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她选择冷笑,而非哀叹-偷

文/于是(上海/作家)

我被这个深陷现实泥沼的故事中那来势凶猛的愤世嫉俗、刻薄恶毒所中伤。小说和现实与时俱进,我们便有可能看到女作家也有这样的文本。这小说让人快乐不起来,虽然有一些看似俏皮的对白。让人快乐并非是小说该有的责任,让人心头堵得慌也未必就是一份值得夸耀的权利。

以失窃为开头的这个故事,其实说的是婚龄女人乐蓓的情感泥沼。她白天穿着制服在法院里担任书记员,有机会耳闻目睹人世间最龌龊、最不堪、最荒唐的事情。她与昔日的民法教师施刚恋爱,并以一本书的篇幅进行漫长的婚前预备。在这场似是而非的婚姻预备之中,她遭遇了青梅竹马的好友牛牛的死亡——这是作者刻意安排的,一场自我的死亡,内心和现实的正式决裂,以便乐蓓与精神世界告别,进入群众喜闻乐见的社会化婚姻;在这场模棱两可的婚姻预备中,她还陪伴了学姐“漂亮女生”的婚变,借此大肆嘲弄与金钱缠绵的现实婚姻生活;最后还与盗窃自家的小偷发生一段暧昧之情,以便说明情怀与生活不可逾越——至此,梦想和现实的背离,便已经一清二楚。

假如结局很重要的话,那么我先告诉你们吧,婚是结了的。结婚才是生活。故事的最后,作者牵引我们,回顾了大学时代初的恋爱事件,以便交待婚恋的扭曲过程和原因,而这种回溯也一样充满反讽,以盲目和麻木贯穿——我想,待我们看完这篇小说,抬起头来,就会看见小意一贯冷漠的眼睛,也许她还会不失时机地说,在你们的教导下,我如今长大了,学会实际了。

小说通篇,用来穿针引线的,在我看来,有两样东西。一是给乐蓓写情书的小偷何越,二就是钱。

小偷绝不是传统意义上状如过街老鼠般的小偷,他写得一手好字,跟踪并偷窥受害人乐蓓,在这样一个无趣、庸俗的世界里,尽管听听不太着调,但并不失为优雅的浪漫。至少,女主人公就是如此被诱惑了。不能说是诱骗,诱拐,因为这是乐蓓自愿参与的一场“周折”,或游戏。

我们的这位女主人公,依我看,也许长了一双和小意一样,尖锐如刀锋,往别人骨头里挖的眼睛,看自己却不得不照镜子,怎么看怎么陌生:

女主人公乐蓓,虽有政府职员的身份,却难以摆脱一种根深蒂固的虚无感;她看得清世界的黑白,却无法制造自我的明晰;她拥有不少恋爱的机会,却总是没有投入的精神;对待工作,她是没所谓热情的;对待结婚,她是冷嘲热讽的;对待感情,她是缺乏感受力的;对待出格的反常状态,她倾心、却永不尽情。她就像行走于我们这个国家21世纪初大街小巷中体面的小知识女性一样,内心的反讽多于宽容,便再无体验纯洁和幸福的机会。

至于钱,显然是将小偷和失主、未婚夫与未婚妻、人物和工作联系起来的物事。几乎没什么比钱更好的脉络了。简洁明了。到了21世纪,我们国家的每个人对此都有领悟力。因而,人们仿佛能够理解超市、公车、自家中的小偷,也更明白自己是如何混饭吃的。出现在葬礼、谈判、买房、婚约、

离婚、骗婚、法院……各种场合中的“钱”那么多变又那么单调,仿佛能让作者很有把握让这个小说走向现实主义。和小意以往的作品相比,这一点上的感悟显然是丰沛多了,多到了无法遏制言辞中的犀利和刻薄,我不知道这是优点还是缺点,但这显然是能让大多数读者感同身受的。

其实小意本人,始终都是愤世嫉俗的。她之前出版的小说《蓝指甲》、《眼儿媚》,故事中的女孩无不是天真得对世间的鄙俗残酷毫无抵抗能力,但那时候,小意还不曾将我们身边的琐屑怨怼如此口语化地汇集起来。正因为这种有意识地“汇集”,此番呈现在我们眼前的女子都谈不上精致唯美,绝不是时尚杂志小说里所需要、所粉饰的形象,她们似乎全都将“纯真”的少女时代跳过去了,或许是这个时代以耳濡目染、言传身教的方式将她们一下子从女童提拔成了没心没肺、无爱无恨的熟女,对性情生育都带着无所谓的状态,而金钱似乎永远不够,她们贪婪而且不自知。生存被比喻为一种恒久的“偷”,偷钱、也偷人,被偷、也在偷。在我们的城市里,这样EQ、IQ都不低的小知识女性成千上万,你只要仔细去想有这么多女人铺垫在现实里、卡壳在现实里,就一定会觉得不寒而栗,了无生趣。

但小意已经不再怜悯了。在她以往小说中曾出现于字里行间的忧伤和同情心都已经消隐了,一边冷淡、一边隐没到骨子里,就全当是忘了。我愿意这样说服自己:小意笔下的世界已决然走向多情善感的反面,已不可逆转地和传统的幸福逐渐远离,且无意索取,在观看人间的荒诞演出时,选择冷笑而非哀叹,她要自己硬着头皮去接受现实,顶多偶尔梦想一下离经叛道的快感——这就是小偷和失主之间的情书和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