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卧底清贫

葡萄美酒夜光杯,

欲饮琵琶马上催。

醉卧沙场君莫笑,

古来征战几人回。

这是一首唐诗,名唤《凉州词》,作者是王翰。

熊之余和亚丁一边饮酒,一边品诗。亚丁举着水晶酒杯,一边借着灯光观察着杯中鲜红如血的西凉葡萄酒,一边赞叹道:

“好酒!好诗!”

熊之余曾经做过几天校园诗人,而且做得比较成功,对谈诗自然有着非同寻常的兴趣。听了亚丁的话,他正就王翰这首《凉州词》发表一点儿自己的高见时,尚哲义却抢在前面说道:“那么,亚丁先生,您看我们这次的合作……”熊之余不禁感到大为扫兴,就好像一个人正兴致勃勃地欣赏着一个美女子,腿好、胸好……这儿好,那儿好,哪儿都好,那美女子却突然撅起臀来放了个响屁一样,实在不啻为天下第一扫兴事。

熊之余不满地瞪了尚哲义一眼。他却没有想到,尚哲义是商人而非诗人,对诗自然没有他那么大的兴趣。

亚丁看了尚哲义一眼,微笑道:“我想,我们这次一定会合作成功的。我有预感。”尚哲义听了不禁大为高兴,踌躇满志地道:“那么,亚丁先生这次准备要多少货呢?”

亚丁脸上保持着那种淡淡的含意不明的微笑。“虽然我认为这酒不错,品质优良,口感上乘,不过,澳大利亚会怎么看这种酒,我尚没有把握。你知道澳大利亚人仗着他们的经济实力,一向口味刁钻,而且有越来越刁钻的趋势。他们对来自亚洲,尤其是来自中国的东西,常常存有偏见,所以我想……”说到这里,他停了一下,看看熊之余,又看看熊之余,才接着道:“我希望你们能先给我一点儿货,让我在澳大利亚销销看,倘若销路好,咱们再大批订货不迟。”

他把含在嘴里的酒咕嘟一声咽下去,咧着嘴笑了一下:“我想,张先生和龙先生总不会希望我进得一大堆货去,最后卖不脱,都砸在手里吧?这样的话,对你们一样没有好处。”

“那是那是。”

尚哲义言不由衷地道,心里甚为失望,其程度不亚于刚才熊之余的诗兴被打断。亚丁洞悉他的心里,却装做没有看见。熊之余没有觉察到尚哲义的失望,他一门心思还会在诗上呢。

“亚丁先生,你看来是个酒中的大家,对酒的历史掌故肯定一清二楚。你知不知道,在唐朝的时候,除了咱们现在喝的这种西凉美酒,还有一种新丰美酒?”他一边说,一边吟哦着:“新丰美酒斗十千,咸阳游侠多少年……”他一边吟诗,一边将亚丁的酒杯添满,举杯道,“来来,亚丁先生,喝酒喝酒,既然觉得这种酒不错,那就多喝两杯。来,我先干为敬。”

他一仰脖子将杯中酒喝干,看亚丁时,却只见亚丁举手做着投降状,心有余悸地说:“龙先生,您就饶了我吧。您的海量我是领教过的,我再也不敢跟您喝了。前儿晚上跟您多喝了几杯,我到现在头还痛呢。”熊之余笑道:“前儿晚上咱们喝的是白酒,情况不同。这是葡萄酒。葡萄酒是不醉人的,这样甜兮兮的东西,怎么能喝得醉人呢?”尚哲义见亚丁满脸为难,打岔道:“葡萄酒一样醉人,而且醉起人来更加厉害。”

“你不要跟我唱反调好不好。”

亚丁脸上保持着微笑,很有礼貌地听着他们争吵,但是一双眼睛却骨碌碌地四处乱转。他好像在寻找什么。熊之余和尚哲义都发现了这点,但是碍于礼貌,两个人都不好意思提出来。

三个人很快将一瓶西凉葡萄酒喝光了,熊之余准备再去启开一瓶。在那个青花大瓷瓮中,镇着三瓶西凉葡萄酒,除了他们喝掉的这一瓶,还有两瓶。用青花大瓷瓮镇酒,是亚丁的主意,本来熊之余他们是特意准备了一个锡制酒桶的,但亚丁嫌锡制酒桶太洋派,觉得还是用青花大瓷瓮镇酒更有中国气派。今天下午亚丁进门的时候,一眼就看见了这个原本摆在熊之余案头、里面插着个大鸡毛掸子的青花大瓷瓮。

熊之余探头看了看插在青花大瓷瓮中的温度计,鼓掌道:“十度,正好。”

但是当他捧着酒瓶过来时,亚丁却已经站了起未:“我说了,我实在不能再喝了。不胜酒力,请原谅。”他很有礼貌很客气地说。熊之余转眼看看尚哲义,希望尚哲义出来说句话,做个说客,将亚丁说服。

尚哲义却道:“既然亚丁先生这次不想再喝了,那咱们就下次再喝个痛快吧。”亚丁连连点头道:“好好,咱们下次再喝个痛快。等下次咱们大笔生意做成了,咱们再好好喝一回,一醉方休。谁不醉谁是这个!”他竖起一根小拇指,晃了晃。他这话正中尚哲义下怀。尚哲义不由与他相互一击掌,笑道:“那咱们就一言为定。”

亚丁说他还有点儿事,拱手告辞。事已至此,熊之余也没有脾气了。他只能怪自己今天运气不好,诗没谈成,酒也没喝好。他悻悻地与尚哲义一道送亚丁下楼,看着亚丁上了出租汽车,才嘀嘀咕咕地对尚哲义道:“这人没劲,扭扭捏捏、婆婆妈妈的,哪像个爷们。”尚哲义笑道:“谁能跟你比。谁不知道你是个酒漏斗,除非李白在,你今生是休想找到对手了。”

尚哲义对熊之余那点儿心思了若指掌,这一招连消带打,既捧了熊之余,又替亚丁解了围。熊之余听了,也不禁笑了起来,心里舒服了许多。两人并肩上楼,熊之余说道:“喂,你发现没有,自从他一进门,他就好像在找什么。一双眼睛叽里咕噜乱转,简直没有停过。”

“你觉得他在找什么?”尚哲义笑道。

“我哪知道?我又不是他肚子里的蛔虫。”

“你不知道我却知道。”

“你知道他在找什么?”

“当然,他在找梁小。”

“他找梁小干什么?”熊之余惊讶地道。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你说他找梁小干什么?前儿晚上我就跟你说了,这哥们儿对咱们梁小有意思,瞧上咱们梁小了,你还不相信。这下你该相信了吧。”尚哲义说着,笑,心里却在叹气。这叹气是为熊之余、为梁小,还是为他自己,连他自己都有点儿说不清楚。

“其实他看上了梁小也不错。我看梁小跟他挺般配的。这家伙我看还不坏,比那些假模三道的假华侨要强得多,至少他身上没有那种假模假式的劲儿。梁小跟他,也不亏了梁小……”

“说什么呢?你!”熊之余话还没说完,尚哲义已经叫了起来:“你叫梁小去跟他,你自己怎么不去跟他?”

“我怎么去跟他?我和他都是男的。我又不是同性恋患者。”熊之余不明白他怒从何来,莫名其妙地看着他。他伸手想去摸尚哲义的额头:“你没发烧吧?怎么突然说起胡话来。”

尚哲义一把打开他的手。“谁说胡话?”他怒气冲冲地道,“我看你才在说胡话。你这么使劲把梁小往外推,你是真不明白梁小对你的感情还是假不明白梁小对你的感情?你他妈装什么蒜呢?你也算个爷们?”

熊之余听了这话,才不禁恍然大悟,原来他是在为梁小打抱不平,不由笑道:“你这算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就是。”尚哲义看上去就像只斗鸡。

“唉。”

熊之余突然叹了口气。他望着尚哲义,平静地道:“我很感激你,我知道你是为了我好,可是……让我怎么跟你说呢?感情这东西是不能勉强的。”

“什么勉强不勉强,你少跟我来这一套,收起你那些酸文假醋吧,你以为你还在做诗呢。”尚哲义余怒未息,责问道:“梁小有什么不好?”

“梁小样样都好。”

“既然梁小样样都好,你为什么……”

“你别为什么为什么了。你哪来的那么多的为什么?”熊之余烦躁地打断尚哲义。他在屋里走来走去,情绪十分激动。他突然在尚哲义面前停下来,叹了口气说:“让我怎么跟你说呢?我跟梁小在一起就是找不到感觉。”

尚哲义呆呆地看着他。他不明白他要找的是什么感觉。他正要问,无意间瞥了一眼墙上的石英钟,发现时针已经指向两点。这一来他便顾不上梁小了。他匆匆地朝熊之余叫道:“瓜州市外来企业家联谊会就要开始了,你快点儿走吧,晚了就要迟到了。”

熊之余道:“我头痛,不想去了。你代我去吧。”

“笑话。”尚哲义道,“人家请的是你,又不是我。”

“我又不是企业家,我到那里去瞎混什么?算了,我不去了。”

“你一定得去。”尚哲义正色道,“多个朋友多条路。咱们要在瓜州混下去,就一定得广交朋友。听说今天还有不少瓜州市的头面人物要到场,会议还安排了你发言,你不去哪行?”

“真烦!”

熊之余心里虽然一百个不愿意,还是不得不去。他先拿浓茶漱了漱口,又嚼了几块口香糖,以便消去嘴里的酒气。做完这些准备工作,他才开上他那辆二手夏利准备去丰颐大厦参加由瓜州市外来企业家协会组织的瓜州市外来企业家联谊会。他发动汽车,正准备走的时候,尚哲义却将他从他那辆二手夏利上叫了下来。

尚哲义在他那辆二手夏利的轱辘上踢了两脚,道:“你还是打的去吧,免得让人见了笑话。”熊之余不以为然地道:“让他们笑话吧。”尚哲义坚持道:“不行,你让人笑话不要紧,别连带咱们公司一起让人笑话,让人瞧不起,那以后的生意就没法做了。”

熊之余犟不过他,只好闷闷不乐地下了夏利。尚哲义替他拦了一辆桑塔纳2000。他拉开车门钻进去。尚哲义嘱咐道:“你最好离会场远远的就下车,就这桑塔纳2000,说不定也是那里最破的车。”

熊之余瞪了他一眼,在司机肩膀上拍了拍道:“丰颐大厦,走!”

熊之余没有听尚哲义的话,他让出租车司机径直将桑塔纳2000开到丰颐大厦门口才停下。他付过车钱,下来一看,发现尚哲义果然有先见之明,他的桑塔纳2000果然是这里最差的一辆车,别人开的,不是宝马,就是卡迪拉克,最不济的,也是一辆奥迪或者长春小红旗。

熊之余刚走到丰颐大厦的大门前面,丰颐大厦的自动玻璃让就打开了。他站在门口,好像防备有人埋伏似地往里看了看,才迈步走入大堂,迎面只见一条巨型横幅:“瓜州市外来企业家联谊会”。熊之余望着这面巨型横幅,心里不由琢磨做这么一面横幅需要多少绸子。

他正站在大堂里胡思乱想的时候,忽然听见有人喊:“熊老板熊老板。”他回头一看,见喊他的是个二十五六岁的青年人,梳个中分发,长得还算精神,只是脸色有些青黄,缺乏血色,胸前还挂着一部带长镜头的佳能牌照相机。

他脸上立刻带出笑来。“哦,何记者。”原来此人就是瓜州晚报记者何舍之。

“您别何记者何记者的了,你叫我小何好了。”何舍之亲热地说,一面拉着他的手朝放着几盆绿油油巴西木的大堂东边角落走去。

“熊老板,来,我介绍你认识一个人。”

熊之余像个小孩子似地被他牵着,走到一位青年女子面前。熊之余看这女人时,年纪约有三十二三,五官端正,脸上薄施粉黛,一头利落的短发,下面稍微烫了几个卷,穿件碎花中式对襟上衣,下面一条黑色纺绸裤,一双白色真皮凉鞋,没有穿袜子,就那么一双天足揣在凉鞋里。

有句话说,会看女人的,不看头,先看脚。熊之余看了这女人的脚,心里不由得带几分恶作剧地想:这大概不能叫做玉足吧?这样的脚还是套上袜子好,以免污染环境。

“这位就是我给我说过的郭兰郭小姐。”何记者说。

“郭兰?郭小姐?”

熊之余忽然想起来,何记者给他的本子里写过一个女人,那个女人从伏牛山里跑出,跑到瓜州奋发图强干出了一番事业,他记得何记者本子里的女人叫郭二兰。他想,难道这位郭兰与那个郭二兰是一个人?

何记者证实了他的想法。

熊之余想到还真有这么个人,他不由感到有几分惊奇。他上下打量着郭兰,一刹那间,他有点儿自己刚才唐突的想法害臊;人家是农村女子嘛,农村女子自然没有养尊处优的城里女子的那种香足,皮肤黑一点儿,粗糙一点儿,是情有可原的,难得是这位姑娘不矫伪,不虚饰,是怎样就是怎样,敢以本真面目示人,就这点来说,她比那些假里假气、娇里娇气的城里姑娘可爱多了。

郭兰淡淡一笑,伸过手来与他握了握。两手相握的一瞬间,熊之余觉得这位姑娘的手粗有点儿刺手。但他立刻想,一双吃过苦的手,如何会不粗糙呢?连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就在这一瞬间,他对郭兰的想法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郭兰身上有一种东西深深地吸引住了熊之余。好长时间他都想不清楚这是一种什么东西,直到许久以后,他才发现,深深吸引他的,原来是郭兰的眼神。在郭兰的眼神里,有一种难以言说的东西,他不知道该把这种东西叫做什么,或许这种东西该叫做忧郁吧?

他想,这种忧郁是只有在那些饱经生活磨难的人身上才能见到的。

他的心弦在不知不觉中被郭兰拨动了。

整个联谊会期间,熊之余都与郭兰并排坐在一起。虽然两个人说的话加起来总共也不过两三句,但熊之余心里却有一种奇异的温馨感觉。甚至他站在讲台上发言的时候,一双眼睛也没有离开过郭兰片刻。

联谊会结束后,大家共进晚餐。郭兰说她要去幼儿园接孩子,与众人告辞先行一步,熊之余将她送出丰颐大厦。两人站在丰颐大厦的自动玻璃门前交换了名片和电话号码,相视笑着说以后要多联系。

熊之余目送着郭兰远去,他惊讶地发现,郭兰竟是骑自行车来的。一直像个影子似地跟在他们俩身后的何舍之多嘴多舌地说:“郭小姐其实挺有钱的,她大可以坐小汽车,只不过一个人从小吃惯了苦,知道每一分钱都来之不易,所以倍加珍惜。这不叫吝啬,这叫节俭,是美德。”

熊之余明白他的意思。他觉得这家伙真饶舌。他望着隐没在下班高峰车流中的郭兰,心里有种怅然若失的感觉。直到郭兰走远看不见了,他才转过身对何记者说:“明天你到我们公司来拿支票吧。”

何舍之一副喜出望外的样子:“您同意了?”

熊之余笑笑:“你明天来拿支票。我等你。对不起,我先走一步。”

说着,他走下了丰颐大厦的高台阶。

何舍之说:“您不吃饭了?”

“我还有点儿事,不吃了。”熊之余招了招手,一辆出租车驶过来,他刚想上车,却又转身下了车。他喊住正要回大厦吃饭的何舍之:“何记者,等你的片子洗出来,送我两张好不好?”

“什么片子?”何舍之问道。

“那个……我跟郭小姐的合影。”

“好咧。”

何舍之朝他意味深长地笑了笑,同时朝他眨了两下眼睛。

熊之余一笑,低头钻进了出租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