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的夏夜真的很好,夜的黑色是安静的,透彻的。苟家村的全村老少都知道了,苟泉娶了一位城市姑娘当老婆了。许多少年跟在乐果的身后,齐声尖叫,喊乐果的名字。乐果上茅坑小解他们也不放过。他们用吟唱的节奏大声喊道:"乐--果,乐--果。"乐果的姓名等同于一种农药的名称,很家常的。那种农药通常以白色骷髅作为标志,上面用两根骨头打上了"×"。六十年代苟泉的六姨就是喝这种农药自尽的,她的性丑闻被自己的腹部出卖了,尸体仰在大草垛旁边,肚子腆得老高。"乐果"在六十年代时常作为乡村爱情的收场,使乡村爱情变成一只又一只骷髅,再用骨头打上"×"。许多女孩的漂亮魂魄就是从那些骷髅里飞走的,变成了蝴蝶,在夏天的静夜里无声地展翅。苟泉轰走那些少年,不许他们呼叫乐果的名字。
夜色真的来了,像苟泉企盼的那样。它们从某种渴望中悄然滋生出来了,从天上往下淌,很柔情的样子,很性感的样子,只留下萤火虫和天上的星星。夜的气味极迷人,是阳光和青草的混合气味。苟泉带领乐果往打谷场去,满天的星斗分外姣好,每一颗都比城里的干净,像藤蔓断口处的汁液。苟泉吻住乐果,情不自禁地按部就班,情不自禁地照既定方针办。苟泉一边吻一边细语,句句话都和舌头一样撩拨人。乐果第一次到乡下,每一个感官都在做梦,乐果的春心勃发了,生出许多挡不住的感觉。乐果的吻便不懒散,苟泉顺势把乐果推倒在稻草上,乐果睁开眼,满天的星星晶晶莹莹地亮。乐果怕星星看见自己,慌忙把眼睛闭上了。苟泉的农民念头在诗一般的背景上开始实施了。他把她剥干净。乐果没有说"不",也没有说"别",只说了一句"干什么"。苟泉用行动回答了她。回答完毕生米也就变成熟饭了。乐果坐起来的时候身子也冷静了,脑子也冷静了。乐果对自己说:"这个傻小子到底还是把我睡了。"乐果看了看天。天还在天上,星星也全在星星那里,其实它们和刚才的孟浪心情没有半点关系。乐果想起来了,从现在开始,她真的返回情场了。睡都睡了,还能不恋爱么?
乐果第一次招待客人是阿青一手操持的,整个过程乐果都在自由落体。那种坠落的感觉令人迷醉,夹杂了致命的耻感与快感,夹杂了汹涌澎湃与彻底损坏。久别胜新婚,而胜于久别的就要算这种不可收拾的坠落了。更何况这不仅仅是性,还是生意或贸易。乐果静坐在吧台后面相信了这样的话:家花不如野花香。女人做了野花就是不一样,身体的每一个配件都成了花瓣,野风一抚摸就会绽放,能不香么?不过乐果的贸易毕竟是有条件的,第一当然是价钱,第二就是人了,用乐果的话说,"要招人喜欢",要有"一见钟情"的来电印象,否则价格再漂亮也是不答应的。阿青歪着嘴笑,说:"随你。"阿青和那些男人坐在台下闲聊了,换了一个又一个。乐果看不上。阿青事后说,"你当招女婿了?"乐果要是看中了,会用右手去抚摸右耳的耳环。后来乐果到底把右手伸到右耳上去了,在那个瞬间乐果的身体结成了一块冰,又像一只冰块化作了一摊水,说不好,所有的感觉都有些错位。乐果后来就被阿青带到隐秘的地方去,把事情做了。做事情的时候反倒没有什么感觉了,和马扁一样,甚至和苟泉一样。客人走后乐果又独坐了一会儿,一直记得有什么后续工作还没有完成,想了一会儿,记起来了,是哭泣。于是乐果捂上脸,便哭。哭的时候难受和快乐的印象都有,却又有点说不上来。直到哭完了也没有找到哭泣的理由。也许觉得有些对不起丈夫,也就是那个叫苟泉的男人,那就是为苟泉了。回家的路上乐果突然记起来了,今天是星期五。她和苟泉在星期五的晚上都有一场房事的。也不是规矩,每个星期都这么弄,成习惯、成传统、成任务了。乐果相信天下的夫妇都是这样的,用周五晚上的房事给一周的生活做个概括,来个总结。乐果打开门,知道苟泉坐在床上批改作文本。乐果走进卫生间,很自然地去取脚盆。盆子握在手上才记起来,回家之前刚洗过澡的。但乐果十分固执地打上水,妥妥帖帖又洗了一回。乐果在洗自己的时候便困盹下去了,对即将开始的床之事产生了厌倦。乐果知道自己是不该厌倦的,尤其是今天,否则这样用心地洗自己做什么?乐果洗漱完毕,推开门,脱口竟说:"睡吧,这么晚了。"苟泉没有抬头,放下笔,趿着拖鞋刷牙去了。乐果听到刷牙的声音之后涌上了一股说不出的难受,把头埋到被子的下面去。苟泉站到卧房门口,说:"茜茜?茜茜?"没有人回答。苟泉撅着屁股跑到乐果身边,拉被子的角落。乐果开始没动,后来主动用胳膊撑开被子,说:"快点。"苟泉钻进去,很怜爱地小声说:"累了吧?"乐果笑笑说:"你呢?"乐果把苟泉搂进怀里,只想全心全意对他好,一下子也想不出什么办法来。乐果吻住苟泉的下巴,胳膊伸到床头柜,把灯关掉了。苟泉说:"怎么关上了?"黑暗中苟泉动了两下,鼻息开始粗起来。乐果一个小时前刚有过,但她怕苟泉不开心,还是十分夸张地呻吟着。乐果的身子远远没有进入状态,却装得十分快活,拚命地用力气,只过了分把钟乐果就忘掉身上的男人是谁了,想开灯,手腕却让苟泉握死了。乐果轻声说:"开……开……"苟泉完全误解了,越战越勇。乐果握紧拳头,回到一个小时以前了。她被一位相公领着,从佛罗伦萨夜总会下来,走过一条小巷,钻进那间陈旧的小平房里去。那间不起眼的小平房门口设了一座馄饨摊,一有什么动静那个老头会把一只瓷质调羹扔到院子里来的。他们进屋了。男人不错,是她选中的第一个客人。那个男人说着一口普通话。但说了些什么,记不清了。后来那个男人上了她的身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