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冒名者

放下电话,李辉立刻同侦察员小周跳进停在门外的吉普车。当车子驶出公安局大门口,小周似按捺不住内心的激动,压低声音对坐在他旁边的处长说:“这家伙终于咬钩了。”说话时,可以听到他插进衣袋的手不断弄出的金属撞击声。李辉没有吱声,只是稍稍点了点头。

车子有意避开闹市区,沿着宽阔平展的海滨马路向前疾驰,按里程计算,他们将在车内呆一刻钟。这是一个普通的案子,本来不一定要李辉亲自出马,但从他接触这个案子后,总觉得案子有些奇异的色彩,根据已知案情,案子的性质及发展趋势都似乎让人捉摸不定,为了慎重,他决定亲自审理。此刻,他双目微闭,习惯地陷入沉思,随着车子时急时缓的颠簸,脑海中便映出与此案有关的几个画面……

五天前,市木器五厂报来一桩诈骗案,因当时处里的老侦察员都有任务在身,他便带着年轻的侦察员小周一起到木器厂。到厂后,厂保卫科大个子科长陈冲显得很激动,不待将案情汇报,便神秘地从抽屉里拿出一叠作为“重要罪证”的字条来。李辉接过字条仔细翻看着,原来是一些写有差不多内容的便笺,其中一张写道:

杨科长:

请给来人解决大站橱一架、写字台一张,床一副(带

铺板)。

齐建国

5.3.

李辉将字条反反复复地看了两遍,他自然知道这是目前社会上流行的一种特殊购货形式,但从字面上却反映不出与诈骗有何关连。他把字条递给小周,低声问陈冲:

“齐建国是谁?”

“我们局长的儿子,在无线电厂工作。”陈冲回答。

“那么,杨科长呢?”

“厂供销科长,杨守信。”

“这么说……”小周把视线从字条上移开,抢先分析说,“案由是:局长的儿子齐建国通过供销科长杨守信,以不正当的诈骗手段套购大批市面奇缺的家具……”

“不,不是的!”陈冲连忙打断说,“齐建国同志写条子买家具是合法的,光明正大的,问题是,有人竟敢伪造齐建国的笔迹开条子,就是说,冒名顶替,欺骗了杨守信同志,前后倒买出大批家具,造成极坏后果……”

“不折不扣的诈骗犯!”小周眼睛里喷射着怒火,把手里的字条丢在桌子上,“必须尽快破案,狠狠打击!”

“请看!”保卫科长顺势将小周丢在桌面上的字条一一摊开,接着说:“这是三十张落款齐建国的条子,据初步掌握,这其中有齐建国同志开的,也有那个冒名者开的,但由于字迹完全相同,根本分不清哪些出自真手,哪些出自假手。我们曾请齐建国同志亲自过目,连他自己也是真伪难辨。可见作案者为了模仿齐的笔迹,曾下过一番苦功。”

李辉一面极感兴趣地听着陈冲的讲述,一面和小周俯身桌面,仔细查看研究着字条上的笔迹。字是用普通钢笔写的,写得并不好,说不上是什么体,看来被模仿者未曾有意识地练过字。这自然就增加了作案者模仿的难度,然而又正如保卫科长所言,冒名者模仿得十分成功,从笔迹上看不出丝毫破绽。尤其是每张字条的落款,“齐建国”三个被故意挥洒得龙飞凤舞的大字,更是相像得维妙维肖,难怪杨科长会上当受骗。

“这家伙,简直是个机灵鬼!”小周抬起头,不知是褒还是贬地嘟囔着。

李辉问陈冲:“那么,究竟是怎么发现的?”陈冲回答说,是杨守信发现的。那是在十天前,杨科长接待了一位持齐建国字条的青年人,来人是陌生的,但字条却是熟悉的,他无需细问,便依照字条上开的项目开票收款。来人道谢一番便去仓库提货去了。过了一会,杨科长突然记起前天去局长家,曾听齐建国讲过他将于第二天去某处出差,既然外出,为啥又会开出条子来?他赶紧再看看条子,开条日期又正是当日,他越想越觉得蹊跷,便赶紧追到仓库,这时,随青年人来提货的卡车刚刚开走,他心里窝火,却也没有声张,一直等到齐建国出差回来,一问,齐果然矢口否认开过这张条子,并怒气冲天地要杨科长向公安局报案,追查这个冒名顶替的诈骗犯,这便是发案经过

听完保卫科长的讲述,李辉不由思索起来,他做公安工作多年,所谓诈骗案也经手审理过不少,但眼前这件诈骗案,他却总觉得有些奇异的色彩。冒名者作案的动机,只是为了买到想买而买不到的家具?还是以此为手段达到其他目的?当然,这在查找到冒名者之前,不应做出草率的判断,因此,必须尽快查找这位神秘的冒名者。于是,李辉便就如何破案同陈冲等人交换了意见。一致认为,只要对外严格保密,冒名者可能还会作案。等他在杨科长面前再次拿出字条,这正是……用小周的话说,叫“撒下诱饵,等鱼上钩”。果然,不出三天,“鱼”便上钩了,可是,这究竟是一条什么样的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