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的主人公叫公羊,姓公名羊。他生在羊年,父亲就给他起了这么个名字。长大以后,他想改名,因为同学们老是取笑他,问他母羊在哪里。可是在户口管理十分严格的年代,改名实在不易,只有坏人才需要改名换姓呢,你改名作什么?只好不改。不料以后有一段以改名为时髦的年月,不论男女老少或街道商店,都改名换姓,旧貌换新颜了。向东、卫东、思东、念东,人民革命、舍得刮。战恶风,诸如此类的名字一抓一大把,谁也不计较同名同姓。正是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汗往一处流的时候,人们喜爱的就是那个“同”。公羊有了改名的机会,在当时“时代精神”的感召、启发下,顺理成章地将名字改变为“公仆”。有人取笑说:你真是长大成人了。他也笑,说公仆公羊,同属一类,都是喝他娘的奶汁长大的。为此他还受到一场“修理”,说他亵渎了公仆的神圣意义。像他这样的人还不配叫公仆呢。他唯唯诺诺,承认错误,将公羊的尖角折断藏在公仆的名号下,人们也就原谅了他,让他公仆公仆的叫下去。可是渐渐地,他自己倒腻烦起公仆的名号来了。第一,他觉得叫公仆名字的人实在太多,不论姓不姓公,都可以给自己起一个公仆的雅号,以至于使他觉得自己的名字是假的。第二,他发现革命时期名与实的背离更甚于平常时期,越是谦恭的名称,地位越高贵,自称“小小的”,实际上是“大大的”,公仆也就可能变成“仆公”了。不像乡下人叫阿猫阿狗,就是阿猫阿狗。如此这般,他真的不配叫“公仆”了。所以他又想把名字改回来。他遇到“心想事成”的好时候,大家又时兴恢复老名了,他便顺应潮流,又叫起公羊来。
公羊、公羊,几年叫下来,他尝到了甜头。这名字好记。如今是大家都想出名的时候,有个让人一听就记住的名字,实在大大的有利。无论在什么场合,人家一听说他的名字叫公羊,就赶上来和他握手,说“久仰大名”。他知道,人家久仰的不是他的文名,而是公羊这个俗名。他当然知道有人在嘲笑他,可是他不在乎,笑什么?公羊是雄性的象征,男子汉不叫公羊,还能叫公狗不成?有时,他还会在心里给自己编出一则像模像样的广告:我,公羊,年届五十,但显年轻。身高一米八十,健壮匀称。五官端正,秀外慧中。大学本科,中级职称。娶妻官氏,尚无子女……
今天,公羊一身简朴打扮,到火葬场参加一位老上司的追悼会。这位老上司是他大学毕业后的第一个上级,学贯中西,脾气执拗。同事、朋友们都以为他会在新时期抖掉一身晦气,大放异彩的,不料他却仍然是郁郁寡欢,肝火盛旺,终于因肝硬化而致癌,一命呜呼。终年六十八岁。
公羊一向害怕参加追悼会。这些年自己的熟人朋友接二连三地早逝,使他怕与死神照面,万一不当心被死神抓住——他往哪里逃?但是这位老上司的追悼会他一定要来,因为他在接到讣告的前一天梦见了他。他看见这位一向不苟言笑的老上司对他温和地笑着,甚至还张开手臂抱住他的肩头,对他说:不要想追上我。他觉得这不吉利,可能是老上司想召他一起走,免得寂寞。他要来与他告别,向他祈求:让我再留几年,活到您的年纪。
公羊怎么也想不到追悼会竟在这么小的地方举行,来的人又这么少。而且除了也是这位老上司的老下级公同同以外,再也没有什么有头有脸的人物了。老上司的遗像也小,几乎被披在上面的黑纱遮住。只有他那一双永远忧郁的眼睛和永远嘲笑着什么的嘴唇凸现出来,让人心里有一种说不出什么的滋味。遗体也缩得那么小,棱角分明的脸已经摆不下太大的五官,它们只能拥挤在一起,像哭又像笑。与梦中见到的他判若两人了。
花圈了了。只有一幅挽联顶天立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
公羊站在遗体前,三鞠躬,忘了祈祷,也忘了流泪。总觉得心里空空荡荡,没有任何可以叫做感情的东西。眼前只有两个黑字在晃动:死灭。
追悼会开始,公同同致悼词。公同同哭丧着脸,声音低沉着念着一页小纸,上面写的不过百余字,像登在晚报夹缝里的讣告。无非是告诉人们,曾经有这么一个人活在我们中间,如今他死了。现在让我们化悲痛为力量,把他推到火炉里去,烧成一堆灰……
公羊!公羊花了两个小时赶来的追悼会,二十分钟就结束了。他怀里揣着梦中的笑脸,慢吞吞地从火葬场走出来,被公同同抓住了肩膀。
老弟,这一向在哪里得意?公同同问,笑模笑样,已不是刚才那副哭丧脸了,声音也响亮起来。
现在是我这种人得意的时候?穷作家,穷教员。公羊回答,继续慢吞吞地朝前走。
坐我的车吧,我可以带你一段路。公同同说。
不,我跟他一起走。公羊说。
跟谁?公同同前后看看,没有别人,有些吃惊。
跟他!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公羊说,加快脚步,头也不回地朝前走去。公同同笑笑,说那我就先走了。哧溜一声,公同同的小轿车从公羊身边开过,公羊忙不迭地拍打着车屁股扬起的烟雾,咕噜噜骂了一声“国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