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听见有人说,这是个想象力爆炸的时代。
爆炸个鸟。
翻开坊间许多号称奇幻文学的故事书,我不禁怀疑,只是在故事里创造新的种族,怎么能称之为“创意”?无端架空一个新的世界,就能称得上“突破”?放几个老爱念长串咒文的巫师跟怪物打来打去,再让几个拿着上古神兵器的角色在里头互砍到流血,这就是“奇幻?”
看似想象力爆炸的年代,其实骨子里相当空虚寂寞。许多小说匠很爱写大纲,涂涂草草好几十页,却忘了什么叫故事。更多小说匠喜爱刻画力量,洋洋洒洒热斗连篇,却忘了力量为什么被需要。
以爆发力、弹跳力、精力在篮球场奔驰的樱木花道,在领悟了“左手只是辅助”这简单道理后,终于投进了对山王致胜的一球。
说故事当如是,一个漂亮的剖面足矣。
从2000年初开始写小说,到现在已经五年了。但越是沉浸其中,越觉得等待我去领悟的东西还是很多很多,每次以为自己又洞悉了“说故事漂亮的关键”,又会在下个说故事的旅程里惊觉,原来上次所谓的“关键”,不过是碰到有趣的皮毛罢了。说故事果然是充满挑战性的自我航行!
每个小说家说故事的方式不尽相同。对我来说,创意是故事的起点,情感则流通故事的血脉,而精密控制说故事的细节,是我的责任。
面对45公分前那片12寸见方的Mac屏幕,我很少装作苦思些什么,只是一个劲地兴奋,因为接下来键盘跟我之间会发生什么事,我再清楚不过了。往往开头只是一个创意的点,一个小启发,一个感想,在想象力的催动与意志力的贯彻下,慢慢扩染出整个故事。过程是受到精密的分镜控制,然后才能产生种种美好的意外。
《猎命师》是我的绝佳状态。
不用在开头画张吓人的虚构大陆地图,或是煞有介事地把每个种族的设定咚咚咚预先插挂好,或是唧唧歪歪个鬼扯般的咒文文献考。好像读者不随时翻看、对照这些庞杂资料去了解故事,是缺乏阅读者的高尚修养、不负责任似的。
不必,不需要,没意义。
将故事交给最会说故事的人,我们一起在无数个镜头转换中,随着时间轴的谧动,自然而然让豪爽又热血的故事穿透灵魂。
在猎命师与吸血鬼的世界里,参见英雄!
每段历史的动乱年代,都有猎命师在暗处幽幽祟动着。
或为帝王护天命,或为草莽、豪富擒猎奇命。
或浴血止戈,或为所欲为。
他们没有共同的目标,因为他们都非常强大。
强大到彼此追逐、相互杀戮、各为其主。
但猎命师就是猎命师,
他们的命运从一开始就无从选择,
他们的命运不过是历史洪流中的幽影,
不断被遗忘的过客。
他们制造历史,却不被记忆。
谨以此书,纪念猎命师好友,乌拉拉的传奇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