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莉当然得考虑赵雯的要求,放下电话就去了王律师的办公室。
王律师觉得什么事情都得有个先来后到,罗晓明又不是没提前跟赵雯打招呼,现在基本上与李老板敲定了,如果再变就显得太不守信用了。陈莉则认为毕竟还没正式签合同,不存在毁不毁约的问题,她觉得华兴公司不仅是相当有实力的地头蛇,而且近几年在影视方面的投资也获得了极大的成功,更何况又有赵雯身在其中。倘若把《逆流》的改编权卖给了李老板,既对不住赵雯,也必定会得罪杨志鸣。谁不知道杨志鸣在影视圈里的地位,他要是发句话,别说那些演员俯首帖耳,就连那些名导名编剧都得瞻前顾后。
陈莉和王律师的意见不一致,瘦眼镜也不便明确表态,只好等罗晓明回来亲自定夺了。于是,王律师很不情愿地给李老板挂了电话,随便找了个理由把签约的日期推到了下周一。李老板并没多想,以为他们大概是为了显示对罗晓明的尊重,想等罗晓明回来亲自签约,也就爽快同意了。
周末,罗晓明回来了,听了陈莉和王律师汇报了情况之后,他也顿时皱起了眉头。按理说应该卖给李老板,人家谈得是最早的,也是到目前为止出价最高的。可是罗晓明不可能不考虑赵雯的因素,从哪个角度上讲他都希望继续与赵雯合作,因为正是赵雯和华兴公司让他成了家喻户晓的人物。他不能让人觉得他是那种过河拆桥、忘了挖井人的人。罗晓明认为,赵雯之所以这样急迫地要买断《逆流》,而且是在明明知道已确定了买主的情况下仍追得这么紧,毫无疑问是杨志鸣给她施加了压力。赵雯虽然很受杨志鸣的器重,可归根到底是给人家打工的,何况杨志鸣又是个只以成败论英雄的曹操似的人物。杨志鸣显然是在打赵雯这张牌,如果赵雯没办好此事,很可能影响她在华兴的地位。
罗晓明只好召集陈莉、瘦眼镜和王律师开会相商,最后采取了王律师的折中方案:由罗晓明的文化广告公司、华兴影视音乐制作公司(增项后新变更的)和李老板的珠宝公司共同投资拍摄。这样就不存在买断改编费的问题了,折合成十五万作为罗晓明投资一百万中的一部分,杨志鸣和李老板再各投资两百万,将来的利润按投资比例分成。
在王律师的反复劝说下,李老板尽管很不情愿,但最终还是答应了。方勇妻从海南打来电话说,你最好不要招惹杨志鸣,他在北京的势力太大了,而且诡计多端、心狠手毒。李老板冷笑着说我才不怕他呢,我这条强龙历来不怕地头蛇,我只是不想让王律师从中为难才让了一步。
当赵雯把这个方案说与杨志鸣后,杨志鸣铁青着脸沉思了良久。他对合资拍摄是颇为反感的,因为文化投资有其特殊性,文化圈里的成功合作并不多。按照杨志鸣的脾气,原本是该放弃的,可他又觉得太窝囊了。他种的桃子只能由他自己独自品味,决不甘心别人分享他的胜利果实,更何况他杨志鸣想做的事情还从没让别人搅黄过呢!
然而,杨志鸣又不可能不考虑各方面的因素,那个南蛮子是全国有名的珠宝大王,近来又跟李海文等官面儿的人走得挺近,否则他杨志鸣哪能容忍他如此平平安安地在北京逍遥自在,就是夺方勇妻这一件事就得让他个兔崽子多少丢些零件。杨志鸣是个城府极深的人,他做阴损之事一贯藏而不露,更懂得欲擒故纵的策略。
他慢吞吞地点了根中华烟,让紧绷绷的面部神经松弛下来,嘴角的冷峻被一种令人生畏的冷笑所替代了。
“好吧,看在你的面子上,我就放他们一马,不过有一点不能让步,得由咱们做总制片人。”
“我会把您的意见告诉他们的,我想晓明那里问题不大,就是不知道那个李老板是否同意。”
“罗晓明要是同意喽,那南蛮子就无话可说了,我想罗晓明不可能不给你我面子。还是我那句话,没有咱们华兴,决不会有他的今天。”
赵雯对杨志鸣的狂气和霸气既佩服又有些看不惯,尤其是在对待罗晓明的问题上,她觉得杨志鸣一直居高临下地用显微镜藐视罗晓明。不管怎么说,罗晓明曾经是她倾心相爱过的人,现在也算是她比较知心的朋友,所以她不希望有谁贬损他。于是,她又把头低了下去,以沉默来表示自己的不能苟同或说不满。
杨志鸣当然能猜透赵雯的心思,阴冷地笑了笑又说:“你不必跟他们那么客气,咱们就是要摆这个谱,如果没有咱们华兴挂帅,我敢断言他们谁也搞不出名堂来。别看都一窝蜂地上电视剧,真正能赚钱的有几家呀?百分之八九十都赔了个一塌糊涂!别看那个南蛮子有几个臭钱,在北京这块地盘上他未必什么都能玩儿得转,我就不信影视圈里的人敢把我撇在一边去买他的帐!我要是不想干的事情,别人也休想干成喽!”
赵雯依旧低头不语,她知道杨志鸣并不是在说气话,如果罗晓明和李老板不按他的意志办,凭他的个性很可能会把此事整黄喽。当初顺利拿下紫芳园小区的二期开发,虽说有李海文的因素,但杨志鸣私下也没少做手脚,几个主要竞争对手都在好心人的“规劝”之下,很知趣地退出了。赵雯考虑到这件事如果不遂杨志鸣的意,早晚得失败或搁浅,两个经济巨头不在乎一两百万,将来受损失的无疑是罗晓明。
“我尽量做晓明的工作吧,我想他应该更倾向于咱们,咱们毕竟有了一定的经验。”赵雯挺不情愿地说了这番话。
“就让他自己掂量着办吧,照理说他应该知道哪头重哪头轻,他的智商恐怕不比一般人差。”杨志鸣不阴不阳地笑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