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男儿--13.我是不是“失恋”了
13.我是不是“失恋”了
我们学校的男女学生比例为七比一,校际足球比赛、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物理实验竞赛总是男学生唱主角,所以有了女生节,意在让同学们关注一下那八分之一。但其实,我看搞个男生节更有必要,因为人们关心大学生似乎总是关心女大学生多一点,女大学生们在校园里简直是些骄傲的公主,她们总不愁没人关心。而男学生即使学习成绩很拔尖、社会工作很出色也未必有女同学会喜欢他,成绩嘛,毕竟是精神不是物质,成绩再好的男生,将来也是未知数;就算我们系有的男学生搞软件发了点小财,也不代表就有女同学愿意做他的女朋友,“公主”们的眼光可刁着呢!那些漂亮的女生还可以当礼仪小姐、参加各种选美活动,天生丽质加上大学生身份足以引来无数的目光,有的女同学在校期间就在外面认识了一些有钱人,刚毕业就嫁为人妻或在广州得到一份好工作。我们呢?在校内校外参加各种社会工作无论如何出色,总给人一种“穷书生”的看法。而毕业时我们还得跑东跑西,凭本事去谋一份职业,在工作岗位上一步步再向上爬,等到事业初成,人也三十多岁了,到那时,那些“公主”早全嫁了人吧。
女人二十一枝花啊,我敢肯定大学校园里的女学生是最幸福的女人,而我们这些男大学生,则是孤独和压抑的一群。为什么不搞个男生节,让那些平时光彩照人的女生,关注一下我们这些“和尚”寂寞的青春呢?
星期五又来了,晚上换了件新衣服去上日语课。
到了205教室门口,还未进去呢,我的头皮一下子炸了,那个家伙正坐在我平时坐的位置上,和郑艳华在讲什么。
进不进去?在我做出决定之前,得先退出2O5教室里的人的视线。我踉踉跄跄地跑到栏杆那里,用拳头砸着石制的栏杆,我的手不觉得疼,但眼界口周围就像受了风寒或是被人打了一巴掌般生疼。
男人流血不流泪啊,如果一个女孩子喜欢的男人爱上了另一个女孩子,她也许会哭泣不停,让眼泪换来更多的同情;如果一个血气方刚的男青年遇上这种事,那种誓死夺回自己心中所爱。誓死捍卫自己尊严的怒气就会充塞胸膛,尤其是那个家伙竟然当着那么多和我一起上课的同学的面,坐在郑艳华旁边,是不是想告诉教室里的人,他是胜利者。我真想冲进去,将他拉出来狠狠地扇上几耳光。
大学不同中学,打架是严格禁止的,有这种事情出现,处分是免不了的,毕业后的前途也会受影响;而且,如果郑艳华知道我是这样一个充满暴力倾向的人,可能从此她就不再走近我了。
我摸了摸在健身房里练了一年而粗壮起来的二头肌,捏紧了拳头。但是,只要郑艳华还没有和我完全断绝来往,我就不敢动那个家伙一根毫毛。
我转过身,可惜我不会抽烟,不然点上一支烟,摆出一副流氓相,等那个家伙出来时狠狠地盯着他,让他受点惊也好。
他出来了,手里拿着一本计算机教材,可能刚才在向郑艳华“请教”一些计算机方面的问题,不过肯定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我还没摆出恶狠狠的表情呢,他满面笑容地走过来:“师兄。”急急地下楼去了,我知道他不敢和我长时间地对视。
我敢肯定这是我见过的最丑陋、最肮脏的笑容。
还去上课吗?我一时不知所措。如果我进去,里面的同学心里会想:“那个蠢货还不知道刚才发生了什么事,看他还坐在那女生身边,将人家的女朋友当成他的女朋友。”如果我不进去呢,他们会想:“那个人可能知道自己竞争不过师弟,不再追那个女生了,连日语课也不来上了。”
我从来不会认输,只要还有希望的事情,我就不会放弃!
预备铃响了,日语教授从教师休息室里走出来。
我急忙低着头冲进了教室,我觉得有几十双眼睛在看着我,像在看一个扮演倒霉蛋的角色一样在心里嘲笑着我。
我的座位热烘烘的,还留着刚才那个家伙的体温,我恶心得想吐,仿佛这个位置上刚停放过一具因传染病而死的尸体。
“几点钟了?”我问郑艳华。
这个问题真是无聊,上课铃刚响,不是七点半么,难道学校的钟不准?
她还是将手腕伸过来,让我看看那个我送给她的表。
做笔记时,才发现刚才砸栏杆时把小指下面砸肿了一块,隐隐生疼。
我的头更痛,比手疼难受百倍。
可能郑艳华发现我的脸色不对吧,咬牙切齿而且紧握拳头,看上去杀气腾腾的,所以两节课一直没和我说话,但我也不想和她说话。
我心里有气啊,我对她那样好,说什么话都迁就着她的脾气,她想要什么我总是尽快帮她找到,如果让我整天围着她转,我也心甘情愿。但是,她还是不领情,而且好像有意要气一气我似的,常在我面前提到那个家伙,还称之为“民仔”,亲切得简直是一家人。为什么我在她心中始终不如那个家伙,我和她的距离始终不如她和那个家伙近呢,也许她将我和她的关系仅仅理解为同桌吧?
下课铃响了,我匆匆地走出教室,善解人意的白琳紧跟着我,仿佛她是我的女朋友,如果不是她,我的脸不知放哪里。
“真是气死我了!我迟早宰了他!”尽管和白琳在一起时我的心情会好一点,但刚才火气的惯性让我还说这种气话。
“千万不要做傻事。”她说。
到了图书馆门前,她就着路灯光看那些教务处的报告。
“你还不回宿舍去?”她问我,我这才想起我没有任何理由要陪她看报告,说不定她要在这里等人。
“嗯,等我心情好一些,我得回教室去。”
“那祝你好运。”她没有阻止我。
走上二楼,从205教室门口看进去,郑艳华早不知哪里去了。
我头痛欲裂,下到一楼,经过图书馆门前的报告栏时,白琳也不在了。
我无力地蹲下来,觉得有人在看着我,又急忙站起来。
到哪里去呢?这个本来应该轻松愉快的周末,我的心情却如同知道明天是世界末日。
回宿舍去吧,和哥们在一起,也许我的心情会好些。
我向北面走去,脚步沉重地上了天桥,下面,汽车红色的尾灯如一双双红红的眼睛,向远处驶去。当我凝视着车灯而不看路的时候,有些东西就刮到我脸上来了。
那是天桥下栽种的紫荆树,高高的、密密的枝叶一直伸到天桥上,挡住了我的脸。
我一把抓住前面的枝条,用尽全身力气将它折断,又狠狠地将它扯成几段,向天桥下甩去,还用力将脚下的一个紫荆花蕾踩个稀巴烂。
那些迎面而来的市民可能认为天桥上有个疯子。
下了天桥,那边文化活动中心灯火通明,里面正在举行女生节的文艺晚会。
我根本没心情去看,带着一肚子气回到了宿舍。
宿舍里黑灯瞎火的,“和尚”们不是回家,就是看演出了。
我倒在床上,看着那一片惨白的蚊帐。
睡是睡不着的,我也不想出去。
从抽屉里翻出那张驾驶轰炸机的游戏光碟,打开电脑进入了游戏界面。
随激昂的军乐声响起,一架装满了导弹、炮弹和炸弹的A10雷电式轻型轰炸机,从基地起飞,顺着崎岖连绵的山脉低空飞行,去轰炸伊拉克。
坦克、汽车、高炮阵地不断在前方出现,我狠狠地按着空格键,机关炮的声音如同炒豆子般响起,而中弹的目标则发出红色的火光,在爆炸的黑烟中成为一团黑色的残骸。“Youkillourman!(你误伤自己人了!)”电脑不时警告我,我才想起那种型号的坦克是“我方”的。
一时没目标时,军乐声则如同催人冲锋陷阵的战鼓般响起,使人精神为之振奋,睁大眼睛去寻找杀戮的对象。
沿着小河飞!沿河一定有大城市。
机关炮猛烈扫射,一口气击沉了河上的几艘炮艇,我按“F”键加快了飞行速度,隆隆的发动机声让放电脑的桌子也在颤抖。
前面有一座桥,桥的左边,有一座城市,我能看到那些红墙绿瓦的平房和宫殿般的大楼,还有一辆辆红色的小车。
由美国人设计的这个电脑游戏规定,杀伤平民要扣分。
不管三七二十一,轰炸大城市比打那两三辆坦克和军车要过病多了,又不用瞄准,我套牢了目标区,猛接回车键,炸弹咚咚地往下掉。
轰隆隆的爆炸声从音箱里传出来了,黑烟将屏幕占满了,电脑的运行慢了下来,我扔炸弹扔得太多太密了,电脑无法及时处理这些烟火的信息。
下面的城市碎片横飞,一片火海,电脑不断向我发出不要滥杀平民的警告,我还是继续向下扔炸弹。唉!这个游戏为什么不为轰炸机准备原子弹和氢弹呢?不够过瘾。
雷达上出现了两个蓝色的点。啊!敌人的战斗机出动了,我将回车键重新定义为发射空对空导弹,按箭头键让飞机在空中翻飞18O度又旋转180度,向那两架飞机瞄准。
敌机一下子又溜到我后面了,我再来一次180度旋转,用瞄准器不断地锁定目标,当它们一出现,我不管是否瞄准了,就猛接回车键,将空对空导弹像打机关枪般十几枚、几十枚地发射出去,反正我定义的是数量无限制的弹药,射失了的导弹纷份坠地,在下面发了巨大的爆炸声。
天族地转,我不知转了多少留了。导弹发射后的白烟如同条条白练漫天飞舞,两架敌机捉迷藏般还在打转。
隆隆的引擎声,砰砰的敲门声,导弹发射时的噬噬声加上连续不断的爆炸声,震得耳朵嗡嗡响;一种长空拚刺刀的激昂,让我觉得热血沸腾。
王军华大叫:“喂!和电脑有仇吗?”一下将我从游戏中拉回了现实。刚才他敲了半分钟门,我都没听到,他干脆推门进来了,“小心被人投诉!”
“不好意思,正玩到高潮,听不到。”我将音箱的声音调小了,我怀疑刚才的爆炸声和军乐声楼下都能听到。
王军华住在403宿舍,被我玩游戏的声音吵得忍无可忍就过来干涉了。
“不去看靓女吗?”他指的是文化活动中心的女生节文艺晚会。
“有什么好看的,只能看又不能够得到手。”我赌气地说。
“玩什么东西这么过瘾?”
不等我说话,他搬了张凳子过来,一把推开我,当上了飞行员。
“先将我们的飞机开远一点。”他按“F”键将飞机加速离开纠缠着的两架米格战斗机。
“再掉头。”他来了个180度转弯。
两架米格战斗机远远地迎面飞来了。
“我们这架轰炸机的转弯半径比战斗机的要大,和它们打圈子占不了便宜,离它远一点,转过来再瞄准它们。”他一边锁定目标一边说。
一发导弹报销了一架敌机。
接着又用两发导弹报销了另一架,天空安静下来了。
“其实现在的空战不是转弯半径小就占便宜,现在是雷达看得远、导弹飞得远就行,美国航空母舰上的F—14是用迎头拦截的方式来打敌机,不是跟在人家屁股后面转。”王军华是我们班的“军事家”,尽管舍友们除看杂志上的美女照片外,还喜欢看点《航空知识》、《现代军事》,但是没人像他那样像背单词般记得清楚。
“打了半天,成绩怎么样?”他问我。
按“Q”键退出看看,消灭的目标不少,但成绩不合格。
“我还是喜欢炸城市,打坦克没意思。”
“可能是因为打大目标你会觉得有些快感吧。”是的,我玩游戏不是和人家一样为了锻炼一种灵敏感,而纯粹为了发泄而已。
“周末不出去玩吗?”我问他,“和尚”总是同病相怜的。
“不了,还有两个月就考研了。”王军华说。
我这才想起我这段时间简直无心向学,那还去考研?
“做完作业了吗?”我问他。
“早做完了,刚才在宿舍看英语电影,你这边声音太大了,所以我就过来看看是怎么回事。”
王军华是我们班上学习最勤奋、成绩最好的学生之一。两年前利用暑假帮一间医院搞了一个收费数据库系统,得到几千元的报酬,他就买了一台VCD机,周末晚上就用它来看点英文版的电影。
“这么用功学英语,你真是下了决心一定要上国防科大了?”
“是的,我想如果要在计算机的研究开发方面胜过其他人,最好还是报国防科技大学,那里的计算机研究比较成系统,可以学得深入些,国内的‘银河’亿次巨型机和两足机器人就是国防科大搞出来的。再说军事院校的学风好,不怕受干扰。现在地方高校的学风太差了,搞科技的人让人看不起,搞钱的人才有人看得起,尤其那些婆娘更是看不起搞科技的人,很庸俗。”王军华向我解释说。
“那你将来是不是准备当军官呢?”我想起过去王军华一直是说想当军官的。
“不想当军官了,没办法,人没钱,别人就看不起啊。说不定去大公司搞软件开发吧。不过当军官真是很威风。唉,没机会了,穷怕了,挣些钱再说。”
我无言以对,似乎郑艳华不是那种很贪财、“很庸俗”的婆娘吧,也不是一样弄得我无心向学。
夜深了,同学们陆续回来了,可能刚才那场“空战”让我觉得困了,加上情绪低落,我上了床很快睡着了。
失眠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很晚也睡不着,另一种是很早就醒来,然后再也睡不着。
我半夜醒来了,拧开传呼机看看,才三点钟。
是不是神经衰弱?大一下学期学习过于用功,精神紧张又不懂得安排休息时间,结果也常这样,校医生说我是神经衰弱,让我凡事不要太紧张,学习要劳逸结合,思想包袱不要太重。
我现在有什么思想包袱?是不是郑艳华这个思想包袱?这个月来,我吃饭没滋味,上课神不守舍,晚自修时想入非非,而睡觉前老是翻来覆去,那我是不是真的“为情所困”了,这可不是我喜欢的一个词。
学生处的处长多次和我们说过“大丈夫何患无妻”。平心而论,郑艳华不算漂亮,如果她长得很漂亮,我也会自卑得根本不敢接近她。这学期,我总是很想和她在一起,总想引起她的注意,而且我不喜欢看到其他男学生接近她。
那个家伙很可恨啊,那么不求上进,他有什么资格去接近郑艳华?真是把我气死了。如果人与人之间有什么不公平的话,这是最大的不公平。我想,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不应该是空洞无物的,而应是一种对别人才能的欣赏,对别人过去付出的勤奋的一种认同,就像高考和我们大学里的考试一样,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是一种付出多少就得到多少的公平竞争。郑艳华的成绩那么好,学习那么认真,每天早上都在草坪边读日语。我多么希望,有这样一个女同学,能和我在学习上互相交流、互相促进,我们能一起参加各种同学的聚会。但是,这个梦想却可能永远不能实现了。
如果有什么方式,不仅能让我曾经历过的这一段痛苦的记忆完全地消失,并让我能摆脱这一切的烦恼,我都愿意接受它。
哦,不,我才不会做那种傻事,生命多美好,我才二十多岁呢!
听说其他学校有的大学生因为失恋而轻生,从宿舍楼上跳了下去,生命多美好啊!难道他们不怕死吗?
想到“失恋”这个词,我不由得打了个寒颤,那我现在是不是也……
我不喜欢这个词,那些与失败、与无能、与软弱联系起来的一切词语,我都不喜欢,这个词不能用在我的身上吧?
但是,严格来说,这个词还是可以用在我的身上的,我自上大学以来还没有想过要和哪个女孩子做“朋友”,更不敢向哪一个女孩子表示什么。但当我有这种表示时,却被人毫不客气地拒绝了。而且,我心里确实十分的难过。
哎,我真想用绳子把自己绑起来,以免睡梦中我会从床上起来,从宿舍的阳台上跳下去。不,我不能再住在四楼上了,明天我得向宿管办申请,要求调到一楼的寝室去。
朦胧中好像有人在嘲笑我:“林田那个傻瓜。”
我好累,好累,我只想睡一觉,我多么希望我能忘了这些天来经历的一切,所有的不快,所有的气愤,让我恢复往日那种心情。
凡是周六我都会安排看两三个小时的书,只是今天我的计划打乱了。
今天早上醒来,想快点找一下梁雪媚。一来想问一下郑艳华和那个家伙是怎么回事,二来我希望她快和郑艳华说说,不要再和那个家伙来往了,否则,害了我、害了那个家伙,也害了郑艳华自己。
我当然是不敢到宿舍找她的,主要原因是那些常跑到女生宿舍而又没有女朋友的男生常成为大学校园里的笑柄。
在三楼我找到了正在自修的梁雪媚。
我走近她,小声地问:“有空吗?”
“师兄有什么吩咐?”
“想和你讲些关于郑艳华的事。”
“等一会行吗?我想先做完这几条题目。”
她不是有意避开我吧,肯定是杨伟民那个家伙知道我想串通梁雪媚做郑艳华的“思想工作”,所以就叫梁雪媚不要理睬我。
那个东西,我迟早要揍他,让他向我求饶,看他那张在女人面前大献殷勤的笑脸到时是什么样的。
我无所事事又没心情学习,四年级了,课程多是可学可不学的选修课,有一两门不及格也没关系,只要学分够了就能毕业,到了这个时候,同一个宿舍里的同学心里也有各种不同的想法。
在这种自己可以选择自己想学的东西的时候,我却失去了一种专心致志、全力以赴地学好专业课的劲头。我还不到能独立开发、设计有很高应用价值的软件的地步。如果到中关村这样的地方只能是个旁观者,总之只有半桶水就是了,至于考研,我确实是缺乏一种信心。这剩下的大半年怎样过,我心里还想不出个方向来,只有整天在校园里闲逛。这时候,我才明白我们中国为什么会有那么一种源远流长的“闲”文化:美食、麻将、品茶、清谈,能让那么多的闲人消磨时间,用英语来说是“killtime”,“杀掉”让人闲得发狂的无聊日子。
从南门走到北门,又从北门走到南门。到办公楼前面,看着草坪上那个跑来跑去和妈妈玩飞碟的小孩子。
飞碟飘到我脚边了,我捡起来,走到小孩子那里还给他。
“快多谢叔叔。”孩子的妈妈说。
小孩害羞地跑开了。
叔叔?小孩子叫我叔叔不是第一次,但有年纪比我大的人让小孩子叫我“叔叔”,是不是将我叫老了一点?或者,我真的是老了吧。
半小时后,我在一间空教室里和梁雪媚说起昨晚的事来。
我说得咬牙切齿,像要将那家伙咬碎了吞下去似的,梁雪媚在一边静静地听着。
“如果再这样下去,我迟早会忍不住气的。”我说到激动处,用拳头擂着自己的下巴。
“那你也不能这样来对别人吧,这也不是什么深仇大恨,何况他们……只是普通朋友而已。”
“我看不像吧,他们简直是一家人,一家人!师妹,你知道吗,我这段时间因为郑艳华,睡觉也睡不好,而且没心情学习,到时不知道会不会搞到不能毕业。”
“师兄,其实他们不是……”
“我不信,如果他们是普通朋友,总不会当着那么多人的面一起吃饭,而且还坐同一辆自行车吧?”我怒气冲冲的,好像我在和那个家伙的辩护律师说话。
“师兄,如果我说你也不相信,我也没办法了。”
我不作声了,确实,我从来没见他们手拉手,没有任何的身体接触,就算不能说他们不是那种朋友,这种距离也说明他们还没到那种程度。
“那你怎么知道他们不是那种朋友呢?”我有点相信梁雪媚的说法了,但是就像做一道证明题,如果不能给出充分而且必要的条件,那这道证明题还是失败的。
“其实郑艳华经常这样和我说的,我原来也认为他们是那种朋友,但是郑艳华和我说她没有将他当成那种朋友。”她不紧不慢地说。
她的眼神告诉我,她没骗我。
“郑艳华和我很好的,我在学校里最好的朋友也是她,我们两人在一起什么话都说。”她继续说。
“那既然不是,为什么他们又会整天在一起呢?那家伙那么关心她,她又不避开他?”我觉得如果一个女孩子不喜欢一个男学生,总不会像人家的老婆一样整天陪着人吧。
“师兄,你知不知道,现在许多女大学生在大学时谈恋爱,其实不是为了结婚,而是为了在大学时有个人关心自己,将来毕业后还是要重新找一个的。”她像在说一些平常得不能再平常的事。
我相信这是上大学以来我听到的最能让我感到我还是个小孩子的话,而且这是一个比我低两届的师妹说出来,我一下子觉得她好成熟,成熟得我不能想象。
中学时,从报纸上看到一张在某工学院里拍的照片,照片上那两个迎面而来的女大学生让人觉得真是好成熟,是“阿姨”一辈而非“姐姐”一辈的人。刚上大学,看到高年级的女生,也觉得她们像些大姐姐一样。上了大四,回头想想自己,再看看那些低年级学生,呵,不过是些小弟弟小妹妹罢了,从此在低年级学生面前我总是摆出一副大师兄的模样,在他们面前我喜欢向他们介绍大学生活的经验和卖弄一下大学几年里学到的东西。可能他们会想:“师兄真是成熟,懂得真多。”但是今天,我才知道,我不懂的还有很多很多。
“我不知道。”我小声地说。尽管听人说过大学时的恋人们最后能结婚的很少,但是那些恋人们那种如胶如漆的举止让人觉得他们不像只是为了“玩玩”。恋人也有假的?那真要请王海到大学里来谈谈恋爱,然后再“打假”了。
“师兄,不要这样了,这样下去会影响您的学习的。”她诚恳地说。
我再也说不出什么,那个家伙确实不值得郑艳华为之托付终身,而且郑艳华和那个家伙确实有一点距离,比如我就从来没见他们坐在一起晚自修,我相信梁雪媚说的话是有事实依据的,但是世界上总有那么多不合逻辑但却存在的事情。也许因为有那么多不合逻辑的事情,才让人感到人生的不可捉摸,不可理喻。
“唉,我不知道怎么办,我已经有一个多月没心情学习了。”
“师兄,您真傻!”她的眼睛闪闪的,仿佛我不是她的师兄而是她的师弟。真的,如果要写一篇计算机方面的论文,我相信她一定不如我,但是在这种事情上,我却感到我是那样的无知。
“师妹,你觉得郑艳华是不是很好人呢?”
“师兄,我还要回去复习。”她没回答我的问题。
我和她一起出了教室,她上了三楼,而我则心神不定地走下了教学楼。
有一首诗说:“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
也许在诗人的心目中爱情是一种比生命还重要的东西吧,生命是崇高的,那爱情该是神圣的吧。但是自由更可贵啊,那些二十一枝花的女大学生,在大学时找个爱自己的人为陪,毕业后找个自己所爱的人来结婚,那也许是她们的自由吧。
我的心是冰凉的,脸则是热的。
教学楼下,因冬天到来而显得发黄的草坪上,一丛丛灌木开满了红色的花,如同冬天里的一簇簇火焰。
我有什么资格说郑艳华不好?她毕竟是个有自由选择权的未婚女青年啊!如果我在大学时有她这样一个女朋友,毕业时她对我说:“我们到此为止吧!”我也不会怨她,毕竟她曾和我共度最美好的青春年华。那时,我也许会紧紧地握着她的手,送她上车,她将会如那些因为“毕业时不能和男友在同一个城市工作的女生”一样,在我面前流下泪水,就如《西厢记》里的“听得道一声去也,松了金钗;遥望见十里长亭,减了玉肌。”车子慢慢地离开广州,载着她离开我,将来,大学时的这一段经历将成为我永生不忘的美好回忆。不是说“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吗?我想对大学生,尤其是对于我们这些不轻易离开父母到外地工作的独苗苗来说,这句话是最合适不过的。
但是,我连和她在一起说说话的资格也没有,我还幻想什么呢?那个家伙啊,使我连这一个小小的愿望也不可能实现了,他多么的可恨,既害人又害己,他还是二年级学生呢,成绩又不好,却整天纠缠着一个毕业班的师姐,不仅破坏了人家的形象,也使那些爱慕这个师姐的师兄不能接近她,使一段策划中的浪漫爱情故事成为了一出倒胃口的丑剧。
时值午饭时间,但我丝毫没有平时下课时往食堂冲锋陷阵的激动,一种重重的东西压在我的头上,使我连走上天桥的力气也没有。
我干脆到招待所的大排档去叫了一个堡仔饭,人很多,我只能等了。
做好一个堡仔饭要十多分钟,但我又不想到处走,呆呆地坐在那些塑料做的椅子上,看着这条狭窄小路上路过的行人。
这段时间正进行期中考,一些低年级学生要在星期六考试,现在是他们考完试去食堂吃饭的时间了。
迎面走来两个穿一年级校服的学生,那个女生紧紧挽着男生的手,小声地讲着刚才考试的内容。
不会吧,现在是十一月的第三个星期六,一年级学生从入学到现在才两个半月,这么快在一年级新生中就有手挽着手的恋人了?而且不是“手拉手”,是“手挽手”!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但是这是千真万确的!
虽然说中学生也谈恋爱,但听说这是一些成绩不好的普通中学的学生的事情。我们中学时学校管得严,很少见到恋爱的学生。但是这里是一间堂堂的工业大学啊!中学时没那么好的成绩是进不来的。那些大一新生不会一进来就如干柴见了火吧,这真是又一件不合逻辑的事!
如果我们还是一年级新生,或是在学习紧张的二年级,看到那些校园里成双成对的恋人也只会想这是师兄师姐们的事情吧,但当我们上了四年级,成了大师兄,而校园里的恋人多是我们的师弟师妹时,那种心理是无论如何也不能平衡的。
啊,我都大学四年级了,还没有和女孩子一起逛过商店呢!更不用说“手拉手”、“手挽手”了。“我们一起随海风追逐火红的夕阳,我们一起打着伞听着嘀嗒的雨声。”报纸上,那些知识女性回忆自己大学时的恋爱时,就用这样浪漫的笔墨来描写着她们美丽的恋爱故事,她们的生命真是如花般灿烂,而那些有幸和她们在一起的男生,我想一定是充实的、心理健康的,整天生活在快乐中的。尽管他们毕业后不一定在一起,但是他们的学生时代多么美好,也许因为有这么一种经历,他们才会真正体验到人生是令人无限眷念的吧!
“喂,这位先生,你的堡仔饭做好了!”灶台上的小姐大声叫我。
吃完饭,我慢吞吞地回生活区。
昨晚睡得不好,中午睡个好觉,这样下午心情也许会好一些吧。
躺在床上却总是睡不着,平时楼下细微的说话声,现在都能刺激我敏感的听觉神经,等我有了一点睡意时,床上的小闹钟也响了,是两点正。
现在街头有些书报,说“很多大学生”早上快上课了才起床,下午睡到四五点,这种说法显然是夸张了的,其实我和同学们生活都很有规律,早上很少有迟到的。而下午即使没课,多数同学也会按时起床,到教室里自修或到机房上机,尤其是像我这样自认不算聪明的学生,除星期六早上会睡多一两个小时补一补脑子外,每天早上六点、下午两点起床都是风雨不改的,但是这天我却做了一次“很多大学生”中的一名,按停闹钟闹音又睡着了,当我再次醒来时已经四点半了,刚才大概两点半钟才睡着,比以往迟了两个小时才起床。
“林田你真有意思,睡觉也分上下集。”刘毅一边穿衣服一边说。他说刚才我的闹钟吵醒他了,他还以为我会起床,想不到我按下闹键又睡了,结果起床比他还迟。
我穿上运动服,走过天桥,到教学区去锻炼。
为防止各种球类飞出运动场甚至飞出学校,在运动场周围有一圈又高又密的铁网,看上去就像动物园里的笼子一样,学生们就在这些“笼子”里奔跑跳跃。
我进了足球场,里面是清一色的男学生,不少还赤着膊,吆喝声不绝于耳,弥漫着一种阳刚之气。
球场一角,十来个学生用砖头和书包当球门,在打“小场”。
“师兄,过来打一份吧。”他们热情地邀请我,为分清各人属哪一队,他们中有一半人脱掉了上衣,赤膊上阵。
我当然加人赤膊上阵的那一边,打后卫。
环视球场周围,那一圈铁网后面有几个懒洋洋的观众,也全是男生,我不由得跳了几下,做了几下准备运动,觉得自己就像古罗马斗兽场上的武士,正准备在这个笼子里面拚杀。
后卫还不是最后一道防线,但是如果做后卫的不能很好地拦截敌方,或通过侧面的袭击来破坏攻方的线路,那么从容射出的十二码球就可以轻易地击破我们的球门,我们毕竟不是职业球员,那种飞身扑球的危险动作我们是不敢随便做的。如果把手弄坏了、骨折了,可是件很麻烦的事。
硬硬的足球射过来了,我大吼一声,一脚将它踢回去,可惜差了准头……
一攻一防,双方来回进行拉锯战,每次球来到我附近,我就一边大吼着,一边将球“推”回去。打足了气的足球硬得像个石头,把脚尖和脚踝弄得生疼。一小时下来,大呼小叫,狂呼乱叫,尽情地发泄,最后我们输了,同学们说说笑笑地去食堂或去洗澡。
又是一个无聊的周末晚上,傻乎乎的不知干什么好,到7号教学楼“犁”了一遍,不见任何熟人。
我无聊得发狂,没精神也没心情看书。除了坐上公共汽车到市区转圈子外,想不出还有什么地方可去了。
当我搭车去“转”完圈子,回到生活区,已经是晚上十点了,一些女生拉着男生的手从宿舍里出来。我们这些“和尚”则与那一种温柔无缘,一个个回到宿舍,或打牌,或看电视,或睡觉。
一轮新月斜斜地挂在空中,再过半个月,它又将成为圆圆的了,对于那些年轻恋人来说,花好月圆代表着团聚,而弯弯的月亮也能代表一种甜蜜的相思,可我们这些“和尚”呢?同样是血肉之躯,月圆时我们只会烦躁、易怒,月缺时则只有无限的寂寞与苦闷。
平时星期天早上我是不睡懒觉的,我怕将生物钟搞乱了,到星期一早上,这种“时差”就会把人弄得疲惫不堪。而且星期天还得挤出时间学习,所以我很少有时间回家。
昨晚在床上辗转反侧,一直到两三点钟才睡着,早上醒来已经快十点了,宿舍里只剩下我一个人,同学们不是去自修了就是去上机了。
业精于勤荒于嬉啊,虽然我不是很聪明,但是上大学后的几年来,我敢肯定我是班上学习最勤奋的学生之一。这些天,我却在那种折磨人的痛苦中一天天地浪费时间。如果同学们都很懒,自己偶尔偷懒一下也不会觉得怎么样。但是在同学们一个个像吃了兴奋剂一样拚命地学习时,那么偷懒就让人有一种负罪感了,而且我已经不是偶然偷懒了,而是十几天、几十天地无心向学。
吃完早餐已经十点多了,拿了《人工智能》的课本到教室里自修。
教室里大约有三分一的位置坐上了人,虽没临考时的那种紧张,但是还有一种淡淡的学习气氛。
天气很冷,我的头有点痛。
打开书本却又想到了郑艳华。
为什么这些天我竟然会这样的无心向学,心中只有郑艳华呢?当初,我真的希望,能多一点和她在一起,她的成绩那么好,学习那么认真,如果能有她这样一个时刻陪伴在我身边的女孩子多好,我会无条件地愿为她做一切事情,因为她的成绩很好,喜欢一个学习成绩很好的人不会错吧?这样只会激励我更努力地学习。也许当一个人到社会上后,那种以婚姻为目的的“爱情”会沾上一点与金钱有关的功利性,但是现在我们都是大学生啊!如果能在我们还是学生的时候,一起体验一下那种纯洁无瑕的少年之爱,让我的青春得以无憾,那有多好,但是,我都四年级了,二十二岁了,我的青春还是空白的,为什么呢?不就是因为那个家伙吗?
我的头更痛了,如灌了铅般重重的,根本没法再看书。啊,人的青春是多么短暂啊,有人说恋爱是大学生的“必修课”,我这门课的成绩却是不合格!我的学生时代要这样度过太不公平了,为什么别人要在花前月下度过,而我却要在痛苦与寂寞中度过呢?
环视四周,同学一个个专注地看着书,沉浸在知识的海洋里,尽情地汲取着营养。他们知不知道,这里还有个师兄,正沉浸在单相思的痛苦中不能自拔呢?
我脚步沉重,鼻子酸酸地出了教室,到教学区食堂去吃饭。
人很多,我排队排得心烦,一怒之下,干脆转身向招待所方向去了,吃热的堡仔饭,总比在这里吃因天寒而时冷时热的大锅饭强吧!
在教学楼下,我看见了郑艳华,站在那里像在等什么人。
当然是等那个家伙,他在自行车棚里拿车。
既然是照面了,那也不妨打个招呼吧,我还没叫她呢,我已经听到“师兄”了。
“不回家吗?”
“不,这个星期没空。”
没空?不就是要陪那个家伙,所以没空回家吧。
“吃饭了吗?”我用最无聊的客套话来和她交谈。
“正准备吃,一起去吧。”女孩子邀请男生吃饭时的口气都是温柔的。
我不知道是去还是不去好。
那个家伙推着自行车过来了,我能看到他脸上的表情很不快。
哼,他气了我那么多次,我也来气气他!
“好,一起去吧。”我大声地说。
我和郑艳华边走边说话,那个家伙在郑艳华的另一侧,推着自行车,像清宫戏中那些在老佛爷身边抬轿的太监一样。
他应该是郑艳华的“柴可夫司机”了。女人嘛,有男人用车子送自己才觉得有人关心,才觉得自己不是没有魅力的,只不过,她们大学时希望有人用自行车接送自己;将来,肯定是想有人用小汽车接送自己的,有些一步到位,急于嫁人或“傍款”的女学生,大学时就有人用小汽车接送了。
“师兄,我们请你吃饭吧。”快到招待所,那家伙发话了。
我懒得和他说话。
原来也不是去招待所,而是去校门外的一处大排档。郑艳华班上的熊健明也在那里吃饭,大三时,他也选修过英语口语课,知道我当时常有意无意地去接近郑艳华。
我不由得停住了脚步。
“面子问题”又来了,这一关不好过啊,如果他看到我和郑艳华、还有那个家伙一起吃饭,心里会想什么呢?
我一下子软下来了,在进口处进退两难。
“师兄还不过来吃饭?”那个家伙叫我。
我没动,装作没听见。
“师兄,快点吧。”郑艳华在叫我。
我还没动,我走也不是,吃饭也不是,站在入口处养三鸟的笼子边,闻了那么多家禽令人作呕的气味,我想这餐饭一定会没胃口的。
“师兄,要不要三请啊!”郑艳华走过来,像要拖我过去的样子。
我极不情愿地走到了饭桌前,才发现吃的连堡仔饭也不是,而是最便宜的“快餐”,比我们在食堂里吃的东西还要差得多。我们要请女孩子吃饭总得找家装修好点的饭店,那也是对陪我们吃饭的女同胞的尊重啊!那个家伙可能是特困生吧,他家庭环境那么差,成绩也不好,还来追女孩子?用那么粗劣的伙食来招待人家,我想如果郑艳华将来和他结婚的话,那可能她的神经有点不正常。
那盘将冷饭、肥肉和发黄的青菜混在一起的饭简直是饲料,老师经常叫我们不要出去乱吃大便宜的“街头快餐”,说会传染肝炎,那时就可能要用节省下来的伙食费治病了。
我用筷子一点点地夹着饭送到口里,简直像吃药一样,我真怀疑,刚才我还没进来时。那个家伙会不会在饭里面下了老鼠药。
他们两人小声地讲着话,偶然和我说一两句。
他们都吃完了,只有我的盘子还装得满满的。
“师兄,我们走了。”
“我也走了。”我扔下盘子。我想跟着他们,看那个家伙会怎么样。
“师兄,你不回宿舍睡觉吗?”他们从侧门出学校,可能要出街,而我也走向侧门。
“嗯,我也想出街。”我的脸皮不知什么时候变得那么厚。
出了学校,郑艳华看也没看我就坐上了那个家伙的自行车,唯一没让我冲过去打那个家伙一巴掌的,是郑艳华并没搂着他的腰。
他们向东走了,我的眼睛啊,简直可以喷出血来。
几个女学生从西面骑着车过来了,白琳在其中。
她当然是下车来和我说话的,她的车头篮里有一束很干净的青菜和一小包干牡蛎,骑的是一辆红色的山地变速自行车,我想那么漂亮的自行车在广州三年多还没被人偷掉真是不可思议,但就像她那么漂亮的女生到大四还没有男友一样,不可思议的事总是有的。
“你看,你看!”不等她和我说话,我就指着郑艳华和那个家伙的背影,一边气得直跺脚,能和她这样一个女孩子诉说我心中的苦闷,那怕能减轻一点我的痛苦也好。
她眯着小眼睛看了一下,没说什么。
“我现在真想打那个家伙一顿!”我声音沙哑地说,左手捏了捏右肩上隆起的肌肉。
“不要这样,不要这样。”她皱着眉头说。
“真是气死人了!”我继续说。
但是她的笑容真是能让怒火冲天的人平静下来。
她回宿舍去了,我就到另一间大排档叫了个牛肉面。
吃牛肉时用力过猛,不小心咬到了嘴唇,火辣辣地痛,还有些成腥味。
不知是不是出了很多血,不便问一桌吃饭的人了吧,人家是一对情侣,正在浅酌低饮呢!
把下唇拉出来,眼睛向下看,还是看不到伤口,而我们男生不像爱美的女生一样随身带面小镜子。
我突然想起什么东西可以当镜子用了。
我将挂在皮带上的钥匙圈拿了下来,上面有一把小刀。前几天在街上看到有“走鬼”小贩卖日用品,当中有一种尖头而像剃刀般锋利的水果刀,我没讨价还价就买了一把。
我啪地一声打开了小刀,明光刺眼的刀锋正好当镜子用,我一只手拉下嘴唇,一只手抓着刀伸向嘴边,镜子般雪亮的利刃映出了嘴唇里流血的伤口。
对面吃饭的两个人像看疯子般瞟了我一眼,女的向男的靠得更近了。
都是那个家伙,如果不是他的所作所为气得我咬牙切齿,我也不会咬破嘴唇。
我气鼓鼓的,本来吃饭没吃饱,现在一肚子气让我又“饱”了。
吃了一碗带血腥味的面条,我觉得很困了,就回宿舍去睡觉。
又像昨天一样,我分“上下集”地睡了一个午觉,醒来已经四点半了。
没心情看书,那怎么办呢?
到健身房里,才发现由于是星期日下午的缘故,人很多,各种器械差不多都有人玩了。只有一些失宠的大哑铃摆在一边。
“电脑专家,很久没见了?大只佬怎么没来?”秃头在叫我。
“没空。”我声音低沉地回答。
我走到游泳池边,一个胖子正在里面游泳,但他不像我那样,游起水来大吼大叫;可能是胖人的脂肪多,能保护他们不怕冷吧。
游泳池一角吊有两个重沙袋,一个人在练拳击。
打沙袋不错啊,既练了肌肉,也学会了打架。李小龙不是说过吗,打重沙袋能增强出拳力度。
我到服务台花十几元钱买了一对打沙袋用的训练手套和一对护腕,选了一个沙袋,直拳、右钩拳、下钩拳,一拳拳地打下去。
沙袋硬硬的,打十来下,我的手就发疼了。那个瘦得像竹竿一样的家伙,骨头不会比这个沙袋硬吧。
一连打了四十拳,双手都快没知觉了,如果不是那对用劣质人造革做的打沙袋手套保护着的话,我想我的手背可能都血肉模糊了。
我的手指关节上有了些红点,可能是内出血。
“喂,电脑专家,转了打西洋拳吗?不过来练举重?”秃头大声叫着。
盛情难却,我又举了几下杠铃,据说人在发怒的时候力气特别大,这次我举起了五十公斤。
蒸汽浴室里能烫死人的蒸汽和一群虎背熊腰的男人让我觉得自己也是“猛男”,尽管我只是个身材偏矮偏瘦,因在电脑前坐得多了而脖子发硬,背有点驼的文弱书生而已。
星期天晚上当然是学习时间,任何有头脑的学生,无论周末周日玩得多疯,这天晚上都得把心收回来。而且,这个星期五布置的人工智能作业还没做。
刚入学时,老师们就对我们说过,计算机专业的学生,每上一节课,就要有相当于两节课即两小时的时间来预习、复习,相当于一节课的时间进行上机操作。我们当时就算过,如果每周有二十四节课,其中有十六节专业课的话,就得投入四十八小时来自学专业课和上机,还有大约十六小时左右的时间来复习公共课,尤其是复习英语和数学要投入的时间不比我们专业课少。扣除每天十小时的吃饭睡觉时间和每周二十四小时的上课时间,每周七十四小时的自由支配时间,我们得投入六十四小时来学习,那么每天除了吃饭、睡觉和锻炼身体外,基本上就是用来学习了。双休日对于我们来说还是一种奢侈品,大一、大二和大三时,我就是在这样一种紧张的学习中度过的,忙得没有时间去想一些我们这个年龄的人肯定会想的东西。
从今年11月起,当我真的斗胆去想些我们这个年龄的人“肯定会想的东西”时,本来如同计算机般高速运行的脑细胞一下子慢下来了,我只知道幻想、猜测、生气,失眠、头痛,本来应该在上午做的作业还没做完,应该在下午看的书还没看。
看完书,我又做作业,因打沙袋受伤而不断颤抖的手写起字来歪歪扭扭的,花了近一个小时才做完作业。
累了,出外散几分钟步吧,一会再回来。
一出教室门口我就抑制不住自己了,我知道,郑艳华多数在三楼的304教室自修,我走到了三楼。
过去,我总是看到郑艳华坐在教室前面的一角自修,身边并没有那个家伙,他也不在那个教室自修,可能是郑艳华不想他在学习时也缠着自己吧。所以每次晚自修时,我走到304教室从门口看进去,看到郑艳华自己坐在那里,就觉得“放心”,便就又回去专心看书了。
这一次,我却看到一个男生和郑艳华坐一起,估计是比较高的那种,由于他坐着,不知道具体有多高,总之如果打架我肯定不是他的对手。
当然我只是觉得心里不舒服罢了,没有冲天的火气,说不定那是个成绩很好的学生吧!我在心里安慰自己。他们两人正对着一本书指指点点,可能他们是同班同学,正在一起切磋学习问题,那没什么,我和班上的女同学有时也会临时坐一起互相问一下学习上的难题。
我倒希望那个家伙现在来找郑艳华,那我就有好戏看了。
她真是“唐僧肉”。我、那个家伙、她班上的那些男学生,还有那个谎称自己是工商局局长的吴龙,什么样的男人都老是想方设法接近她,好像蹭一下她就会升官发财似的。她眼睛很小。嘴唇很厚、头很大、皮肤很白、身材较胖,按多数人的审美观,除皮肤白外都不是“美”,但为什么我总是觉得她漂亮呢?但那么多男生喜欢她,那说明我的审美观没出问题吧,大多数人认为美的,当然就是美的。
唉,还是不要想那么多吧,我想最终我和那个家伙谁也得不到她的人,也得不到她的心,她毕业后肯定会重新认识一些男人。
到了二楼,我又走到205教室。
白琳又在那里看书,我从后面悄悄地走进去,看到她面前放的都是日语资料。“真是入迷得不可救药!”我想。
她感觉到我站在她的后面,掉过头来笑笑。
“又让我看到你看日语。”我说,她正在做一本日语泛读练习上的题目。
“嘘!”她小声地制止我,她怕影响教室里看书的其他人。
“下个月考试吗?”可能是她下个月要到外语学院去考日语四级试,所以在集中精力复习吧。
“嗯。”她小声地回答。
我不知道和她说什么好,她正在复习,也不想和我说太多话。
我只好走了,“闲人”在干“正事”的人面前,才觉得自己不受欢迎。
随着回宿舍的人流,我像一截木头一样被推过了天桥,推上宿舍四楼,迷迷糊糊地睡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