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节:OK,我们真的很快乐-你的生命如此多情

在热恋的情人之间,总会有许多激动人心的承诺,她记得吴晓曾放言要带着她去闯遍天涯海角的,这种显然是随口而出的豪言壮语还是哄得林星心向往之,因为她看出吴晓的个性具备了这种浪漫。林星没能看出的是,这个冲动的少年竟然是一个乐于筑巢和特别爱家的人。如果说搞音乐的人都难免沾点颓废的边,那么吴晓显然就是一个特例。他非常入世并且从不厌烦人生的各种情趣,他对家的概念几乎带了些享乐主义的色彩。除了打扮自己外,他还喜欢花大量的心思和精力去做饭、买菜、收拾房间,并且对用各种小花样装饰屋子有无穷无尽的兴趣。有时他弄来几本旧画报,把里边的风景照片剪下来镶进自制的木头镜框里;有时又弄来几朵干花,到处寻找着盛器和适合于摆放的位置。有一天他竟然带回一只刚刚出生的小鸡,大半天时间都忙着为它做窝和喂食。几天后那鸡雏生病死了,他又郑重其事地在楼外的树下,选了风水掘坑厚葬,还用小木片为它竖碑立墓。林星过二十一岁生日的那天,她去社里取了工资回家,一进屋子就看见天花板上高高低低挂满了各种彩色的气球,数数一共二十一个。吴晓给了她一根大头针,他和她一起叫喊着跳着脚地把气球一个一个扎破。气球破裂时发出鞭炮一样的脆响,啪、啪、啪、啪……一共二十一响,响声使小小的客厅充满了苦中作乐的情绪和无忧无虑的气息。他还为她自制了一个生日卡,上面画着一支丘比特的箭穿过两颗心,还画着一男一女两个小人儿互相对话。男的说小星星你今天过生日,女的说我最最喜欢过生日啦!那种童趣把林星彻底地感染了,她奇怪自己怎么会在一夜之间突然抵达了自己内心最丰富、最柔软的那个深处。

和吴晓自己干净讲究的穿戴一样,他同时也非常喜欢干净和讲究的环境。林星家的客厅过去作为三个人的公共区域,一向是疏于打扫的。吴晓入住后,情况发生了变化。不仅客厅干净起来,连厨房和卫生间都变得井井有条,一尘不染。开始艾丽和阿欣都感到惊奇和高兴,并在他的感召下,重现女人的本色,个个都分担了部分家务。但她们毕竟都懒惯了,自私惯了,集体意识和卫生习惯对人的约束毕竟不无繁琐,譬如一进客厅就得换鞋;东西和衣服也不能随手乱放,一乱放吴晓必定敲开你的门让你收走,时间一长,怨言四起。看来每件事物都是一样,都有利弊两个方面。

晚上,林星当然不会再让吴晓睡在客厅的沙发上,他们进入了正式的同居时代。林星过去和别人睡在一张床上定会烦躁得无法入睡,而现在每夜他们都相拥而眠。吴晓喜欢林星为他挠痒,说是比自己挠的舒服。林星就给他挠,挠痒成了每天睡前必不可少的功课。林星挠的痒痒几乎是一种按摩的艺术,刚柔相济张弛有度。吴晓每晚则用一通粗重的抚摸作为回报,而这时候林星就肯定会主动问他:你要吗?要就来吧。她这样一问吴晓便背过身去,说那哪儿行啊,医生非杀了我不可。林星挠着他的背,诚心诚意地说:你要要我就给你。只要你舒服就行。可吴晓始终没再像初夜那样进入她的身体。这反倒成了林星的一个隐忧,她真怕他得不到满足会慢慢讨厌自己。她觉得自己必须在性的方面继续对他保持充分的吸引,于是每天不遗余力地花时间打扮和化妆,甚至试着用以前听来的各种方法让他完成生理上的兴奋。这样做很奏效,她自己也没有低贱肮脏的感觉,甚至每次看到吴晓达到高潮时,她的心里也会产生莫大的快感,有一种共振的效果。这一段他们就这样居然过得还挺和谐。

后来她在一本书上看到,从五十年代开始西方就流行了一个突破性的观念:性爱的目的主要不是为了生育,而是为了人本身的快乐。她挺认同的。这个观念让她更加理直气壮地把这种事当做基本的人性和人的生活权利。每当她和吴晓赤裸相向时都会在心里满意地对自己说:OK,我们真的很快乐!

快乐的生活当然更主要是精神上的,是一种无可代替的依托感。每一天,当吴晓出去的时候,林星就会寂寞得手足无措,就会坐立不安地,几乎是数分读秒地等待他回来。她常常在很晚的时候还出去站在街口等候他的身影,哪怕是刮风下雨。吴晓每次都心疼地骂她,不许她再去街上等,但她还是去。她喜欢在街口的行人中,看到他终于出现时的感觉。

精神上最享受的,还是在她半躺在床上,拥着被子,看吴晓擦地、做饭,里里外外地为自己忙碌的时候。后来她也让他躺在床上看电视、看报纸杂志,由她来端茶倒水,尽心尽力地伺候着,以此来体味两种享受。被爱是一种幸福,爱人也是一种幸福,滋味各有不同。

幸福确实不是现在人人都趋之若鹜的汽车、房子、金钱和具体的鸡鸭鱼肉,而是一种内心的感觉。她对吴晓的感觉就到了一种迷恋的程度,包括他的缺点。吴晓的缺点主要是太过沉默,但他有时又喜欢争强好胜,争起来甚至不懂得让着女方。有一次睡觉时林星的肚子咕噜作响,她问他听得见吗,可吴晓非说是他自己的肚子响。林星说明明是我的肚子响,我都摸出来了。吴晓说我也摸出来了,我肚子响不响我还不知道吗?两人争执不下,互相摸了对方的肚子也没分出输赢,最后居然都生了气。别看吴晓不爱说话,林星知道他是有脾气的,他发脾气的时候会暴露出那种浑不讲理的少年式的野蛮,平时是看不出来的。有一次他陪她走在街上,迎面一个三十来岁的男人,说不清是故意还是无意地在她身上撞了一下,撞完了还回头看她。吴晓立即冲上去厉声理论,三言两语之后竟疯了似的大打出手,她拉都拉不住。好不容易交通警察来了他们才松了手。那人眼睛黑了,吴晓鼻子破了,各有损失。她怕再把他们都带到公安局去处理,急急地拉着吴晓就走,埋怨他:打什么架呀,何必呢。吴晓擦着鼻血叫她住嘴!她就真的住了嘴。毕竟有种受保护的感觉,所以吴晓的犯浑也没让她反感。