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色念珠--第一章
第一章
金色太阳光照在头发上,给他戴上一顶银灿灿的冠冕,暖烘烘的阳光又渗进了他的皱巴巴皮肤,随着血液在周身激荡,他心里产生了骚动。看一眼手表,老头儿灰白的眉毛蹙起,怎么回事?黑子还没有来,已经七点一刻了!宋英夫焦急地伸长脖子盯着大门口,细瘦的脖子上一条一条蓝色蚯蚓似地青筋绽出。他不安地在楼前来回踱步子,两只胳膊甩来甩去。
一会儿,他听见了黑子粗哑的嗓音,小伙子站在门口正跟传达室的老头儿在大声吵嚷,他急忙走过去。
“又怎么啦?”
“这不是,宋先生来了吗?宋先生,您给我证明,他们非说我是做小买卖的,非不让我骑着平板车进院!”黑子叉着腰,一手拽着车把,吐沫星四溅地说。
“你该理解,这是规定……我当然得问,啊,这是门卫的职责……搞清楚你是干吗的?”传达室老头儿分辨着,眼珠瞟着英夫。
“算啦,算啦。哦,这个小伙子是我请来的,拉我出去……‘转世界!’哦,快点吧。”宋英夫又推一把黑子,他笨手笨脚爬上平板车,那儿已经铺上一块毡子。
“转——世界?真新鲜!”门口一个戴红箍的老太太大惊小怪喊一嗓子,周围人们哄笑了。他们奇怪地望着这个老头子,不知道他为何不愿坐小汽车,也不愿坐三轮车,却偏偏要坐在平板车上,真是一个稀奇古怪的老头儿。
宋英夫昏头晕脑在平板车上颠簸着,如裹进一片云彩里。这几天,他又连着失眠,由于没睡好觉,头胀目眩,他瞧周围景物好像隔一层玻璃纸。他显得有点儿神经质的激动,两手紧扒住平板车,脑袋转来转去,瞧瞧那儿,瞅瞅这儿,一副天真的模样。他管这叫“转世界”,而且只能坐平板车才过瘾。虽然,研究所有小汽车让他坐,街上也有出租车,他都不愿意坐。他也不坐三轮车,就是坐在上面“太贵族化了”。他盘腿坐在平板车上,在熙熙攘攘的街道上东张西望,到底有一种怎样的特殊情趣呢?自己也说不清。金先生是他在西南联大的老师,一位哲学教授,英夫很崇拜他。金先生晚年也时常坐着平板车,到王府井大街去转一大圈。他年纪大了,深居简出,在家中钻研学问。毛泽东有一次接见他时说了一句:“你要接触接触社会”。金先生是个挺认真的人,毛泽东的指示必须照办,可他又已经八十多岁了,不能下工厂去农村,便采用了这个办法接触社会。如今,没什么人指示英夫也去接触社会。他在家呆烦了,怕自己闷出病来。腿脚又有毛病,走不了远路。他就想起了金先生的那个办法。隔十天半月,让黑子骑平板车拉他去大街兜一兜风。这么,果然管用。他回来后精神焕发,食欲大增。他还把这个办法拿到老朋友们当中去推广,大家却只是冲他打哈哈,甚至拿他的宝贵经验当成了笑柄,他也就只好自己实行。
吹来了湿润有腥味儿的风,很轻微,英夫敏锐的感官立刻分辨出来了,他的神经仿佛释放出一种感应。他的大脑,他的五脏六肺,他的整个身体出现了一阵惊悸和混乱。他有点恶心,有些兴奋,又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渴求。
平板车驶进了一条嘈杂的大胡同,那里是自由市场。人们钻来钻去互相推挤,摆着黄瓜青菜鸡鸭鱼肉的摊子前小贩们激烈地叫喊着。他们旁边就有一个卖鱼的摊子,冰冻成一团一团说不出名字的杂鱼,流淌出腥臭的浊水。前面又是一排鸡笼子,很多鸡嘎嘎乱叫,弥漫出一股强烈的鸡屎臭味儿。他见那个满脸络腮胡子的中年人,正攥着一只黄色母鸡的脖子,很利索地宰了一刀,鲜血突然涌出来,一滴一滴落在了地上,英夫恐惧地望着那儿,喉咙一阵发紧,眼前袭来一片桔红色的雾。那只母鸡再也不咯咯叫着,再也不挣扎了,脖子软塌塌地垂落下来。
“嗨,你这儿为什么要比别处贵好几块钱?”
“你瞧瞧,你瞧瞧,有多肥!”
“便宜两块钱吧。”
英夫蜷缩在平板车上,眯了眯浮肿的眼皮,又叹一口气,吩咐黑子:“快点儿,你骑快点儿吧”。他拂了一把披在前额的白发,额头已沁出点点汗珠。
他们总算钻出了这一条喧嚣、腥臭的胡同,到了大街。阳光更炽热,大街像是由水晶石、金刚石和黄金堆砌成的峡谷。“卧龙饭店”四个金光闪耀的大字下面,西服革履的男人们昂首阔步,凝眸巧笑的倩女轻盈如云,旋转的玻璃门吞吐出绚丽斑斓的人流。光亮鲜艳的色彩在他的瞳仁里折射,他的浑浊眼睛也炯炯有神了。街上人们频频向他投来好奇的目光,奇怪这位儒雅又有气派的老人,却天真地盘腿坐在平板车上东张西望。别人纷纷看他,他也很放松地瞅别人,迎着那些目光挺自然地微笑一下子,别人也就不好意思老盯着他了,也有一些姑娘指点着他,捂嘴咯咯笑,他也冲她们笑一笑,高楼似巉岩峭壁,长街如一条灰色大河,他呢,在汹涌的人流里划着舢板悠然自得游荡着。
黑子说:“老爷子,您坐稳点儿,我可骑快啦。”
“没事儿,骑快点儿,快点儿!又该红灯啦。”
“没法子呀,这会儿是上班时间,自行车多,红灯也多。”
“别闯红灯呀!”
“您放心。”
黑子猛蹬平板车,一阵风呼呼从耳边掠过,老头儿觉得很痛快,又有一搭没一搭跟黑子聊着。黑子告诉他,今天早晨孩子病了,他先送媳妇跟孩子去医院,才来晚了。英夫怔一下,立刻说:
“哦,这,这……真对不起,真对不起!其实,你打个电话,就别来啦……”
黑子没答话,英夫瞧他黝黑的脖后流淌一片汗水,衬衫后面也湿一大片,他很内疚地想,一会儿,我得多给他一些钱。其实,黑子是个小摊贩,以前跟他的儿子子能是同班同学,以后,曾经求子能托了朋友而办起一个营业执照,也就很感激子能,有什么事常帮忙。他也搞不清楚自己拉的这位老爷子非愿意坐平板车不可的怪癖。他之所以来拉老头子,完全是看在子能的面子上,他仍是忍不住问了一句:
“唉,我纳闷,您干嘛不愿意坐三轮车呀?”黑子指一下从身旁疾驶而过的三轮车,说:“坐在上边,又稳当又舒服,挺好啊!”
“坐三轮车……唔,就跟解放以前坐人力车一样,感觉很不好……”
“咋不好呀?”
“这个,唔,唔,很不人道。”
黑子仰起脸孔,古怪地哈哈大笑,笑声里充满了讽刺。英夫眨巴着眼皮,也干笑两声。他端正地坐在平板车,腰有点儿酸疼,很疲惫。他又干脆躺倒了,仰面望着淡蓝色天空,那么干净,一抹云彩也没有,也让人觉得别扭,在北京城极少见的,依稀,从遥远的天际仿佛传来极轻柔的乐声。他竖起耳朵,想分辨一下子是怎样的乐声,又听不见了,却又能感觉到这极其美妙的乐声,它顺着大脑皮层流淌,从每一根细小的神经末梢萦绕呀萦绕呀,于是,他的身体也好像升腾起来,成了一片浮云,给那干净得简直单调了的蓝天,再去增加些微色彩。
“嘿,老爷子,是羊拐棒胡同吗?从细米仓往里拐?”黑子粗声闷气问一声,没听回答,又问一句,还没答话。
黑子回头看一眼,才发现,老头儿在平板车上睡着了,还轻轻打起了呼噜。
他醒来,一骨碌从平板车上坐起,滋味儿挺不好受。脑袋有些隐隐发痛,眼前是模模糊糊一片。
他已经进了羊拐棒胡同。
变了,一切都变了。胡同口的那片空场地已经没有了,还有那棵大杨树呢?取而代之的,是灰色的大楼,里面有些机器轰隆隆响着,门口还堆满了乱七八糟的硬纸箱子。
唉,这还叫什么胡同呢?他是历史学家,知道北京城的基本格局是在元朝大都兴建时开始形成的。胡同的意思,也是蒙古语“水井”之意。游牧民族逐水草而定居,哪儿有井就在哪儿住。他们那时也就以此为自己居住形式的代名词了。那时的大都城,是棋盘形街道格局,从宽阔的大街到狭窄的胡同,都横平竖直,规划得整整齐齐。以致于意大利旅行家马可·波罗在他的游记中赞叹:“街道甚直,此端可见彼端,盖其布置,使此门可由街道远望彼门也。”还说,“全城地面规划有如棋盘,其美善之极,未可宣言。”据记载,那时大街的宽度是二十四步,小街宽十二步,胡同则是宽六步,哪里像现在这样,又盖出了那么多乱糟糟的违章建筑,连平板车都进不去了。
“您下车?”
“唔,唔,下去转一转。”黑子搀他一把。
他又朝胡同口瞥一眼。他记得,更早的时候,大约在五十年代,那里有一座石牌坊,上面刻着模模糊糊的字,看不清了。这也是旧北京城街巷胡同的特殊街景呢,以前这样的牌坊有很多。听说,他们胡同口的牌坊还是明朝时建的呢。以后,大跃进那年被拆掉了。为什么拆?仿佛是为了炼钢铁,要在这儿建一座小高炉,他也记不清了。
后来,又成了一块空场地。
后来,又种一棵大杨树。
后来,又盖了一座大楼……
他研究明史时,发现了感兴趣的一条资料。原来老北京的胡同口都安了木头或是铁栅栏,其作用是为了防盗。这也是从明朝弘治年间开始的,一位军官给皇帝上奏折,京城夜晚宵禁之时,虽说严禁行人往来,却常有些盗贼隐藏在胡同里作案,使巡夜的官兵防不胜防。于是,他建议在大街小巷路口多安一些栅栏,白天打开,夜晚关闭,这对城内的维持治安颇有好处。从此,北京古城的多数胡同里都安上栅栏,直至清朝,已有一千七百多条胡同安了栅栏。他相信,自己居住的这条羊拐棒胡同肯定也安了栅栏。想象一下,好几百年以前的一个深夜里,胡同里阒无一人,只听见树叶被风吹动的窸窸窣窣响声,却有一个黑衣蒙面大盗,纵身跃过铁栅栏,手持一把明晃晃的刀,溜着胡同的墙根,正觊觎着一家深宅大院的朱漆大门……他自己也忍不住笑了。这更像是电视里武侠连续剧中的一个镜头呢!
美国作家马克·吐温曾经写过一部作品《在亚瑟王朝廷里的康涅狄格州美国人》,描写一位十九世纪的美国人汉克·摩根倒退到六世纪的英国去生活,他企图通过工业革命,普及教育等办法建立民主制度,结果归于失败。英夫是在法国时,在巴黎大学的图书馆里读到英文本的。读这本书时,他只觉得这是一个荒诞的故事,挺好玩的。现在,他可不这么想了。真的,假如自己走呀走,走进了遥远的历史,真是来到了明朝,他将怎么办呢?最好的办法,就是永远把自己关在这个铁栅栏里。不过,明朝的皇帝绝对不允许在他的都城里有许多违章建筑的,譬如,那个公共厕所,门口搭出的那间小房子,都得被拆掉。他读过《典故纪闻》,据说,明朝成化年间,明宪宗皇帝亲自干预此事呢,于是,礼部尚书就赶紧发布禁约,不许任意修建寺观庙宇,不许在街道胡同里私搭乱建房屋,违者严肃处理。
他倒背着手缓缓走过这条变得更狭窄的胡同。脚下的深灰色柏油路仿佛蜷缩起来,身边黑色墙壁长了一层青苔,一些杂乱的荒草也从墙缝里长出来。墙边又到处靠满了自行车,他的目光又落在胡同中间的下水道上,铁算子上乱堆着白色软包装盒,烂纸,腐烂的水果与骨头,散发了一股腥臭气。
他加快了脚步。真奇怪,他竟找不到以前自己居住了二十年的旧居了!其实呢,就近在眼前。只不过,也变了。原是一座小院落,几间高大空荡又破旧的房屋,两扇沉重厚实的黑色大门,关闭时发出吱呀呀的声音。进院子,是一片破碎砖头堆成的地面,有些凹凸不平。从砖缝里,甬道中,墙头上出生一片荒草。墙边,是一棵高大的枣树,夏天就有一片浓密的绿荫遮掩在院落里。他与前妻子许若娴还有儿女一大家子五口人在这里住了十多年哩。
那时,他把这个温暖的小巢看得比什么都重要,这是他生命的堡垒,也是他生命的土壤。这座小院是他从国外回来一年后,翻译了一本书,然后用稿费买下来的。买下来后,他与若娴还未结婚,就从宿舍里搬进去了。他记得清清楚楚,什么家具都没买,先从拍卖行里买了一个长沙发和两个小沙发。这天下午,若娴浑身淋得透湿跑了进来,他惊讶地望着她。她捋着一束滴水的黑发,又绞了几把淋湿的蓝布旗袍的水,笑嘻嘻说:“走在半路上就下起雨了,越下越大,我没带伞。在一家小商店里避一会儿雨,等呀等,雨还不停,我不耐烦,就跑来了……”“你应该再避一会儿雨。”“嗐!我性急。”她咯咯笑着,又说:“愣着干嘛呀,还不拿块毛巾来。”“嗯,我拿,我去拿。”他慌慌张张取来毛巾,又为她取了一套自己的衬衫和长裤,他在外面房间兜了一圈又一圈,还想找点儿茶叶,为她沏一杯热茶。待他脑门沁出点点汗珠,捧着那杯热茶闯进房间后,他怔住了,瞧见了一个雪白而窈窕的赤裸女人的身体……从此,他开始进入了那个温馨的世界,似乎排除了生命中的孤独和恐惧了,但是,当他躺在一个女人酥软的乳房前,却又感到从未有过的凄惶呢?也许,命运正在悄悄向他展示着什么未来的凶险?他还记得,他端起酒杯倾听着枣树叶随风哗啦哗啦摇响,他酒足饭饱靠在沙发上凝思小憩,他在堆满了书籍的写字桌又摊开稿纸拿起笔,那种奇怪的凄清感觉又会像小虫子似的神秘地爬进心里。
他枯瘦的两手抱着肩膀在故居旧址前踱来踱去,心中感慨万端。如今眼前的这两排青砖砌成的低矮平房,既不成格局,又显得委琐凌乱,还有代替了古旧小黑门的两扇漆成浅绿色的铁门,也仿佛散发着傻里傻气的味道。可能是自己过于怀旧了?记忆,其实就是以前生命的灰烬,它们埋没了他。他已经被彻底埋进去了,他的灵魂也被埋进去了。他瞧着已经完全大变模样的故居,有着一种宿命的宁静心态。他想起了苏格拉底的那句名言:“我只知道一件事,就是我什么都不知道。”是呀,他的生命应该是这样,忍受,忍受,然后再忍受,然后是忘记。可是,过去生活中的许多事情怎么可能都忘记呢?总会有些记忆的碎片会遗留下来的。他就在这些碎片之中咀嚼自己,是真实的自己呢?还是不真实的自己呢?那么,真实的自己又在何处呢,就是这个可怜的六十多岁的瘦弱身躯吗?
走过来一个美丽苗条的姑娘,穿一件米黄色的短袖衫,非常短,露出一段雪白的肚脐,又穿一条留出毛边的短裤,两条光溜溜又茁壮的大腿。她像是一阵和煦的春风扑面而来,仰脸好奇地望着他。
“哦,老大爷,您找谁吗?”
“喔,喔,不找谁。”
姑娘咯咯笑了,“我看您转来转去,像是找谁。”
“我就是看看。”
“这儿有什么可看的呀,又脏又破。”
“嗯……我过去在这里住过……我问你,一个姓刘的老太太还在这儿住吗?”
“叫什么名字?”
“记不清楚了。叫,叫刘什么珍来着……她是居委会的头儿。”
“早不在这儿住了,可能搬走了吧。现在居委会主任是一个姓张的老大爷。”
“是呀是呀,已经过去好多年啦。”他瞥了那姑娘一眼,忽然不好意思地问:“哦……这个,哦,我可以进去看一看吗?”
姑娘又笑了。“我不在这个院子里住,我也不知道。不过,我想应该可以吧。”
“嘿嘿,嘿嘿。”
“我帮您敲门,问一问?”
“算啦,算啦!”英夫莫名其妙涨红了脸,慌张地摇手:“我又不想进去啦。谢谢,谢谢。”
他匆匆转过身,步履蹒跚地走了。
他不应该再去找那些东西了——没有任何意义的东西,它们是冰冷的、僵硬的,黑色的,一种比死亡更痛苦,更凄惨的玩意儿。他猜得到,如今残留的,大概只有那棵枣树了,树身伤痕累累,伸出几根枯瘦的枝干,摇动着寥落的树叶低声呻吟。
二十几年前,届委会主任刘大妈带领着一群穿绿军装带红卫兵袖章的中学生冲入了这个小院落。他们逼着他和若娴跪在院子里,用皮带抽他俩,用脚踢他们。他紧紧闭着眼睛,耳朵里只听见旁边枣树叶一片沙沙响声,它在怜悯他吗?它在安慰他吗?这一片窸窸窣窣的声音,却好像使他摒弃了身处的这个疯狂世界。乒乒乓乓砸家具的声音,恶毒的谩骂声,狂热的喊声和笑声,还有若娴的啜泣声,都好像被关闭在外面。仿佛一只大手,将他从恐惧和孤独的境地里,拉入了一片咖啡色的世界。
那天傍晚,那批人都走了。小小院落里,只留下一些碎瓷器片,毁坏了的桌椅,一堆被扯烂的书籍,若娴蹲在那里,整理着这些东西。他呆怔怔坐在台阶上,瞧着对面长满了绿色苔藓的乌黑墙壁,在朦朦胧胧的暮霭中,又是一片树叶的阴影掩盖在上面,橙红色的夕阳光线正在无力的收缩。幻觉中,斜刺来的光线似乎组成了一片很大树叶的经络。他心神恍惚,脑瓜一阵一阵疼痛,恶心要呕吐。可是,他执拗地想从那片阴影里找出一幅经络图来。瞧呀瞧呀,那些经络又变成乱七八糟的线团了,梳理不清啦。又想起自己买的一幅油画,刚才让红卫兵砸碎了镜框,撕扯烂了,画面上只有一半粗大棕色树干,缭绕着云雾,蓝色小河从旁边流淌,对岸却是一丛一丛橙红色野草。画面为何浸透了橙红色呢?这是一种让人心悸的颜色。他当时处在半昏迷的晕眩状态中,嘴巴唧巴唧巴动着,咀嚼着苦涩的口水,舌尖也品尝到了一股腥味儿,也许就是那片橙红色生发出来的味道。
他突然又想到,时间到底是什么呢?它是衡量一个人生命的标尺吗?它是解除一个人罪恶、痛苦和忧愁的消溶剂吗?它是一种冰冷冷的永恒吗?它是真实的,又是不真实的。许若娴的脸却在他的眼前晃动着。上个星期,他跟她在儿子宋子能家里见了面。她不仅头发花白,满脸皱纹,而且面容憔悴,双肩似乎都垮下了。只有她苗条的形体还没有被破坏……唉,岁月,岁月。他应该承认,他俩的分离,他自己确实要承担一部分责任。不过,她毕竟在他最艰难的时刻抛弃了他呀!在文化大革命中,他俩实质上就已经分居了。他从干校回来后,很快就与许若娴办理了离婚手续。那时候,若娴和孩子们已经搬出去住了,却在羊拐棒胡同的这个小院落给他留一小间房子。院子里住进了刘大妈以及另外两家工人,他们没有忘记他是反动学术权威和“黑帮”的身份,时不时来窥视着他。他呢,自个儿生了一个小蜂窝煤炉子,开始打发那些艰难的日子了。
他还记得,打开了那间小屋子的门,一股带霉味的尘土扑面而来。这原来只是他家的一间储藏室,如今却堆了乱七八糟的家具,桌椅都是缺腿的,沙发露出了弹簧,他把它们堆在屋角里,打算以后再处理。他所做的惟一事情,就是腾出一张床,再找出简单的生活用具,能够有个安身之地。待他满脸是灰尘,将小屋粗粗打扫了一遍后,他空着两手在房间里转了一圈,想着还该再做些什么,蓦然,一阵空虚的感觉,从脚到头充满了全身。他独自坐在窗前,怔怔望着从窗外射进来的阳光线,听着从遥远处几声悲哀的火车鸣笛,院里人们的说话声,炒菜锅撞击声。这时,那些声响都似乎模糊了,墙上有几块长形和方形的不规则浅黄色图案,仿佛魔方似的吸进了这个世界的嘈杂声音。然后,把他的灵魂也吸进去了,他也被融入了空虚之中。
他俩从来都没有互相做不必要的解释,还有指责啦,推卸责任啦之类的话。他俩就这样干干脆脆地结束了,结束了一段婚姻,也结束了感情。是呀,没有什么拖泥带水的。为此,他甚至佩服若娴的果断利索的性格。她也使他由此又恢复了男子汉的性格,硬着头皮去走自己的路,担当那些必须要担当的事情。可是,他如今为什么又要在这里徘徊呢?难道他仍然是沉溺于过去的回忆之中不能自拔吗?难道他无法拂开那些过去历史的灰尘吗?他回头又瞥一眼已经完全变了样儿的故居,由两排低矮平房组成的小院,他忽然想到,应该感谢造物主,把过去的痕迹销毁了,使他不至于过于迷恋那些旧日景物,摩托车飞驰而过。又走过一个深深涂了黑眼圈,抹了口红的中年妇女,扭搭扭搭的。一个西服革履的小伙子拿着移动电话喊着什么。半空中飘来了软绵绵的音乐:“假如你爱我……”他又想,好的,好的,这些都是好的,这些才是现在的生活,是抹去一切孤独与哀愁的涂改剂,又是天与地接壤的粘合剂,而刚才自己的那些无聊回忆呢,其实只是一场梦魇,也只能从消沉、颓靡最后归为寂灭……
哦,奇怪,这条胡同为什么还叫羊拐棒胡同呢?据他所知,北京城有许多胡同的名称,由于叫了几百年,传来传去谐音转换,就由一些文雅的名词代替了粗俗的名词,例如,牛蹄胡同变成了留题胡同,牛血胡同变成留学胡同,裤裆胡同变成了库藏胡同,裤腿胡同变成了库堆胡同,等等。那么,羊拐棒胡同为何也不改换成一个好听儿的名字?但是,他记得,这条胡同只是在文化大革命时改成一个极其革命化的名字——“卫东胡同”,以后,就又改回来了,仍然叫羊拐棒胡同。也许,许多年代以前,这条胡同中有一个卖羊拐棒为生的小贩住在这里,胡同就以此命名吧?不过,他也考证过,这条胡同离钱粮胡同挺近,也就靠近明朝的造币局附近,应该属于禁城范围,又怎么可能住着卖羊拐棒的小贩呢?真是让人大惑不解了。唉,历史变迁频繁,谁又知道这都是怎么回事呢?
在胡同口,围了一群人,黑子和一个拉泔水车的小伙子正吵架。平板车横放在那儿,那辆泔水车则半侧斜着,褐色的泔水淌在地上,酸臭味儿冲鼻而来。
“告诉你,孙——子!你他妈别打算溜号!”
“怎么着?你打算怎么着?”那小伙子流里流气双手叉腰。
“你王八蛋赔我一条裤子!”
“赔——你?”小伙子歪着脑袋说:“赔你一件皮尔·卡丹的西服吧?你丫挺敢不敢要?”
周围的人群中传来一阵哄笑。
英夫瞥了他一眼,有些疲倦和厌烦。他拨拉开围观的人们,想把黑子拽走。谁知,两个人已经扭在一起。
“兔——崽——子!”黑子咬牙怒骂,“瞅我今儿个撕巴了你!”他一把扯住了小伙子的胳膊。
“你丫挺……松开不松开?给我松开!”小伙子脸色煞白,也攥起了拳头。
眼看他俩就要打起来了,人群呼啦一下散开,英夫也连连倒退了几步,脚腕子一歪,差点儿摔一跤。突然,有人叫了一声:“警察来喽!”
正要打架的两个人顿时松开了手,怔怔地望着那个戴着大檐帽,穿着黄绿色警服的年轻民警不慌不忙地走来。他右手提着个黑皮夹子,满脸庄重的神情,踱着四方步走进了人群里。
警察走过去,目不转睛地盯着黑子,从上到下打量了一遍。他又盯了那位泔水车的小伙子一眼。由于他的身材比他俩矮,目光好像不是对直射来的,仿佛是穿透了下垂的眼皮在看人。
他俩都有些害怕了,人们也静默下来。
“我——问你们,”警察咳嗽了一声,缓慢又清楚地说:“啊——问你们俩,今儿的早点吃的是什么呀?”
他俩愣在那儿,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一会儿,黑子嘟哝一声:“你,你问这个干嘛?”
“我问你,就回答!”警察板着脸孔,又重复一遍,“早晨吃的是什么?”
“一碗豆浆,两根油条。”
“你呢?”年轻警察又回头问拉泔水车的小伙子。
“也,也就是两个馒头。”
“吃得饱不饱?”
已经有人嘿嘿笑起来了。
警察仍然神色不变,瞧着他俩。
“问你们呢,回答!”
“差不多。”
“还行。”
“我觉着,你们俩是吃撑了!”警察斜睨了他俩一眼,声音提高了:“吃得太多了,太饱了,吃饱了撑的!”他一声比一声高,压过人们的阵阵嘻笑声,“要不,你们干嘛来这儿吵架——啊?打架?绝对的,你们是吃饱了撑的。”
围观的人们笑着,起哄,说着俏皮话。这使得那个警察更为神气活现,他挥着黑皮夹子,滔滔不绝地说,“怎么,完不完?我说呀,你骑你的平板车,你拉你的泔水车,不是也能消消食吗?非要动手打架——单练,玩真的?啊——怎么着,要不要带你们俩去派出所呀?那儿也不错,也能替你们消食,去不去?”
黑子傻笑,胡撸后脑勺说:“今儿不去了吧,省得麻烦您。”
拉泔水车的小伙子也点头哈腰说:“这儿,您就帮我消食了!真的,我,我,我不撑了,也不敢再撑着了!”
又爆发了一阵哄笑。
警察也忍不住笑了,挥一挥手说,“什么?我给你消食?靠边儿去,滚蛋吧!”
在一阵阵的哄笑声中和众目睽睽下,英夫又爬上了平板车,他也笑着,觉得自个儿挺神气。他又想起一个事实,在明朝弘治年间,偌大的北京城,只有七百余名巡捕官兵,那可怎么维持治安呀!如今看来,在胡同口安铁栅栏虽然是个笨办法,可也有它的道理。当时,自然是没有警察的。
宋英夫踉跄地迈进了会议室,不小心却绊在门口的那把椅子上,砰!一声响,引起会议室所有人的注意。陈祖望教授正在用浓郁的福建口音发言,一手激烈地打着手势,一手举起茶杯,也被这响声吓一跳,一哆嗦,茶水泼在了裤子上,正打着手势的巴掌僵硬地停在空中:
“关于传统史学的批评模式……啊,啊,英夫!你,你……怎么啦?”
陈教授张大嘴巴,露出了参差不齐的牙齿和一大块粉红的牙床,滑稽地瞪大了眼睛,表示对英夫的狼狈模样感到惊讶。英夫脸色苍白,额头沁满了冷汗,几绺白发搭拉下来,手捂在胸前,伸着脖子呼哧呼哧喘粗气。刹那间,他成了会议室里的中心人物,他的老朋友还有许多人蜂拥围上,与他握手,七嘴八舌地问候他。宋英夫只好朝那些老头子们频频点头,还挥着一只手向他们致意。会议的主持人之一陈勃,也是他以前的研究生,如今在一家刊物当副主编的中年人,连忙搀扶他坐在一张沙发椅上。
英夫轻轻呻吟一声:“哎呀……我被关在了电梯里!”
人们很惊讶,向他提出纷乱的问题,怎么?是电梯开关失灵了吗?还是哪部分的机器坏了?也许是停电吧?咦?不会吧,这里的空调还开着呢?是你一人被关在里面?还是几个人都被关在里面?哇!就你一人呀!太恐怖啦……
英夫摇晃着脑袋,一个巴掌捂在嘴上,“不对,不对,唉……我,我想不起来啦,怎么说呢?”
追问下,他才嗑嗑巴巴将自己刚才在电梯里的那段尴尬处境讲述清楚。原来,电梯门开后,他懵懵懂懂闯进去,却发现里面开电梯的服务员不知跑到哪儿去了。电梯里只有他一人,急得他在里面团团转,干瞪眼盯着许多按钮发怔。忽然,电梯门口又打开了,他却慌忙将食指按到一个按钮上,那个系着金色领带的中年人的大腿几乎被夹住,一闪中,他瞧见了那中年人挥舞手臂叫骂着。不知怎的,他又糊涂地将手指按在另一按钮上,于是,一片“嘟嘟”乱叫,电梯里的灯也灭了。骤然,一片黑暗,这个电梯仿佛是直摔下去。他呢,挤在漆黑的电梯角落里,心脏怦怦乱跳,不知怎么好了!就这样,他在电梯里被关了十多分钟哩……
他没讲完,会议室里就爆发了一阵哄笑。最先是陈祖望教授教授从喉咙间发出一种极短促的笑声,接着,徐老和彭老就仰头哈哈大笑了,一边笑着,一边把身子摇来晃去,还有节奏地拍击着沙发的扶手,人们都笑得前仰后合。屋子角落,一位穿米黄色连衣裙的中年妇女笑得极优雅,朱唇微启,露出一排细白的牙齿,伸手抚摸着黑色有光泽的披肩发。英夫仓皇地瞥她一眼,却见她那闪闪发亮的眼睛正望他。他心中一颤,忽然也咧嘴笑了,像个傻呵呵的孩子。
会议增加了这么一个有趣的插曲,气氛一下子活跃了。陈祖望教授又接着往下讲,他也显得精神焕发,小橄榄脑袋转来转去,暴突的眼珠炯炯闪光。他放下茶杯,一只手拧着湿淋淋的裤子,另一只手抵在桌面上:“这个,这个,湿透了……不要紧!一会儿再说。这个,我刚才说到哪儿了?”他翻了翻稿子,“嗯,关于传统史学的评估模式,从历史学家操作时涉及的对象看,可分为两大类,一是政治伦理性评估模式,这里嘛,儒教伦理是传统史家评估操作的抽象意义上的法典……哦,英夫兄,我记得你帮助整理发表的罗水泊先生的一篇遗稿,就专门谈了这个问题……”
“哦,是的,是的,”英夫恍惚地抬起头,“是不是最近发表在‘学报’上的那一篇?”
“不对不对,是在《史学研究》上发表的那一篇!”
徐老插嘴了,“唔,这篇文章,我看过。很有突破性。”
“是呀,人家在一九七五年提出的观点!”彭老的嗓音有些发哑,咳嗽一声,提高了嗓门说:“这个观点,在今天,仍然很有启发性,很新鲜!”
“是呀,就是这样——罗水泊的观点很重要……他说,哦,只是……抽象意义上的法典。因为,这个,因为,现实政治的需要才是传统史家评估操作的惟一取向!结果呢,史实和儒教伦理都成了当朝统治者的面团……哈哈,面团!”他攥起拳头,比拟着面团的模样,而且为采用这个比喻字眼非常感到得意,嘿嘿笑着,深深陷入自我陶醉的境地。
英夫却走神了,嘴角轻轻抽搐了几下,咽下一口唾液。一团奇妙的感觉在衰老瘦弱的身躯升腾,他自己也似乎飞舞摇荡,如在飘渺的梦幻之中。
他又用忧郁的目光迅速瞥一眼那个穿米黄色连衣裙的中年妇女,一缕淡淡的阳光披在她耸动的肩头,她的头斜侧,一绺黑发挡住了细腻白润的脸蛋,她正在抚弄自己的指甲,她的手指甲没有涂红色指甲油,纤纤十指按在阳光里,仿佛是透明的。
一瞬间,他又回想自己关在漆黑一团的电梯里时的恐惧心情。不仅仅是慌乱与颤怵,而是产生了一种饥饿时的恶心感觉。他闭上眼睛,不敢睁开,胸膛里扩散开巨大的虚幻感,扩散开,扩散开。他的身体似乎成了黑洞洞的深渊,他的心脏却像是一颗石子飞快坠落了下去……
唔,心脏是什么?肝是什么?这肉体里的一切都是怎么回事呢?他抚摸着凉丝丝的皮肤,又出现了那种带孩子气的恐惧,各样可怕的思想像兀鹰的翅膀迅速掠过。这时,他非常软弱,想到死亡,想到无边的黑雾将永远笼罩他,想到他的一切将被粉碎,想到无数乱七八糟的事儿。
他们每一个人发言都在说,“罗水泊认为……”“罗水泊有一个观点……”哈哈,罗水泊竟然在死后十年,又成了红得发紫的人物,谁能想得到呢?而他宋英夫呢,就因为是罗水泊的老朋友,保存了一部分遗稿,也就跟着出名了。
最近一时期,报纸和刊物上,忽然一窝蜂登满了纪念罗水泊的文章。有人称赞他是不屈的民主斗士,有人认为他是历史界最早批判极左思潮的先行者,有人提出他的学术理论不仅在历史领域而且在整个思想理论界都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等等。文章已经越来越多,甚至那些不认识罗水泊的人也写文章回忆他,声称与他进行过长谈。
英夫也写了几篇纪念文章,而只有他的文章最具有权威性,因为大伙都知道,他是罗水泊一生中最好的朋友,也是罗水泊孤寂地死在医院的时候,守候在死者身旁的几个人之一。那时候,罗水泊很凄惨,妻子早就自杀了,几个孩子也再不跟他来往,他单身一人生活着。英夫也是单身汉,就把他的丧事简单地办了。连销户口的事,也是他去办的。罗水泊之死,未引起任何人注意。甚至好多日子以后,单位里的同事都不知道,以为他还住在医院里。
其实,他和罗水泊也有一段时间不来往了。一九七四年,罗水泊在会上,公然反对批判孔子,他的举动使大伙惊愕,目瞪口呆。罗水泊还戴着右派帽子,很自然就作为“右倾翻案”的典型被公开批判了,又在被关在单位里,天天写检查。只不过,办公室太小,将他隔离一个月后,又让他回家了。有一天,英夫撑着雨伞回家,就在羊拐棒胡同的旁边,老牌坊胡同那儿——啊,他那天也去看了,原来有个副食店,现在已成了发廊。濛濛雨雾中,他见副食店门口晃动一个佝偻的背影,立刻认出罗水泊。他也躲进副食店,却见罗水泊手捧着一个绿瓷碗,伸出红腻腻的舌头在舔着。英夫一阵好奇,向他凑近,迅速地投去一瞥,罗水泊正端了一碗甜面酱,原来他在舔那甜面酱!英夫开始感到有点儿好笑,随即心里一下子抽紧了。雨点急骤地击在玻璃窗上劈啪响。罗水泊站在门口,不时仰起头看看外面厚厚的雨帘,那顶帽舌软塌塌的旧呢帽子也溅上一些雨点,雨水顺着破旧的蓝制服上流淌,裤脚管也湿了半截。他仿佛察觉英夫在看他,也匆匆向英夫羞涩地一瞥,他又低下了头。
随着这一瞥,又一阵寒风夹着雨点吹来,英夫打了一个冷颤。
人真是一个奇怪的动物,也就是这么一瞥,深深打动了英夫的心。一连几天,他心里都很不舒服,似乎是歉疚,似乎是怜悯,似乎什么都不是,这是一阵无法压抑住的感情波涛。他产生了冲动,想要跟罗水泊讲几句什么,他又为自己的想法感到恐惧,唉,干嘛呀?没事找事,好好的日子不过,非要去和罗水泊牵连上,自找倒霉……
一天傍晚,他仍然不顾一切找到了罗水泊的家里。罗水泊住在老牌坊胡同的一个大杂院里,那里有个不到六平方米的过道,两面用砖砌上,只有一个小门,由于没有窗户,白天房间里也是黑洞洞的。冬天,生了小煤炉又不安烟筒,四周墙壁熏得乌黑。罗水泊在那间小屋里,把木板床上的铺卷卷起,坐在一个小板凳上,趴在光溜溜的床板上埋头写文章,屋里灯光昏黄,水泊几乎把眼睛凑到稿纸跟前,一字一字艰难地写着。
他忽然推门闯进去,罗水泊感到很惊诧,从小板凳上匆忙站起来,惶恐地说:“哦,哦,你找我……有什么事吗?”
英夫迈前一步,瞧着他那张皱纹纵横的苍老的脸,泪水扑簌扑簌流下来,紧紧拉住了他的手。
两个老朋友又走到了一起。
当然,他俩还是少不了一回又一回争辩,甚至激烈地争吵,赌气不再见面。但是,有一股奇异的力量却总把他俩拉在一块儿,粘合到一块儿,谁也离不开谁了。这仅仅是一种患难的友谊吗?唉……唉,绝对不是那么简单,是孤独把他们吸引到了一起?或是同病相怜的那种依靠感?也不是的。也许,更多的是,是罗水泊的那种纯精神性质的生活,那种重新寻找灵魂力量的追求,也给了英夫以强烈的感染吧。因为,他毕竟是一个知识分子,自己也走过那一段长长的苦难之路,罗水泊的精神没法不使他感动。
但是,他并不认为罗水泊有多么伟大。
说真的,他的内心深处倒是一直惶恐不安,七上八下的。他怕罗水泊向领导坦白他俩的那些谈话;他又怕罗水泊万一不慎将他们的观点又告诉了哪个人,然后又被哪个人汇报上去;他还害怕领导实际正在暗暗编织着搜捕的网络,有一天,会突然把他抓去,审问他与罗水泊的关系……他的这种疑神疑鬼的心理一直持续到罗水泊去世。
会议休息的时候,陈祖望教授津津有味地冲宋英夫谈着他的新观点,英夫“哦哦”点头应付着,目光却向四处张望。他瞟一眼,穿米黄色连衣裙的中年妇女与陈勃说说笑笑走过来,她又凝眸看他一眼。凭着直感,他猜测这两个人朝这边走来。他心中产生了莫名其妙的慌乱与兴奋。
“是呀,是呀……太好啦!”他过于冲动拍一拍陈教授的肩膀,“你该把这些观点写出来呀,怎么不写一篇文章?”
陈教授用迷惑的目光瞥他一眼,皱着眉头说:
“噢,也许……我还想再酝酿一下,有的观点论据不充足,需要查找资料……英夫,你认为,现在就写成文章时机成熟么?”
“应该快,快写!”
她已经走近了,裙装窈窕,袅袅婷婷。
英夫换一个姿势,两手抱肩,又对陈教授说:
“你要抓紧时机呀!要赶快写出来!还是把文章给‘学报’嘛,那里可以快一些发表。”
陈教授搔一搔脑袋,兴奋地说:“那就写……”
“别忘了,寄一份校样给我。我也要写篇文章,我们相互呼应么!”
他俩已经站在他身边了。
陈勃以他惯常嬉皮笑脸和吊儿郎当的神情,指了指英夫说:“嘿,雨鹤,你不是很崇拜宋先生么?我给你介绍,这是宋英夫教授,哦,我的恩师。这是,”他又指着穿米黄色连衣裙的中年妇女向莫夫介绍说:“《社会文化》月刊的编辑叶雨鹤女士。”
英夫一直等他俩来到身边,才有点张皇失措转身。目光没有正面注视她的脸,却落在她的白皙滑腻的颈项和浑圆的肩膀上。那上面挂了一条金灿灿的项链和一个小巧玲珑的金十字架。靠近领口,有一颗几乎看不清的黑痣,那根白色乳罩带子隐约显露出来。
她已经伸出了手,他匆匆握了一下,又小又软,有点湿润。
一时,他不知说什么好,竟嘟哝一句:“喇,久仰……很高兴认识你。”他似乎是不安、疲乏、腻烦的模样,说出这话的口吻又可笑又虚伪,他俩互相交换了一下异样的眼色。
他耷拉下厚重的眼皮,沉默不语。亏得陈教授凑上来,他色迷迷打量着叶雨鹤,立即递上印有一大串头衔的名片。接着,又谈论起《社会文化》上的一篇文章,又提起他认识的那位主编,唧唧呱呱不住说着,像是一只唐老鸭。
英夫感到陈教授有些可笑,言行举止都很失态,叶雨鹤的眼睛明显射出一种带有讥诮的眼神。他躲在一边,有趣地观察着这景象,倒有了如释重负的感觉了。他又暗地瞟了她一眼,她的脸蛋略微有些冗长,鼻子和嘴巴十分娇小。说话时,下唇常常一翘一翘的。她歪着脑袋,注意地倾听陈教授说话,沉着端庄地微笑着,时不时点一点头。
“哦,陈先生——宋先生,我想约你们给刊物写文章,这才是主要目的。”她莞尔一笑,趁陈教授喋喋不休的长篇议论正做一顿挫,就很自然扭转话题,“你们得支持我们!”她又把灵活的眼珠转向英夫,“宋先生,我在大学读书时,就读过您写的书。”
“嗯,那些玩意儿,不值一提。”英夫挥一挥手。不过,他的神态多少有些沾沾自喜。他又用手指点一下陈教授,“要约写文章,你找他呀,他正写一篇很重要的文章呢。”
“是真的吗?那可太好了。”
“这篇文章很长,可能要一万多字,还可能更多点儿。”陈教授倨傲地昂着头,“给你们刊物可能不太合适吧?学术气息太强了。不过嘛,一些观点确是有新意,有一定突破……”
“那,我就等着拜读您的大作喽。”她不置可否的一句话,快捷地打断陈教授没完没了啰嗦,英夫在一边,忍不住想笑。
她又瞟一眼英夫,顺手撩一把披散下来的长发,活泼地说:“宋先生,我认识您的女儿子君呢。”
“哦,你们认识?”英夫露出笑容,硬绷的脸皮松弛下来。他明白,她是在找话题,使谈话轻松一些,这是一个聪明的女人。
“我俩先是在一个家庭舞会认识的,还聊了一会儿,挺投机……以后,我们也常来往。”
“家庭舞会……嗯?”英夫皱起眉头,戒备地迅速瞥一眼陈教授。刹那间,他的脸色阴沉下来,像是怀疑,又像是不悦,喃喃地说:“唔,唔,她参加了?嗯?”
叶雨鹤竭力忍住笑,又说:“我挺喜欢她的,她性格开朗,也挺能干的。”
“能干吗?嗨……这个丫头,横冲直撞的,常给我惹祸。唔,唔,这个丫头,这个丫头。”
她笑了。“子君是个好姑娘,能适应时代,又很有个性呢……”
他总算看出了她的含讥带讽的神情,心想,她把我看成是一个古板、陈腐的老私塾先生啦!他笑一笑,用一种安详和宽容的目光打量她,“其实,我倒是愿意她多去跳跳舞,多一些社会交际呢。当然,还是开放一些好。既然你们说得来,你就多拉她出去玩一玩。”
“可惜,没法子做到,我太喜欢清静,并不善于交际……”
“这倒瞧不出来,我以为你的交际能力很强呢。”
“那是表面。”她忧郁一笑,旋即转了话题:“哦——宋先生,您能不能给我们也写一篇回忆罗水泊的文章呢?字数不限,最好附一张您和他在一起的照片。”
又是罗水泊!唉,这位老朋友已经消失了任何具体的形状,却仍然作为名词在人们舌尖滚来滚去。他在英夫的心里,却只是一片淡白色朦胧的影子,又似乎是凝结成一体的阴郁气氛,涌动一股古怪的气息冲进了胸膛里。
他沉吟一下,用带点儿迟疑的目光瞅着她:“是呀,水泊跟我是老朋友,我们从青年时代就相识,他的一些遗稿还在我这儿……不过,悼念他的文章已经够多了。我也来写,可能并不合适啊……”
“为什么呢?”
“要知道,特别亲近的人,你反而不见得能深刻认识他,只有拉开距离……”
“我同意您的看法。”她又一次打断他的话,大胆地直视着他,“这种情形是有的。不过,拉开距离,也包括时间的距离,才能理解他,对不对?我相信,您一定能写出这篇文章的。”
英夫专注地凝视着她,无可奈何地微微一笑,“噢,我说服不了你……好吧,就这样吧。”
会议主持人又拍着巴掌宣布开会了。叶雨鹤敏捷地像一头黄色小鹿跃回原来的位置。她轻盈地朝英夫挥一下手,嚷一句什么,他没听清楚。
人们纷纷落座,又是彭老发言,听着他咿咿呀呀口齿含糊不清的浙江官话实在太费力气。他将脑袋朝后仰靠,更舒适地躺在沙发椅上。一束骚动的阳光,怒射在他皱巴巴的皮肤上。他又搭拉下眼皮,一片棕色的云雾包围了他,无数光斑飞舞着。也许,这就是老年人的一个特点吧?近来,他常常愿意处于这种半朦胧的状态中,略带一些忧郁地体味着自己,咀嚼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