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推开沉重的皮门,音浪扑面而来。大厅里朦胧一片,像是黎明时的山洞。这是北京一个前卫俱乐部,距使馆区不远,是洋人和留长发的前卫艺术家出出进进的地方。北京几个摇滚乐队风车般从这转过,成名,走向更大世界。N乐队刚出道也在这里曝光。
这时几个N乐队的黑衣男人走上台。太粗野了,太撕裂了!这根本不是音乐,是罗马斗兽场的狮吼,是那个年代非洲草原上奔腾着的比现在大得多的巨狮,而且是被短剑利今胸脯发出的惨叫。
在这山洞般的光线中,N乐队主唱和召集人Z带着永不摘下的墨镜走了过来:
孤独小霸王
我是南京人,六朝金粉之都的异类。我小时候是个孤独的小霸王,独胆英雄。我很孤僻,破坏公物、逃学、打架,不讨家长老师喜欢,真的没有人喜欢我,我一个人要跟一群地痞流氓打架,我下手真狠。流氓地痞和那一片的孩子都怕了我。可是我父亲更厉害,他是海员,凶猛剽悍,发起怒来十分可怕,他惩罚我的办法很简单,把我高高举起再狠狠扔到地上,每次我都有死的感觉,气喘不上来。我的家庭是阴谋的泥潭,我的外婆、舅舅们喜欢看人受难,他们的得意之作是密告诬陷我,让我父亲的粗臂把我举起。哪一个随便告一点小状,我父亲就会狠狠打我一顿。
我非常敏感,比如吃饭,外婆的眼神一不对,我就不吃了。他儿子孙子多,总是向着他们。我要是饿了就到田里偷,然后点火在田里烧烤,被抓住了,人们看我可怜就放了我。
我每学期结束时都要干一件事:就是打碎玻璃或从天窗钻进学校办公室去偷家庭报告书,然后自己填写评语。如果不这样我会死的,因为学校的期终评话总是这样写;“不合群,脾气暴躁”,我父亲见了非打死我不可。
我有个恶棍叔叔,没文化,是个残暴粗蠢的人,我是在他折磨下长大的,他经常玩弄我的生殖器,使我从小心理畸形。后来我稍有出息,他像狗一样匍匐在我脚下,让我接济,这当然是后话了。他把我当个球一样踢来踢去。把我弄哭了就哈哈大笑。我爷爷护着他,因为他是最小的儿子。这种时候,我母亲又气又急就哭,我爷爷心烦就打我父亲。撕打咒骂弄得家里人心残暴,没有一点爱意。
我退伍回家,为了走后门找一个好点的工作,管父亲要钱,他们说你不该花我们的钱!我二话没说就离开了家,到了上海。我在一个小剧场演唱,一个礼拜赚六元。唱了二十个礼拜又离去。跟我打交道的人受不了我的性格,我在哪都干不长。没办法,只能去码头扛包,每天干十四个钟头,能拿到二十块钱,在当时不是一个小数。只是太累了,随便倒哪就能睡着。
野蛮的声音
一个偶然机会我碰到复旦大学一个老朋友,从他处接触了大量的摇滚乐,我一下就被震撼,深陷进去。我知道我只有在摇滚中生存。我体内奔腾着的愤怒血液在摇滚中得到抒发,我会在摇滚中暴躁、疯狂。如果我不搞摇滚在社会上混,我会杀人的。我因此一开始就对摇滚有一种浸入血脉的领悟,超越了西方和中国许多搞摇滚的。我那魔鬼般野蛮而撕裂的高音、病态的低声部,使我风格极为独特。
我很有才分,三个月内就写出了一张专集,有《走失者》《钢必》、《我十六岁那天夜里》、《折腾》等。
我组织了一个乐队,成员有:贝司手浅野,在北京一大学读工科,面貌姣好,状若美妇。主音吉他手是降平巴措,身状雄伟,西藏人。鼓手叫维维,西安人。我们每周数次在朝阳区大山子村一农民房去排练,那是我的住处。
人们说我固执横蛮,我们乐队原来的主音吉他手是位黑人,当配合不堪和谐时,我照样开他,一点不顾这支带有朋克、迷幻风格的暴躁型重金属摇滚乐队多需要一位黑人啊,连“唐朝”、“黑豹”、“呼吸”都没有呢。
大山子村过去住有不少先锋画家,我们称之为东村,我跟画家们混在一起。有时我们早上睡懒觉,夜里喝酒吸烟,泡妞,巴结外国人,打架,不劳而食,没有责任感,让人感到生活颓废。这确实是一种不好的作风,有时我们自己也不知道是好人还是坏人,我们的家人原来都对我们抱有很大的希望,现在成了这样,他们肯定哭过不止一回。而我们有的人还以为这就是艺术家。呸,作品没出来什么,坏毛病倒沾了不少。
更多的时候,我是站在湖边,看着夕阳使湖水燃烧起来。这时候,画家们也平静和文雅,有些内向地微笑着,他们毕竟是些有灵气的人。他们在艰苦中弄出的作品毕竟使传统的美术大花园不那么单调了。
我经常带着各种文化人到我住处听我演唱。我屋子显得很清爽干净,没有任何家具,大家席地而坐,四面墙上贴着“恐怖海峡”、“大门”、“枪炮玫瑰”的招贴画。我用厚重的黑布遮住门窗,以防音外溢。我的演唱是一种极度悲怆、野蛮和柔情的混合,你肯定不能用《小芳》、《大哥你好》、《姐姐》等你认为有些相近的歌曲形容,它也比崔健更粗扩。
女朋友的葬礼
我在南方时,认识一个女大学生何必,她14岁开始踢足球,认识我后就不再踢球了,她说,足球只是体力和肉体的发泄,而摇滚是灵魂的发泄。她太好了,大合我心意了,在中国能真正把摇滚听过去而又那么年轻的女孩子绝无仅有!
她每个周末到我的铁路边的小屋来。我的钱只够租这样的房子。门前没路,只能顺着铁轨走。来这的朋友都说:这里很险恶,是生死交替的地方,要警惕,不能听Walkman!
星期天早上,她走出我那小屋,走在推一的通道铁轨上,低着头,沉在音乐里,一辆列车从她后面无声地追上来,轧过去。那年她18岁。
在他死前一个月,那地方死过一个人,后来又死过一只狗,但谁也没重视,不知应该谁来管管那个地方人的死活。
何必死时一无所有,身上只有一盘“大门”乐队的带子。
在她的葬礼上,她远从广州来的父母不要什么哀乐,要求我选一首曲子。我挑了《枪炮玫瑰》乐队的《文明战争》。殡仪馆不让放这种音乐,我给了点钱,说,可怜可怜这个姑娘吧!
《文明战争》的作者露斯,20多岁进了17次监狱,我认为他是真诚地与资本主义社会进行斗争的人。何必和我都喜欢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
好多天过去了,她妈妈来了封信说:“我不觉得悲苦,我知道她是在快乐中离去,因为她在最后的日子里爱上了摇滚乐……”
你听,我创作的《何必》:
在这黑蓝的夜
我的狂吼远去
我看到你丢骑着一条蛇
你的表情奇怪而又兴奋
向着一个地方急切奔去
何必
在这美妙的夜
我发现你不在了
紧紧追出只能看见你美丽的背影
夜空深处是另一国的大门
神秘的天国吸引你
何必
你听多么撕心裂肺,多么卓尔不群,多么响遏云天,那些温吞水的通俗歌曲和所谓摇滚能比吗?
何必去世不久,一天夜里,我一位写诗的朋友,上海东方台主持,对着话筒,对着沉睡的城市说:有的摇滚乐是很可爱的,别看并不皆大欢喜,而且他们的演奏者留着长发,穿着奇怪,但他们都是非常善良的人。
那天晚上,我的画家、摇滚朋友,以及文友们全来了,听了东方台主持人的话后,一屋子人痛哭失声。
我含泪连连说:“感谢你们,我的朋友,我也感谢有生以来所有跟我作对的人,是他们让我知道我是一个不好的人,是他们给了我那么多灵感。”
我要走了,我要到西藏去,然后想办法到印度和非洲,那里是音乐的发源地,那里有惟一跟现代机器和油烟社会相对的另一种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