回三重镇去了。老周只是不信,抓住我诉苦,一口呢呢侬侬的上海话,我也听不大懂。我看那个胖阿公对玉仔还有几分真心。”

“老周上星期才给小玉买了一只精工表,一千五,自动的,还有日历呢。”

“我看到啦,玉仔戴在手上亮来亮去,”丽月笑叹道,“谁教那个胖阿公偏偏迷上这个没心肝的玻璃货,算他倒霉!”

“阿母——”

阿巴桑带着小强尼走了进来,那个小杂种一看到他母亲,便摇摇晃晃,笑嘻嘻的一头撞进他母亲怀里叫道。丽月一把将小强尼抱了起来,剥开他的开裆裤,在他那混圆的小屁股上咬了一口,恨道:“你这个小野仔,小杂种,你要了你阿母的命啦!”

阿巴桑是个大胖子,性情异常急躁,爬上楼半天还喘不过气来,脸上的汗水滴滴嗒嗒的。她把手里一对红蜡烛,两炷香,四五串锡箔元宝,还有一大叠纸钱往桌上一搁,便一五一十跟丽月算起账来,我猛然才想起,今天竟是七月十五,中元节了。

“你给谁挠冥钱,丽月姐,”我问道。

“给我那个死鬼阿爸呀!”丽月叹息道,她提起一串元宝来,蟋蟋簌簌的抖响着,“他在的时候,天天向我讨钱。死了,梦里头还要向我讨。不烧给他,我害怕,怕他到阎王面前去告状。”

“丽月姐,你分一半元宝给我,我给钱给你,”我掏出了二十块钱来递给丽月。

“你又烧给谁啦?”丽月诧异道。

“我烧给我阿弟。”

“他也向你要钱么?”

“他向我要口琴,”我说,“今天是他的生日——十六岁了。”

“口琴?”丽月哈哈大笑,“那个地方大概也有口琴卖的吧?人家说,阴间跟我们这里一样,什么都有。一定也有许多酒吧,我死翘翘了就到下面去当吧女去!要不然,越战打死那么多美国兵,怎么办?”

丽月笑得乱晃起来,两个大奶子战弹弹的,她指着我叫道,“玻璃鬼!玻璃鬼!你和玉仔两人死了,一定也变成玻璃鬼。你活着是什么货,死了也是什么货,想改也改不了!”

我把两串元宝拿回房中,搁在床上,然后到澡房去冲了一个冷水澡,把头发也洗干净了。我换上了一套新买的衣服,一条深蓝达克龙的西装裤,一件套头蓝白条子的紧身衫。我把一头又长又硬桀骜不驯的头发也梳得整整齐齐,还抿上了一些小玉的发蜡。临走时,我将那管蝴蝶牌的口琴,插到后面裤袋里。我经过丽月房门口,丽月吹了一声口哨,叫道:“这一身打扮,又去找郎客了!”

我头也没回,跑下楼去,闯进了外面的世界里。中山北路上上下下,好象都落满了白色冒烟的溶液一般,空气热得在闪闪颤动。我赶忙掏了我那副宽边深黑的墨镜来戴上,这副太阳眼镜,是一个客人遗留在旅馆里五斗柜上的,我收了起来,据为已有。白天在人群里,我便戴上这副宽边墨镜,把脸遮去一半。这样,即使碰见熟人,也可以装着没有看见,回避过去。

我在中山北路乘上公共汽车,坐到车子的最后一排角落里去,汽车里很燥热,刚洗完澡,一坐下来,一身又湿了。我要乘到西门町,然后转到南机场去。母亲就住在南机场那边。有五年多,没有见到母亲了。我得到关于她最后的消息,是她在南机场跟一个开地下茶室的男人同了居。那还是弟娃告诉我的,他曾经到南机场去看过母亲两三回。母亲带他到西门町一条龙去吃蒸饺,两人吃了三笼。可是母亲后来却吩咐弟娃:以后没有事,不要再去找她了。这次弟娃去世,母亲并不知道。好几次我都想去告诉她,不知怎的,总没有去成。因为许多年没有跟母亲见过面,怕见了大家尴尬,没有话说。

想到母亲,想到弟娃,我又不禁想起我们那个七零八落,破败不堪的家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