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人群嘈杂,哪里都是人,无论是在哪个城市,都几乎是身子挨着身子,这是他蔑视中国的主要原因。有些事情比战争还要糟糕,但是在糟糕中,最好是喜欢上一个什么人。他看到她远远地从机场里面走过来,只背了一个红色的小提包,裤子是同样颜色的花裤子。脖子上有一条黄色的丝巾,头发和丝巾混杂在一起晃动。她好像不是去另一个城市,连个换身衣服也不带。她也看见了他,但是他似乎不像是她想象的那么高大。失望之余,她又想,如果这不是上海就好了,这是在美国,一个男人在接她回去。当时,在大学里,自己拼命背单词想出国,可是心里也明明知道一个学文的人,出去了就没有用了,一张废纸,一堆垃圾。可是不出去就有用吗?
他们终于站在了一起。雷恩低下头,脸俯向她,她以为他会吻她,但是他只是把脸稍向后移动了一下,注视着她。她想让他吻,让他像情人那样拥抱她,在飞机上她无数次想了这样一个问题:她是为确定关系而来的。
确定她是他的女朋友。
确定他是她的男朋友。
否则自己花钱买机票来这一趟究竟有什么意义?
他们一起向外走,他没有帮她拎那个红色的提包,而是她自己拎着,身子向一边倾,头发在他裸露的胳膊上飘,他感到她身上的香气,那是“登喜路”的气味,这时,他忍不住地亲了一下她的额头。
他驾车先把她带到了黄埔江的外滩,一股湿热的空气涌来,轻轻吹动着她的面颊。他和她下了车开始徒步,她觉得身子发热,头发里也在出汗,粘糊糊的。浑浊的黄埔江水飘满了星星点点的灯光,平静地流淌着,四周的欧式建筑像是这座城市洗不掉的咖啡痕迹。从闪着暗光的玻璃窗看去,仿佛还能听到当年歌女的吟唱。一路上,雷恩紧紧握住她的手,手上都是汗,分不清是谁的。
走了约有十分钟,雷恩把她带进一个中餐店。广东菜。因为已是深夜,里面冷冷清清。但是灯光依然辉煌,雷恩说这里的粥做得特别好,昨天我来吃了一碗,今天也让你过来尝一尝。
她说我不饿。
“你肯定饿了。我那里只有面包,我想你是不爱吃面包的。”
她朝他微笑起来,心里松了一口气,她意识到他是把她按排在他的寓所里。
侍者是一个小伙子,穿着白色的衣衫,上面还打着个领结。他向他点了两碗粥,还有些点心,然后转头问她:“粥里放不放香菜?”
“不用香菜,不用香菜,放些葱花就行了。”她直接对侍者说。
雷恩跟着又要了一瓶红酒,看着侍者把两个杯子斟满。他们一起端起酒杯喝了一口,只见雷恩从口袋里拿出一包卷烟,她注视着他先抽出一张小小的白纸,然后在上面均匀地酒满烟丝,紧紧卷起,再掐掉两头的空隙。侍者帮他烟上火。他笑着说:“这样,可以减下抽烟的速度。”
粥端上来了,皮蛋瘦肉粥。他还点了凤爪、排骨,整个都小巧而精致。她开始喝粥,因为容量极少,待她喝完时,他的烟也抽完了,然后又抽出一张白纸,并且微笑着看看她,把纸折了几折,形成一个长条,再把两端接起来,变成了一个小圆圈。
她不知道他要干什么,只见他向她示意,让她伸出左手。她伸出了左手,雷恩轻轻按住它,把那个圈圈套在了她的无名指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