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草样年华Ⅱ(网络版)

现在的情况敌暗我明,显然买盘、搭话、送盘都是乔巧设计好的,为了弄清她这么做的真相,只好请她吃饭。很有可能吃饭也是她安排的圈套之一,但已经陷进来了,就不怕陷得更深,不入虎穴,焉得虎子,我倒要看看她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不会是替周舟给我送信来了吧,两人同为一个系的学生,上学的时候应该就认识了。

和乔巧去了我上学的时候常去的那家饭馆。大一的时候,我和杨阳曾经在这里喝过一个通宵,闹得服务员们一宿没睡,要不是因为老板教导她们顾客就是上帝,她们差点儿就报告学校督察队了。如今那些服务员都已不知去向,七年过去了,应该为人妻母了,她们是否还记得,那年冬天一个雪花飞舞的夜晚,两个十九岁的郁闷学生坐在那里喝了一晚上啤酒,他们对暗无天日的大学生活何时才能结束大发牢骚。一转眼,一切都烟消云散,他们二十五岁了。

饭馆依旧座无虚席,看来食堂的饭菜还是难以下咽,不知道现在是否还用铁锨炒菜,扫帚刷锅,搞得菜里总有一股土腥味。这时一桌人刚好吃完,乔巧赶紧一屁股坐下去,身手之敏捷一看就在公共汽车上抢座锻炼过。我坐了过去,这张桌子邻窗,第一次和周舟吃饭也是这张桌子。

坐下后,乔巧问的第一句话就是:“你现在做什么工作,不会真沦落成盘贩子了吧。”

我说:“卖盘怎么了,至少我自力更生,艰苦创业。”

乔巧说:“没什么,我是羡慕你,都有自己的产业了,总资产有多少,上市了吗?”

我说:“别拿我开涮了,你知道我不是卖盘的,真要是倒好了,听说电脑刚刚在中国普及的时候就开始卖盘的那些人,现在都成了IT精英,在中关村已是风云人物。”

服务员拿着菜单过来问吃什么,我让乔巧点,她问我饿吗,我本来想贫一句:不饿,看见你我哪儿吃得下去。但因为还不熟悉,便没说。只说不太饿,乔巧说她也不饿,就喝点儿酒吧,便要了一个老醋花生、凉拌金针菇和泡椒鸡爪子,末了跟服务员说了一句:“再拿两瓶啤酒。”

我说:“没想到你还有喝酒的嗜好。”

“陪你喝,知道你能喝。”乔巧说。

“你到底是谁啊,怎么什么都知道。”眼前的乔巧让我充满疑惑。

乔巧说:“我是01级的,看过你们乐队在学校演出。”

啤酒上来了,乔巧倒了两杯,一杯推到我面前,拿起另一杯和我碰了一下说:“你可曾经是我的偶像啊,今日相见,幸会幸会!”

我心里暗自发笑,以前只有我崇拜别人的份儿,没想到还会有人崇拜我,一不留神成了偶像,我有意贬低自己说:“你说的不是呕吐对象吧,那时候学校办晚会,学生会倒是非常愿意让我们演出,因为我们一上台,总会引起台下爆笑,如果就为了博观众一笑,我们亮相的效果比小品和相声好多了,但是负责场地的老师特不乐意让我们登台,因为演完以后,台上总会留下矿泉水瓶子、香蕉皮、苹果核什么的,不好打扫。开始还有人扔西红柿和煮熟的鸡蛋,我们会捡起来擦擦放进嘴里,边吃边演奏,后来观众觉得太便宜我们了,就扔不能吃的。”

乔巧说:“不至于吧,我看过几场,挺好的,我还一个劲儿鼓掌,巴掌都拍疼了。”

没想到自己当年还有如此忠诚的乐迷。我知道现在好多人都两面三刀,当着面能把你捧上天,背地里把你说得狗屎不如。为了得到对于那支记录了我们青春印记和成长的喜怒哀乐的乐队的客观的评价,我进一步探听虚实:“你看过我们几次演出?”

乔巧喝了一口酒说:“我入学那年的迎新晚会上,你们唱了一首自己写的歌,叫《稻草人》,歌词我现在还能背下来呢。”说着便开始旁若无人地吟诵起来:

我伫立在麦田之间

渴望拥有灿烂的明天

身上穿着朴素的稻草

人们笑我愚蠢的外表

世间的凡事纷纷扰扰

却不使我为此烦恼

我并非没有头脑

也会像他们一样思考

我向往山的那边

听说那里总是蓝天

没有自由的双脚

我羡慕空中翱飞的小鸟

无法随心所欲地奔跑

依然会在某天摔倒

我看到雪花飞落

感到未来虚无缥缈

白云飘飘,我会慢慢苍老

阳光很好,就在这天跌倒

我说:“你记性真好,不学外语浪费了。”这次晚会我仍然记得,那天杨阳感冒,没法唱歌,我就客串了一回主唱。歌是五年前写的,当时我大二,对大学彻底绝望,萌发了退学的愿望,因为不知道退了以后干什么,只好继续留在大学里勉强度日。现在连我自己也记不清歌词,没想到却有人能完整地背诵出来。

“那天我正好带着随身听,就录下来了,后来打听到,歌是你写的。”乔巧说。

“惭愧惭愧,已是陈词旧曲,现在听了都臊得慌。”多年后再次听到当年写的歌,就像听父母讲述自己小时候尿炕的事情,既感觉可笑,又为自己曾有过这样的经历而不好意思。

旁边三个男生正在挥汗如雨地吃一份大盘鸡,一个比桌子小不了多少的盘子摆在中央,三人将T恤的袖子撩到胳肢窝,露出腋毛和胳膊上线条分明的肌肉,津津有味地啃着,骨头吐了一桌子,看得我自愧不如,甚是羡慕。我现在虽了(注:不行了的意思),顶多啃个鸡爪子,吃两块土豆,一盘宫保鸡丁都能把我吃撑着。在校生和毕业生的区别不仅在于饭量的大小,还体现在对卫生和环境的要求上。

服务员给这桌端上一盆酸辣汤,大拇指始终泡在汤里,直到放下汤盆,才从汤里拔出大拇指,皮肤明显比周围白了一块。如果是我,坚决会让饭馆再换一盆,但这三个学生毫不在乎,一人一大碗咕咚咕咚喝下去。我想后退几年的话,我也会拿起就喝,当年我连在食堂吃出肯定不是动物的指甲盖时食欲都丝毫不受影响,涮过手的汤又怎能浇灭我对食物的渴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