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苍凉时代的刀客-杀手正传

趁火打劫

十月十九日

霪雨终于停了,太阳出来,一下子变得明艳照眼。

秋天有时候比夏天还亮,因为深绿色的叶子都变成黄红色,再不然凋落了,阳光更容易在叶子间反射、穿透。

秋天的光影特别美。尤其在北国,太阳向南移,过了赤道,所以即在正午,阳光也是斜的。斜斜的阳光从林木间洒过,造成一长条、一长条的阴影,和亮丽的阳光对比,就益发黑白鲜明了。这时候如果有小鸟、小虫和毛绒绒的种子飞过来,飞进“阳光带”,造成反射,加上后面是黑暗的树影,就变得格外清晰。

也幸亏有阳光的特殊效果,使我能在这萧条的季节,连续捉到两只大黄蜂,我想它们都是饿了好几天,急着出来找死蝉吃的。“噤若寒蝉”,天一寒、一雨,那些蝉就不但不叫,而且纷纷冻死了。一只只仰着面,躺在草地上。蝉的肚子是白色的,在绿草的衬托下尤其明显。那些找死蝉的黄蜂都飞得特别低,小小的虫在草地上飞,从高处不容易看到。所以我也采取低姿势,甚至趴在地上看。

趴在地上真是绝妙的方法,我可以把几十英尺的地面,看成一小片。在这一小片的天空中,任何虫子飞过去,都逃不出我的法眼。

草地上积了水,潮湿的草皮很脆弱,稍稍用力踩,或者跑得快一点,就可能整块破掉。

霪雨前种的草籽都萌发得好极了,何必说“春草如碧丝”?其实秋草也可以像是“碧丝”,《诗经》上用“美”,也就是初生的小草,形容女人的手,真是“观物精微”。贴近地面,看风里摇摆的新新小草,像是千万双小手挥来挥去。

一般城市里的人,都以为植物该在春天下种,岂知大自然是在秋天种的。想想,秋天不是结实的季节吗?那果实掉在地上,不就是播种的时候?

许多庄稼,也都是在秋天下种的。譬如麦子,秋天播了种,开始萌发,跟着来了冬天的风雪,等到来年再发,反而能长得更好。

秋天不也是移植的好时候吗?被移植的树木,一定受了伤,如果春天移,跟着天气热、消耗大,容易死。秋天移,下面是生机较弱的冬天,偷偷长下面的根,也偷偷适应,接受被移植的命运,等到第二年春天,就又是个“新人”了。许多人需要冬眠,尤其碰到打击的时候,要躲起来、安安静静地承受,再平平静静地接受,也是同样的道理。

这场雨真是帮了我不少忙,我发现世界上多么好的“花园喷水系统”,也不如老天爷的这一个。花园喷水是平均照顾每个角落,老天爷则不一样。这大概与一般人想的恰恰相反,大家总想着老天爷是最公平的。其实错了!老天爷并不公平。你看!在大树底下的草地,雨水被大树遮了,当然水会少些。至于上面毫无遮荫的草地,则有百分之百的雨水。老天爷的待遇怎么会是公平的呢?它反不如人工喷水,算好位置设“喷头”,一片片水幕,使每棵小草都能得到一样的水分。

但是你再想想,树荫底下和空旷地方的小草比起来,谁受的阳光强?容易被晒伤、晒干,而需较多的水分补给?当然是后者。相反地,如果树下的小草,水太多了,又没有足够的阳光,还生霉而死。

你说,老天爷是不是最聪明?它看来不公平,其实公平。它的“雨露均沾”,不是一律给一样多,而是看你天生的才具和后天的环境,该给多少给多少。少拿一点不见得是倒楣,有时反而是福不是祸。

在草地上爬,我的“手”告诉了我这个天机。

两只黄蜂,一进派蒂的房间,还在门口,就被抓走了。我发现这杀手的记性很好,它似乎已经知道,当我抖动塑胶袋的时刻,就表示有东西吃。这时候,虽然罐子上的纱布已经拉开了,它也不往外冲,它是知道优先顺序的,在这个时节,吃饱大概比逃跑来得更重要。

我也真不了解,为什么这两只黄蜂好像去投怀送抱,统统才进“玄关”的位置,就被派蒂请进了肚子,连一点挣扎的声音都没有。

或许因为派蒂的猎杀功力,是更上层楼了。最高级的杀手是让目标自己过来接受死亡,而不是去追杀。如同最高明的摄影记者,看来不是抢镜头,而像是把镜头及时地举起,那新闻人物就自然把最好的角度送过来。

无论抓什么虫,也无论那虫是以何种角度进人派蒂的攻击范围。我发现,当派蒂抓到它们的时候,它们都是面朝下的。就像通过产道的娃娃,似乎老天规定,多半要面朝母亲肛门的位置。

也可以说派蒂必定选好“背”的位置下手。两只钳子,一只钳着颈子、一只钳着腹部,第一口先咬去翅膀,然后顺着吃最有肉,又最能致死的上身。吃完上身看看头好不好吃。不好吃就扔掉,再回头好整以暇地吃肚子。

多半的昆虫跟人一样,所有的口器、六肢都是向前的。可以抱着咬,咬着踢,更可以弯起屁股,用上面的毒针向前刺。所以当它被派蒂从后面抓住的时候,这一切攻击的工具就都不管用了。

我也想这两只黄蜂,在“别人”都因为天寒,而躲在巢里不出来的时候,它们为什么还要出动?早起的鸟儿有虫吃,早起的虫儿被鸟吃。那些在半夜三更,最不安全时刻受害的人,常是最可怜,或最勤快的人。可能是白天上课,晚上打工的女生,也可能是为了给孩子多存点钱的父母。

落魄的强盗抢落魄的人;苍凉的时代向苍凉的人下手;可怜人欺侮可怜人。不知道这些“施害”的人,是不是都发展出他们的“存在主义”。

记得以前在仁爱路的中视上班,紧邻的违章建筑区失火,我们站在中视的楼顶,看到有人抱着电视机从火场跑出来。后来才知道,原来那电视是我同事的,他住在里面,急着救火,没想到电视被人先“救”走了。

也记得我母亲说,当年逃难的时候,专有人出来抢。“这时候抢最好了!平常没人往人烟稀少的地方走,逃难时就有了。平常身上不带太多值钱的东西,逃难时宝贝全带在了身上。平常有警察,这时候警察不但管不了,只怕自己有家伙,先变成了强盗。”

说完,我的老母还笑笑,仿佛那已成为天经地义的事。

想到这个,我傍晚又出门,抓了一只大黑蜂进来。

时局已经乱了,再不抢就没得抢了。赶快抓两只给我的宠物吃,改天没得吃,只好饿肚子了。

在这时局动荡的秋暮居然还有大黑蜂出来,说不定它也是想趁天不太冷,还剩几朵花的时候,赶快多吃几口,再带些回去给它的孩子吃。

我很同情它,它的孩子再也看不到爸爸了。

我很欣赏它,它填饱了派蒂的肚子,派蒂露出满足的笑容,使我女儿很开心。淫妇

十月二十五日

今天我被马蜂螫了,当我用塑胶袋罩下去,把它压在草地上的时候,突然觉得右手中指一痛,本能反射动作,用力一甩,看到手指中间那截,多了一个小黑点子。

我赶紧把手放在嘴里吸,很用力地吸,一边吸一边吐口水。冲回屋先用水漱口,又用李施德林药水漱,再把漱口水喷在被螫的地方。

那里已经肿了起来,痛痛、麻麻又热热的。老婆急着拿来一管药膏,直问是不是有刺连在皮上,先把刺拔出来。我从手指侧面,对着光看了一阵,没看到刺,只见一个小孔。马蜂不像蜜蜂,蜜蜂螫人之后,把刺留在人的皮肤上,自己就死了,好像“自杀机”一样。马蜂是不吃亏的,它可以在狠狠修理你之后,自己却活得好好的。

想到这个,就更火大了,我不但被它螫,而且让它跑掉,真是有损英名。想想,从养派蒂开始,我少说也抓了七、八十只各种马蜂、黄蜂、黄夹克、大黑蜂。怎么居然今天会失手?而且落得儿子笑:“夜路走多了,总会遇见鬼。”

也要怪这个时节,真是一虫难得。当我发现这只马蜂在草上飞的时候,唯恐它跑了,结果没等它落定就往下扑。被它向右飞开,正好压在我的手指下面,螫了我。

已经连续五天没抓到虫子。中间虽然也移开院子里的花盆,抓了两只潮虫和小蜈蚣,但是派蒂都不感兴趣。我发现它还是爱抓飞的。也可能因为这些“阴暗处”的东西,皮太硬,不可口。

在外面受挫折,只好回来找自己人出气。在这个绝粮五天的紧要关头,我也显然不能不动用“预备基金”了,我的“自己人”和“预备基金”,正在瓶子里,自从它的丈夫逃跑,又被派蒂杀掉,它不但没有殉情,而且心广体胖,已经长成一只特大的母蛐蛐了。

母蛐蛐就像母鸟般颜色晦暗,蹲在巢里孵蛋的时候,很不容易被发现。母蛐蛐不叫,只是安安静静地吃,我在瓶子里放了些饼干屑,又撤了些肉松,还摆了个棉花球,每天在棉花上滴一些水,它就扒着喝。

这蛐蛐使我想起小时听过的童话故事——患有深度近视的老巫婆,抓到一个小孩,觉得小孩太瘦,就关在笼子里养,打算养肥了再吃。每次老巫婆走到笼子前面,叫小孩伸手给她摸的时候,小孩都伸过去一根树枝。老巫婆就摇摇头说“还是太瘦”。

多好的童话故事啊!像“虎姑婆”似地,成为小孩“美丽童年”的“丑恶点缀”,一辈子不曾忘,且不忘记说给自己的孩子听。

现在这母蛐蛐就是我养的小孩隔一阵子看看,长大没有?长肥没有?最丰腴的时候,就可以“送进宫”了。我应该早想到这些,如果早早多抓些蛐蛐,养在一起交配,生一大堆小的,到这岁寒时节,不是就可以喂派蒂吃了吗?

哈哈!记起一个老同学从陕西回来说的笑话。

有一天他在朋友家做客,看到门口许多狗跑来跑去。就问朋友“都是你的狗啊!”“是啊!”“很漂亮!”“你最欣赏哪一只?”我这老朋友就指了指其中一只。

没过多久,朋友斟上了酒,又端来一锅下酒的好菜,香极了!就是刚才指的那条狗。

哈哈!让我又记起一件更好笑的事。

当年我播新闻,前面一条新闻是某国际保护动物团体的负责人来台湾访问。后面接着就是一条专题,报导台北近郊的“狗农场”。

一大群狗在笼子里对人吠,一黑、二黄、三花、四白。据说在狗农场里工作,最重要的是不可跟狗建立感情,要使狗对你吠,使它恨你。然后有一天你杀它,才不会不安。你可以自我安慰:谁让你对我吼?使我先杀你。

我把装母蛐蛐的瓶子拿起来,放在灯下看。看看里面会不会已经有了小蛐蛐。

没有!她嫁了最少两任丈夫,可惜,都没生育。倒是第一任丈夫先进了她的肚子,第二任丈夫进了派蒂的肚子。现在她也要进派蒂的肚子。

多麻烦哪!搞都搞不清。一个进了一个肚子,两个男的,一个女的,全送作了堆,化成一堆屎,如同所有的丑闻、绯闻,到后来全是“落花都上燕巢泥”。伟大的人物,像法国前总统密特朗,在生前要瞒着大家有“私生女”的事实。但是才死,私生女就成立基金会,掌管了老爸的“智慧财”。

活着时候的“绯闻”,死后就成为浪漫的“韵史”,甚至被人传诵的故事。说“这个伟人也有平凡人的缺点,使他更令人觉得亲和、可爱而真实。”

只是如果那个闹绯闻的是女人,即使死后才被发现,似乎在历史上,无论中外,都难得到这“可爱而真实”的称诵。反而被冠上一大堆难听的封号。想想,提到武则天,有几个人知道她也曾知人善任,有一番政绩?只怕先想到张宗昌、张易之这些“面首”。

大概因为写史的多半是男人吧!我常想,如果把全部人类史由女人重新写过,会是怎么样的一番景象?

母蛐蛐进了罐子。蛐蛐和蜂蝶类的个性不同,它不属于天空,而属于土地。所以一进去,就往枯叶和虫尸之间钻。好像把头埋在沙里的鸵鸟,可以忘记外面的世界。

派蒂是顺着树枝走到瓶底的。很轻松地从后面下手,把母蛐蛐夹在手里。蛐蛐不像马蜂,有明显的三节和“蜂腰”,派蒂的吃法也就不同。它由屁股尖尖的地方咬下去,似乎知道这里没有“毒针”。

肚子被咬开了,流出许多白白的汁液,像是肥肥的油脂。突然使我想起前些时在台湾,一位计程车驾驶对我说的——

“刚才有个女人坐我的车。这女人真大胆。她居然主动告诉我,说她才去找了牛郎。”那位驾驶兴高采烈地大笑着:“你知道她怎么说吗?她说她是要报复她丈夫,她丈夫既然敢出去找女人,她就去找男人。还说……”驾驶忍不住笑得没办法说下去,等了好几秒钟才出口长气:‘她居然说回去都不洗,就要找她丈夫办事,大家一起来,在里面碰面!”

“会写历史和出去玩的男人要小心了。”看着母蛐蛐一点一点进入派蒂的肚子,也是两个公的,在里面碰面,我心里有些悸动……

黑手党

十一月二日

每天吃完中饭,我都要独自坐在花窗前,望着院子发呆好一阵子。这是我培养情绪,把脑海悬在“想”与“不想”之间,让灵感飞进来的时刻。

院子里种了二十多棵枫树,多半都是小叶的日本丹枫。似乎不过几天,全变成了艳红色,“霜叶红于二月花”,这句诗一直到来美国,看了秋景,甚至可以说一直到我搬入长岛,看了自己的院子,才能深深感觉。因为那些枫叶是横着摊在我的窗前,从屋里望出去,不见整棵树的外形,也不注意叶子的形状,就给人一种春花烂漫、铺天盖地的感觉。

但是最近这美艳的景色,非但不能使我怡然,反而造成我的焦虑。

太多事情没能解决。虫子抓不到,几天也抓不到一只小虫,眼看我的派蒂就要饿死。饿死倒也罢了,问题是能找到一个也就不能产卵,完成她生命循环的责任。对!当然有太多人一辈子也找不到男朋友、女朋友,一辈子没有夫妻缘。但是因为派蒂由我管,每天把它关在笼子里,没有机会像外面的“豪放女”,常有跟异性眉来眼去的机会,所以它的不嫁,就仿佛把女儿成天关在家里,训以“人生大义、男女礼教和子孙教道”的父母,当孩子因此磋跎了青春,错过了姻缘父母是难辞其咎的。

记得儿子上高中的时候,有一次我开玩笑地说:“你应该还是个处男吧”,他居然大为光火好像我瞧不起他。我当时一惊,心想,是不是如果有一天女儿长大了,我这样问她,她也要生气?

“守贞”不是一种光荣吗?一个男孩能不轻易尝试肉体的媾合,把他的第一次给自己的伴侣,不也应该自许吗?抑或年轻一代已经另有想法,如同莎士比亚在《仲夏夜之梦》一开头说的——“一朵被提炼过的玫瑰花,总比自生自灭地萎在枝头,多些生的情趣吧?”他们居然把“对自己身体的开发”,视为成熟的一项指标,认为一个只知道探索外在世界,却不能解放自体的人,是青涩的呆子。

想到这些,我就对派蒂多了一分心情的负担。

除此之外,眼看就到我要回台湾的日子,等着谘商的青少年已经排好了时间,可是,我走了之后,谁来喂派蒂呢?”

不错!全家都很喜欢她,女儿把她视为“小孩”,我的老婆也不讨厌她。但不讨厌是一回事,照顾是一回事,当我把捕虫和喂食的工作交给他们的时候,“爱”可能就要变质了。

别说对待小动物了,人与人,甚至父母与子女之间,不也如此吗?常听作父母的人,多么操心孩子,认为自己女儿、儿子自从嫁娶了那个“混蛋”和“贱人”之后,就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但只见他们操心、咒骂、落泪,当你问他们“你们有没有帮他们带带孩子,或给他们一些经济援助”的时刻,可能脸就转开了,再不然骂:“那是活该,自作自受,谁让他当年不听我的话,现在我也帮不上……”

现在问题来了。怎么弄吃?怎么养她?谁为她每天喷水以维持潮湿。谁拿鸭嘴笔喂她喝水?谁出去抓虫,再小心地把虫放下去?又由谁来为她继续找对象?

老婆说得好——“你干脆把她带回台湾好了,台湾暖,有虫吃,你可以天天去公园抓虫。”

可是我已经打听过了,带小动物进去,要先检疫,带着检疫证书通关。有些还得存在“关上”观察好长一段时间,派蒂不能活几天?又有谁会照顾她?连我教秘书打电话去问怎么带螳螂进去,人家都当她是开玩笑。

提到秘书,她确实给陈维寿老师打了电话,陈说他自己现在没有螳螂,会问问学生,又给了他家和办公室的电话。我昨天夜里打去,他说学生也没有,大概“季节该过了。”

我当时心想,难道在台湾,虽然四季都不太冷,螳螂也得按照那注定的生命循环交替的“时间表”过日子,如昆虫书上所说“以卵过冬”?我也想,是不是有些虫卵会像郁金香的鳞球一样,非得用低温催生不可。

三十年前,我从国外带了几个郁金香球回台湾,种了都不发。倒是其中有一个最烂的,原本要扔掉,被我老母以为是洋葱,放进冰箱好一阵子。当我把它“救”出来,又当笑话种下去之后,没多久就抽叶、绽放了。

坐在花窗前,我不再能凝神冥想,还有个原因,就是因为我总得注意外面的动静。草地上有没有黄蜂在飞?花上有没有蜜蜂光顾?很奇怪,好几次看见“蜂影”,在我的窗前一掠;等我冲出去,却不见了。

今天又是这样,一溜烟、一溜烟地出现“蜂影”,但都飞得太快,真是“来无影、去无踪”。突然想起以前杀死的那一窝蜂,也是进进出出,交通频敏,却快得教人看不清。对!说不定这里,也就是我的花窗附近,正好有一窝蜂,真是“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我穿起夹克往外走,决定去守株待蜂。

天已经相当凉了,尤其是午后,窗前的花圃落入梧桐树的阴影,就有了冬意。更讨厌的是,没了阳光,连飞虫也看不清了。

我相信黄蜂除了在花间穿梭,是慢慢飞,其他时间一定飞得极快。如同开计程车的人,空车找客人的时候慢慢开,客人上来之后就突然加快。有目标的人,快,而且少出事;没目标的人,慢,又易出事,大概就是这个道理。

我是不是眼睛有毛病,患了“飞蚊症”?明明看见一道黑影飞过去,为什么跟着又什么都找不到?

我开始探着步子进入花圃。这花圃原来不过一公尺,经过我一年年扩张,已经有三公尺半的“纵深”,至于“横幅”更有十公尺以上。

即使是自己的花圃,长久不进入,也会成为蛮荒。最起码有了蛮荒的恐怖感;怕什么怪虫跳出来、怕长了“毒藤(poisonivy)”,怕生了带刺的草。如同久久不联系的朋友,见了面,先得有一番“试探”的感觉。

许多一年生的草花,都已经凋零了。有些草花的种子,一碰就会爆开,好像会咬人的小虫。我顺便拔了几棵野草;在树林中,它们努力地长高,下面全不生叶了,长长的茎,有一公尺多,细细的,连着浅浅的根,轻轻一拔就起来了。这道理很简单,所谓“蓬生麻中,不扶而直”,它们根本自己不用“站着”,只要挤在树丛中就成了。

正弯腰拔草,突然耳边“嗡”地一响。一道黑影快地掠过,正掠过我的手,穿进树丛。

我赶紧站直,不再动,避免被出来巡逻的队员攻击,我已经确定——这里住了一窝蜂。

那是一种土蜂,也就是“黄夹克”,它们衔泥在窗根和墙缝间作窝。以前我不清楚,直到前两年,看到一只啄木鸟,啄我的窗棂,才发现上面一堆堆的黄泥,里面住了许多土蜂。现在我猜,又有了一窝。

我静静地等着,这一静,就天机乍现了。简直是一只接一只,在进进出出,而且一碰到我的窗脚,就不见了。

我跳出花圃,换个角度看,原来它们是住在我的窗子里。我的花窗是用铝条作“窗框”,那铝条是中空的,正好有一头露在外面,而且朝下,淋不着雨。这些聪明的“黄夹克”,居然就住在里面。真没想到,我天天在院子扫黑,其中有不少“主犯”,却出于我自己的门墙。

我冲回屋子,找出那瓶“杀蜂剂”。费了好大力气,才找开盖子。但是刚举起,又放下了。

我为什么杀它们?如果为了派蒂,杀死的蜂,身上全是毒药,根本不能吃。如果为了自己,它们从来不曾主动出来螫我,我又很少进入花圃。甚至可以说它们帮我传播花粉,跟我不是“敌人”,而是“共生、共荣”。

我现在要的是一只、两只,或每天收拾个一两只,好作出点成绩。何必把它们全杀死呢?何况这“杀蜂剂”罐上写着可能会腐蚀油漆类的建材,搞不好把窗子外面的白漆全腐掉了。

只是,我怎么抓这一两只呢?

如果把塑胶袋对准它们的洞口,飞出来的一定进入袋中。但这时若有回来的,八成要螫我。相反地,对着外面,很可能骗一两只归心似箭的,但窝里的千军万马,又必定立刻出兵,我不可能招架得住。

我该怎么办呢?

我走回屋子,坐在窗内静思。突然神清气爽,作出决定——不抓。

我发现它们的窝距离派蒂家不过三公尺,前些时那只被派蒂咬死的螳螂则是在窗上抓到,等于在那蜂窝的旁边。

我相信这里有着世世代代的螳螂家族在繁衍。它们都以这里为中心,向外发展,也在这里觅食。

我甚至想,必定有许多螳螂站在蜂窝门口,手到擒来,过一生。最早选择在这里生根的螳螂妈妈是多么伟大啊!

当然,那些蜂也很伟大。它们可能明明知道家旁住了“魔王”,却按时缴保护费,宁愿牺牲一些亲人的生命,来换取和平。

想起我在台北住的大厦,以前二楼开了一家赌博电玩店。大概怕警察,而在大楼门厅里装了一架闭路摄影机。后来电玩店关了,摄影机也拆了,好多住户居然怀念“当年”。因为那一阵子,大楼住户很少失窃,窃贼都怕被拍下来。

也想起纽约的小意大利区,居然是曼哈顿唯一能够夜半三更带着女朋友散步的地方。因为它是“黑手党”的地盘,谁敢在那儿作案,就可能躺在某个高速公路的旁边,或被绞肉机绞成狗饲料。

小意大利区开了许多雅致的餐厅、酒吧,保留了最原味的“爵士乐”,还开了一大堆画廊。

每次半夜,走在小意大利的街头,都觉得很像世外桃源,很幽静、很讽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