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那个晚霞似火、炎热难捱的仲夏之夜,梦玲奇怪自己怎么不能忘记。那印象像是用刀刻上去的,用熨斗熨上去的,用火漆烙上去的一样,清晰得近于变形。
她生过一次大病,病中差点死去。从此她变得憔悴不堪。她眼角细细的鱼尾纹是岁月留下的记录。她的身体像被连年耕翻的土地,干枯而又板结,再也长不出肥沃的粮食。
然而那记忆没有消失。那个炎热的仲夏之夜仍然是星光灿烂,雾气蒙蒙,不知疲倦地出现在她一切的生活中,出现在她的饭桌上,教案里,和风琴弹奏出来的音符旋律问。
有一回她跟着当地的妇女们去拜观音娘娘庙。她虔诚地烧了一位香,又磕了一个头,乞求娘娘保佑她忘记那个夜晚,忘记那随之而来的一切。娘娘没有显神。她哭了,她想到自己也许是一个无可救药的人。
那个黄昏和夏季所有的黄昏一样,被太阳暴虐了一天之后显得憔悴昏倦,有一种令人心醉的病态的美。满天红云像是高烧病人赤热的脸颊,望一眼都觉得烫手。柏油马路晒得比草地还要柔软,踩上去拔不出脚来,而且有一种焦苦焦苦的难闻味道。白色楼房静立在黄昏的光线中,温柔而又矜持。只有远处几座山头,无限热情地接受了晚霞的拥抱,通体辉煌,使人不敢久视。
她们急急忙忙从师范学院赶往艺术学院,去听那个蜚声乐坛的提琴家的独奏音乐会。那是她们渴慕已久的一次享受,那个提琴家的名字在她们心中如铜鼓乐一般响亮悦耳,使未来的年轻音乐老师们如痴如醉。
那天梦玲穿的是一件白底带蓝条的细布连衣裙。那花色和布料都是街上时髦女郎们不屑一顾的东西。裙子长及膝盖,下摆宽大呈喇叭形,稍一转身,裙子就旋开来,使梦玲像一朵淡蓝色的喇叭花。这是两年前梦玲的男朋友从北京买回来给她的礼物。北京的漂亮裙子当然很多,真丝的,全毛的,仿真丝或仿全毛的,只不过男朋友仅仅是个大学生,大学生的钱包只配买这条细市连衣裙。两年来裙子已经洗得很旧了,颜色发淡,布料变薄变软,然而却异乎寻常显出了一种温柔和纯净,恰如梦玲自己。
夏日清晨含笑带露的淡蓝色喇叭花。
每年学校放假,梦玲的男朋友总是匆匆忙忙从北京赶回来,匆匆忙忙。不知道为什么。梦玲觉得自己其实不具有如此强大的吸引力。她糊里糊涂接受他的拥抱、亲吻,糊里糊徐偎在他身边,听他眉飞色舞地讲这讲那。她觉得很幸福。她原来以为男朋友考上了北京广播学院以后要跟她“吹灯”的,结果全不是那么回事。他只有因为长久的分别而变得更加急切,更加痴情。他会一页又一页地给她写信,每一学期的信札装订起来都是一本厚书。而她给他的回信总是磕磕巴巴,辞不达意。她承认自己没有语言和描述的才能。偶尔她会给他寄去一盘磁带,那是她自己拉小提琴,自己开着录音机录下来的。她有整整十年拉提琴的历史,苦于缺少名师点化,技巧平平。这么多年她一直盼望有奇迹在她身边出现,盼望有一天从梦中醒来能把帕格尼尼的二十四首随想曲拉得出神入化。
就是这条白底带蓝条的细布连衣裙。几年以后梦玲一直珍爱地收藏着这条裙子,它能使她想起那个晚霞似火、炎热难捱的仲夏之夜。
有一段时候她曾经那么迫不及待地想要扔掉它,以为这样可以连带扔掉关于那个夜晚的记忆。她把它用报纸包好,放在垃圾箱里。奇怪的是当天晚上她便在宿舍里又发现了它。她大惊失色,从此再没动过赶它出门的念头。
天边的红云变成了紫色、青紫和橙黄,光线柔和了许多,于是暮色便从四下里渐渐逼近。新修的环城马路宽阔平坦,三个少女的身影在黄昏中若有若无,孤寂却又和谐。三双穿着塑料坡跟皮鞋的脚不约而同地走成了齐步,沙沙地,仿佛她们心中哼起的歌。
小鸥。她的父亲是高级工程师,母亲是妇产科医生。她总是那么一副傲然不可侵犯的样子。她面色雪白,双眼乌黑,深不见底。浓密的黑发在头顶高高盘起发髻,前额如一片光滑平坦的开阔地。她是省里某位头面人物的公子的未婚妻。那位公子哥儿某一天在一个偶然的机会里看见了小鸥,从此就一追不放。他那辆银灰色的“本田100”将小鸥左拦右截,弄得她走投无路,狼狈不堪,只有束手就擒了事。
她手腕上有一只精美绝伦的石英小表,据说是一个出国代表团从日本带回来的应该“上缴”的礼品,由省外办交到省政府之后,落入了那位公子手里,而后又成了他给她的“信物”。
这只小表的式样实在是精美绝伦,使一向清高傲气的小鸥都未能抗拒诱惑。
班上的“自由之花”——开开。她豪爽不羁的性格和活泼开朗的面容恰成映衬。任何时间任何情况下她总是首先热情地跟你招呼,然后把她那些仿佛积攒了不知多少年的话语呼啦啦地对你倾泻而出,使得你在最短时间内立刻跟她结为挚友,形如一对相处了半辈子的姐妹。她写过几首很漂亮的爱情诗,这些诗句后来慢慢传遍全校,中文系甚至有了她的崇拜者,他们说她那些令人心跳的诗句几乎可以和智利女诗人米斯特拉尔媲美。那些夫子们在鼻梁上架起锅底一般厚实的眼镜,苍蝇一般嗡嗡地在她身边飞来飞去,如同发现了一盘精美的晚餐。
那年她们都是二十三岁。她们是师院音乐系四年级学生,还差半年就要毕业。
梦玲手里有一张她们三人当年的合影照片。三个人都在笑,小鸥笑得像个高贵的皇后,开开笑得像个快乐的女王,梦玲自己则如一个娇媚的公主。那笑容于是就凝固在那里,在那张还没有发黄的照片上,变得如历史一样悠久。她们后来再没有这样地笑过。毕业、分配、教书、结婚、生孩子,再没有大学时代那样灿烂的笑容。
晚霞绚烂、热热的气流在艺术学院的校园里动荡回旋,把高高低低的钢琴声和铜管声切割得零零碎碎,若有若无。美术系大楼前的那一片鲜花开得筋疲力尽,昏昏沉沉。几处古典式建筑的翘起的飞檐,在黄昏的光线中庄严肃穆。环绕着校园的黑色柏油路面像一条流淌的河,滞重地逶迤向前。晚霞把路面映成了一种亮亮的青棕色,像鲨鱼背脊的那种颜色。楼房啦,树啦,吸收了一天的热气,此刻正慢慢释放出来,使周围空气烫得蒸人。整个校园里有一种辉煌的、诗意十足的美。
时间还早,她们三人在一丛白色的晚香玉后站了很久,那花朵的馥郁香气在夜空中更加浓烈,如高压水栓喷出来一般,畅畅快快钻进她们周身的毛孔。花朵衬着暮色,则如一片朦胧的幻影,始终在她们眼前摇晃。
从那以后梦玲再没有见到过晚香玉。她时常记起它,也留意过它的存在,但是却再没有看见过。它们统统都没有了,像鬼影子一样地消失了,从她漫长无际的生活中消失得无踪无影。
她不知道自己是否还记得那种馥郁的香气。也许那香气也和无数玫瑰、月季、腊梅和水仙的气味混和在一起,再也无法辨认。
她曾经无数次地回忆那暮色苍茫中她站在晚香玉旁的模样。那时候她长着一张绝对不超过二十岁的孩子般的面孔,皮肤柔嫩光洁,前额稍微有点突出,双眼明亮清澄,嘴唇总是浅浅地张着,仿佛随时准备询问什么,又仿佛是因为吃惊、好奇、全神贯注。她有一头褐黄色的柔发,根根光亮如丝,松松地编成两根发辫,垂在两肩。这一来她的脖颈就显得更加修长细瘦,毫无美感地立着,像个没有发育成熟的孩子。
她那年二十三岁。她应该在那年冬天毕业,然后分配,然后在某个破破烂烂的校园里教书,直到病死老死。
那个舞台是什么模样的?池座四周装饰的是什么图案?那帷幕,那灯光,那天幕…··所有这一切的细节,她已经统统记不起来了。它们被那个晚上炎热的空气冲淡,被那个激情迸发的白色人影冲淡,使她再也不能够记忆。
黑色西装背带裤,白色衬衫,黑色领带,就那样立在台上,纯净,肃穆,庄严。于是,在这之前她心目中所有那些艺术家的偶像统统崩坍了,在一刹那间崩坍了,她领悟了“崇高美”这个哲学上的概念。
没有人为他报幕。在这里不需要报幕的人,听众都是音乐系的师生,他们熟悉那些常常在音乐会上演奏的小提琴曲,他们甚至熟悉他的风格,他的节奏,他惯用的表述激情的方法。
第一支曲子——D大调波兰舞曲。提琴家的头自然而又随便地俯在琴上,那姿态看上去非常优美。他从始到终紧闭着眼睛,像大教堂里闭目祈祷的虔诚的基督徒。只有从他不时颤动的嘴角看出他内心汹涌的激情。他白皙修长的手指在琴弦上痉挛地滑行,手背突起的筋脉像地图上蜿蜒的山峰。他轻握琴弓的那只手腕却是柔软灵活,如同一段扭动的蛇脊。他微微岔开的双脚稳稳站立在舞台上,从那站立的姿势中你可以看出提琴家的自信,以及随着这种自信而有的傲慢。
音乐厅里静得像暴雨来临前的闷热的森林。上百双聚光灯一般的眼睛烧烤着台上闭目拉琴的提琴家。一曲拉完,观众席上才有一片轻微的骚动,调整一下呼吸或者放松一下双腿。然后全场再一次陷入沉寂,如梦如幻的琴声又从台L升起,由缓到急,到热烈,到狂躁,暴风雨一般向观众席上抛洒出去,铺天盖地,世界一片混沌。就像提琴家拉的那曲g小调奏鸣曲“魔鬼的颤音”一样,梦玲觉得这音乐厅成了魔鬼的厅堂,她坐在这里的这段时间也是魔鬼的时间。一切全不是真实的,不是人世间才有的。所有的观众都被魔鬼施了法术,被钉在这椅子上,再不能动了!等到过完这两个小时走出音乐厅后,他们将会遗憾现实世界的苍白和猥琐,他们会把梦幻和怅惘永远留在那一方小小的舞台上。
中场休息的时候,梦玲用手帕去擦脸上的汗水,这才发现手帕在手心里已经被攥得湿透。她无可奈何地抖开它,晾在前面的椅背上。这时她看见了小鸥赤红的双颊和开开明亮的眼睛。
她悄悄把手伸到她们手里,一边一个。她们无言地对望着,用手心传达此刻她们心中最难以表达的激情。她们真愿意这个演奏会永远地延续下去,像音乐厅外面永恒的星空。
好几年后,她仍然懊悔自己在少年时代虚度了光阴,没有下狠功夫把提琴学好。那时候她对这个搁在颈窝上的玩意儿毫无感情。妈妈怕她中学毕业要去插队,硬逼着她学这~技之长”,所以她学得痛苦不堪、她总是在练琴的时间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偷偷摸摸看小说,看那些辗转借来的、纸张黑黄、破烂肮脏的东西。结果她学琴十年成绩令人沮丧,顶多达到了混在一个市级乐队里凑凑人数的水平。
但是少年时代开始的训练使她对音乐有一种非凡的领悟力。她懂得欣赏,能够理解她听到的一切。当琴声起来时,她的全副身心就化成了一只轻盈灵巧的蝴蝶,在奔腾流泻的音符中翩翩起舞,上下穿飞,回旋翻转。她又像一尾扎进海洋的鱼儿,舒展着身体,任凭海水从腮边、从肚皮下哗哗地流过,感受着海水的凉爽和柔滑。所有的人,包括她的音乐老师,都承认她的这种令人惊讶的音乐素质。他们遗憾她没有及时发现自’己的才能所在,结果贻误了一切。
听完音乐会出来,三个姑娘都激动不已。开开建议她们去找那个提琴家签名,她们同意了。她们从音乐厅外面绕到后台,在星光灿烂的夜空里等候他出来。月亮被音乐厅挡在身后,然后却给这座赭红色的建筑罩上了一种乳黄色的光晕,添出几分神秘,几分壮美。散场的观众乱纷纷踏碎了月影,人声在夜空里响得令人吃惊。剧场舞台和池座里的灯光渐次熄灭。几个剧场工作人员穿着汗衫短裤,嘀嘀咕咕地锁门下了台阶,在抱怨夜餐费的标准等等。
提琴家原来已经走了,在他们随着人流挤出音乐厅的时候就走了。
她们快快地从艺术学院走回师范学院。开开和小鸥一路上在议论那个担任钢琴伴奏的艺术学院的年轻女教师,把她从头到脚评得一无是处。她们觉得她配不上他。没有人能够配得上他,配得上这个风度和气质都无与伦比的提琴家。只要他往台上一站,他周围的一切立刻都会黯然失色,就连那亮如白昼的舞台灯光都不复存在。也许小鸥还行,开开说。可是小鸥连连摇头,窘得满脸发红,好像提到她的名字就会玷污了那个提琴家的伟大一样。
她们终于发现梦玲没有开口。
“梦玲,你还没有说话呢。”开开说。
小鸥打趣道:“梦玲把魂儿掉在音乐厅甲了.现在走在我们旁边的是个没有灵魂的人。”
“可是,你们注意到他这个人村干严肃了吗?”梦玲忽然说“他脸上一丝丝笑意也没有。”
“是呀广两个姑娘异口同声地应着.她们现在开始回想提琴家从始到终的面部表情。
胖,微微笑着,显得很温和很贤淑。刘伟想起来了,这是季老师的夫人。他夫人大学毕业后就分在辽宁工作,两人长期分居两地。据说最近调动的事情刚有点头绪,或许她就是为这事来的吧?难怪季老师这么兴奋。
“你看人一多,这屋里就显得拥挤不堪。”季老师笑着推了摊手。
季老师的夫人站起来,拿了两个暖瓶,说是去打开水。
季老师在床边坐下,又示意让刘伟在唯一的一张椅子上坐下,然后从桌上抓过一包烟。“来吧,抽一支。”
那香烟抛出一道弧形,很准确地落在刘伟胸前。
“快毕业了。”季老师吐出一口烟,慢慢地说,“我是第一次当班主任,遇上你们这个班,算是我运气好。四年来我们相处不错……”
“您还是单刀直入吧,否则我总觉得您找我是有点什么不妙”的事儿,我有这种感觉。”刘伟把香烟竖在手上,望着它袅袅而上的一缕青烟。
季老师笑起来;“那你就感觉错了,不是不妙,而是很妙,很妙,知道吗?”
刘伟一声不响地望着他。
“昨天系里几个当家人对我透了个意思,分配的时候尽量让你得到一个适合你意趣的工作。你是学生会干部,几年来为系里做了很多事情,在这方面你花了不少时间,老头子们心里都有数。肯为大家作出牺牲的人,当然总应该得到相应的补偿。”
说到这里,季老师停顿了一下,望了望刘伟的眼睛。“你希望分配到哪儿,要先跟我打个招呼。”
刘伟没有回答。他在琢磨季老师话里的意思。即将来临的毕业分配使每个人都变得疑虑重重,觉得任何一个人主动跟自他总是闭着眼睛拉琴,梦玲说。他闭上眼睛,仿佛与世隔绝了一样。都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所有的喜怒哀乐,所有的痛苦、优郁、希望、憧憬,要由一双眼睛表达出来。可是他偏偏闭着眼睛。他整个人和他的琴合在一块儿是个“黑箱”,不错,地地道道的“感情黑箱”。只看见手指在动,琴弓在动,只听见从琴弦上飞出来的那些神秘莫测的音符。那些音符的威力足以抵得上一百门大炮。可是你不知道那音符是怎样在他头脑中组合排列,他又是怎样赋予了音符感情生命的。他用不着告诉你这些,用不着。低劣无能的艺术家才需要对观众挤眉弄眼,哗众取宠,他用不着。天哪,可是我多想看看他的眼睛!
梦玲这番没头没脑、情绪激动的表白使小鸥和开开都陷入了沉思。炎热的天气弄得她们心神不定,恍惚迷离。月亮升高了,又小又薄,像孩子嘴里快要含化的水果糖。淡青色的雾气在马路上飘散,一缕一缕,缠缠绵绵地裹住了她们,如身在幻境。马路两旁白色楼群变得遥远而轻盈。偶尔一辆卡车呼啸着从后面赶来,两道巨大的白色光柱摇曳着扫过路面,雾气就在光柱中旋转,升腾,像是无数舞蹈着的精灵。
她们各自埋头走着,显得很疲倦。
刘伟刚一敲门,那门立刻就开了,班主任季老师从里面探出身子,一把将他扯了进去。
“来吧来吧,是我带口信叫你来的。韦娟,这是我班上的同学、”季老师搓着手,显得兴奋不已。
第二节
刘伟这才发现,在床的一角,在被书橱挡着的那一小块地方,坐着一个年近四十的妇女,短发,圆脸,身材已经开始发后一批进校的大学生,虽说微秃了头顶,又戴着眼镜,说话做事总还有点嫩嫩生生的样子。几年来他们两人确实相处不错,班上的工作总是互相配合,干得漂漂亮亮,季老师因此还被评上“优秀班主任”。他想,季老师总不会在分配问题上跟他过不去的,大概是系里面真有这个意思,让他来做个转达。不过刘伟确确实实还没有把分配问题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在这一点L他也没有撒谎。没有认真对待的原因是他在留京和回老家之间无可无不可。
告辞的时候,季老师抱歉地说连一杯茶也没让他喝上。他说他不渴。他走在楼道里碰上了满头大汗的季老师的夫人,她亲切地挽留他再坐一坐,喝杯水,他笑着道了谢。不知怎么他不喜欢在这栋楼里呆过多时间。
大学二年级的时候,班上一个农村来的男同学跟他已经订过亲的“对象”分了手。那“对象”一路告到北京,在系里和宿舍里闹了个天翻地覆。系里派人劝说这个男生要照顾影响,他回答他宁愿受处分。
尔后又发生了几起这样的事情。这些男同学的女友有的在工厂,有的在商店、机关,有的也在读大学。班上有一个“老大哥”,入学前已经结过婚,有了孩子了。他从来不提离婚的事,从来没有。但是大学几年那么多的寒假暑假,他一天也没回去过。
在那一届大学生中,无可奈何的事情多了,令人作难的事情多了?谁的经历中没有一点儿坎坎坷坷?
刘伟却依旧跟梦玲书信不断。放假的时候他总是迫不及待地赶回家去。少年时代的记忆难以磨灭,他不能设想有一天生活中没有了梦玲。
已谈起分配都会是一种试探,探出你心里所想的东西,然后针锋相对加以围歼。
“你考虑过分配的事情没有?”季老师问他。
“我还没有。不是还有半年时间吗?”
“半年也快得很,一晃就过去了。”
“是的。”
“分配嘛总要提前进行。起码哪个地方去几个人要定下来。”
“是的。”
“所以我要你赶快考虑。你考虑好了就告诉我。”
“好的。”
“你心里现在有没有个大概的设想?”
刘伟又沉默了。屋里很热,季老师的房间里甚至连个电风扇也没有。季老师只穿了一件汗背心,露出皮肉松弛的胸脯和肩背。还不到四十岁的人,已经显出苍老的模样,他大概日子过得很不轻松。这座由五十年代的学生公寓改成的住宅楼狭小而又憋闷,楼道和房间里总是有一股抹布捂馊了的味道,还有不时飘来的厕所和下水道的气味。
“要是回老家,不知道能不能行?”
“得看你老家那个省有没有名额。怎么,你想分回去?”
“我只是间问。我没有认真想过。这些时候一直忙实习,忙论文,忙得顾不上多想。”
季老师掐灭了烟头,想去倒水,一想水瓶被提走了,又把杯子放下。“其实,”他顺手抓起一把蒲扇摇了摇,“还是留北京好。首都到底是首都,天地广阔,对事业有好处。你不是个甘于默默无闻的人,除广北京还有什么地方挂得住你?”
刘伟笑了笑,对老师的话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按照目前流行的年龄标准,季老师也该算是个年轻人,他是文革前最然而他的分配问题呢?留在首都,和梦玲分居两地,老师那样?
那两道滚烫的目光总是追随着他,从春到夏,从大学级到现在。无论在什么场合,只要有她,刘伟就能感觉至道目光的直射,赤裸裸的,热辣辣的,像两条蘸血的鞭个子不高.长得很结实,胸脯又高又挺,臀部和腿线无与伦比,使人一见难忘;头发剪得很短,皮肤浅棕睛大而有神,鼻子微微翘上去,嘴角的线条刚毅不屈,去像个风姿飒爽的体操运动员。她叫卢枫,据说她小时候舞蹈,后来因为个子长不高,才半途而废。直到现在,无路还是站立,在她身上都可以找出那种舞蹈演员的特殊风他们在图书馆里,在写着“文学类”几个字的大卡片低头翻检着卡片。卢枫装做偶尔碰到他的样子,可是刘伟知道,这不是“偶尔”,这几天里卢枫一直在找机会跟他说话“季老师找你谈话了?”
“你怎么知道?”
“你想想,在这种时候!”卢枫一双手在卡片匣子里动快。
“只不过是随便谈谈,征求意见。”刘伟说。
“我知道。”
刘伟不再说话。图书馆的借书处前人来人往,周围很在翻卡片,一片悉悉邃邃的声音。刘伟强迫自己不去看她人的意志到了女人面前往往是一堆沙土,刘伟清清楚楚知一点,因此他时时准备避让。一本一本世界名著的书名从前晃过,他却似乎什么也没有看清,那黑色的铅字像是一色的雾。卢枫的侧影实在诱人,只有白痴才会视而不见。她今年好象是二十三岁,跟梦玲同年。《毛姆短篇小说选》。他把这张卡片抽出来,准备抄在借书单上。他从书包裹掏钢笔的时候又碰上了卢枫那两道鞭子一样的目光。
“你留在北京吧。”她忽然说。
“我还没想好。”“你还是留在北京吧。北京才是你呆的地方。”北京也是他呆的地方。她家就在北京,她不会分到外省去。
“我真的没想好。”刘伟。说,避过她的睑。
“分到别的地方,我就不会看见你了,再也不会看见你了。”她说这话时忽然带了一丝哭声,一种无可奈何、欲哭不能的声音、以前她从来没有跟刘伟说过这一类的话。除了她的目光,她没有表示过任何异常的举动。她是知道有梦玲这个人存在的。
刘伟觉得自己心里咯噔一跳。
排球比赛本来是大学生们最热心的一项活动,然而从升人四年级起人们便不再对它发生兴趣了。班上的体育委员大明无可奈何地找刘伟,说是系里排球赛就要开始,一贯所向披靡的他们班的排球队却怎么也拉不起来,“健将”们找出各种各样的借口逃避责任。这回他们班可真要大大丢脸了。刘伟答应帮大明去叫人。
班上有一间能住十二个人的大宿舍,是全班正式或非正式集会的一活动室,、刘伟一推门,浓浓的烟味扑面而来、宿舍里聚了十几个人,坐的,睡的,站的,上铺下铺全有。果然,大个儿海望他们几个全在这里。
说起来也真怪,越到毕业,越觉得同学之间恋恋不舍似的,有了空就喜欢往一块儿聚,聚到一起便夭南地北地谈,谈得最多的又是女朋友或者女同学。“光棍汉”们到了这个时候已经沉不住气了,生怕机会错过不复再来。已经谈妥了朋友的便精心为他们出谋划策:班上的女同学某某最合适,怎样进攻,怎样获取对方好感,…··当然也有关于分配的种种小道消息,只是很少进入实质问题。一伯暴露自己,二伯触犯了别人,何苦呢?
刘伟一进屋,所有人的眼睛便都盯在他身上。
“有什么新闻吗?”海里坐在上铺的边沿上,把两条汗毛丛生的长腿挂在半空。
“新闻当然有。”刘伟笑嘻嘻地说,“三年级球队的那帮小子们把战书下到我们跟前来了,现在还在楼道口贴着呢。”
海望慢悠悠地晃荡着腿:“咱们不能跟他们认真较劲儿啦,咱们都是快退休的人咧!”
“老婆还没讨呢,就想退休?”
海望从上铺“哧溜”滑下来,重重地落在地上。“说实在的,是没那份心思了、读了四年书,到现在还不知道归宿在那儿,这球怎么打得动?”
海望是从内蒙古考来的,身高力大,他的女朋友偏偏是娇小的广东姑娘。两个人不大可能留北京。如果要求照顾,那么只有一起到内蒙。广东姑娘为此已经哭过几次了,弄得海里心烦意乱。
坐在桌旁看一本英语教材的李光忽然说了一句:“在座的所有人中,只有刘伟最笃定。”
“怎么说?”海里认真地问。
“这还用说吗?刘伟是系学生会主席,系里就是只有一个名额留北京,那也是刘伟的。”
“这家伙!”海望看了看刘伟,羡慕中又夹了点伤感。
刘伟跟李光开了句玩笑:“可惜你不是系主任,否则我真可以沾大光了。”
“你不信?”李光慢悠悠地拿钢笔杆儿在空中点了点。“我这话是集经验之大成。中国的规矩,当官当到最后』总得占点便宜。”
“你也是当官的,也不会错。”海望说。
“我嘛,就不值一提了,否则我还坐在这里抠书本于吗?”
李光是班上的学习委员。他和女朋友两个都是上海人。历来北京分回上海的名额最紧张,为保险起见,两人都在玩命儿地看书,要考研究生考回去。
十几个同学都默默地看着刘伟,不再说话。他在这里忽然感觉到一种要命的孤独感。仿佛他是做了一件见不得人的坏事,被罚在这间屋子里展览示众似的。
“我还是……要回老家去。”他慢慢地说,“当干部嘛,是大家选出来的,大家可没有选我留北京,是不是?”
临放暑假前,又一个爆炸性的新闻在全系毕业生中传播开来:全国首屈一指的CT电视台在全系要了十个名额!这消息可真是鼓舞人心,毕业生们简直要为此欢呼雀跃了!到CT电视台去工作当然是再好没有,何况这还象征了一个好的苗头:仅此一家就要十个人,那么还有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呢?北京电视台呢?广播电视部呢?首都各大报社呢?推断开来,今年的分配情况一定是大快人心了。弄得好,全系同学或许都能留在北京,大家可以互相提携着大于一场,前途大可乐观!
在刘伟这个班里,关于分配问题的议论于是又掀起了一个高潮。人们甚至在掰着手指猜测哪几个人有希望进入CT电视台。因为刘伟曾经表示过要回老家,他的名字自然就被排除在外。那些有把握留在北京的同学肆无忌惮地当了他的面大谈他们工作之后的种种打算。他们预言要在二十年后占领首都的广播电视阵地。
刘伟的自尊心被激怒了。一向事事走在人前的年轻人,临到关键时刻怎么倒甘心退缩在后了呢?他不能忍受这种被大众遗忘的寂寞。分配在哪儿倒是小事,实在是小事,问题是在这场竞争中表示出来的态度,是自己的实力,是自下而上所有这些人对他的估计和评价。白白让这个机会错过的人是傻瓜,是孱头;在竞争中击败一切对手、堂堂皇皇夺取金杯的才是好汉。
毕业生的分配情况摸底表发下来了,他在“第一志愿”一栏里龙飞凤舞地填上了“CT电视台”五个字。而后他特地去找了季老师,他说他不要系里特殊照顾,他请求把他当作一个普普通通的同学,凭工作能力,凭学习成绩,凭那些应该“凭”的一切,分配给他应得的工作。
他知道他是必进CT电视台无疑了。全系十个名额,除去那些因各种各样关系非照顾不可的,怎么看也会轮上他一个。他也知道他若是能进CT电视台,实际上就是系里的照顾。否则全系那么多毕业生,怎么就偏偏摊上他了呢?
刘伟在这种自信和不安混杂的心境中度日如年。他给梦玲写了信,恳求她原谅他不能回老家去、他保证,五年之内,若是不能将梦玲调到北京,那么他就一定调回老家。分回去和调回去,这是本质意义上的不同。分回去意味着被命运所驱,无可奈何;而调回去却意味着自己把握了命运,随心所欲。
门卫把一本会客单摔到梦玲面前,便自顾着扭头和人讲话。
他那身藏青色的制服看上去有一种窒息感,似乎闷得透不过气来一样。这个年轻的门卫直到一眼瞥见了梦玲在“被访者”一栏里填上的名字,总算才愿意认真将梦玲打量一番。他脸上汪着的那一层亮晶晶的油汗,使梦玲感觉到自己手指间都在打滑。
她把会客单一式两份填好,推到门卫面前。他又一次仔细看着“被访者”的名字和梦玲的脸。然后他嚓地撕下一份,交给梦玲。
他的骨节粗大的手白皙而多毛,右手的中指和食指尖被烟熏得焦黄a“一直往里走,过了花圃往右手拐。”他面无表情地关照了一声。
此后的几年内梦玲一直觉得奇怪,奇怪她那时怎么会想起来要去见他。毫无道理。是的,她决定去见他毫无道理。一个二十三岁的师院女学生,能拉一手糟糕的提琴,有点儿喜欢幻想,但又决不是想入非非,即将面临毕业分配,眼前有很多值得操心和惦记的事情,她怎么会在听完一场音乐会后忽发奇想,要去找那个声名远扬的提琴家的呢?
模模糊糊记得是一种冲动。模模糊糊记得当时很想去看一看他。也许还抑制过这种念头,又终究未能抑制得住。千方百计打听到他下榻的宾馆,没有告诉小鸥,也没有告诉开开,什么人都没有告诉,就这么去了。不告诉她们的原因也不过是因为她只想一个人去,一个人,不慌不忙,平心静气,如同一次尽情的享受。
那个年轻门卫看她的目光使她受到了侮辱。他看那些死乞白赖想要蹭进宾馆的女孩子们大概都是这种眼神。然而她不是那样的女孩子。关于她的感情世界,那个年轻的门卫还不会懂得。
提琴家开玩笑地说她是自作自受。如果当初她不去找他,不就什么事情也不会发生了吗?
有时候,她想,有时候人很难控制自己的行动,当然就更不能预料到后果。
太阳把白色宾馆照得像要燃烧,墙壁反射出来的热气能烤红人的脸颊和手背。一部黑色“皇冠”车停在楼下,锃亮的车壳上映出了无数个大阳,使人的目光不敢久留。一个剃平头、穿着彩条港衫的司机正悠然自得地坐在汽车里,看一本花花绿绿的时装画报。沿汽车道摆了两盆铁树,两盆棕榈,七八盆盛开的“串串红”。深绿的树叶和鲜红的花朵似乎不惧怕炎炎烈日,活泼生动得让人肃然。
登上台阶,迎面是一排茶色玻璃门。那种暗暗的色调使梦玲一阵爽心。紧跟着,正对她的一扇门无声地开了,一个着白色制服、戴白色手套的侍者恭恭敬敬立在门边。梦玲不习惯这种场面,猛觉得脸上一红,赶紧逃也似的跨过门去。
上楼,脚下是软软的红地毯,空调的温度恰到好处,四面墙壁的色调洁白柔和。从楼上咚咚地冲下来一个黄头发小伙子,手里拿了一只很大的航空信封。他在梦玲面前停了一下,眨眨眼睛,又把头一歪,笑起来、梦玲也紧张地咧嘴一笑。这时她忽然有点踌躇,模模糊糊觉得闯到这儿也许是个错误。当然,这都因为那个炎热而又虚幻的月夜,那样的夜晚向来是祸根,它会给你把一切都搅得稀烂,会让你着魔,让你发疯,让你诗意十足地去生去死。
她站在二楼静悄悄的楼道里,房间里透出来的隐隐约约的提琴声让她四肢发软,浑身颤抖。那声音对她是一种魔力,把她的身心紧紧吸附过去,一瞬间她觉得眼前是一片空旷,她的五脏六腑里都充塞了提琴的美妙音响。她忘记了自己是干什么来的,什么都忘了,心中一片纯静。
一个穿米黄色套裙的漂亮服务员从楼道里走过,手里拖了吸尘器的长长的胶皮管。她在梦玲身后站住,柔声问梦玲想找谁,梦玲久久地迷茫地望着她,然后才回答,她就要找这个人,这个拉提琴的人。哦,您是想找提琴家吧?服务员微笑着说,那么您请进去吧,您按电铃,喏,就是门日那个电铃。
她伸手去按了那个电铃、她听见从门内传出来令人愉悦的“叮咚”一响。提琴声随即缓慢地消失,然后门锁喀嗒一声被打开来,门开了,在屋内半沉半浮的光线里,凸现出一张略显苍白的脸。这张脸因为不速之客的打扰而明显地表露出不耐烦的神色,眉头微蹙,嘴唇紧闭,双眼眯缝着,像是半睡半醒,懒洋洋地舍不得睁开。
在宿舍里她常常跟小鸥和开开她们谈到刘伟。她们总说他显老,像个三十多岁的饱经忧患的男人。她就说,怎么能不显老呢?怎么能呢?他脸上的皱纹,那是岁月磨砺的痕迹,你当他像如今十七岁就进大学的小伙子们那样一帆风顺吗?
那么个儿呢?她们得意地说,个儿为什么又那么矮?才一米七,还不及小鸥。一米七的男子汉算个什么男子汉?她就很伤心。她觉得开开她们不理解他。那是他十七岁下农村,让沉甸甸的粪担子压的呀!你们到农村去看看,看看在地里干活儿的有几个高个于?也许现在不一样,现在不是逐步机械化了吗?
那时候可全靠肩挑手提,苦着呢!
她和刘伟的父母都是中学老师,两家住在一个教师大院里。
小时候,因为相差了几岁的年龄,两人并没有太多的接触。后来刘伟去插队,她初中毕业就进了县文工团拉提琴。有一年冬天文工团下乡慰问知识青年,刚好住在刘伟插队的那个公社。她受刘伟母亲之托去看他。在他的知青屋里吃了一顿饭。
第三节
临别的时候,刘伟忽然抓住她的双肩,间她愿意不愿意再陪陪他?她愣了半天,抽身在他脸上打了一巴掌。打完以后她觉得手很疼,心也很疼,于是她放声大哭。那个巴掌把他们两人连在一起,这是命运。
只有她的母亲否认这个巴掌的偶然性。母亲坚持认为刘伟是早有图谋的。母亲说他从嘴上长出胡子的那年起就对梦玲虎视眈眈,这一点全院子的人都注意到了,只有梦玲自己不知道。
你这个小傻瓜,你这个不开窍的小姑娘,你呀,你呀!母亲幸福地长叹一口气。
她就咯咯地笑。笑声使得在院子里刨食的母鸡们一齐回过头来,莫名其妙地瞪眼望她。她一边笑一边飞快地织着一件男人毛衣。从她怀里滚落出去的线团孤零零地躺在地上,一只浑身虎皮纹的小花猫蹲在旁边,好奇地打量那线团,并且跃跃欲试地想用爪子去拨弄它。
她总是笑得那么无忧无虑,痛快淋漓,像个天真的小女孩的笑声。刘伟有一次对她说,如果拿她的琴声和笑声作比较,那么他宁愿听她的笑声而不愿是别的什么、她就假装对他生气,说他小看了她,辱没了她的专长。其实那时候她已经对自己学琴的前途失去信心,她不得不承认自己没有这个天分。
不过也许只是缺少名师指点呢?她又常常在心里侥幸地想。
在那个县城的小小文工团里,你怎么能指望会有在西洋乐器上登峰造极的大师?人们要的只不过是谋生的手段罢了。于是她便总怀着一个幸福的梦想,盼望遇到神人点化,使奇迹在她身上出现。多少年来这个梦境丝丝缕缕缠绵不断,像是冬天炭火盆子里明明灭灭的火种。
——对不起,我不知道您现在在拉琴。
——请进吧。
——我不会妨碍您的。我不过是想很近很近地看一看—…——请进!
——我实在是……不好意思,仅仅因为前天晚上听了您的演奏会。
——没什么。
——不,棒极了!我是想说……
——请坐。随便坐。是提琴爱好者?
——会拉一点。
——有什么要求吗?要采访?还是要签名?
——不,就想很近很近地看一看您。
——是吗?
——嗯。
——有趣。
——嗯。
现在她终于可以面对面地、目不转睛地望着他了。她有一种愿望实现以后的快乐,这感觉开始悄悄蔓延到全身,从脚底板到头顶,到手指尖,像猛喝了一口烈酒般地发麻,又像过电一样地发颤。她双颗赤红,眼睛明亮有如钻石,总是喜欢微微张开的嘴变得充满渴望,像是春天草原上嗅到了新鲜青草味的小马驹子。她的目光是一张漫天铺撒的密密的网,严严实实罩住了这个房间,这房间里的提琴家和他的琴。甚至她还想仔细看看他的手,这双手何以能拉出那样美妙惊人的乐曲,那些乐曲是无数枚砸向听众的魔弹,使人们神魂颠倒,如痴如狂。无论多少年人世沧桑,风云突变,脱胎换骨,关于那些乐曲的记忆只能像陈酒一般愈加醇厚,甘美无比。的呼吸,使她觉得自己越发矮小。他的双手白皙修长,五指叉得很开,指关节微微隆起。几乎可以看见那层薄薄的皮肤下面密密麻麻的紫红色筋络。这双手时而平放,时而拳起,进而又竖立,显得烦躁不安。他整个人身上都有那种极其敏感的、神经质的特征,仿佛总是处在紧张状态,仿佛随时都能一弹就跳起来,反应之快让你吃惊。
空调机又一次嗡嗡地响起来,屋里有一种甜丝丝让人发腻的“空调味儿”。提琴家打开冰箱给梦玲倒了一杯桔汁,她咕咚咕咚一下子喝得精光。她觉得似乎是应该走了。这么长时间的兴奋,她很疲倦,应该走了。可是她又觉得身子发沉,沙发上的弹簧像是把她紧紧吸住了似的,难以拔出。房间里窗帘紧闭,光线幽暗模糊,提琴家的脸飘浮在空气中,她时时以为是一种幻觉。
门铃响了一下,没等他门两人动身,门就被人从外面打开了。漂亮的服务员提了一大串钥匙进来送开水。她对他们两人分别奖了一下,梦玲觉得那笑容有些装假。那暖瓶的颜色是金黄的,上面有像是雕刻上去的花纹,在这房间里成了一截发光的柱子。服务员的身材很窈窕,走路的步态十分轻盈,也许是有点儿模仿时装表演队姑娘们的走相。可是提琴家一眼也没有看她。
我真的应该走了。梦玲慌乱地说。都已经耽误您这么长的时间了。
——愿意留下来吃晚饭吗?提琴家忽然说。
梦玲的脸又一次涨得通红。她把一根长辫子从肩后抓过来,在手指上绕出一排圈圈。不,她低声说。不,谢谢,明天学校里要考试,考钢琴课,晚上要把练习曲一到五十全部弹一遍。
提琴家仍然坐在那里,没有送客的意思。他的眼光现在落在这条长辫子上。很好,女孩子梳这种辫子很漂亮,可惜现在很少见到了。现在的人都是披肩发、烫发,千篇一律。千篇一律的东西没意思。
我要走了,我真的要走了。梦玲说。
岁月一夭天流逝,流人宇宙之中,归于永久的黑暗。人也在一天天变得衰老;皮肤松弛,乳房下垂,腰围增大,白发丛生,行动迟缓,咀嚼困难……逝去的不再回来,老去的也不复年轻,关于返老还童的灵芝草的传说仅仅是人类的幻想。有时候梦玲真想拼出全身力气大喊一声:再让我看一看过去!
如果能回到过去,她还愿意再回到那个下午吗?空调机嗡嗡的响声里,在半明半暗的光线中,听那个提琴家断断续续地拉琴和说话?那房间是一个与世隔绝的世界,薄薄的窗帘把夏日下午的炎炎烈日,把人声和汽车声,把漂亮的服务员阻截在外,留下来的只有静默和激情。有时她能听见激情飞动时的飒飒风声。目光的交流则如火花飞迸,嗤嗤作响。
那一天傍晚回到学校的时候,她对小国和开开撒了谎,她说她去看一个亲戚,那亲戚已经老得抓不动筷子。她们当然没有想到她会独自一个人去看提琴家,一场演奏会难道会使人沉迷至此吗?
晚上她照样去琴房练琴。五十支练习曲她弹得轻松自若,因为从她手底流出来的声音在她听来都成了小提琴的歌唱。后来她干脆合上琴盖,把自己过去的小提琴找出来玩了很久。她仔细聆听塔兰泰拉舞曲的疯狂节奏,觉得全世界再没有比提琴更美妙的乐器。
第四节
天底下就有这么令人尴尬的事情:系里宣布分配名单的那天,刘伟清清楚楚听到了在分往CT电视台的十个人中有卢枫的名字。一瞬间他心里慌乱不能自持,他觉得命运似乎在开他的玩笑。
在电视台人事部报到的时候,他跟卢枫不期而遇那天她穿了一件鲜红的羽绒上衣.脸上映得红扑扑的,连那双眼睛里都落进了红红的火苗。他看见不少人的目光在她身上停留了很久。他跟她笑着,笑得有点像哭。他承认她是个具有诱惑力的女孩子,在她身上体现着一种朝阳一般蓬蓬勃勃的美,年轻生命的美。正因为如此,往后在他跟她朝夕相处的日子里,他会变得万分被动,不知所措。
他坐在办公室的角落里,假装在看一份报纸,只等卢枫把手续办完。他听见管人事的那位老太太问卢枫希望分到那个部组?卢枫说她服从分配。说这话的时候,她死死地盯了他一眼,他感觉到了。办完手续之后,她还磨蹭了半天,好像是有点等刘伟一起出去的意思。刘伟把头在报纸里埋得更深,仿佛那上面有什么奇特的消息使他不忍释手。他终于听到她轻轻叹一口气,出去了。然后他一跃而起,冲到那个头发花白的老太太面前,把自己的报到证明和粮油关系转移单等等的东西统统往她手里一塞。他恳求老太太不要将他跟刚才那个人分在同一个部组。老太太奇怪地问;“你们不是同学吗?”他点头,但是他又坚决地、再三地表示不愿意跟她在一个办公室里。老太太迷惑不解地皱了半天眉头,然后才恍然大悟似的“哦”了一声,又神秘地、表示理解和同情地对他笑笑,答应考虑他的要求。说背上燃烧蔓延。
他无可奈何,实实在在是无可奈何。毕竟她什么也没有说过呀!
音员当师傅吧。”人们打趣道、“不用啦——”他怪腔怪调地回答,按广东人的习惯把“啦”字拖得很长。
有一次在宿舍里,他郑重其事地对刘伟说:“卢枫喜欢你,你难道没有发现吗?”
刘伟在洗衣服,没有回答他的话。
嗨,问你啦——”他显得有些不高兴,“你不会没发现吧?
总不能什么回答也不给人家,就这么不理不睬呀!”
刘伟站起来,在手巾上揩干净手,从自己床前锁着的抽屉里把梦玲的信拿出来,一封一封,摊了满满一桌子,然后一声不响望着吴迪。
这一下子吴迪目瞪口呆。过去刘伟没跟他讲过梦玲的事,他还不知道刘伟有这个女朋友。
“那么,那么,”他十分痛苦地抱住脑袋,“卢枫她——”
他颓然坐在床上,良久,自言自语地说二“又是一个悲剧故事刘伟向来不是喜欢安分守己的人。
工作了两个月,除了查查资料什么的,他没正经八百办过一件事儿。人们还没有将这帮刚刚分进来的大学生放在眼里。刘伟在椅子上坐得难受。他先是染上了看金庸武侠小说的瘾,《射雕英雄传》、《笑傲江湖》,《书剑恩仇录》、《天龙八部》…·‘一本一本全看过了。后来连武侠小说也不能把他拴在办公室里。他学会了一套气功的什么玩意儿,问得难受时,就在办公室里运气发功,把办公桌子推得咯巴哈巴直响。
那一年北京的春天来得特别早,街头槐树一片新绿,无数的“吊死鬼地”拖着长长的丝,仰面躺在人行道半空里,把胆小的姑娘们吓得哇哇直叫。年轻人的春装五颜六色,使人感觉到那种蓬蓬勃勃的生命的流动。
活力也在刘伟身体里膨胀,伸展,使他格外坐立不安,心跳手痒。他从来没有这样体会过一个人的闲闷无聊。他看了很多有关新科学、新思潮、新技术革命的书,但是没有人想到要去挖掘他的知识库藏。晚饭后他独自在西长安街的宽阔大道上散步,望着大道尽头那一轮巨大的落日,心里便会涌起一种无可名状的悲哀。
好在刘伟毕竟是刘伟,他不肯安于现状,向环境妥协。
思谋了好几个晚上之后,他向部、台领导分别写了一份报告,毛遂自荐开办一个专题节目:走向二OOO年。
正像很多小说里写的那样,部里的头头们有点恼火,因为这样一来就显得他们领导无方,不善于发现和使用人才。他们否定了刘伟的建议,断言这个节目无非是托夫勒《第三次浪潮》在中国的翻版。而台里的决策人物却大为欣赏,即刻召见刘伟;委以重任。原因是中央宣传部门早就有开办这类节目的意思,台里却一直苦于没有合适的人选。那些四五十岁的节目制作人和主持人;他们有这样崭新的学识、敏锐的头脑、以及对于未来世界的信心十足的向在吗?
刘伟欣喜若狂。他又像一架高速运转的机器,投入了无穷无尽的奔忙。由他负责搭起的班子,从摄影到美工,全是清一色的年轻人,清一色刚从学校分配到台里的大学生。他们互相之间信誓巳旦要打响这一炮,就差没喝鸡血酒。
那真是个令人鼓舞、令人振奋的北京的春天。
“五一”节前,台里组织了一次舞会。宽大的演播厅里用纸花和彩灯装饰得喜气洋洋,气氛十分浓烈。这电视台里从五六十岁的台长、副台长们开始,一个个都是交谊舞的热心爱好者。
他们甚至连放给年轻人跳的“迪斯科”也不肯放过,在场上像表演“甩手运动”般地自我陶醉着。跳得最起劲的是吴迪,只不过他的舞姿不使人欣赏,是那种一望而知的“广东交谊舞”,腿伸不直,脚步子很碎,腰弯着,身体左右摇摆的幅度很大,像是风浪里在海上行船一样。倒是他美美地笑着,自我感觉十分良好。其实说到底,跳舞本身就是一种自我欢娱。自我感觉好便是最大的收益。
刘伟在这种场合总是显得笨拙。他除了憨态可掬地跳过两场“迪斯科”之外,别的便什么也下会了、他的乐感大差,跳“三步”、“四步”怎么也跳不准拍子,几步一来就乱套,弄得舞伴也扫兴,不如不跳为好。
坐在一边看了一会儿,觉得没多大意思,又时时害怕女同事们来邀请他,使他难堪,索性提前退场,回宿舍看书去。他走到灯光阑珊的舞场外面,忽然发现了那个背对灯光的娇小身影,凭栏而伏,一动不动,跟舞场内人人皆欢的热闹场面相比,这身影便显得格外孤寂,格外凄凉。在一刹那刘伟觉得遍身有一股被电流击中后的酸麻感。也仅仅只有半分钟时间,他又垂下眼皮悄悄走过去。
“你连跟我说一句话……都不愿意吗?”
卢枫在后面忽然说。
他现在不得不停下脚步,不得不转过身去了。再装没听见,就显得过干卑怯也过于猥琐了。
她也朝他转过身子。暗暗的灯光下她的身材挺秀无比,像收割前夕灌满了浆汁的麦穗。她的眼睛凝然不动,深不见底;只在表层上浮着两颗幽幽的光点。在刘伟印象中,卢枫是个爽朗活泼的女孩子,从什么时候她的目光变得这么深沉凝重了呢?
第五节
刘伟把一只右手插进了藏青色学生装的口袋里,避过睑不再看她。这走廊是人来人往之地,何况今天还有舞会,他不想为这场一厢情愿的会面闹得风言风语。
“我宿舍里没人。”他简单地说了一句,就转回头,急急地下楼。他听见从背后跟过来的也是急促的脚步声。
进了宿舍,拉开灯,他僵直地站在屋子当中。他听着两个人的都很粗重的喘息,心里边不知道怎么慢慢有了一种气恼和烦躁的感觉。他也不知道自己气恼的是什么。
“都是同学,你为什么要这样呢?”他有点茫然地问卢枫。
“你别问我为什么。”卢枫扬起头,紧紧地盯住了他,“不能问这个词,不要去追究它。在你的一生中,难道你对所有发生过的事情都能说出为什么吗?”
“可是你以为紧盯不放就能得到你要的东西?”
“我只能这样。别的我不懂,我真的不懂。”
“你没谈过恋爱?”
“我十九岁就当了你的同学。你听说过我有男朋友吗?”
刘伟扭过头去,重重地叹了口气。
“你是个傻瓜。”
“谢谢。”卢枫说,微微一笑。
还笑得出来!刘伟在心里嘀咕了一句。“你有没有想过这样下去的结果?”
“我不去想它。”卢枫摇摇头,“已经这样了,你叫我还能怎么办?有时候我也想,事情全靠机遇,是不是?说不定什么时候事情又会变得对我有利,是不是?我等,我愿意等。我今年才二十四岁,等到三十岁也不晚。”
“要是我很快就结婚了呢?”
“结过婚的也有可能离婚。社会上这样的情况多得是,法院里不是都抱怨离婚申请看不过来吗?”
“那是婚前没有感情基础,或者双方修养、学识相距太长,或者……。
“别忘了你们将长期分居两地!”卢枫忽然很激动地说。
刘伟一下子哑口无言。一霎时两个人都有些尴尬,怔怔地对望着,不知道如何是好。两个人的呼吸对这间屋子来说似乎显得过于沉重了,于是一切都变得沉甸甸的,压得心里发疼。一开始好像很洒脱很强硬的卢枫,这时候连肩膀都耷拉了下来,楚楚可怜地望着刘伟,泪水一点一点从眼角渗出,勉强食住,溢满了眼眶,使上下睫毛几根几根沾在一起,变得粗黑浓重,十分媚人。
“不说这些了,再也不要说这些了,答应我!”刘伟半恳求半命令地说。
卢枫轻轻摇摇头,泪水便从眼眶里甩出来,挂在脸上。
“我不能说喜欢你,懂吗?我不能说这句话。”
“你已经说了,已经说了。”卢枫垂下头去,如诗如梦地自语了一声。
他们的目光重新相对时,刘伟再也控制不住自己,一步跨上来,扳住了卢枫的头,坚决地、不容反抗地将自己的嘴唇贴近她的嘴。刹那间他感觉到她的呼吸滚烫,她的一双小手从背后将他抱得死紧死紧。他不断地、急切地、用劲地吻她,以至于透不过气来。他紧贴着她身体的两条大腿颤抖得厉害,如大风中行将断裂的屋柱、他感到自己血压在急速上升,脸颊赤红,眼睛也通红,像一条憋急了要去咬人的狼。他真怕自己控制不了情感和欲念这一对狂暴无羁的魔鬼,而一发不可收拾……
幸好,一阵激动——仅仅是这一阵激动过去之后,他开始平静下来。他松开了卢枫的头,调整着自己的呼吸,不再去看她。但是他知道她站在原地没有动,她在等待他的一句话,一句决定他们两人今后命运的话。
他慢慢地、一字一句地说;“我不能对你说我不爱梦玲,那是虚伪。”
然后,很久很久,他听见她慢慢地转身,慢慢地往外走,又慢慢地带上门。她没有再对他说一个字。
她给这屋里留下的沉寂许久没有散去。
电视台的单身汉们聚在一起时,从来不谈姑娘们。不知道是因为台里姑娘太多的原因,还是小伙子们自视清高,不愿去触及这个问题。他们总是谈书,谁在哪儿买到了一本《大趋势》,谁在哪儿买到了一本《世界面临挑战》,谁又买到了《社会心理学》,或者是《未来丛书》的第几册。嗜好是有感染性的,由三两个人遍及其他,逐渐成为电视台年轻人中的普遍爱好。发了工资,饭菜票一买,剩下的几乎都花在新华书店了。
于是就给刘伟负责的电视节目带来了意想不到的顺利。他们知道从哪些书上收集资料,应该去拜访哪些专家,以及中国的未来会是怎样的世界。前后忙了三个多月,“走向二000年”的第一部分总算大致就绪。然而在将电视脚本交给播音员配音的时候,他们惊恐地发现,那些解说词过于干瘪涩重,丝毫不像它所表达的内容那样富于召唤力和感染力,以致破坏了整体的美。中文系出身的桑迪和另一个小伙子也毫无办法,他们的文字能力只有这个水平。即便借鉴《第三次浪潮》的语言,也写不出那种洋洋洒洒的气势。
刘伟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他想这台节目也许就会砸在解说词上,如果这样的话那就太亏了!太不值得了!
那几天他心情沮丧,闷闷不乐。
一天下午吴迪忽然领了一个三十来岁的女同志来见他。来人穿一条黑色的薄呢连衣裙,黑色羊皮鞋,戴一副式样时髦的眼镜,白净的面孔聪明而多少带点矜持。吴迪告诉刘伟说,这是他特地请来帮忙润色解说词的作家,然后他说了一个在刘伟听来如雷贯耳的名字,这名字使得刘伟欣喜若狂。
欢迎欢迎!刘伟紧紧握住她纤细的手。您愿意帮忙真是太欢迎了!很早就读过您的作品,很喜欢您的文笔。您来替我们写解说词再合适不过。您能够立即工作吗?需要为您作些什么准备?
女作家静静地听着,莞尔一笑说:“我需要你们提供小说素材。”
哦!那当然可以。在座的小伙子异口同声地说。他们在短时间内已经为这个风度优雅的、以写社会问题知名的女作家折服。他们如闪电一般的眼光密密地交织在她身上,如纵横交错的蛛网。她的黑色连衣裙在那一天里成了世界上最高贵美丽的时装。甚至她脸上的每一个表情都那么意味深长,不同凡响。
当晚节目制作组的全体年轻人凑了份儿,在一家待业青年办的西餐社里“宴请”了女作家。他们开怀畅饮,高谈阔论,觉得无比尽兴。女作家的笑声在大伙儿中间最为突出;尖锐、自信,一串一串像刚从海底捞出来的湿淋淋的珍珠。然后,女作家又请他们去舞厅跳舞。那个舞厅向来以音响和灯光最具刺激性闻名。可是女作家自己没有跳,她说她从来不会跳现代舞。她坐在角落里喝咖啡,笑眯眯地望着吴迪他们在旋转的灯光中大发豪情,那感觉几乎跟舞迷们一样良好。
在那个晚上刘伟突然有了一种预感,他知道他的节目一定会成功。这节目将在某一天晚上的电视时间里像原子弹一样爆炸,山摇地动,举世震惊。
卢枫买了一辆红色“雅马哈”。现在上班下班她都骑着摩托,似乎比以前更加神气,更加豪兴。
有一次吴迫望着卢枫的背影对刘伟说:“你真不该让那后面的座位空着!”刘伟眯缝着眼睛,几乎是恶狠狠地盯住卢枫的背影看。她那天穿的是一件藏青色带很多铜扣子的“摩托服”,戴一顶红色头盔,潇洒而又帅气。她把摩托骑得像飞一样,在汽车的空隙中左右穿插,灵活漂亮。刘伟真担心她会因为车速问题被“交警”喝令停住,交上执照。然而那些嘴上刚长出一圈茸毛的“交警”们屏声静气地目送她远去,脸上没有表现丝毫不满。
这真是个魔鬼一样的女人,刘伟心里嘀咕着。
卢枫现在变得格外喜欢笑,有事没事都要痛痛快快笑上一阵。她所在的那个办公室现在成了全台最活跃的地方。她能想出各种各样的办法玩,也教她的同事们玩。她们玩得忘记了白天黑夜,忘记了上班下班,就差没忘记工作。说来也奇怪,玩得最厉害的部门倒反最出活儿,她们制作的广告节目每天晚上充斥了电视屏幕,铺天盖地,震耳欲聋,大批大批的广告费朝着电视台会计手里滚滚而来,人人欢欣鼓舞。
闷闷不乐的除了刘伟还有个吴迪。这两个人不知怎么都不喜欢看到卢枫豪兴大发的样子。刘伟阴沉着脸,吴迪则连声咕哝着:“痛苦,痛苦。”不知道他是看到卢枫就痛苦呢,还是为卢枫而痛苦?
有一天傍晚,刘伟晚饭后照例独自在西长安街散步。节气已交“夏至”,繁花似锦,空气温暖但又不至十分炎热,正是情侣们双双漫步的大好时光。于是刘伟突然感觉到浑身燥热,心神不安。他从口袋里掏出梦玲当天的来信,又一次细细展读。那娟秀的字体把他带到了同样娟秀的南方小城,梦玲怅怅地立在梧桐树下,穿着他买回去的蓝白相间的连衣裙,像一朵淡蓝色的喇叭花。这想象不知怎么每一次都令他痛苦异常。他老是感到那花朵在南国骄阳下日见于枯憔悴,终于被一只无情的大手摘去,在手指间搓捻揉弄,变得粉碎。他常常按捺不住地想要回去看看,又总是叹一口气罢休。他怎么走得了?他又怎么能放心地走?手上这个节目的成功与否至关重大;是他一辈子事业的起点,岂能够掉以轻心,这时候他听到摩托的轰鸣由远而近。不用抬头他就知道是卢枫,她常常拖到这个时候才从台里回家,其实并不为了什么了不得的事情。摩托驶到离他最近的地方时,声音忽然变弱了,变慢了,变成了一种压抑着的呻吟。他下意识地抬起头来,却发现卢枫笔直地坐在车上,两眼死死地盯住了他手里的信纸,像是在一瞬间里被雷击中,定在那里了一样。他慌慌地收起信纸,不让卢枫再看见。你回家呀?他没话找话地说了一句,想冲散卢枫的意念。卢枫缓缓抬起头来,似怨似艾地瞥了他一眼,猛地一踩油门,摩托车平地往前一耸,怪叫着飞奔而去。
以后发生的事情就来得大突然太急促了,使刘伟日后有关这段事情的记忆总是难以连贯。在一辆从岔路口冒出来的汽车和摩托车擦身而过的一刹那,他脑子里轰然一响,视觉一片模糊。他飞奔到出事地点时,卢枫已经被人从翻倒的摩托车下拖了出来。人们都说,幸亏汽车开得不快。这倒是真的,卢枫奇迹般地没有出血,只是一条腿无论如何撑不起来。汽车司机也是个年轻女孩子,那一刻她的脸比卢枫还要苍白,她一口答应送卢枫去医院、她把刘伟当成了卢枫的丈夫,一个劲地向他道歉。后来卢枫苦笑着纠正说,是摩托车不好,不是汽车不好。
刘伟在医院里呆到近半夜才回宿舍。他把吴迫叫醒,告诉他这件事情,吓得吴迪两眼发直,半夜三更就想往医院跑。然后他把愤怒和疑问的目光投向刘伟,因为照他看来,摩托车出事和刘伟在场怎能如此巧合?刘伟无言可答,用被子蒙了头睡觉。
第二天傍晚刘伟去看卢枫时,病房里已经有人捷足先登了。
原来是吴迪。他背对房门坐着。轻言慢语地不知在说些什么。卢枫靠在雪白的枕头上,目光迷蒙地望着他,安静而又满足。他们两人与周围嘈杂的环境成了一个对比,仿佛是摆在喧闹的集市上的一对塑像。
刘伟没有进病房就走了。他心里的滋味十分复杂:一半酸苦,一半清甜。这都是因为卢枫从此要属于这个憨厚时髦的广东小伙子了。
第六节
任何时候梦玲都不愿意回忆她初到江岸镇的日子。那日子潮湿、冰冷而又漫长,像是梅雨季节顺着学校陈旧的围墙慢慢爬行的蜗牛。
是的,学校的围墙十分陈旧了。不光是围墙,连那些教室、操场、教室里的桌椅、操场的篮球架,都十分陈旧了,灰蒙蒙一副无精打采的模样。据说当年陈毅元帅的司令部曾经设在这里,这是全校老师们提起来就额角发光的自豪。老师们一律穿蓝庆两色衣服,一手挟作业本,一手托粉笔盒,匆匆忙忙走来走去。学生都是远远近近农村里来的,镇上的孩子很少,听说他们都退学回家做小生意去了,赚的钱要超过老师薪金的几倍。
学生不算愚笨,却个个视唱歌为苦差,梦玲上课上得倒胃口。也难怪,农村送孩子上学,是为孩子能考大学、跳“龙门”的,唱歌顶个屁用!再没有比农民更讲实用的了。难得的是这学校里居然有一架旧钢琴!校长意味深长地告诉她,这是文革中的抄家物资。这钢琴起码有十分之一的键子按下去跳不起来。即便这样,梦玲还是愿意成天地坐在琴边,随意弹着不成调子的小曲。这会使她想起遥远的大学时光。
镇子只有东西一条街。镇子上有一个百货公司,一个烟酒食品商店,其余便只能算是些小杂货铺、小饭铺了。街面虽说破旧,人却是熙熙攘攘拥挤得出奇。原因是街后面有方圆百里内最大的黑市,从那里可以买到吃的和用的一切稀奇古怪的农副产品,甚至还有银元和鳗鱼苗这样禁止自由买卖的东西。穿着中式对襟化纤褂子的当家人们,怀里技了钞票,在镇子里趾高气扬地走来走去,间或坐下来喝碗黄酒,吃小笼包子。他们使这小镇变得更加肮脏、憋闷、商业味儿十足。一到下午,街上就空荡荡的不见人影,大小店铺纷纷打烊,家家屋顶上冒出浓烟。到日落时分,上工的、下地的、上学的齐齐地回了家,就着咸菜和萝卜干喝光锅里的粥,院门就关了,老老小小在家里看电视或者干副业。镇子里于是死一般寂静。
也有一个电影院,放的都是老得不能再老的电影,一两年前梦玲在大学里就已经看过。
还有一个文化站,有几副棋,一张康乐球桌,十来种杂志和上百本连环画。有一次梦玲刚往里面探了探头,立刻遭到无数道目光的围剿。慌得她掉头就走,从此再不跨那道大门。
还是宿舍里好。那毕竟是一块九平方米的安静天地。可是随着天气转暖,肥大的蟑螂开始在屋里上上下下四处爬动,发出窸的响声。早晨拿碗去打饭,蟑螂嗖地一下从碗里蹿出来,油棕色的背壳亮得刺眼。晚上铺床睡觉,凉席上也会倏忽闪过这东西,叫人头皮一麻。似乎无论什么都不能阻挡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