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邬庆云对自己的家庭生活一天比一天糟心。
丈夫马小飞,初中毕业,长得出众,在商场上是一块好材料。他是父亲退休后,政策性地接班安排工作的。父亲的言传身教,培养了他的经营头脑,使他在业务上很有一套,在商业系统里,没有人不夸他是个有能耐的人。他比她大几岁,原来素不相识。在她到商业局办公室工作之前,他就已经当上了商业局下属一个公司的采购部经理,整天天南海北地到处开展业务活动。一次,他到局里汇报工作时,碰上了她,立刻展开了狂热的追求。她也爱上了这个精明能干的小伙子,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这是再也自然不过的事情。她虽然在潜意识里,仍然不能忘怀自己有一个白马王子,那毕竟是一厢情愿又没有条件实现的愿望,如同轻风拂面,只是一闪而过。热恋的人是心无旁骛的,两个人都放大了对方的优点,领导和父母都认为她与马小飞是天赐良缘。
结婚以后,两个人曾经有过一段绮丽丰富的恩爱时光。渐渐的,她觉得丈夫金玉其外,败絮其内,有一种难忍的市侩习气。这个人把脑袋钻到了钱眼里,没有任何追求。谈吐之间,都是一些粗话、脏话,与他找不到共同语言。开始,她也想同他进行心灵沟通,他却嘲笑她酸不拉唧的,说“诗歌换不到金钱”,没有本事才当文人。马小飞又经常在外边跑,回到家,除了无休止地做爱,做疲惫了就翻身呼呼大睡外,二人没有更多的精神对话。久而久之,她觉得马小飞这个人俗不可耐。后来她发现,马小飞还有花心的毛病,在外边跑时,招惹了不少女人,当然,这样的事情,她往往最后一个才知道,从此她就对马小飞彻底地心凉了。只是在陷入自己工作中的时候,她才能够丢开这一切,进入忘我的境界。
二人婚后一直没有生育。邬庆云到县委办公室工作后,她在原单位的同事送给她了一只可爱的小狗。这只小狗的毛发以雪白为基调,却在毛茸茸的耳朵和两眼周围,以及宽宽的腰部和尾巴的根部,在白色基调上,有规律地长了一片片棕黑颜色的毛,显得无比生动。这个小家伙很有点像国宝大熊猫,憨头憨脑的,活泼可爱,实在逗人喜爱,她就给它取名“逗逗”,又叫“小逗”。这个小狗狗,每当她一进家,就开始撒欢,朝她又是打恭,又是作揖,然后舔她的手,吻她的脸,给她叼拖鞋,欢快得像一个懂事的孩子。叫它卧下,它就马上顺从地四肢全部趴在地上,抬着脑袋,用两只黑油油的眼睛望着你,让人不自觉地想把它揽在怀里亲它一下。小东西的睡姿更是滑稽可笑,有时仰卧在地毯上,有时蜷曲在脚跟前,有时侧身在自己的肩膀下,叫人怜爱有加。也有的时候,它会亲昵地用尖利的小牙啃你的脚踝,虽然不至于疼痛难忍,也叫人不舒服,若打它一下,它就会倒退几步,“汪汪”地叫着,仿佛受了多大委屈。
有了这只小宠物以后,无论马小飞在家不在家,她都把小狗当成宝贝,给它喂食,给它洗澡,像伺候一个孩子。她更多的是与这个憨态可掬的小生灵交流情感,给自己枯燥的生活增添了不小的乐趣。马小飞经常出差,回来后又自知与她难以说话,对小狗替代了老婆给他的亲热,并不吃醋,反而觉得自己家里有点冰冷的气息竟然存在一丝温暖。
项明春到位的那天,邬庆云心里有说不出来的高兴。她看他,竟然就是自己想象中的那个样子,剪成短发的小平头,发迹明晰。饱满发亮的额头下,两道剑眉并没有被近视镜框遮掩着。透过镜片,是两只睿智的会说话的眼睛,看上一眼,魂儿就会被他勾去。挺直的鼻梁,颇显性感。只是脸颊有点消瘦,鼻侧的脸蛋稍微塌陷,不像自家马小飞胖圆胖圆的脸,有点油腻叫人生厌。一瞥之下,让邬庆云觉得,除去眼镜,项明春是活脱脱的鲁迅先生再生,这才是有文采的人应该具备的气质。
在这种幽幽生情的想象中,邬庆云启动了暗恋的心绪。项明春始料不及地钻入了小邬精心编织的情网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