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北京人在纽约

Jerry,也就是王起明为宁宁买的那只小白狗,长大了。

这种狗长成之后,体重也就是在七到八磅之间。可是它的毛却能长到十英寸长。

它全身雪白,找不到一根杂毛,只有鼻头是黑的,伸出来的小舌头是红的。这是一条地地道道的室内玩具狗。

Jerry的血统是高贵的、无可怀疑的。在它的出生卡上,注明着可以追溯到宁的前六、七代都是一个家庭,一个血统。为了保证这一点的容置疑,在它的出生证明上,有饲养人的签字,有贩卖人的签字,还有狗的编码,政府有关部门的钢印。

因为这是美国。

狗,在美国的社会地位,人皆共知。不过,狗所受到的重视程度,恐怕只在Jerry进门之后,王起明和郭燕才真正认识到。

买狗的时候,王起明填写了厚厚的一打表格。

买主姓名、住址、电话,最重要的是在狗的名称之下,要填明王起明的社会安全号码。

从此以后,起码在表格上,他和这条狗相依为命了。

王起明当初买狗的动机,只是想借此把宁宁套在家里,吸引住她,不要让她往外跑。

女儿没有套住。

该留住的没有留住,狗却真正地在他家安营扎寨了。

狗带来的麻烦可是真不少,照着王起明的话,他们哪是买回一条狗呀,整个请回来一个活祖宗。

每个礼拜,他至少要收到二至三封信,有生物保护协会寄来的,要求他写出Jeery近况的文字报告;有Jerry的医生来的信,通知他哪天哪天又得带它去打防疫针了;也有的信是它的美容师寄来的,说它该去剪毛整容了。还有可乐可气的是狗俱乐部写来的,信上模信出狗的口吻,请Jerry去参加舞会,还要注意:请穿晚礼服!

郭燕不会开车,所以,他一天于晚就带着这个长毛的狗祖宗,东跑西颠,忙得不亦乐乎,哭笑不得。

最叫他头疼的是,有了这条狗,他们俩口子出远门就得合计半天。

带着它吧:狗食、狗衣服、狗笼子、狗玩具……加起来,比他俩带的行李加在一块还得多;不带它吧,那决不能把它锁家里,它一叫没人管就是他俩的罪过,得送到狗旅馆里去,一夜比住个人贵出去不少。

最后,他们决定把它送到狗旅馆去。尽管费用贵得让人咋舌,可总算轻松,总算是让人能一天于晚只办人的事。

吵吵买狗的是宁宁。

决定买狗的是王起明。

坚决反对买狗的是郭燕。

现如今,被Jerry迷上了的,竟然是郭燕——最反对买狗的人。

她现在是最爱Jerry,最关心Jerry,最了解Jerry的狗迷。

每天早上,她早起半个小时,蹓狗。蹓狗回来以后,她又马不停蹄地给它作早饭。然后蹲下来跟狗聊会儿天:Jerry,妈咪出去上班了,给你挣钱,你呢,乖乖地在家,听话,别淘气;你要是听话,下礼拜,妈咪给你买个新玩具,好吗?再见!Jerry,跟妈咪再见!”

晚上,不管一天有多累,她回到家衣服都不脱,先趴在地毯上跟Jerry玩上廿分钟,才开始作饭。

王起明看到她这副情形,总是摇摇头,可不敢说什么话。

他知道,自宁宁离家出走后,她就有点不对劲,也许这是她把对宁宁的爱和怀念,全部寄托在狗的身上了。

有一次Jerry玩疯了,来不及跑到外面,就把小便撒在了白色的地毯上,这被王起明看见,就轻轻的踢了它一脚。

正好郭燕下楼,被她看到了,她疯了似的大叫起来,大骂王起明没有人性,不是东西。她跑在Jerry面前,抱着它说:“Jerry,别怕,不理他,他好坏哟,就知道发脾气、打、骂、疼不疼?告诉妈咪。”

她用餐纸,想把Jerry的尿从地毯里蘸出来。她蹲下来,刚要去擦尿。可一眼看到了宁宁临走那天,烟炭烧坏了的那一团黑迹。她的手指抖动着在那一团黑迹上抹来抹去,眼泪也啪嗒啪嗒地掉在那团黑迹上。

她再也擦不下去,就抱起Jerry跑上了楼。

王起明看着这一切,一句话也没说,躺在沙发里,噘着嘴,向天花板上吐着烟圈。

过了一会儿,他的眼圈也红红的。

静静的房间里,他清清楚楚地听见楼上郭燕在抽泣着和Jerry说话。

“Jerry……疼吗……告诉妈咪……你可别生气……他脾气不好,可是……妈咪会照顾………你……”

王起明用手掌象个粗人那样地抹了一把脸上的泪水。

狗通人性。

这话不假。

郭燕这么喜欢它疼它,它也真是一点也不辜负郭燕对它的一片爱心。

只要郭燕一到,Jerry就好像是她的小保镖,寸步不离,如影跟随。

不仅如此,连郭燕内心深处的喜怒哀乐,王起明看不出来,猜不到的,这条小狗都能明镜似地体会到。

真绝了!

自从宁宁出走以后,郭燕会经常一个人坐在一个地方发呆。Jerry会马上跑过来,汪汪地叫上几声,又用嘴叨着玩具骨头,投到郭燕里,让她从沉思中醒悟过来。

郭燕会一个人满面愁容地掉下几滴眼泪,它会马上扑到她的怀里,又舔脖子又舔脸,直到郭燕露出了笑容,它才又趴在她的腿国呼呼的睡起来。

晚上,Jerry和郭燕是同床的,Jerry热乎乎的体温,透过那雪白的毛发,传导到郭燕的身体,使她睡得更加安稳。

当一些莫名其妙的恶梦,把郭燕惊醒时,Jerry立刻站起来,双耳竖立,圆瞪着眼睛,听着、观察着周围一点一滴的动静。

这种狗,在美国每年一度的比赛中,永远是名列前茅,不仅是因为它有一个可爱的外形,主要的是它的智商比一般种类的狗要高出许多。它通人性。

自从宁宁出走后,加上郭燕离不开狗,半年多来,王起明和郭燕形成了自然的分居。

王起明像个游击战士,有时客厅,有时小卧房,有时办公室,胡乱一睡。

有一夜,王起明实在耐不住寂寞,蹑手蹑脚地走进郭燕的大卧旁。

他走到床前,碰碰郭燕的肩膀。

郭燕一惊,醒了过来。

Jerry立即跳了起来,两只前爪护着郭燕的肩头,“汪汪汪”地叫着,冲着王起明一个劲儿地呲牙。

王起明退后一步,哭笑不得。

“Jerry,不要凶,他是你爸爸,”郭燕安慰这条小狗。

Jerry这才安静了下来。

当了狗的爸爸,他才有资格在床上躺下。

又过了有半年。

Jerry又长大了一些,长到了这种狗该具备的规格。

它“出落”得更漂亮了,长长的毛拖到了地上,跑起来,那毛呼闪呼闪的,真好看。它要是不言声地会在床头,外人看见,还得以为是一个假的玩具狗呢。

狗长大了,“长大成狗”了。王起明被允许调回大卧房了。

虽然房事有一搭无一搭,但也总算是有说有笑的,日子恢复了正常。

时光流逝,王起明也想了相当大的变化。

一天早上,他坐在餐桌边上看报纸,怎么也看不清报纸上的字。

他把脑袋一个劲儿地往后仰,双手也把报纸推到前面较远的地方。

还看不清,眨眨眼,还是看不清。

“燕儿!”他叫妻子,“你说这事邪乎不邪乎,一夜之间,我成了老花眼了,嘿!”

“性子急的人,都眼花得快。”郭燕看了他一眼,说。

“哪合哪儿呀,眼睛跟性子有什么关系呀,你可真逗!”

他这么说着,可心里也不可否认:老了,操心的人老得快。

这话不假。

自从那天以后,他就戴上了一副宽边儿的黑框眼镜。

他戴着这样的眼镜,再加渐渐鼓起来的肚子,走起路来,不知不觉地跟鸭子差不多。

别小看这鸭子步,有用。

厂子里的工人见着他,逗笑似地说:“嘿,有这两步,就更象大老板了。”

他听这话,嘴上没说什么,心里很得意,那鸭子步也越摇越大。

有用的鸭子步。

在和客户谈生意的时候,这两下子更管事。就是不看东西,用不着眼镜,他也得把眼镜戴上。

老美,还真吃他这一套,尤其是那些犹太人,你越摆谱,越迈鸭子步,越是有事没事地架着眼镜,他就越觉得你有钱,他就敢在你这作下大订单。

究竟与眼镜、鸭子步有无直接关系,这已很难考证,反正他的生意是越做越好,买了一辆新汽车,又给郭燕添了些首饰、珠宝。

郭燕也起了变化,头发越来越黑,黑里透亮。虽然眼角上的皱代多了两三道,双下巴卡住了脖领,可这一头油亮油亮的黑发,使她让人觉得总是精神抖擞。

这可瞒不住明眼的女人。她们一看就知道这黑发的出处:染的。

可是,厂里的女工都很会说话,一个劲儿地夸郭燕,越活越年轻。

这使郭燕对于自己的外表更注重。她花在镜前的时间,一天比一天长。

要是出门见个人,王起明早把车子发动好了,她也不下来,急得他一个劲儿地看表,跺脚,转圈,按喇叭。

可是,她不着急,在梳妆台前,慢条斯理,画好脸上的线条,才款款地下楼,出门,锁门,上车。

等她上了车,王起明看着她。笑着说:“老妖精!”

她也回敬一句:“老不死的!”

他们俩都开始变老了。

真的老了吗?才四十多岁。

按说,这个年龄,在美国,不算老。特别是在商界,几乎可以算是刚刚开始。那些王起明生意上的对手,都是些六、七十岁的犹太人,每次谈完生意,他们总要拍拍他的肩膀,说:“Begoodboy!”(好好干,孩子!)真的老了吗?才四十多岁。

不老。

其实不老。

要说老,是他自己摆出来的。

“该摆摆了,”他对自己说,“八年了,从一下飞机,两个人加在一块才五十美金到今天,身价百万以上,容易吗?”

摆?

值得一摆!

他摆谱,摆阔,摆架子,至于那鸭子步,也是越摆越厉害了。

他经常请华人商界中的巨头吃饭、跳舞,一个晚上花掉几百。临出门时,把信用卡往台面上一丢,擦着沾满油的厚嘴唇,等签字。

一到周末,他的家准成麻将馆。不是一桌,一摆就是三、四桌,一赢就是千八百的,一输也是千八百的。

他不在乎:“玩嘛,难得一乐,难得一乐。”

看得出,他是真的变了,变得连他自己几乎都掌握不好自己了。姓什么还知道,可自己该算哪一类?不明白了,有点含糊了。

大财主?别逗了。比他有钱的有的是。这他心里也跟明镜似的。

可是,他整天价鼻孔朝天、洋洋自得,再加上周围的人帮着吹嘘他如何如何地能干,如何如何地聪明,一下子他的声名大振。

舞场的小姐称他是新一代的草莽英雄。

纽约商头们称他是后起之秀。

华人报界说他是新移民中的青年才俊。

这当然使他十分的得意。

别说他,谁也经不起这么折腾。

他开始狂妄、自大、傲慢,不可一世。

就连郭燕也跟着漂乎起来。

她常常买衣服,特别是买夜礼服,衣柜里多得放不下。

可是每到周末,她还是要去有名的大公司,挑选新的样式。她有她的理由:穿过一次,再去同一个地方也穿同样的衣服,就会被人瞧不起。

她手腕上的郎琴,早已换了18K金的劳力士。

她还经常催促王起明换新车:“我说你能不能换辆奔驰呀,老开美车车,跟你现在的身价不般配。”

她走路的样子也有微妙的变化,说迟钝不是迟钝,说缓慢也不是缓慢,用北京话说她那个姿势,老那么“拿着”。

为什么“拿着”呢?因为她觉得她的身份就该这么“拿着”,不“拿着”就有点跌份。

每周,她都很忙,除了管工厂,她还得去减肥、按摩、拉皮、做韵律操……这么说吧,凡是那些专赚有钱人的玩艺,一到周末,她都去试试,乖乖地把给钱人家送去。

郭燕只有在与王起明两独处时,才露出一些原来的样子。

“真不知道,宁宁怎么样了?”

她一边御下脸上的浓装,一边问丈夫。

“放着好日子不会过,她没这个命。”

王起明一边解着那名贵的领带一边。他提起女儿,心头也不痛快。但他不愿意仔细去思量这事儿,因为女儿给他心头戳下的伤口还没有完全愈合。

“按说,”郭燕还在循着自己的思路说,“她应该打个电话回来呀!”

“应该的事儿多了。她做的哪件事儿是应该的?”

王起明一旦想起女儿指责自己的情景,心里总是很不愉快。

他忘不了那天女儿的指责,这也许是因为那些指责都说得有道理。

“起明,你不为女儿担心吗?”郭燕侧过脸来看着丈夫。

“担心?”他点燃一支烟,“担心又有什么用?儿孙自有儿孙福,哪儿的黄土不埋人哪……”

说着,王起明自己心里也是一愣,这话是谁的?阿春。

想起阿春,他的思路更复杂了。他摇了摇头,仿佛要摆脱这些纷繁复杂的情绪。

“别担心啦!”他一了百了地说,“不是不担心她,老担心又有什么用!”

“我就怕她……”

“怕她什么?”

“吃亏。”

“她吃的亏还少吗?想开了吧,她十九岁了,成人了,美国就是美国,美国不许咱们为她操心!”说着,他想起一句英语来,“That’snotyourbusiness。”(那不是你的事。)“她不会出事吧?”

“快一年了,要是出事,早该见报了,”可他也怔了一下,把香烟捻灭,“不会……我想不至于……不至于出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