逝水流年:旧情“讨”债(8)-我为死囚写遗书

——年纪轻轻的江龙利当然不明白,现在正是整个社会都处于大变革时期,许多已经发生和正在发生的事情,是若干饱经沧桑的老江湖们都“越来越不明白”的。

茫然无措中的江龙利只好打电话给南方××市的杨秘书。他想打听桂姨的下落。杨秘书在沉默了几秒钟后,轻轻地告诉他一个惊人的消息:桂姨已经出国了,尤××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的审查。杨秘书说:“龙利,你千万不要回老家,找一个小地方躲起来吧,他们正在四处找你这位××市商贸公司的总经理……如果找到你,知道会有什么结果吗?”

这个消息吓出了江龙利一身的冷汗。天哪,我连老家都不能回去了!

在灯红酒绿的大都市重庆住了一段时间后,江龙利花光了身上的最后一点积蓄。这时候,他才想起被抢劫的旅行箱。箱子里到底装了些什么东西,他并不清楚,想必不会是一些简单的生活用品吧?

有了这份想法的江龙利,便经常隐身在当初遭遇抢劫的地方,试图找到那帮抢走他箱子的人。

真是功夫不负苦心人,在这个冬天的某个下午,他终于认出了其中的一个人。

当那位被江龙利突然间捏住胳膊的劫匪在短时间的惊惶后,郑重地许诺:等我抢得新的财物后,一定加倍赔偿你的损失。最后,那位劫匪已经看出了江龙利生活的窘迫,热情邀请道:“走,到我屋里去坐一坐。”

在某居民区的一套出租房里,江龙利非常容易地与那帮人结成了兄弟伙。直到这时,他才知道旅行箱早已被他们扔掉了,箱子里的几套高档服装已经被那帮人“包装”到他们的身上去了。

那位邀请他的兄弟伙说:“江兄弟,跟我们一道发财吧。”

不能说江龙利当初没有过犹豫,然而他最终还是入了“伙”,成为一名出色的抢劫犯。

1996年2月15日,在一次抢劫中,江龙利被警方抓获。

1996年12月20日,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重刑初字(1996)第411号刑事判决,认定江龙利犯抢劫罪,判处死刑;

1997年7月22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了川法刑一终字(1997)第378号刑事裁定书,决定对江龙利执行死刑。

1997年7月下旬的某个夜晚,我见到了死囚江龙利。

最先引起我注意的是他手背上那一道伤痕。那道伤痕在死牢昏暗的灯光照耀下,映出紫红色的血彩。在我最原初的想法里,以为他是在某次抢劫过程中留下的纪念。我想,这道伤痕不正是打开我们交流的切入口吗?于是,我先是捧起他那只手,一根手指从那道伤痕上轻轻地滑过,问道:“当时感觉到疼痛吗?”

他摇摇头,惨白的脸上浮起同样惨白的笑容,“当时不觉得疼痛,”他说,“当时只顾对付抢我箱子的人去了。”

我大吃一惊:“抢我箱子的人?”难道他手背上的伤痕不是作为“抢劫者”而是作为“受害者”留下的?当我忍不住说出我心中的疑惑时,他点点头。我越发吃惊地问道:“当初抢你的人,难道就是后来拉你走上绝路的那帮人?你怎么又与他们成为兄弟伙的呢?”

我一边问一边给他点燃香烟。在缭绕的烟雾中,他给我讲述了从“受害者”到“害人者”的过程。

说实话,这类故事并没引起我太多新鲜的地方,原本善良的人因为某种原因转变为恶人的事例,大千世界比比皆是。但是,故事中那只旅行箱却引起了我的注意,箱子的主人不知道箱子里面装了些什么东西。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才导致了江龙利由“受害者”变为“害人者”的呀。

那么,他那只箱子又是如何得来的呢?

当我问起旅行箱的来历时,江龙利脸上顿时现出一种怪异的神态,匆匆地回避道:“对不起,我想睡觉了。”

我虽然不相信一个生命仅剩十多个小时的死囚此刻还有心情睡什么觉,但是他的态度却越发坚定了我心中的疑惑。望着他故作低沉的眼皮,我只好采取曲线方式,一边翻看着判决书一边对他说道:“那好吧,你先休息一下。你出生在1975年7月15日,现在是1997年7月下旬,是你二十二岁的生日。虽然早已过了生日天了,但还没超出一个月。”我轻轻地拍了一下他的手背,“你明天上午就上路了,今生今世,让我给你做最后一次生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