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花自飘零

夜总会已上了八成客人,罗晓明他们进去的时候,一位女歌手正在演唱《知音》。

“请问先生几位?”林芳迎上前客气地问。

“五位!”罗晓明洒脱地伸出右手晃了晃,装出经常光顾高档娱乐场所的样子。

“在大厅还是进包房?”林芳望着很神气的罗晓明又问。

“大厅!”罗晓明虽有些紧张,仍故做镇定。

“请跟我来!”林芳把他们领到了一个空台。

一名服务员加了个沙发,另一名服务员递上了酒水单。

罗晓明接过扫了一眼,每位最低消费五十八,含一杯酒水。心说,还行。于是便要了三个扎啤,两个椰汁和一壶茶。

“请稍候!”林芳让服务员开了单。

罗晓明跷着二郎腿翻看着服务员递给他的点歌簿,尽量做得潇洒自然一些。其实他只是在单位附近的那家低档歌厅唱过几次,那是为了体验生活,长篇里的二号男主角喜欢泡歌厅。

“你们点吧!”他把点歌簿推给同伴儿。

“我可不行!”瘦眼镜明显怯场。

“还是你来吧!”胖眼镜把点歌簿还给罗晓明,上大学时他可爱唱了,虽然唱得很一般。

“晓明,我想听你唱那首《故乡的云》。”瘦眼镜的胖妻柔声说着。

“对,当时她就说你和你的歌都像费翔,”胖眼镜的瘦妻并非在揭女伴的短儿。

“好!那我就带个头!”罗晓明毕竟比他们见的世面多。

小强的《来生缘》令几位知识分子慷慨地鼓了掌,小强和另一位女歌手合唱的《糊涂的爱》,也的确很像电视剧里的原唱。罗晓明等人觉得这里的环境、音响及演员都还是很上档次的。

女主持的话音未落,人们的掌声便急不可待地响起。赵雯穿件合体的天蓝色连衣裙款款走到舞池中央。依旧是淡淡的妆,只是脖子上换了串仿珍珠项链,也换了双白色的高跟鞋,端庄素雅中显露着青春的活力。

罗晓明对蓝色有特殊的偏爱,穿的西装运动服包括内衣内裤以蓝色居多,骑的自行车用的文件夹以及床头的台灯罩也大都是天蓝色,连他就要出版的那本诗集的封面也是。所以赵雯一出场便引起了他的注意,那秀美的身段,婀娜的走姿更吸引了他。当赵雯在聚光灯下缓缓转过身面对他时,他甚至有些惊讶了,她竟是如此的美!甚至比他那部长篇里的女主人公还要美。他目不转睛地紧紧盯着她,呼吸也开始变得局促,心说,她的歌儿唱得怎样?倘若唱得一般或是不好,还是不唱吧,免得听后让人减弱了对她外在美的欣赏。如今,不少歌手只是靠漂亮的外表而不是靠演唱功底招揽观众,或者说她们只有观众没有听众。

“我不想说,我很亲切,我不想说,我很纯洁,可是我不能拒绝心中的感觉......”当赵雯唱着《我不想说》这首电视剧插曲款款地向他们走近时,他惊呆了。

她唱得竟是如此动人!不仅音色甜美,字正腔圆,更是情真意切,比原唱也多了几分纯纯的情,他的心立时被紧紧揪住了。她边走边唱,不时地去握握人们伸给她的手。她走近他并向他们礼貌地点头致意时,他情不自禁地站起身把自己的手伸给了她。她大方地握了他的手,并微笑着看了他一眼,和她的目光相碰的一刹那,他几乎眩晕过去。那是多么漂亮的一双眼睛啊!大大的亮亮的,像两汪深不见底的清池。还有那轮廓清晰的双唇,红红的润润的,像两瓣含羞的玫瑰。嘴角那浅浅的笑更令人一见便再也不能忘记。

他的心醉了,身子微微晃了一下,手也有些颤。他尽力克制着自己的冲动,默默地点了点头,想说句赞美的话,嘴唇却极不争气地僵硬住了。即便能说此刻也不敢说,深怕自己因激动而语无伦次。

胖瘦眼镜及他们的妻也被赵雯的美貌及演唱所吸引,热烈地鼓着掌,看到罗晓明的失态都会心地笑了。见有不少人在给赵雯献花,胖眼镜也悄悄让服务员拿来一束递给罗晓明,并学着《冰山上的来客》电影里的台词:

“阿米尔,冲!”

罗晓明顺从地接过花束,待赵雯演唱完后向她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