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国庆随同三渡村这一组人,刚刚跨进老挝境内,刚刚踏上胡志明小道,就发现了一辆停在路边的奔驰560。从车里走出两条大汉和一个带眼镜的人,他就是斯迪文。他手拿着丁国庆的照片和福建的那张告示,一眼就认出了丁国庆。斯迪文解释了老半天,丁国庆就是不肯上车,直到来者拿出林姐从纽约发到曼谷的电传,和顾老板的亲笔手谕,丁国庆才跟他们上车。他回头和二肥、水仙等三渡村的人挥了挥手,就钻进了汽车。不一会儿,那辆崭新的奔驰就在这坑坑洼洼的胡志明小道上消失了。
三渡村剩下的六个人,在老挝马仔的带领下又上路了。
老挝,这个地处赤道附近的内陆小国,一定是被世界遗忘了,联合国的全球扶贫组织也一定忽略了查看地图,或者,他们的眼睛被这片片的绿色天帐给蒙住了。因此,看不到在亚洲南部的这块土地上,也有人类;更不了解他们的生存条件是多么的落后贫瘠。
老挝上辽聚居着三大老——老龙族、老松族和老听族。也难怪水仙一听到这些老字就发火:“老挝,什么都老。三个民族都是老的。”水仙的话是什么意思,三渡村的人都无心去思考。他们全被眼前这难得一见的贫穷惊呆了。什么叫作刀耕火种,过去他们倒也听说过。什么叫原始部落,过去就连听都很少听过,这回他们可大开了眼界。这里的耕地,就是那东一块,西一块,被火烧光的山头。可以想象,那些被烧光了的山头,原来该是多么茂密、巨大的树林。还有几根没有砍伐,零零散散地,像坟地的木碑一样凄凄惨惨地立着,一动也不动。所谓的耕种,就是在这秃树与秃树之间,不去翻土,更不去耙平,用竹尖、木桩尖,挖些个小沟或钉几个小洞,撒下早稻种子就完事。剩下的,就只等收获了。
凭良心讲,这里的自然的环境应该说是不太糟的。可惜的是,在这里生活的人,完全不知当代的耕种技术。
在胡志明小道上,偶尔会钻出几个光着腚的孩子们。他们向路上的行人呼喊着“桑巴里(你好哇)。”他们伸着双手,笑嘻嘻地等待着行人们给的一块饼干、一块糖果。当他们得到了这些施舍之后,比猴子跑得还快,瞬间,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他们时不时地还会碰到一些身背冲锋枪、个子矮小、脸色看起来凶狠的猎人。阿六和两个女子,水仙和彩凤,多少有些害怕。他们不敢哼一声,紧紧跟在那个老挝马仔的后面。
只有二肥子跟在队伍后面,不停地嘟囔:“这是啥地方呀?人不像人,景不像个景,咱们往回走吧。闽河饭店的那帮人怎么没告诉咱们会经过这地方,他们都说出了国就好了。好啥呀,这地方的人,咋都这样!个子没有板凳高,黑不溜秋,说的啥咱也听不懂。男的女的还都穿一个样,那……”
曾明过来拉他快走,叫他不要多说话。
“曾明,咱这是往哪儿走哇?去美国还是去西山取经啊?那猪八戒和孙悟空的火焰山都没这儿热。你瞧瞧我这脑袋上的汗哟。”
曾明一边拉他快走,一边劝他:“二肥子,少说两句吧,越说越热。”
“不行,我得往回走。我想家了,想我妈了。你们去美国吧,我不走了。”二肥子说完,就坐在了地上。
“别瞎闹,闹大了人家崩了你。你不要命,我们可还要命呢。你抬头看看。”阮卫国说着,就过来拉二肥、他指了指马仔身后露出的枪柄。
二肥抬头一看,吓了一跳,他立刻停住了嘴,紧走了几步,跟上了队伍。
到了中午,他们紧张的心清,又都放下了。一路上,他们发现那些个子矮小的老挝人都很善良,没有什么要向他们采取进攻的迹象。他们身上的枪也大可不必担忧。枪在这一路上他们见得多了,几乎见到所有的老挝人都有一把枪。枪的品种也很复杂,有美国制造的来福,前苏联制造的卡宾,还有中国的轻便冲锋枪。就连八国联军时,英制的老火铳子,这里也能见到。
这个现象,并不说明这里的人好战;相反,老挝人都非常爱和平。他们的枪都没对着人瞄准,瞄的都是树上的飞鸟,和山里的野鹿或棕熊。
枪支的泛滥,是老挝的历史造成的,是近代列强在这里留下的阴影。无论是近在飓尺的越南或是远道而来的美国、苏联,都把老挝当做屯兵、歇脚的大本营。
那些执政的几乎都曾动过脑筋,试着改变这被动局面,可都不成功。
周边国家连年战火频仍,她本该趁此天时地利,发个大财,可这里的人对钱似乎没有什么概念。就拿上辽的省会南塔来说吧,在那里作小买卖的中国人,把成捆成捆的钱摆在明面上,就是从来没有丢过。老挝人虽然身上都有枪,但他们不知道什么叫抢劫。
吃过中午饭,三渡村的这伙人,对这里的人就更放心了。只见他们拿起芭蕉叶包的粘米饭随便吃,捧着野山花酿的酒敞开喝,吃饱了喝足了,也不问价,在竹楼边放下点儿钱,就走了。
阿六和卫国开始放松了。他俩抹了抹嘴,一上路就开始了闲侃。
“这地方倒还不错啊。美国真要是去不成,在这里干点什么咱肯定赚。”阿六说。
“得了吧,让我在这儿当国王我都不干。你瞧瞧,这样的人、这样的地方。”阮卫国没好气地说。
“别太损了,白吃了人家一顿饭,没给钱不说,放下碗就骂,你倒是人?你不愿在这儿当国王,我可愿意。”阿六很不同意阮卫国的意见。
“六叔,你的那点儿心思我还不知道。您跟六婶已经过得厌烦了,到了这里当个国王,弄他个三宫六院的,由着性子玩儿,真是美哉美哉。可你也不睁眼瞧一瞧,这儿的姑娘都长得啥样儿,哪有一个能比得上我的水仙。”阮卫国诚心把声音挑高,想让水仙能听见。
“放他妈什么狗臭屁。拿我跟她们比,你这个龟孙子。”水仙听了,并不觉得高兴:“卫国,还是你在这儿当国王吧。你不是净想着玩处女吗?我保准你有的是。就怕人家嫌你那家伙太软。”说完,水仙笑了起来。
马仔在一棵大树前停了下来。他指了指树下的一块大石板,让大家坐下休息。他擦了擦头上的汗,就在石板旁边躺下了。
“他要干什么?”彩凤问水仙。
“天太热,休息呗。”
曾明刚一坐下,就发表了一通演讲。他实在是忍不住了,不管周围的人听还是不听,他照说不误,还说起来没个完。“就拿二肥来说吧,为什么刚一过境就喊着要回去?这两国只隔了一座山,可就是有天壤的差别。勐腊那边灯红酒绿,可到了老挝一贫如洗。原来我真认为,出了国什么都好,这回可真是见着了。所以,爱国主义教育不用天天喊,十二亿人轮流到这里住上一个月,一定是最好的爱国教育。”
“你那么爱国,为啥拼了命地去美国呀?别放你娘的屁了。”水仙顶了他一句。
“去美国是……我……人的本性就是这样,这山望着那山高嘛。再说,人的欲望是没有止境的,一直到死。说这些,你们也不懂。”曾明对水仙的顶撞不太高兴。接着,他又转移了话题:“不说这些。我问你,水仙,你知道咱走的这条路是啥时建的吗?”曾明见水仙答不上来,十分得意地咳嗽了一下,摇晃着脑袋说:“这条路是伟大领袖毛主席的丰功伟绩。它的名字响遍了全世界,叫胡志明小道。当年,我国援越志愿军为修这条公路,付出了多大的牺牲啊!你们知道吗,每千米就有我军战士的一条生命。代价是大的,可它的历史作用到现在还在发挥。”
彩凤插了进来:“你说胡志明小道到现在还发挥着作用,发啥作用?”
“发啥作用?你……?”曾明的话被一股强烈的烟味儿呛了回去。接着,大伙也都跟着咳嗽起来。
水仙第一个发现了:“好家伙,这人在石板下抽开了大烟了,怪不得。”
那个老挝马仔吃过午饭,犯了烟瘾,就在石板下点上了一泡烟。吸海洛因在美国、中国都属高消费,因为价格昂贵。可在这里,它并不算什么。一路上,他们看到,连放羊的都在吸这种奢侈品,因为,老挝境内公路两侧的罂花地,比老龙族刀耕火种种的稻米可茂盛得多。
“你说这条胡志明小道直到现在还发挥作用,大概指的就是偷渡人口和贩运毒品吧。”水仙还在和曾明较着劲。
二肥见曾明正要急着解释,忙说:“曾明说的对,没有这个小道,咱们咋去美国呀?”
水仙说:“对呀,当年打美帝的路,变成了去美帝的路了。”
“走吧,别瞎嚷嚷了。”马仔抽完了一泡烟,笑了笑。他显得心满意足地领着大伙又赶路了。
傍晚,他们与黄渡口的人汇合了。在异国他乡,见到了同县的人,相互诉说着路上的遭遇。黄渡口的人少了一个,那人还没过境就打起了摆子。马仔忘记了带奎宁,他死于伤寒病。
深夜来临,他们没有进老松族的屋里过夜,一是怕染上病,二是那屋里穷得别说没被褥,就连竹制的床也没有。四周的墙是原木树皮造的,树皮与树皮之间裂着大缝子,屋顶也没有挡水的东西,睡在里头不如睡在外头。所以,大伙你靠我,我挨你,就准备这样过一夜。好在老天爷帮忙,没有下雨。半夜,突然来了几辆大轿车,一个讲中国话的人,催他们快点儿上车,说是老挝革命军已经到了附近,如果叫他们抓住就糟了。
天蒙蒙亮的时候,大轿车终于把他们送到了湄公河畔。好家伙,他们看见了泰国造的五彩小帐篷,那些漂亮的帐篷一眼望不到边。哪像三渡村,只有那么几户人家。
金三角这一带基本上没人管,各国的军队都沿着自己的领土象征性地走动着。这里是佤帮军的势力范围,谁敢惹呀。
他们心里都在庆幸,只要在这三不管的河上能登上旅游船,就万事大吉,一切平安了。这条河的下游直通曼谷,泰国的警察不会难为他们,只不过,你的钱会越走越少,口袋会越走越空。
林姐的“纽约国际贸易公司”,这个不十分显眼的铜制招牌,就镶在西百老汇大街大通银行的楼上。负责中国、欧洲、南美等地贸易的主管人员,已经等候在林姐的办公室内。这间办公室的装潢并不十分豪华,它的特点就是什么都大。除了大办公巢、大靠椅、接见客人的大沙发外,最显大的就是放在办公室中央的那个大地球仪了。
这间办公室是独立的,与各室的业务科都不相连。进入这间办公室,可走两个门。从正门进很方便,只要跟门厅那位白人接待员小姐苏珊说明来意,等候林姐的电话铃声,就可以进去了。另一个侧门,就不是谁都可以走的了。常从这门出入的,也就是林姐身边的这两三个人。
“早上好。”九点正,林姐和继红准时出现在林姐办公室侧门。
这种会议看上去好像是周末的例行公事。各部门负责人把工作的进展、贸易的数额,向林姐汇报一遍后,就都不说话了。
“谢谢大家。”林姐也只是简单地布置一下日常工作,也不再说什么。继红从她自己办公桌的抽屉里,拿出那个又大又重的支票薄,打开后,放到了林姐的面前。林姐拿起签字笔,在一张张的支票上,挺拔地签上VICTORIALIN(维多利亚·林)的名字,然后交给大家,再次说声谢谢,会议到这儿就散了。
“估计再有半小时,他们就到了。”继红等众人走出去后,对林姐说。
林姐的脸上露出了抑制不住的红晕。
“噢,对了,昨天郝仁突然问我认识不认识丁国庆。”
“这是一定的。他是郝家的眼中钉。”
“那又怎么样?郝仁应该明白,这里是纽约不是福建,我就不信……”
“不,继红,记住,丁国庆住的地方,绝不能让他知道。不是怕郝家怎么样他,我是有我自己的打算。”
“是,林姐。”
林姐看了看表说:“好了,我得走了。今天是周末,这里完了事,你马上去鲨鱼那里研究一下大批货上岸后的工作,晚上向我汇报。”
“是,林姐。”
因为工作忙,林姐平时不怎么回长岛小海湾的家。她在林肯中心附近买了一套豪华公寓,周一至周五,基本是在城里住,周末大部份时间又都是泡在帮里,只是偶尔才能回长岛和冬冬过周末。这些年来,她一直在考虑,怎样才能把时间安排得更好,多给冬冬一点时间,多给她一些母爱。
今天是林姐自己亲自驾车。能去长岛这个家的继红和斯迪文,今天都没在她身边。
长岛的春天快结束了,初夏已经来临。住在这一带有钱的少爷小姐,已迫不及待地把各种高级跑车的软质顶盖全都拉掉,在公路上飞驰而过,炫耀着他们的高贵地位。
星期天在这个时间回长岛,车辆没有那么拥挤。林姐驾着她最喜欢的这辆坤型奔驰,轻快地在长岛高速公路上行驶。这流线型的白色车体,配上她今天的穿戴,是浑然一个风格,一个整体。她穿了一套裁剪得体的西服套装,长长的脖颈上飘着一条白丝围巾。她好久没这么打扮,没这么舒心了。她喜欢白色,不喜欢色调污浊,她从不穿黑色,她恨一切的黑色,她盼着能在她的生活里多一些明朗。她期待着,在她的生活里能出现一些纯真。
对丁国庆来美以后的安排,她早已打定了主意,让他和冬冬住在长岛,过着同冬冬一样洁净的生活。她做的这些个买卖,绝不让他插手。她准备像培养冬冬一样培养了国庆,组织起一个没有任何邪恶的小家庭。在长岛这个无邪无恶的小家里,三个人的生活充满着爱和真,充满着高尚的心灵。这并不是不可能做到的事。冬冬不是已经成功了吗?丁国庆是丁建军的弟弟,她对这两兄弟应该说是最了解的。她相信,她对了国庆的的判断没有错。当然,她也不排除失败的可能。不过她会使用全部力量,来完成她蓄谋已久的这个想法,把它当一个作品来完成。尽管这个作品不能与海明威、贝多芬他们的相比,但这毕竟是她亲手制作的,它的价值绝不亚于那些永世闪亮的名著。起码这个作品,在林姐的心中将是永恒的。
她按着电钮,把四面的车窗都降了下来,让大自然的凉风清醒一下自己的头脑。可是没过一会,她的脑子又转开了。她猜测着丁国庆见到她时的表情,也设想着自己那份激动的样子。
她又想起了小时候,在部队大院和丁建军相处的那段日子,也回忆起在西双版纳,只有她和丁建军两人才知道的事情。她抬起那只没有驾驶的右手,捂住自己发红、发烫的脸,咯咯地笑了起来,把眼角的泪花,都震掉在了她那白西装超短裙上。今天她突然觉得西双版纳的那段生活并不是苦难,甚至应该说是她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
她心里想着要抑制自己的激动情绪,可脚下却在使劲儿地往下踩着油门。
到家了。她知道冬冬和萨娃都还在教堂,就把车径直开进后院那个单独的会客厅。
斯迪文从会客厅里跑了出来,叫了一声“嫂子!”,就兴致勃勃地把他的曼谷之行,简单地向林姐汇报了一遍。林姐一边听着,一边向会客厅里张望。她的心在不住地跳,恨不得立即冲进会客厅,去见丁国庆。斯迪文大概没有察觉出林姐的变化,继续说:“我亲自去小道接的丁国庆,然后直接把他拉到上辽省南塔市,在那里搭乘小飞机,在曼谷机场转日航,几乎没有耽搁一点儿时间。顾老板办事就是漂亮。”
“斯迪文,你干得也不错,辛苦了。”林姐说着,替他正了正领带。
“别这么说,嫂子,咱们是自家人。还有事吗?”
“对,你还不能休息。继红在鲨鱼那儿,他们正在开会,研究货物上岸后的工作。你得马上去听听,有事立刻给我来电话。”
“好吧,嫂子,我这就去。再见。”说完,斯迪文驾车走了。
林姐等斯迪文走后,在会客厅门口徘徊了好久。她忽然变得那么胆小犹豫,即便是在枪口和鲜血面前,这种心态以前从未出现过。那时是面对死亡,可这次她觉得,她是在面对生还、面对着迎接新的生活。她很奇怪地拉了拉上衣,又庄重地整了整头发,然后轻轻地推开门。她见丁国庆山一样地站在客厅中央,原本想热情地呼喊的嗓子,一下子突然像是被什么粘住了,她含含糊糊地叫了一声:“国庆。”
丁国庆向她眨了一眼,点了一下头,嘴角微微地动了动。
林姐往前走了两步。不知为什么,她看着这个塑像一样的人,脚步又停住了。她眼前一片模糊,看不清他的脸,也看不清他的身。她闭上双眼,手捂着胸口站了一会儿,她听到对方试着在说“林姐。”就向着她这个方向移动。
“嗳。”她微弱地应着。
“林姐。”对方叫着朝她走来。她想躲闪,想找个地方使自己静一静。可她没走,巨掌握住了她冰凉的双手。
她双腿觉得发软,呼吸都觉得不通畅。
丁国庆扶住了她险些就摔倒在地的身体,她觉得一股暖流顺着那双巨掌传遍了全身,使得她本来就颤抖的身体更加站不稳。
她再也控制不住了,双手勾住他的脖子,“国庆,国庆”地叫着,成串的眼泪滴在了丁国庆宽厚的胸上。
“夫人,您……”丁国庆那沙哑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那称呼,那语气,令她多少有些镇静。
经过好长一段时间,她才冷静下来,平稳地问:“你还记得部队大院二楼的韩妈妈吗?”“记得,听说她死了。”丁国庆说。
“你还记得你的哥哥丁建军吗?”
“他也死了。”
“丁伯伯、丁伯母……”
“他们都死了。”
“国庆!”她喊了一声,转身扑向她身后柔软的沙发里。她一边低声抽泣着,一边说:“我……我不叫林姐,我不是。我……我是韩妈妈的女儿……”
“韩妈妈女儿?……欣欣?”
林姐转过身来,直勾勾地望着睁着惊奇的大眼的丁国庆。
“对,国庆,我是欣欣。你还记得吗?我们小时候经常在一起玩。你妈妈去世后,你总到楼上来,我也常去你家找你哥,我妈妈……”
“欣欣姐姐。”丁国庆笑了,上唇的那个伤口又要挣开。他现在已经完全明白了眼前的这个女人是谁,他跑过去,扶林姐起来,仔细打量着她的脸。
“国庆,你受苦了。”
“没……没有。”
“你……你太孤独了。”
“不。不孤独。”
“这些年来,你一个人……”
“不是一个,我有阿芳。”
“我……”林姐从他的双臂中走出来,坐回了沙发上。
丁国庆的回答,她是早有预料的,她必须承认这个现实。她不可以指望了国庆到了美国就立即忘掉阿芳,那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她知道要经过一番挣扎和痛苦,更不能奢望他俩之间马上会建立感情。可是,她对了国庆的这种直言不讳又承受不住。她明明知道她和丁国庆只是第一次见面,可对他有一种难以抑制的冲动。这到底是对他,还是对他那死去的哥哥,她搞不清,她必须要整理一下自己头脑中的这种模糊不清的感情。
“国庆,来,我带你去看看你的房间。”过了一会儿,她似乎恢复了常态。
丁国庆的卧室是在主楼一层,冬冬和萨娃她们住在楼上。一层对丁国床来说,是比较合适的。一层下面有个巨大的地下室,那里不仅干燥而且通风。地下室里放满了各种健身器材,又全都是男人用的重量型,这是林姐特意为国庆订的货。她很怕国庆初来此地,感觉太寂寞,就买了这些东西。把丁国庆安排在这间卧房,还有另一个用意,她可以随时从自己的卧室里直接看到丁国庆。
她安排好丁国庆,快步走回自己的卧房,扑在床上无声地抽泣起来。一种若有所失或是一种被遗弃的感觉在她的心头缠绕,脑子里空荡荡的,每根神经又是紧绷绷的。她觉得,她像是被一种力量抛出到九霄云外。
她走进化妆间,用凉凉的水洗了洗脸。她要清理一下这从头到脚的不自在,整理一下思维的混乱。她躺在床上苦思冥想,我这样做到底应该还是不应该呢?我的那些设想难道是不情不义太卑鄙?也许是吧。上天不会让我什么都得到的。那是白痴的幻想,那是一厢情愿。半生作孽的报应啊!上天把女人最重要的东西都抽空了,寒心啊。
我的命运难道真地不能扭转?我天生就必须承受这些?难道我这一辈子就不可能得到真正的幸福、真正的爱?我的命注定要白天做人夜间做鬼吗?她把泪水拼命地往肚子里咽。
“妈咪。”冬冬回来了。她的一声叫喊,打断了林姐的思绪。
楼梯上一阵急促的小皮鞋声。她惊慌地冲进化妆间,想尽快地洗掉脸上的泪迹。她不愿意冬冬看到她的苦楚。
“妈咪。”冬冬推开门就闯了进来,扑在她怀里。还好,冬冬什么也没发现。
“我看到了你的汽车,就知道你一定在这屋里。妈咪,你说今天要来的那个大好人,他在哪里?”冬冬问。
“来,妈咪带你去找他。”说着,林姐拉着冬冬的手,来到了一楼。
“国庆!”她叫了一声没人回答。
“国庆!奇怪,他到哪儿去啦?”林姐正在猜疑,丁国庆扎着围裙从厨房里走出来。
“你在做什么呀?”林姐感到惊奇。
“做饭。做中国饭。”国庆笑呵呵地回答。
“这不用你,咱们有萨娃。”林姐说着,上去要帮他解下围裙。
“不,欣欣姐,我会。”国庆使劲往后退。
“以后你就叫我欣欣就行了。”林姐说。
“妈咪,我要吃中国饭。”冬冬说。
“噢,对了,这是我女儿,冬冬。冬冬,你应该叫他什么?”林姐低头问女儿。
“UNCLE.”冬冬答。
“对,叫叔叔。”
“妈咪,我想跟叔叔一起学做中国饭,行吗?”
“不,冬冬,你乍……”
“可以。来,我教你。”国庆向冬冬招手。
冬冬的个子已经长高了。她虽然不懂如何做中国饭,可洗菜、摘菜,做得相当认真,不时地还跑到国庆旁边问这问那。国庆除了动刀、动火的事不让冬冬做外,其他的事几乎样样都让冬冬插手。
萨娃很喜欢这个年轻的中国人。她对林姐说,这个年轻人是上帝选中的羊,不然不会远涉万里来到这里。
吃午餐前,老萨娃嘴里念了一段经文,领着大家作完了祈祷,开始吃饭了。林姐没有料到国庆这个山一样的粗汉子,竟能炒出一手像模像样的中国菜。一盘芹菜肉丝,一盘西红柿炒鸡蛋,还有一盘典型的中国做法是炒海虾。
“萨娃,你觉得中国菜好吃吗?”林姐问。
“上帝呀,他的智慧是无穷无尽的。”萨娃虔诚地说。
“妈咪,我也感谢上帝,他给我们送来了国庆叔叔,也带来了这么好的饭菜。”
“那好吧,以后就让国庆叔叔天天陪着你。”
“真的吗?”
“真的。”
“感谢上帝。”冬冬在胸前划了几个十字。
午饭后,冬冬问国庆最喜欢做什么。
“运动。”
“会游泳吗?”
国庆点了点头。冬冬三步两步跑到后院,打开了游泳池的加温器。然后又跑进屋里去换游泳衣:“叔叔,咱们比赛吧。我还会跳水呢。”
国庆显出有些为难。
“怎么,是累了吗?”林姐问他。
“不,我身上有伤。”
“噢。”林姐锁紧了一下眉头想了想,对冬冬说:“冬冬,叔叔路上累了,再说天也大冷,过几天再游,好吗?”
冬冬扫兴地走回了屋。
“冬冬。”丁国庆喊住了冬冬:“我行。”说着,领着冬冬走进了后院,把外衣脱在了草坪上,“嗵”的一声跳进水里。
林姐也来到后院,找了个躺椅坐下来,高兴地看着国庆和冬冬在池水里翻腾。
“叔叔,你游得真快。”冬冬跟在他后面边追边喊。瞬间,冬冬的吵闹吉、拍水的欢闹声响遍了整个后院。自从林姐和冬冬搬到这里,这还是第一次在这个庭院里,出现这么热闹的情景。林姐看着看着,眼睛潮湿了。
游累了,他们湿漉漉地爬出了游泳池,围坐到林姐身边。小冬冬突然发现了什么:“妈咪,你看。”他指着丁国庆背上一些奇特的花纹:“这是什么?”
林姐来到丁国庆背后,蹲下来,轻轻地抚摸着落在那一身健美肌肉上的疤痕。她上唇紧咬住颤抖的下唇,再也不忍心看下去了。她侧着头,用她那细细的指尖在那些惨不忍睹的伤痕上抚摸着。
“嫂子!”斯迪文突然出现在林姐的身后。
“斯迪文?你怎么回来啦?”林姐站了起来。
“我……我……帮里出事了……。”斯迪文的情绪显得很不平静。
“什么事那么急?”林姐显然不愿意让任何人打扰她这美好、温馨的时光。
“那好,不急,我走了。”斯迪文说完,转身就走。
“斯迪文!斯迪文!”林姐追出后院。
斯迪文的车已经开走了。
“妈咪,斯迪文叔叔生气了吗?”冬冬追到林姐的身旁问。
“不会吧,我想。”林姐回答。
夜深了,长岛的夜空显得特别深,小海湾里显得特别静。除了沙滩上翻起的一波波浪花声,这里一点儿声音都没有。林姐站在窗前,凝视着丁国庆卧室的灯光已经有很久、很久了。她在猜测着,这么晚了,他还伏在桌上写……,写什么,写了这么久。
随着海风不断吹拂她的头发,她愈加清醒了,他们是两个人,丁国庆和丁建军是不能混搅在一起的。她不记得丁建军爱写字,更不曾见到了建军做过饭。她不理解,这样一个壮汉,怎么会这么细致。这些事丁建军是绝对做不出来的。从内心深处,她看不起男人的文气,她更偏爱男人的刚气。
眼前的这个丁国庆,与他在大陆上的所做所为判若两人。那时他的确是个阳刚十足的人。可现在他怎么会……
丁国庆在林姐的眼里成了个谜。
丁国庆的手继续在日记本上飞快地写着:今天是我登上美国大陆的头一天。我真想哭,我真想喊。自幼人们就认为我不会说话,其实我会说,可就是没人听我说,或是说了也等于白说,于是我就少说,或不说,天常日久,就养成了只听不说的习惯。如今到了美国,见到了我的救命恩人林姐,不,见到了欣欣姐,我有多少话要说呀,可惜,说不出来。
阿芳,你知道咱们的恩人是谁吗?是欣欣姐姐。我们是在一个院儿里长大的。她同我哥以前的关系,我和你说起过。她的母亲就是我常常跟你说起的那个韩妈妈。自从我母亲去世后,我就跟着她,一直跟到她死在病房里。韩妈妈咽下最后一口气时,就我一个人在她身边。当时,韩伯伯在江西,欣欣姐在云南。那时我还太小,记不得很多的事。但是她在临终时捏疼了我的手,我记得一清二楚。她患的是食道癌,说不出话。一直到现在,我还能清楚地回忆起韩妈妈捏我手的感觉。那里边有话呀,今天终于明白她的全部意思了。
阿芳,你曾说,你讨厌说话多的人,你爱我就爱我的不言语。你还告诉我,到了美国要知道感恩戴德,这个你就尽管放心,我一定照你的话去做。现在我还干不了什么,只能做做饭,陪陪她可爱的女儿冬冬。但是今后,我一定全心全意地为她做事,以报答她的救命之恩。阿芳我非常想你,也想你肚里的孩子,真希望你快点儿来。欣欣姐的心肠好,她一定会尽快帮助你来美国的。我也会求她的。想你,念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